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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语聚合词的语义认知

2012-04-12刘红梅刘中富

关键词:借代字面比喻

刘红梅 刘中富

有这样一类词语在汉语言运用中非常活跃,如“真善美”、“春夏秋冬”、“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金木水火土”、“赤橙黄绿青蓝紫”等。这类词语是由同属于一个语义范畴的若干个单音节成分以并列方式构成,以四个音节比较常见,在语言运用中人们往往将其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使用频率较高,被称之为聚合词。聚合词在结构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通常情况下其内部成分的顺序不能任意变动或者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变动。聚合词的意义多数不是其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在构成成分意义的基础上产生一个新义。但由于其结构关系单一,在词汇系统中是一种准定型结构,因此在学术界还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就目前所见的研究成果看,多是对聚合词表面特征的描述,不够深入。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对聚合词的语义及产生机制进行探讨。

关于聚合词的语义问题,曹炜认为,这类词语在表意上有一个共同点,即整体意义不是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加合,而是其成分意义的泛化。如“男女老幼”泛指所有的人们。①曹炜:《现代汉语聚合词初探》,《语言文字应用》2003年第3期。安华林认为,这类词语产生转义是词汇化的根本动因,他将这类词语的意义分成字面义、统括义和转义三种类型。②安华林:《“四字骈语”的词汇化》,《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周欣将这类词语的意义分成两种类型:加合式和融合式,指出词语具有泛指义和比喻义。③周欣:《现代汉语并列N项式研究》,2006年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我们从聚合词整体意义与构成成分字面意义关系的角度,将其语义分成整体义是字面义、整体义非字面义两种类型。

1.整体义是字面义

聚合词整体的意义基本上等于构成成分字面意义的简单相加,体现了聚合词语义组合性的特点。有些聚合词构成成分的语义融合度比较低,其特点是:原来每个构成成分的意义仍然存在,但在语言交际中通常作为一个整体来使用,即几个成分的词形通过并列的方式压缩在一起了,意义没有完全融合在一起。这样的词语往往整体义等于字面义,比较好理解,如“关停并转”、“兄弟姐妹”、“宋齐梁陈”、“金木水火土”等等。其语义情况表示为:

组合性语义=成分义+结构义

我们认为,这是受语言经济原则的制约。所谓经济原则,指人们在精确传达信息的前提下,尽量在语言表达上简洁。聚合词是采用同一个语义范畴内的几个成分并列组合而成,中间没有停顿,也没有标示结构关系的形式标记,形式上非常简洁。如“真善美”就是“真实的、善良的、美好的”合称,在语言运用中作为一个整体使用。这类聚合词语义简单,人们在理解和运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错误。

2.整体义非字面义

聚合词整体的意义不是构成成分字面意义的简单相加,体现了聚合词语义融合性的特点。关于语义融合性问题,孙维张指出:“根据程度的不同,我们把熟语语义的融合性分为两种:一种是绝对性融合,一种是相对性融合。绝对性融合是不可分析的,相对性融合是可以分析的。”①孙维张:《汉语熟语学》,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32页。我们认为,很多聚合词的语义都具有相对融合性,即构成成分的意义在整体意义中保持着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但是整体意义并不是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加合,而是在字面义的基础上通过引申或修辞手法而产生了新义,表示一个新的概念,有了新的使用范围。如“僧尼道姑”泛指一切宗教人士、神职人员,“青红皂白”比喻事情的是非或原因、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其语义情况表示为:

融合性语义>成分义+结构义

具体地说,在字面义的基础上,通过类比、推演的方式或修辞手法而产生的聚合词语义类型主要有泛指义、比喻义、借代义、象征义等。

泛指义即在字面义的基础上通过泛指法而形成的意义。泛指法是指“在原义的基础上,用原来指称个别领域事物的词,去扩指与其有共同特点的更多类型或各种类型的事物,并从而产生新义的方法。”②郭伏良:《新中国成立以来汉语词汇发展变化研究》,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7页。换句话说,泛指是某个词语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可以用来表示原来由它的上位义表示的意思。聚合词是由同一语义范畴内的几个成分并列组成,但不同于一般的联合短语,除了表示列举的各项外,还表示某种范围,而且这种范围往往大于各个并列项之和,其语义增值了。如“鳏寡孤独”,字面义是指老而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幼而无父的人、老而无子的人,现泛指一切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生活,而又没有亲属供养的人。“悲欢离合”字面义是指悲伤、快乐、离别和相聚,泛指生活中经历的各种境遇和由此产生的各种心情。例如:

(1)抗战六年来敌人夺取了我们多少同胞的生命,妻离子散鳏寡孤独的人,数也数不清。

(李英儒《野火春风斗古城》)

(2)他在苏州度过他的童年,所以提起来一点一滴都亲亲热热的,童年的记忆最单纯最真切,影响最深最久;种种悲欢离合,回想起来最有意思。

(朱自清《我是扬州人》

比喻义是在字面义的基础上根据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通过比喻法而产生的新义。比喻义与修辞上的比喻不同,修辞上的比喻是临时打比方,一旦离开了特定的语言环境,其临时意义就不存在了。词语的比喻义虽然是通过比喻用法逐渐固定下来形成的,但它已经是词语意义的一部分,我们在使用时几乎感觉不到它是一种比喻了。比喻义可以使语言更加生动,还可以把抽象的事物表达得更形象、更具体。如“短平快”本义是指排球比赛的一种快攻打法,二传手传出弧度很小的球后,扣球手迅速跃起扣出高速、平射的球,现常比喻企业、工程、科研项目、创作等投资少,历时短,收效快。“酸甜苦辣”本义是指各种味道,比喻幸福、痛苦等种种遭遇。例如:

(3)行啊,老陈,妙笔生花,雅俗共赏啊。怎么,放下架子,打起短平快来了?

(徐坤《热狗》)

(4)尽管身心劳累,饱尝酸甜苦辣,但她看到女儿在影视道路上健康成长,她又倍感欣慰。

(纪从周《“小芳”打官司》)

由借代修辞的广泛运用、逐渐固定而形成的意义,称之为借代义。借代义与修辞上的借代手法不同,借代是临时性的替换名称,而借代义则是永久地固定在词语意义中的代名词。如“之乎者也”,本义是指文言文里常用的4个虚词,在语言运用中常用来借指话语或文章半文半白,用于讥笑人的迂腐与咬文嚼字。“风云月露”本义指4种自然现象,常借指绮丽浮靡、吟风弄月的诗文。例如:

(5)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鲁迅《孔乙己》)

(6)虽懂得几句诗词,也是胡诌乱道的,就是好了,也不过是风云月露,与一生的正事毫无关涉。

(曹雪芹《红楼梦》第八十一回)

象征义指人们运用象征的手法赋予某种事物一定的寓意,使词语产生的意义。其特点是通过客观事物的表征来象征主观心理,表示某种特殊含义,具有很强的传统文化色彩。如中国人常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到松、梅、兰、竹、菊等植物上,并赋予其深刻的文化内涵。松、竹、梅这三者由于其不畏严寒风雪的习性特征被称为“岁寒三友”,象征人的坚强、高洁的思想品格。梅、兰、竹、菊以其清雅淡泊的气质特征被称为“花中四君子”,同时也是一种人格品性的文化象征。例如:

(7)我没有“赋得修竹”的才能,更没有写松竹梅岁寒三友图的本领。

(巴人《说笋之类》)

(8)他是画过写意的,便参照写意的画法,设计了套梅兰竹菊《四君子图》。

(邓友梅《烟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多数聚合词的意义不是字面意义的简单相加,其意义整体性的特点十分突出,因此聚合词和一般的联合短语是不同的,它具有词或固定语的某些典型特征。

聚合词由字面义到融合性整体义的语义变化是如何产生的呢?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聚合词语义发生变化的过程就是人类的联想等认知操作的过程,是建立在一定的认知模式基础上的。具体地说,融合性整体义的产生与隐喻、转喻、原型认知等思维方式有关,而独特的汉民族传统文化因素则综合制约着融合性整体义的产生。

1.隐喻认知是比喻义产生的基础

认知语言学指出,隐喻是人们认识世界最重要的认知方式之一,是语义产生的一种重要途径。当人们要表达新的抽象概念的时候,通常会找到这些抽象概念与已认知事物的联系,用已有事物的认识来处理、表达新概念,于是产生了两个认知域之间的投射。①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03页。隐喻的本质是根据一种东西去理解体验另一种东西,即把一个认知域的概念投射到另一个认知域中,这需要两个概念之间具有某种相似性,能够相互关联,其遵循的原则是相似原则。在隐喻结构中,两种通常看来毫无联系的事物被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在人们的认知领域中对它们产生了相似联想。这种相似联想并不是局限于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的相似点,而是融合了人们主观上的心理感知。聚合词的比喻义就是由于人们认知心理上的相似联想产生的,这种联想可以从多角度出发,可以跨越不同的事物类别。如“青红皂白”,字面义是绿、红、黑、白4种颜色,用这4种可以分得很清楚的颜色来比喻本来可以分清楚、弄明白的事情的是非或原因、来龙去脉,这样在人们的认知领域中就形成了已有的具体事物和抽象概念之间的相似联系,从而产生了该词语的比喻义,二者之间的相似点就是“可以分清楚”。不论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对“青红皂白”大多使用其比喻义。例如:

(9)这巡捕是外国人用的,他平日见了,也要带三分惧怕,何况这回巡捕做了原告,自然不问

青红皂白,要惩办被告了。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再如“切磋琢磨”,古代把骨头加工成器物叫“切”,把象牙加工成器物叫“磋”,把玉加工成器物叫“琢”,把石头加工成器物叫“磨”,每一个构成成分的本义都是表示一种具体的动作行为。“切磋琢磨”在语言运用中常用来比喻相互商量研究,学习长处,纠正缺点。之所以有这样的比喻义,是因为在人们的认知心理上“加工某种材料使之成形”与“相互商量学习有所提高”具有某种相似点,其相似点在于“经过一定的努力和学习过程,最后获得成功”,人们通过心理相似联想使之产生了比喻义。

2.转喻认知是借代义产生的基础

转喻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另一种重要方式。一种事物往往有多方面的属性,而人们认知的往往是其最突出、最容易理解记忆的属性,即突显属性,这称之为转喻的突显原则。人们通过理解记忆这些突显属性,逐渐认识和掌握事物的全貌。转喻的实质是在相接近或相关联的不同认知域中,用一个突显事物来替代另一个事物。①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第115页。聚合词借代义的产生从认知心理学上讲,是由于相关联产生的,是转喻这种思维方式在起作用。如“风花雪月”,原指古典文学作品中常描写的四种美好的自然景象,后多借指辞藻华丽、内容空泛、格调低下的诗文,或借指男女爱情方面的事情。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借代义,因为这四种自然景象的描写和刻画往往是华丽、情调、浪漫的表现,因此在人们的认知领域中很自然的将其和没有实际现实内容的文章或爱情主题联系在一起,它们三者之间在概念上是相关联的。例如:

(10)想不到上纲上线的大字报却又被鸡毛蒜皮打得落花流水,阶级斗争怎么会斗不过风花雪月呢?

(陆文夫《人之窝》)

再如,“之”、“乎”、“者”、“也”这些虚词的运用,可以说是文言文的典型特点,即是文言文的突显属性。在人们对文言文的认知基础上,这个特征很容易被理解与记忆,具有显著性。用突显的部分来代替整体是人们习惯的思维方式,因此,“之乎者也”可以借指文言文。“丝竹管弦”的本义是琴瑟箫笛等乐器的总称,也可以借指音乐,即用演奏的工具来代替音乐本身。音乐这一概念实体是与各种乐器这些概念实体是相关联的,因此可以形成一种替换,产生借代义。

3.原型认知是泛指义产生的基础

原型是认知语言学有关范畴化的一个核心概念,经常用来指范畴内的最佳成员或典型代表。“原型的确切含义是指作为范畴核心的图式化心理表征,是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其最佳成员只是原型的个例。”②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第63页。我们可以将一类事物或一类事件看成一个范畴,从中选取几个原型以并列方式组合起来构成聚合词,从而代表整个范畴的意义。即用具体的几个事物或事件来代替所有同类事物或事件,形成聚合词的泛指义。如“柴米油盐”,它字面上的意义是柴火、米面、油和盐,这是生火做饭的基本材料,经常泛指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什么可以用原型来代替整个范畴的意义呢?从心理学的角度上说,是由于人们的联想产生的,联想是语义发生变化的根本动因。其中的类属关系联想,以事物间的属种关系为依据,词语意义的指称范围可以在属概念和种概念之间转移,或由特指到泛指,或由泛指到特指。聚合词泛指义的产生就是以原型作为认知参照点,从而形成了整个范畴的意义。“柴米油盐”能够满足人们“吃”的需要,这是人类生存的最根本基础,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生活必需品。通过类属关系联想,人们就拿最基本的需要“柴米油盐”来泛指所有的必需品,由特指到泛指,满足了人们的使用需要,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从而产生了泛指义。例如:

(11)她掐着指头,把每月所需的柴米油盐细细算了一遍,半天,才叫侄儿代笔,请郭沫若每月寄15元来。

(魏奕雄《郭沫若与原配妻子张琼华》)

认知语言学将事件和行为都看成是基本层次范畴,一个行为范畴可以分成不同的组成部分或不同阶段,有些聚合词就是同一个事件或现象的某些典型性的特征聚在一起构成的,即由该类事件中的原型成员构成。如“打”、“砸”、“抢”三个典型的动作行为组合在一起整体表达一种不良的行为或一起恶意的事件。有时候,这类聚合词可以再增加一些类似的典型性特征成分,基本上不影响整体意义的表达,如“打砸抢烧”。再如“赤橙黄绿青蓝紫”用具体的颜色代表所有颜色;“锅碗瓢盆”用最基本的具体的厨房用品来泛指所有炊具;“桌椅板凳”泛指所有的家具;“刀枪剑戟”泛指所有的兵器。如此等等,都是原型认知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影响聚合词语义的几种认知机制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有时会在同一个聚合词的语义中共同作用,互为补充,互相交叉。如布,麻织品;帛,丝织品;菽,豆类;粟,小米。“布帛菽粟”泛指穿和吃等生活必需品,又可比喻极平常而又不可缺少的东西。在“布帛菽粟”的语义中,既有泛指义,又有在泛指基础上产生的比喻义。在这里,原型认知和隐喻认知在共同起作用。例如:

(12)每年四月初,河淮以北,秦、晋以东,宣、大、蓟、辽诸边,各方商贾辇运珍异,并布帛菽粟之属,入城为市。

(范文澜、蔡美彪《中国通史》)

(13)对于胜利了的人民,这是如同布帛菽粟一样的不可须臾离开的东西。

(毛泽东《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

例(12)用了“布帛菽粟”的泛指义,指吃和穿等必需品;例(13)中用了比喻义。

4.传统文化因素综合制约着聚合词各类融合性语义的产生

聚合词的语义变化与传统文化因素也有很大关系。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其本身也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着民族的文化观念和心态,任何语言现象的产生与其所处的文化背景都有密切关系。不同民族由于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取向等因素的不同而形成了社会文化的差异。文化对语言的影响和制约首先体现在词汇方面。聚合词对于汉文化有一定的关照作用,汉民族文化对于聚合词的产生及语义变化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汉民族以形象思维为主的思维方式对聚合词的产生有一定影响。游汝杰指出:“古代中国人不善于抽象的理论思维,而善于凭经验直觉行事,这种文化传统,在汉语的表达上和词法上都有所反映。”①游汝杰:《中国文化语言学引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177页。这种思维方式对汉语的表达方式有一定的影响,即汉语在造词的时候常选择具体形象的内容来表示抽象的概念。如“酸甜苦辣”字面指各种具体的味道,由表示味觉到表示心情滋味,常用来比喻幸福、痛苦等种种遭遇。“阴晴圆缺”以人们可以感受的具体的天气阴晴变化与月亮的圆缺来比喻人生无常。

汉民族特有的文化气息影响了聚合词的文化内涵。汉族人民经常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把动植物群体纳入以人为中心的精神世界,把它们分类评价,组织进词语当中,以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和情感,被人们赋予人文色彩,有鲜明的文化取向。有些聚合词是由几种表示动物或植物的成分构成,通常情况下其意义并不是字面意义,而是有其比喻义或象征义。例如“豺”、“狼”、“虎”、“豹”,这四种动物生性凶狠,因此常用来比喻凶恶残忍的人。在汉文化中,“龙”、“凤”、“麒麟”是古代传说中神异的动物形象,它们或高贵权威,或珍贵祥瑞,“龟”是长寿的象征,因此深受人们喜爱。麟、凤、龟、龙是四种神灵的动物,也比喻品格高尚、受人敬仰的人。再如“梅兰竹菊”,本义是梅花、兰花、竹子、菊花,因它们分别具有傲、幽、坚、淡的美好品质,被人称为“花中四君子”,成为中国人感悟喻志的象征。但对西方人来说,这四种植物仅仅是四种普通的植物,没有什么特殊的文化含义。

聚合词是汉语中一种非常活跃也很独特的词汇现象,是由同属于一个语义范畴内的几个成分并列组合而成的一种准定型结构,在语音形式、结构和意义上都具有鲜明的特点。从聚合词整体义和构成成分意义之间的关系来看,聚合词的语义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整体义是构成成分意义的加合;一种是整体义不是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在字面义的基础上产生了新义。这些新义的产生主要与人们的认知机制以及文化因素具有密切关系。我们认为,正是由于聚合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整体性,通常不是构成成分字面义的简单加合,它们的结构才具有更大的定型性,才能够逐步地从最初的一种自由组合关系而逐渐定型,完成其词汇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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