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地矛盾化解的对策思考
2012-04-13孙伟平
□孙伟平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出台免征农业税和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的政策以后,农民种地效益凸显,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随之也暴露了诸多人地或与人地相关的各种矛盾。如何妥善解决和处理好农村人地矛盾,是我们农业和农村工作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的人地矛盾表现突出
从各地农民上访反映的实际问题看,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村人地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内放弃承包地,二轮承包时还继续自愿放弃承包地的户在人也在农户,现在要求要承包地。主要是由于二轮承包时农民感到各种负担较重,虽然没有外出务工经商,但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其收入高于种地。因此,放弃了土地承包权。二是二轮土地承包时未分到承包地,暂按机动地管理的户在人不在农户或二轮土地承包时,因外出多年没有与村联系,没有统计登记在分地人口内,村集体没有为其预留承包地的农户,现在回来要地。三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欠村集体款只要口粮田的农户,现在要求补给承包地。还有农户因欠款等原因,村集体将承包地收回,农户要求分承包地。四是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由于农民负担过重,农户自愿将承包地交回村集体,然后在按机动地价格买回耕种,由于当时机动地价格低,农户又不用出“两工”,这部分农户现在也要地。五是二轮土地承包时,一些村组没有按审批方案标准分给农户承包地,农户要求按承包地标准补足面积。还有乡(镇)办企业职工(包括粮食、供销、工业等)现在已下岗,当时按政策只分得口粮田,这部分人要求按承包地标准补足面积。六是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村组新增人口包括婚入人口、新出生人口和迁入人口等要求要承包地。有的村机动地超标,农民要求分这部分土地。七是部分农户为其亲属代要承包地。原承包户已外出多年,本人没有回来要地,就委托其亲属代为要地。这部分地要出后,由其亲属代种或享受承包地的粮补等各种待遇。
二、农村的人地矛盾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农村的人地矛盾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二轮土地承包期间,由于当时的农村税费较多,农民负担较重,土地产出效益低,许多农民包括长期在当地居住的农民自愿放弃了土地承包权,预留给这部分农户的承包地,经村民组研究同意已全部分给其他农户。二是村级集体为解决债务问题,将土地化解给存款农户并已签订了合同,现如废止原合同将引发新的矛盾,从而导致现在回来要地的农户无地可分。三是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给未登记人口留预留地。一轮土地承包时一些农户因举家搬迁外地与村失去联系,二轮土地承包界定分地人口时,这部分农户没有纳入留预留承包地范围。四是二轮土地承包后,部分村组在征得村民的同意后,用预留地和收回农户的承包地,给新出生、婚入和迁入等新增人口补地,致使预留地被分无法满足现在回来要地农民的要求。五是造林及建设占地。二轮土地承包时应预留造林、小流域治理及建设用地等,但由于当时没有预留足够的面积,导致造林及建设用地只能占用机动地或农户的预留地。
三、农村的人地矛盾化解对策
解决当前农村的人地矛盾,必须认真解决好与人地矛盾密切相关的如人口界定、农民欠款和村级债务等问题。为了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就解决农村人地矛盾提出以下对策。
1.制定统一配套的政策 目前看,部分农村人地矛盾完全可以按照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政策妥善加以解决。但由于各地执行的政策如欠款、户口和人口界定等问题不统一,造成了农村的人地矛盾。为此,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出统一配套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以便于基层准确执行,化解农村的人地矛盾。
2.认真清理农村户口 二轮土地承包时,一部分农户因种种原因举家搬迁外地,但户口仍在本地,后经几次人口普查,特别是户口进入微机管理后,户口问题相对减少。但由于撤乡并村等一些原因,导致农村又恢复了很多户口,这些户口是形成农村人地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地要抓紧对农村户口进行一次清查,以减少农村人地矛盾和上访案件的发生。
3.积极化解村级债务 农村债权债务与土地承包问题密切相关,由村级债权债务问题引发了土地矛盾,农村债权债务问题妥善解决和处理可以减少和解决农村的人地矛盾。各地要认真研究农村债权债务问题,切实搞好清理,研究制定欠款回收和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办法。
4.提高乡村干部素质 乡村干部的工作始终面对广大农民,是农村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对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当前一些农村矛盾是由于乡村干部政策解释和政策执行偏差造成的。所以,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乡村干部的素质,特别是抓好乡村干部的有关农村政策、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乡村干部处理和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减少农村人地矛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