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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新疆鲜活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机制

2012-04-14巴特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中国畜牧业 2012年15期
关键词:畜产品流通畜牧业

文│巴特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副厅长)

201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和相关保障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性指导文件。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导生产、完善市场调控,促进农牧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鲜活畜产品是新疆各族群众消费的主要大宗农产品。搞活畜产品流通,不仅可以保障鲜活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提高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而且有利于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牧民收入,有利于密切产加销关系,带动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畜牧业产业化,是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构建现代畜牧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途径。

一、新疆鲜活畜产品流通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多年来,新疆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鲜活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保障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一是加强生产环节管理,促进畜牧业生产。突出抓好标准化养殖小区、良种补贴、牛羊肉生产提质增效和优质畜产品品牌建设等工作。实施“新疆多胎肉羊杂交生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鲜活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二是完善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广产加销对接能力,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化养殖场(区)、专业大户、营销大户开展畜产品对外销售,参与鲜活畜产品大流通,保障鲜活畜产品“绿色通道”平稳运行。三是加强对畜产品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预报,建立完善鲜活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机制。发挥信息共享在稳定畜产品市场价格、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建设中的作用。四是搞好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鲜活畜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规范运输检疫监管等环节的工作,保障安全合格的动物产品进入屠宰、加工、流通环节,严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五是完善与加强鲜活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流通领域畜产品市场监管,重大节日期间国家、自治区储备肉投放市场平抑价格等措施,建立与鲜活畜产品市场价格异动挂钩等保障联动机制。六是加大投入力度,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村流通领域。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工程。

但是,由于受新疆地域辽阔,畜产品流通成本高,南北疆经济结构与消费市场差异大等因素影响,加上畜牧业生产的特殊性,形成了新疆畜产品流通市场除毛皮、肠衣外,肉、蛋、奶等大宗鲜活畜产品大都在新疆本地销售,区外进出量均不大的特点。加上新疆畜牧业生产方式依然比较落后,相对独立的畜产品交易市场和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弱,农牧民普遍缺乏直接经销的能力。形成肉类等主要鲜活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基本依靠一些流动的自由经纪人经营的局面,使新疆畜牧业的发展受到明显的制约。特别是活畜运输涉及动物运输检疫等问题,具有不同于蔬菜、果品等农产品的流通特点,鲜活畜产品运输中具有一些特殊性。

近年来,新疆畜牧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畜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大幅度提高。但由于新疆鲜活畜产品流通体系依然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组织化程度低,产销衔接不紧密,流通方式落后等老问题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凸显,“卖难”、“买贵”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现代畜牧业的进程。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生产轻流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专业市场建设滞后,结构不尽合理;三是流通主体素质低,中介流通组织运作管理不规范;四是已有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合理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五是畜产品档次低,产品品牌化程度低。产品品质、质量安全水平得不到保证。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现阶段影响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保障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加强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机制。始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好畜产品流通工作的扶持、规范、引导与服务。在生产规划布局上,既突出新疆地方特色,又符合市场需求;在基地建设上,既给予技术服务与支持,又给予市场信息;在流通主体培育上,既加强与农牧户的连接,又加强与市场的联系;在流通网络建设上,既要延伸到基地农户,又要拓展到终端市场。

2.坚持政策激励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出台的优惠政策,调动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营销大户、经纪人等流通主体搞活畜产品流通的积极性。

3.坚持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部门合作与协调,及时发布畜产品供求、价格等信息,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更好地发挥市场信息对引导畜产品跨区域有序流通的重要作用。

4.坚持环境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农户和流通组织、加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诚信教育,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构筑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打造诚信流通环境。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影响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的伪劣饲料和违禁药物等源头产品进入流通市场。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检测力度。

三、加快构建鲜活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构建鲜活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长效机制,培育多元化流通主体,搞活畜产品流通,构建现代畜牧业经营体系,是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途径。

1.加强鲜活畜产品流通体系基础建设。加强生产环节管理。进一步落实生猪发展政策,积极争取牛羊生产扶持政策,重点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建设和优质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全区鲜活畜产品市场供应能力。

创新动物防疫机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监管各环节的监督工作。规范兽医行政执法,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铁路、民航及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严格施行动物产品全流程同步检疫,保障畜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强化流通环节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检测力度,确保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安全。

优化环境。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切实改善畜产品流通环境,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保障畜产品流通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优势产区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按照新疆畜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畜产品生产布局的变化,研究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体系建设问题。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强与商务、供销社部门等机构的合作,积极支持定点畜产品市场开展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系统,提高装备水平,拓展业务功能。力争形成与优势畜产品产业布局相匹配的现代畜产品流通布局,健全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提高新疆优质特色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提高鲜活畜产品流通产销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积极扶持龙头企业革新技术、基地建设、市场开拓、树立品牌、机制创新等措施,不断建设竞争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群体。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建设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贮运加工能力,推动产销合作,帮助龙头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订单畜牧业,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大力支持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按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要求与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优化配置畜牧业生产要素,提高农牧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增强畜产品竞争能力。广泛开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流通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农超对接”等流通方式,提高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强经纪人队伍建设、提高农牧民素质、培育流通主体促流通。一是把农村牧区经纪人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经营行为规范、采购营销量大、辐射带动力强的畜产品营销大户,使其在活跃畜产品市场流通、促进畜产品平衡供给中发挥骨干作用。二是加强农牧民培训。首先要采取重点培训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农牧民搞活畜产品流通的素质,尽快适应实现现代畜产品流通的要求。另外,鼓励农牧民踊跃投身于畜产品流通,有利于使农民树立市场观念,学习他人先进的生产经营方式,对培育新的畜产品流通经纪人、流通合作组织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培育特色畜产品。突出畜产品产业优势,依托资源优势,围绕市场需求调整畜牧业结构,围绕流通运销调整区域结构,围绕经济效益调整品种结构,大力开发特色畜产品,形成区域优势,促进畜产品的流通。

3.加强鲜活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一要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动物养殖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剂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协调工作,继续开展饲料和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巩固已有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机制建设,提高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要加强检验检测。加强自治区级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完善地县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工作,强化检打联动和综合执法。三要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畜产品“三品”认证,以提高畜产品的科技含量为突破口,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推广畜禽标准化养殖,生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禽产品,实现畜禽供给方式由数量向质量安全转变,支持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创建。四要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推广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4.强化鲜活畜产品产销信息检测预警,建设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构建畜产品流通的信息网络,为农牧民、企业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完善信息采集平台,拓宽信息采集来源,发挥畜牧系统畜产品及饲料原料集市价格调查网络作用,定期收集、汇总各类畜产品价格、销售信息。强化信息分析预警信息分析、预测。完善畜产品预警分析体系,加强对趋势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定期对畜产品产销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研判预警,为科学指导畜牧业生产提供依据。强化信息发布引导。利用“新疆畜牧信息网”、《新疆畜牧业》杂志宣传平台,加强与电视、广播等媒体合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信息发布,不断增强面向基层农牧户的信息服务能力,指导农牧民合理安排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5.提升畜产品市场开拓能力和营销能力建设。打造优势畜产品促流通。一是根据市场需求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畜产品“三品”认证。以提高畜产品的科技含量为突破口,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通过提高畜产品的品质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保证畜产品顺利流通。二是大力组织实施品牌战略。通过创建“以技术标准为基础,以质量认证为形式,以标志管理为手段”的畜产品开发模式,不断提升畜产品的知名度。三是培育特色畜产品,突出畜产品产业优势。依托资源优势,围绕市场需求调整畜牧业结构,围绕流通运销调整区域结构,围绕经济效益调整品种结构,大力开发特色畜产品,形成区域优势,促进畜产品的流通。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推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大力发展农业会展经济。继续办好中国·新疆畜牧水产博览会。鼓励地方围绕特色畜产品举办会展活动,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办展形式,提高办展水平,增强展会吸引力,推动构建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相结合,综合性和专业性相补充的会展营销促销平台。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加快新疆畜牧业信息平台建设。搭建畜产品营销平台,扩展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的功能和范围。发挥畜牧业信息门户网站在畜产品营销方面的优势,完善网络促销平台建设,促进畜产品网上对接,探索开展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解决物流配送半径限制、网上交易缺乏信用、鲜活畜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等实际问题,推动扩大网上交易规模。

大力推进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稳妥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畜产品和畜产品地理标志。规范认证审查,维护“三品一标”的品牌形象和公信力。鼓励发展畜产品区域性公用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之路。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知名度和信誉度的新疆畜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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