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非法流动事前防范机制探讨*
2012-04-13马良
马 良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专卖监督管理处,浙江 杭州 310001)
在烟草行业“卷烟上水平”总体规划中,核心目标是形成“532”、“461”品牌为主导的知名品牌新格局[1],促进整体竞争实力全面提高。对浙江烟草而言,要按照“精确信息、精准投放、精细管理”的要求,探索和实施行业知名品牌精准营销运行体系和操作规范。而卷烟的跨地区、跨省非法流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卷烟营销和品牌培育工作尚未达到“精准营销”的要求,同时也反映出规范经营尚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为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卷烟非法流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将内管部门的卷烟非法流动监管作为卷烟品牌培育和发展上水平的重要举措,并在《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中对卷烟非法流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单位和个人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导致的卷烟收购、倒卖、非法流动等问题作为市、县两级局日常监管的重点。因此,无论从行业发展的高度,还是从专卖内管自身职责的角度,做好卷烟非法流动监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当前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趋势、原因及影响
1.1 当前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趋势分析
2011年以来,浙江省卷烟非法流动呈现出以下趋势和特点[2]:一是省内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比省际间卷烟非法流动更加频繁;二是毗邻地区卷烟非法流动比非毗邻地区卷烟非法流动更加频繁;三是卷烟非法流动有向物流发达地区集中的趋势。从真烟案件查处数据看:2011年全省共查获案值5万元或数量10件以上地区间(内)非法流动卷烟案件92起,同比增加37.31%,共查获地区间(内)非法流动卷烟数量1628.41件,同比上升89.45%。因此,防范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成为当前治理卷烟非法流动工作的重点。
1.2 省内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原因分析
造成省内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3]。就外部市场而言,由于消费能力、吸味习惯、品牌影响、培育力度、购买习惯等因素的差别,自然造成各地区市场对卷烟品牌需求上的差异,可能某个品牌在本地畅销但在其他地区滞销,卷烟从“滞销地区”向“畅销地区”非法流动。这方面的原因可以通过对消费者偏好和市场规律的长期研究和分析,逐步引入适合当地需求的品牌并逐步淘汰不适合当地需求的品牌,从源头上解决卷烟非法流动问题。从行业内部的角度看,既有地区内卷烟未精准投放的因素,也有地区间卷烟未平衡投放的因素。地区内卷烟投放不能满足本地需求或者超过本地需求以及地区间卷烟投放不平衡,都会造成需求满足率高的地区向需求满足率相对低的地区非法流动,这是造成卷烟的流入或者流出的人为原因,也是专卖内管的重点监管内容。另外,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卷烟市场价格是造成卷烟非法流动的直接原因和指标因素,不同地区间的差价的存在,使得市场无形的手推动了卷烟的非法流动,这是无法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尽量控制可流动的卷烟数量。
1.3 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影响分析
卷烟在省内地区间的非法流动,其负面影响和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扰乱了流入地区的卷烟市场秩序,对原有的供求关系和价格体系造成冲击,损害了广大守法规范经营零售户的经营利益。其次,分散了专卖部门卷烟打假的精力,导致专卖部门为打击卷烟频繁非法流动和非法经营投入了更多人力、物力、财力,造成行政执法资源不能有效发挥最大作用。部分低档卷烟外流后还被犯罪分子用于高档假冒卷烟的制作,客观上为卷烟制假活动提供了原料,使专卖部门的源头打假难以奏效。再次,扭曲了流出地区的市场真实需求,造成零售户不顾自身需求盲目订购非法流动卷烟品牌,通过零售户-商业企业-工业企业的环节向后传递虚假需求,影响到商业企业的货源引进和工业企业的卷烟生产,并进一步加剧货源分配和投放的不合理程度,严重损害了品牌培育和发展的市场基础。最后,卷烟在省内地区间的频繁流动,往往与行业内卷烟不规范经营密切相关。卷烟流出频繁的地区,业务经营部门可能存在脱离本地市场实际需求盲目投放、冲击其他地区市场等问题,业务经营人员可能存在集中时间、集中线路或超零售户经营能力投放卷烟,为非法收购倒卖卷烟活动提供方便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业务经营部门和人员的规范经营安全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卷烟在省内地区间的非法流动,其负面影响和危害性是很大的。
2 当前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监测方法及监管手段
目前,对于省内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监管,尚缺乏有效的监测方法、科学的监管手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首先,各个地区各自为战、缺乏协调。各个地区都将本地区的卷烟投放作为内部监管的重点,通过真烟案件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同业务经营部门的协调,着力防范本地区卷烟外流的问题发生,但很少考虑地区间特别是毗邻地区间卷烟投放的平衡性问题。对卷烟投放节奏、投放量存在差异的毗邻地区而言,对冲击本地区的相关毗邻单位缺少相应的信息反馈机制,从而不能在地区间的卷烟投放上的进行协调和联动,相关地区不能在共同防范卷烟非法流动上形成监管合力。
其次,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分析模型。造成卷烟非法流动的因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包括市场内在的需求差异因素,也包括业务经营部门的投放策略因素。目前各单位尚未对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甄别、筛选和分析,未能建立起相关因素与卷烟非法流动之间的关系模型,从而不能用量化、科学的手段进行分析、预警,还停留在粗放型、经验型监管的阶段。
第三,事前监控和预警手段相对滞后。目前对卷烟非法流动侧重于从查处的真烟案件入手,分析卷烟非法流动的规律和趋势,并通过倒查喷码的反馈机制来促使业务经营部门调整部分客户、部分品牌的定量,是一种被动的事后监管机制。各单位尚没有开展对卷烟非法流动的事前监控的探索,现有内管预警系统的取数也建立在历史数据的基础上,不能对相关因素进行事先预警,因而不能有效预防卷烟非法流动的发生。
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对卷烟非法流动的监管方法和模式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应当以上述问题为突破口,以实现对卷烟非法流动的信息化、科学化事前防范,以填补相应领域的空白,在为业务经营部门提供有效的经营策略支持的同时,实现对卷烟非法流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3 建立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事前防范机制的设想
基于对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原因的分析,市场上卷烟非法流动归根到底还是由卷烟需求、投放行为以及两者决定的市场价格这三个要素决定并推动的。因此,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监管的事前防范机制建设,关键在于把握这三个要素和卷烟非法流动的内在联系。
3.1 建立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预警体系
通过对2011年以来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典型品牌、时期、地区与卷烟需求、投放行为及市场价格的关联性分析,发现以下指标和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呈正相关关系:
“品牌区域投放量增长(下降)百分比数”差量越大,发生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可能性越大。(供应因素)
“品牌户均投放数”差量越大,发生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可能性越大。(供应因素)
“品牌需求满足率”差量越大,发生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可能性越大。(需求因素)
“品牌市场价格”差量越大,发生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可能性越大。(价格因素)
因此,笔者认为以“品牌区域投放量增长(下降)百分比数差量”、“品牌户均投放数差量”、“品牌需求满足率差量”、“品牌市场价格差量”这四个指标作为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核心预警指标,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预警体系。通过确定预警规则,合理设置预警参数值及预警等级,对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实施事前预警,是防范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的有效方法。
3.2 建立地区间卷烟投放信息协同模块
地区间卷烟投放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地区间卷烟投放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协同模块,通过采集业务系统后台数据,将各地区卷烟非法流动品牌的区域投放同比数、户均投放量、需求满足率、市场价格、库存采集数据在同一模块上显示出来,实现有关数据的共享。各地区业务经营部门能够通过该模块,及时掌握毗邻地区和其他地区某品牌卷烟投放情况,从而为本地区卷烟投放策略提供重要参考,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地区间卷烟投放不均衡问题。另外,该模块也可以及时发布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预警信息、案件查处信息,为进一步实现精准投放提供决策依据。
3.3 建立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预警处理机制
在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预警体系发出预警后,应当建立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预警处理机制。由省局牵头,不定期组织预警相关地区的业务经营部门和内部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协商,就预警品牌或者实际已发生卷烟非法流动的品牌的投放进行会商,协商确定预警品牌在两地区内的投放,减少由于地区间投放不平衡造成的卷烟非法流动。此外,对于地区间的卷烟非法流动预警,专卖内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管与管控衔接,专销联动与地区联动相结合,防范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
当然,在建立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事前防范的过程中,预警指标与卷烟非法流动的关联程度、预警参数值的设定、市场价格的采集、信息模块的搭建等环节是建立该机制的难点,也是下一阶段应着手的工作重点。
4 结语
在今年的全国烟草工作会议报告中,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提出“要以治理非法流动卷烟和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理为重点,加大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卷烟流非法动成为今年烟草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愈加频繁的形势下,探讨建立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事前防范机制,减少由于行业内部因素导致的卷烟非法流动,显得尤其必要和迫切。希望本文提出的这些观点能够为防范和减少地区间卷烟非法流动提供参考,为行业实现“532”、“461”品牌发展战略提供有益思索。
[1]程永照.论“卷烟上水平”的重要意义[J].经济研究参考,2010(68):4-5.
[2]张登武.我国烟草行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管理世界,1996(6):112-118.
[3]孙宝山.浅谈卷烟流通中“黑市交易”的原因与对策[J].商品流通论坛,1991(5):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