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动力系统的机理及构建途径
2012-04-12曹海英孝卿
曹海英 温 孝卿
(天津财经大学 商 学院,天津 3 00222)
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动力系统的机理及构建途径
曹海英 温 孝卿
(天津财经大学 商 学院,天津 3 00222)
随 着资源枯竭和环境的恶化,构建绿色供应链逐渐成为了零售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虽然我国零售企业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但总体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全球竞争的加剧,如何推动零售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即研究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动力系统,成为重要的课题。
零 售企业;绿色供应链;动力系统;建设途径
近年来,围绕生态环境问题人们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联结为一个互为因果的有机整体,使环境和资源既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使其作为人类生存的要素之一满足人类长远生存的需要,从而形成了一种综合性的发展战略。构建绿色供应链(Green Supply Chain,简称GSC)是现代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首次系统提出绿色供应链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制造研究协会(MRC),该协会进行了一项“环境负责制造(ERM)”研究,并于1996年较早地提出了绿色供应链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以绿色制造理论和供应链技术为基础,涉及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其目的是使得产品从物料获取、加工、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小、资源效率最高”。①Handfield R B.Green supply Chain:Best Practices from the Furniture Industry Proceedings Annual Meeting of the Decision Sciences Institute.USA.1996(3):1295-1297.长期以来,绿色供应链的构建主要是从制造企业的角度出发,表现为整个管理体系主要是以制造企业为核心展开。学者们绝大多数都是围绕着制造企业来进行研究。而零售企业作为大多数顾客与绿色供应链成员的连接点,产生的是可以引导产品制造、定价、包装、品牌以及质量等需求信息。零售企业的地位正在发生显著变化,逐渐成为了市场的主导力量,其对上游产业的强力拉动和对下游最终顾客的影响越来越明显,零售企业在与制造企业的互动博弈中已经逐渐占了上风。本文探讨的是以零售企业为核心构建的绿色供应链的动力系统的工作机理以及建设途径问题。
一、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动力系统的内容及工作机理
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动力系统包括内部力量和外部力量以及它们之间是如何交换的。内部力量需要深入零售企业内部进行考察,才能发现各种力量的存在方式和特点;外部力量包括了政府动力、消费者动力、上游各级供应企业动力以及环保NGO动力,在分析外部力量时,需要区分各种力量的机理和与零售企业之间的关系。
(一)零售企业自身动力。从理论上讲,零售企业选择构建绿色供应链的动力来源于零售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随着传统供应链模式竞争力的下降,零售企业必须在供应链构建中更多地考虑环境与生态目标,考虑绿色采购与绿色产品的销售,更加注意资源的节约与再生利用,降低营运成本和费用,这些都有助于零售企业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因此,建立新的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可以视为零售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的第一动力。
(二)政府动力。政府对于企业之间构建绿色供应链联盟的支持和鼓励可以源于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更新以及国际生态环境压力的产生。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面临着巨大的困境,资源枯竭、人口增加使得经济增长很难维持其持续性,经济增长有陷入停滞的危险。这些危机要求政府必须转变发展模式,从线性发展模式转变成为可持续发展模式。同时,当政府继续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向公众提供更高的收入水平,生存环境逐渐恶化,人们的卫生与健康无法保障时,政府可能会面临合法性危机,如要赢得公众的继续支持,就必须在其施政纲领中更加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力求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这些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引导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此外,环境危机和环境问题日益国际化,对政府来说在国际关系中也会面临新的压力。如今,降低碳排放、保证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议题,这也要求政府支持和鼓励企业选择绿色供应链模式。
(三)消费者动力。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绿色消费逐步走进人们的生活并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消费者的需求也从以关心自身健康为主转移到以关心自身健康与关心环境保护和改善并重。消费者对绿色供应链模式的认同和支持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对更高生活质量和生存模式转变的要求。如今,高质量的生活是更多物质利益的满足、更好的生存状况和更好的生存环境的统一。一般而言,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应的是落后的生存模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更高级的人类生存模式也就会相应出现。经济进入发达阶段后,人们开始更多地考虑生存的质量,因此生态环境质量也逐渐进入人们的消费领域。
(四)上游的各级供应企业动力。各级供应企业选择进入绿色供应链源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和社会环境的压力。他们的绿色意识和绿色行为对零售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原材料购买与获取的绿色性决定了最终制成品的绿色程度,制成品的绿色程度直接决定了零售企业的绿色经营和消费者的绿色消费。
(五)环保 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简称NGO)动力。环保NGO是民主社会中政府环境事务进一步细化的产物,作为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他们有着自己明确的价值取向和主张。他们能协助政府更好地处理生态环境问题,弥补政府的缺位,通过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与监督促使政府制定环境法规,能够利用自己合法空间和渠道,把不同利益群体的愿望反映给政府,从而影响政府的决策,施加压力促使更多的企业选择绿色供应链或成为其中的一员,并且通过宣传和教育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二、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动力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零售企业缺乏构建绿色供应链的主动性,绿色营销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国大多数零售企业还处于被动状态,即使声称实施绿色营销和建设绿色供应链的企业也仅仅停留在口号上,产品绿色化、组织绿色化方面还没有实质性的动作,根本原因是经营观念导致他们没有看到绿色经济所带来的商业效益。因此,零售企业发展绿色供应链的动力不足。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就是目前绿色经营鱼目混珠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只是经过行业或协会内部认证就堂而皇之打出绿色产品的标志并经由零售企业销售,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这些问题如果任其泛滥,必将危及刚刚起步的绿色经济的发展,降低消费者绿色消费的信心。
(二)政府的环保意识不足。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也造成了零售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动力不足。目前,我国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虽然也制定了一些有关企业运作的“绿色”政策,但大多属于末端控制,加之立法滞后、执法不严,其政策效率远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较轻,且缺乏有效的监管。①朱庆华、耿涌:《基于统计分析的中国制造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动力研究》,《管理学报》2009年第8期。
(三)消费者绿色消费意识有所提高,但绿色需求仍显不足。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搜狐绿色频道于2009年4月15日至24日联合开展了“公众绿色消费意识”调查。问卷共设置问题14个,内容包括人们对绿色消费概念的理解、最关注的绿色消费领域、绿色消费的目的、未参与绿色消费的原因、对环保产品性能的期望、提高绿色消费意识的方法等。②搜狐绿色频道 http://green.sohu.com/s2009/422 - online - survey/index.shtml。其中,在“没有特意选择绿色产品的最主要原因”的调查中,59.8%的消费者认为对绿色产品不太了解,31.2%的消费者认为价格高,1.9%的消费者认为没有必要选择绿色产品,7.1%的消费者认为绿色产品不可靠。根据数据分析,在30岁以下的人群中,超过2/3的人因为不了解绿色产品而没有特意选择绿色产品;在61岁以上的老年人中,约有2/3的人是因为价格高而没有特意选择绿色产品;在月收入超过6001元而没有特意选择绿色产品的消费者中,87.2%的人也是因为对绿色产品不了解。③搜狐绿色频道 http://green.sohu.com/20090508/n263844187.shtml。这说明,虽然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已经相当严重,消费者也有主动使用绿色产品的愿意,但愿望有时候难以转化为现实的绿色需求。导致人们没有特意进行绿色消费的最主要原因是人们对绿色产品的了解和认知程度低,另一个原因就是消费者不愿承担为此付出的绿色成本。
(四)绿色制造未形成规模,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在我国,绿色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相当落后,以至于我国绿色产品管理不善,绿色产品品种、数量少且质量也存在问题,这也直接影响了我国绿色产品制造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目前,发达国家大量使用高科技,已经形成了庞大的绿色产品制造市场。而我国的绿色产品制造业还未形成规模,产品结构单调,分布结构不均衡,技术落后,根本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五)各种环保NGO力量微弱。世界各国非政府环保组织在推动全球环保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1994年3月我国成立了第一个民间环境保护团体“自然之友”(Friends of Nature)以来,受登记制度、活动经费、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环保NGO仍处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境况之中。目前,我国的环保NGO的活动内容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还主要限于环保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与企业合作推广项目等方面。从参与社会管理的效果来看,参与的偶然性明显、形式主义严重;从参与的制度保障方面来看,现存的政策原则性强,实践性和操作性差,具体参与途径的制度化保障不足。总体而言,我国民间环保NGO的公共参与能力和影响力还很有限,在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及对政府、企业和其他主体影响环境行为的监督作用还非常有限。
三、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动力系统的构建
第一,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自身动力系统的构建。零售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首先要树立绿色观念。一方面,零售企业要贯彻绿色观念,高层领导者首先应树立环境意识,把经济目标、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同整个绿色供应链的实施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引导企业员工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让企业全体员工真正感受到推广绿色供应链的重要意义并自觉参与其中。应鼓励员工具备先进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观念和绿色意识以及贯彻和实施这些意识的能力和决心。另一方面,全面渗透绿色观念,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观念,从消费终端减少消费行为对环境的破坏,遏制制造者粗放式的经营,唤起供应商对绿色环保的重视。
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必须使零售企业获得足够的经济效益,这需要零售企业积极改善绿色营销手段。首先要调整价格策略。目前零售企业经营的绿色商品价格高出了普通商品的价格,导致很多消费者放弃购买。零售企业应该认识到绿色经营是应长久坚持的理念,是决定未来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应从长远角度对待绿色商品的价格和自身盈利之间的关系。因此,定价时不仅要考虑盈利,更要考虑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合理确定绿色商品的销售价格;其次要改进销售包装。如今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正在提高,日益关注绿色包装,零售企业在产品的销售包装上应该改变过去过度包装才能热卖的理念,适时地采用并推广使用绿色包装;再次要营造绿色经营环境。国家对“绿色市场”的解释是“环境设施清洁卫生、交易商品符合绿色市场标准质量管理要求、经营管理具有较好的信誉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最后宣传要实事求是。零售企业在宣传绿色产品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功能信息时应该切合实际,切勿为一时的盈利夸大宣传其功能,提高消费者的期望。
第二,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的政府动力系统的构建。政府在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构建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和导向作用,为此要制定相应的导向性政策以加强政府规制,政府规制的目的在于对企业违反绿色供应链的行为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企业绿色供应链活动外部不经济性进行约束和干预。政府规制具有严肃性、可操作性的优点,但缺乏刺激企业自觉实行绿色化经营的动力。因此,为了促进绿色供应链的发展,政府还必须建立有效的绿色激励政策,通过经济杠杆来激励和引导绿色供应链管理主体的行为,使其在经营活动中向绿色化经营方向发展。激励政策主要包括:“绿色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政府优先采购等。
第三,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的消费者动力系统的构建。消费者的绿色需求和绿色消费对零售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起到了拉动的作用。消费者自觉自愿的消费绿色产品要求消费者拥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收入水平,消费理念先进,消费行为理性,不会因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牺牲环境,也不会因为绿色消费对自身当前利益的影响而放弃购买。因此,有必要对消费者进行引导与教育。从引导绿色消费的主体来看,引导绿色消费主要有三方:一是政府从宏观上有计划地调控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行为,影响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观念;二是企业制造和销售有关绿色商品和服务时,对消费者的绿色消费内容和绿色消费观念进行引导;三是环保NGO通过社会舆论与宣传来影响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行为。
第四,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上游供应企业动力系统的构建。要激励制造企业支持并积极推动绿色供应链构建,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促使制造企业环境自律,制造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承担主要责任,企业全员都应具有强烈的环境意识和绿色理念,否则即使与零售企业建立了绿色供应链联盟,也很难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二是构建绿色制造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绿色技术的创新能力。绿色制造战略的实施需要有技术支持,通过组建绿色制造技术联盟,为联盟成员提供一个合作开发和成果共享的平台,鼓励成员间通过各种方式合作,鼓励产学研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通过组织联盟成员共同开展绿色制造共性、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提高联盟成员整体技术研发水平,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通过组织联盟成员参与国内外绿色制造技术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活动,促进联盟成员成果的转移和扩散,使研究成果在联盟内最大限度地共享,为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通过组建绿色制造技术联盟,分担企业技术创新等的费用,同时利用成员伙伴的人力资源、实验仪器和设备等,间接降低研发费用。随着产品开发等费用的降低,环保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完善,环境违法等成本的提高,绿色产品与传统产品生产成本间的差距将逐渐缩小,进而从根本上解决绿色产品价格高的问题。
第五,零售企业绿色供应链环保NGO动力系统的构建。环保NGO只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就可以成为不同层面的权力中心,他们完全可在不同程度上分担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物品和为公共服务的职责,在一定范围内肩负着监督和制约权力行使的功能,并且能够有效地引导消费者和推动企业绿色供应链的构建。为此,要为环保NCO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发达国家环保NGO发展的经验表明,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对环保NGO的健康发展作用巨大。优化环保NGO健康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建立关于环保NGO完善的法律框架极为重要,要根据实际情况,对NGO进行合理分类,并采取不同的税收支持政策,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从注重“准入”的限制性管理,转变为注重对组织的透明性、公开性、行为能力和效果的评价性管理。要促进国内的环保NGO与同类或其他新经济社会组织、相关研究机构、高校等形成网络化的行动联盟,在确立了鲜明的政治立场的前提下,可积极与国外的环境组织或者其他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建立保护环境行动的国际联盟,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
F713.32
A
1003-4145[2012]05-0110-03
2011-12-26
曹海英,天津财经大学讲师、博士研究生。温孝卿,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基金项目:本文是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2127)的部分成果。
(责任编辑:周文升wszho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