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模式
2012-04-14郑晓慧
郑晓慧
(水利部水利建设管理总站 北京 100038)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的系列活动的总称。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理论发展迅速,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各有千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加快,国内工程建设规模必将保持高速增长,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和经营的项目也会逐年增加。掌握先进的项目管理理论,选择合适的项目管理模式,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关键。
1 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
工程建设项目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标产出物,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符合质量等目标要求的一次性建设任务。
项目管理是由一组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有起止时间并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特定管理过程。该过程的目的是使工程建设项目达到既定的目标,包括功能、时间、成本、质量和资源约束条件等。
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管理、勘察设计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采购与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等。
2 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
2.1 系统工程论
系统工程是用科学的方法规划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通过最优选择,使相关工作在一定期限内收到最合理、最经济、最有效的成果。即从整体观念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整体中的每一个局部,以求得整体的最优设计、最优管理和最优控制,使每一个局部都服从同一整体目标,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力求避免资源的损失和浪费。其特点是研究思路整体化、应用方法综合化和组织管理科学化。
2.2 价值工程论
人们所从事的任何活动,客观上都存在着两个基本问题:ⓐ活动的目的和效果(如:投资建设项目以项目的功能来实现投资目的);ⓑ从事活动所付出的代价。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往往会不自觉地偏重一方,而忽视了另一方,尤其是容易忽视后者,甚至有时会不惜一切代价而偏重前者。但在一般情况下,必须兼顾这两个方面,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以实现良好的投入产出比。价值工程的目的就是以最低的寿命期费用保证实现产品的必要功能。这种方法兼顾了价值、功能、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设计方案、施工方法和建筑材料的优化选择等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国内外应用广泛。
2.3 PDCA循环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无论是整个项目管理还是项目的某一阶段或某一环节的管理,都需要经过从计划制定到组织实施的完整过程。即首先提出目标,然后根据目标制定计划,最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计划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的结果对项目状况作出判断和处理,循环往复,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这种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活动的循环过程被简称为PDCA循环,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
2.4 WBS分解方法
WBS(Work Breakdown Structure)分解方法,是一种在项目整体范围内分解和定义各层次工作内容的方法。它将项目按照其内在结构或实施过程的顺序进行逐层分解,结构层次越往下则项目组成部分的定义越详细,最后构成一个层次清晰的分解结构。该分解结构将成为项目管理最重要的依据。
WBS分解一般采用两种方式:ⓐ基于成果的分解方法,以完成该项目应该交付的成果为导向,确定相关的任务、工作和活动要素;ⓑ基于流程的分解方法,以完成该项目所经历的流程为导向,确定相关的任务、工作和活动要素。
3 项目管理的主要模式
3.1 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其优点是通用性强,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和监理,工程参建各方均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降低建设成本。
其缺点是工程项目要经过规划、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后才移交给业主,环节多、周期长,业主前期投入大、管理费用较高,设计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索赔。
3.2 阶段发包模式
在这种管理模式中,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由业主和咨询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其突出特点是完成一部分分项或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施工招标,选择相应的承包商,而不再选择总承包商,即不再待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后才进行施工招标。
其优点是可以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交付业主使用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业主可以较早获得效益。但阶段招标会导致管理费用和承包费用较高,因而必须做好分析比较,研究分项工程的数目,确定最优结合点。
3.3 “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
“建造—运营—移交”方式,简称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是20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由私营企业负责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政府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授权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同时获得应有的利润。待协议期满后,再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方式不增加国家财政或债务负担,可解决政府基础设施不足和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当然,项目组织者必须具备很强的经济实力,相关的资格预审及招标投标程序也比较复杂。
3.4 项目承包模式(PMC模式)
项目承包模式简称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模式,即业主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由于PMC承包商可以在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阶段进行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参与,因此PMC模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这种模式在我国已逐步开展起来。
PMC模式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业主把设计管理、投资控制、施工组织与管理、设备管理等承包给PMC承包商,将繁重而琐碎的具体管理工作与自己剥离,有利于进一步进行宏观控制,更好地实现工程建设目标;ⓑ专业项目管理力量相对固定,可以在不断改进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成熟的管理经验,使经验、程序、人员等得以继承和积累。同时大大减少业主的管理人员数量,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人员安置;ⓒPMC承包商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条件,运用自身技术优势,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本着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整个设计进行优化,降低项目成本。
3.5 “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模式)
该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得到了那些希望尽早确定投资总额和建设周期的业主的重视,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的应用逐渐扩大。FIDIC于1999年编制了标准的EPC合同条件,加快了EPC模式的推广。EPC模式特别适用于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和基础设施等工程。这种类似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模式已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开始尝试。
EPC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充分发挥设计的龙头作用,通过优化设计,协调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关系,使三者有效地衔接起来,实现缩短项目工期、降低造价的目的,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
3.6 代建制
代建制是一种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建设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将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专门机构管理,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选型,还直接承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由过去工程自管方式转变为项目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方式。
实行代建制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有力措施,目前已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领域逐渐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