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职业保障规定》和《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研讨会在广东中山召开
2012-04-13
航海教育研究 2012年1期
《海船船员职业保障规定》和《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研讨会在广东中山召开
为进一步推进《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履约进程,做好国内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2012年2月8日—9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广东中山召开了法规研讨会,讨论和审议海员职业保障规定和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等相关文件。来自交通运输部政法司、人劳司、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及各直属海事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远集团、中海集团、河北远洋集团、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的30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曹德胜到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
专家们在充分研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相关的船员管理规定、《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STCW公约的基础上,针对如何全面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制定海员的职业保障规定,审议和修订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在规则制定的目的、调整范围和调整适用对象、框架和内容的设定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曹德胜副局长指出,下一步应更加系统地研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框架下海员行业的社会保障和作为特殊行业的职业保障,处理好国际公约与国内立法的关系,处理好现行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定的关系,处理好职业保障规定与相关船员管理法规的关系,进一步研究公约要求的全面覆盖,加快立法进程,促进船员职业保障规定的尽早出台。
文献来源:http://seafarers.msa.gov.cn/SysInfoPublish/ CntListDetail.aspx?ID=e842854d-5 eba-47f4-b56e-03f3f988802d(201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