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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洋系统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会议

2012-04-22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2年12期
关键词:海洋权益国家海洋局强国

全国海洋系统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会议

11月16日,国家海洋局在京组织召开全国海洋系统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赐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连增、张宏声、王飞、王宏,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吕滨,国家海洋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王曙光、孙志辉、张登义、严宏谟及其他国家海洋局老领导,十八大代表、“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潜航员付文韬出席会议。

会上,刘赐贵传达了十八大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也是党的奋斗历程中又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会议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提出了3点要求。首先,要传达好、学习好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十八大精神和要求深化业已开展的六大海洋专题研究。二是要领会好、贯彻好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对今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对照检查,对还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弥补不足,重点推进。三是要谋划好、落实好海洋工作各项任务,用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指导明年海洋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大力服务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积极拓展海洋外交、高度重视海洋文化建设以及加强党的建设,自觉做到清正廉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为我国在21世纪从海洋大国转变为海洋强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抉择,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紧迫需求。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必须义无反顾地走向海洋,经略海洋,坚定不移地走以海富国、以海强国的和平发展之路。

会议认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是一项系统性、前瞻性、战略性极强的宏大工程,需要在多方面做长期、艰苦的努力。海洋强国的主要标志应当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海洋经济发达,海洋产业经济总量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总量中占有较大比例;二是海洋科技创新强劲,创新人才不断涌现,对海洋的认知水平明显提升,突破一些制约海洋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优美,能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实现人海和谐;四是海防力量强大,能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在维护海洋和平、促进国际海洋事务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为我国的海洋事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全国海洋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开创海洋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海洋强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海洋局总工程师、中国海监总队党委书记、常务副总队长孙书贤,全国沿海11个省(区、市)海洋与渔业厅(局)、国家海洋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座谈了学习十八大的体会和感受,交流了以十八大精神指导和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打算。国家海洋局机关和驻京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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