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措施分析
2012-04-12高安丽
高安丽
(山西省柳林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山西 吕梁 033300)
1 推动科技创新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山西省政府制定了《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涉及7个方面的17条措施,是山西省首次针对小微企业发展出台的指导性意见,以解决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税费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其中提出了山西省小微企业的发展目标,即在“十二五”期间新创办5万户小型微型企业、新培育500户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小型微型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解决发展共性问题,营造良好环境。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是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缓解当前下行的经济形势、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的现实需要,对我省转型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此政策新出台的17条措施中,有3条措施是用于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一是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规定,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三是落实好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 小型微型企业就业吸附能力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结构为主线,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攻方向,按照“优化环境、聚集产业、调整结构、支持企业、服务经济”的基本要求,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微型企业提振信心、稳健经营,提高盈利水平和发展后劲,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税收优惠方面,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3 培养中小微企业承接大企业配套产品,延伸产业链
小企业要发展,最重要的是资金问题。其中,有4条措施推进企业资金问题的解决。一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总体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不断推出适应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新产品;支持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二是支持小微企业直接融资。三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四是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建立小微企业园区,鼓励、引导地方政府、非公有制企业依托现有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山西省将从扩大资金规模、增加中小企业成长扶持资金、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扶持小微企业力度。今年起,省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各市(县)也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资金总规模由5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重点支持转型发展、技术改造、规模扩张等方面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项目。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每年要有不低于年度预算18%的政府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并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银行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机构也要优先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努力改善市场环境。为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创业辅导等方面的服务。开展公益性双代理服务,维权代理服务,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免费政务代理服务。
为切实创造小微型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多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从出台政策、减免税负、鼓励创业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状况事关“十二五”时期就业优先战略能否实现,发展微型企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