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优势和作用初探
2012-04-12赵俊亚
赵俊亚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0 引言
“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公众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人物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务进行揭露、 批评和提出建议的行为。简而言之,是通过舆论行使监督,或者说通过舆论的方式达到监督的目的。”[1]网络监督即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舆论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功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1 网络监督的含义及重要性
1.1 网络监督的含义
网络监督即公民通过互联网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通常指公民通过在网站、网络论坛、聊天室、博客等网络传播媒体,进行浏览、评论等活动,从而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和评论等行为。 网络监督的形成,是网络用户、网络媒体、网络环境、网络传播技术发展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网络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社区,如聊天室、论坛等,这些信息聚集场所成为网络中重要的舆论阵地,加快各种舆论在网上的形成和流动,从而加速了网络民意的传播和传达。 网民可以通过这种渠道,对公共管理部门进行舆论监督,督促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1.2 网络监督的重要性
网络舆论的发展催生了网络监督,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形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网络舆论是网络监督的载体,网络监督是网络舆论的结果。网络监督对社会发展主要有以下影响:(1) 促进社会管理,实现民意表达。 (2)引发社会舆论,引起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注意,形成压力,督促其采取行动,从而达到影响或改造现实的目的。 (3)影响社会文化,网络主体的生活、思维方式被普及化、放大化,引起社会观念的变革。 (4)解构了传统媒体的权威解释地位,不受制于某种利益团体,能够更客观地反映事实真相。
2 网络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优势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网络监督有效地利用了互联网这种新型的公共传媒。 与传统的监督形式相比,这种新兴的舆论监督形式具有其鲜明的特色。 它更直接、更真实、更隐蔽,更能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作为新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具和手段,具有传统媒体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地位。
2.1 普遍性优势
网络不受地域、行业、领域的限制,可以对社会进行全方位扫描,并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次和方面。相关的监督意见一旦发表,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同一切腐败现象做斗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更具有普遍性。 网络可以提供传统媒体所得不到的信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上信息的传播者和接收者。 这种传播的自由度突破了传统媒体的局限,使每个网民都可以自主地发布信息,而不需向别人请示汇报。
2011 年7 月份,CNNIC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有关数据表明,截至当年6 月底,互联网普及率上升至36.2%,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 亿,微博用户爆发性增长,达到1.95 亿[3]。网民规模的不断扩充,互联网模式的快速发展,使越来越多、不同层面的人群能够把社会各方面的信息反映到网上去,把存在的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去,督促他们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
2.2 交互性优势
与传统媒体单向的信息传播通道相比,网络传播的最大特点在于:网络是一种双向的、交互式的信息传播通道。 保罗·萨福等学者由此认为,“同其他人发生联系”即进行跨越时空的互动交往,是网络传播方式的本质特征[4]。 交互性的主要表现是:(1)网民与国家管理者的互动交往。 (2)网民和网络媒体的互动交往。 (3)网民间的互动交往。
网络能够全天候地传播信息、实时发布信息。通过网络发表的报道和评论进行的互动交往,人们均可获知有关信息。 如果说隐蔽是腐败的特性的话,那么曝光和开放则是网络的本能。 通过互动交往,网络可以让腐败丑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使腐败者感到极大的压力,进而使腐败行为有所收敛,使腐败者主动放弃正在实施中的腐败行为,同时,也可为司法机构惩治腐败提供线索、寻找证据。
2.3 便捷性优势
在互联网上,人们的交流不仅有时间上同步交互的特点,还表现出即时表达的特点。 在互联网的页面上,利用快捷方式,只要用鼠标轻轻一点,就可以便捷地到达目的地,而便捷性正是网络媒体在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中的优势所在。 网络新闻的发布者可能就在现场,正在利用互联网将现场所见所闻同步告诉受众,因而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在传统媒体时代,国内外的一些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进行报道和评论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有可能在这些传统媒体上看到或听到读者来电、来信一类的言论,而且数量有限。在网络环境下,网络监督的传播和表达具有较高的时效性。 通过网络媒体快捷的报道,网民在获知新闻事件的第一时间内,就可以在网上发表言论、交换想法。
网络采用的是数字式电子技术和分组交换技术。 这些技术不仅使得网民可以对新闻事件及时便捷地发表评论,而且还使得意见的传播者可以随时发现他人对意见的反馈和再评论,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终促成网络舆论的形成。 从而对违法违纪的权力运作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对不良社会现象发挥谴责和威慑作用。
2.4 网络监督具有低廉性
网络监督作为监督方式之一,发展迅速,被誉为“最廉价的监督”[5]。 与写信、打电报、打电话相比,网络的通讯成本较低,在网吧一小时的上网费用平均2 元钱左右,在家中就更加便宜了,而在这个时间段内可以获得的信息量和可以发表的评论意见却远远比写信和打电话多得多。 随着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这种成本将会越来越低。 同时,很多不方便出门的老年人、工作忙碌的上班族,也都可以到网站上浏览一下与自己相关的政策信息,发表对政府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己发出的信息还可以得到直接的反馈。 而与占用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相比,“性价比”很高。
3 网络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
对于公民来说,网络监督是其行使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权的政治参与活动;对于党和国家机关来说,网络监督则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保持党和国家机关廉洁性的有效措施[6]。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新的沟通方式和交流平台,也为公民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开辟了新的途径。 作为舆论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监督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和网民的力量,约束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监控公共权力的运行效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政、枉法裁判、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3.1 对腐败现象的揭露和抨击作用
反腐败,一直是近些年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中的焦点问题。 以前,对于腐败现象,大家只能私下里抱怨几句,对看到的腐败现象,由于怕报复、怕惹是生非等等原因而敢怒不敢言。 而当网络论坛日益活跃起来之后,许多网友可以匿名发表文章或者图片,对身边的腐败现象表达愤慨之情。 这类帖子往往最能激起网友的回帖热情,渐渐的,这股力量越来越大,最终形成了一股通过网络监督反对腐败的巨大力量,使我国反腐败事业从广度到深度上都更进一步,这在网络未出现之前是不可能实现的。
3.2 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对国家机关的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而接受监督,则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义务。 通过网络监督,可以揭露和惩处违法失职的公职人员,使其对滥用或误用权力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方面,网络监督可以教育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使其从中吸取教训,在今后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其他公职人员引以为戒,从而明白应当怎么说、不应当怎么说,什么事情必须做、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更加谨慎地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有效地避免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发生。
3.3 对公共权力偏离轨道的防范和矫正作用
正是近几年通过网络监督揭露的腐败案件,让各级政府看到,如何控制好公共权力的滥用、私用。防止权钱交易,应该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点。 网络监督给公共权力的公开透明开辟了新路,网络这样一个完全公开、四通八达的信息高速公路,使得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乃至八小时以外生活更加充分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更全面接受公众的监督。 这就像是给公共权力装上了监视器,腐败分子想要以权谋私、以权谋钱,将会越来越困难。
3.4 对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保持和促进作用
一些网民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专门从事反腐败工作。 发展至今,其中已经有一些网站小有名气,如: 李新德的中国舆论监督网(http://www.yulun.cc)、姜焕文的中国民间举报网(http://www.zhentan007.com),等等。 在这些网站上,大家用一份热忱和责任心关注着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行为,督促他们践行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诺言。 可以说,他们是反腐败战线上的一支特殊的战斗队。 近几年,在网络引起较大反响的山东济宁“下跪市长”、浙江诸暨1688人的集体诉讼、菏泽市某县动用耕地搞开发等事件,都是通过这些民间反腐败网站的报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从而使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的。安定了民心、维护了社会稳定。虽然民间反腐败网站的运作方式、报道来源、法律地位还有需要商榷的地方,但是他们发挥的作用却是不容忽视的。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介入和有机互动下,网络监督正在成为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作用日益强大、优势日益凸显、重要性日益突出。 随着网络建设的不断法制化、规范化,网络监督反腐败的力量将会更加合理、合法的发挥出来,从监督检举腐败行为到协助公共管理部门改进工作、 提高水平,走上一条更加正规的道路。
[1] 周甲禄.舆论监督权[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25-26.
[2] 陈党, 顾赵丽. 建国60 年来公民监督权实现路径的探索与启示[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0(2):81-84.
[3]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B/OL]. [2011-07-19]. http://www.cnnic.net.cn/dtygg/dtgg/201107/t20110719_22132.html.
[4] 孟威.网络互动意义诠释与规则探讨[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4.
[5] 原丁.第四媒体与反腐新途径[J].现代企业文化.2009(32):89-91.
[6] 陈党.网络监督的独特优势与有效利用[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0(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