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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舞相属”的文化变迁与文化特质

2012-04-12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12期
关键词:礼仪舞蹈艺术

穆 兰

(湖北文理学院,湖北襄阳 441000)

西方是艺术文化的殿堂,华尔兹、恰恰等西方文化曾风靡于欧洲美洲以至于世界各地,明清时期被逐渐引入中国。这种在西方称为传统社交礼仪的艺术,生在民间,成长于宫廷,鼎盛在艺术的舞台,通过历史的文化的沉淀与嫁接,也逐渐被中国乃至东方其他国家所接受。然而,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是否有属于我国自己的社交艺术呢?据史载,在我国汉代,也曾出现过一种特殊的、在酒宴宾客间相互邀请的舞蹈艺术——名曰“以舞相属”,俗称中国古老的交谊舞。本文述略“以舞相属”的文化特质与审美礼仪,并进行艺术阐释,以期对中国古代乃至现代人们礼仪形式审美观念做出合理推断。

一、以舞相属的艺术雏形

据史料记载,大约在东汉末期,我国上层社会的酒宴上,盛行一种具有交谊和自娱性质的邀请舞,名叫“以舞相属”。“属”者,委也,付也,即邀请之意。宴会中一般是主人先舞邀客,客人起舞回应。虽然这种自娱性的礼仪并不一定在宴饮时或宴会之后举行,但是在宴时和饮后相属(连接、跟着)起舞,却是最通常的习惯。舞伴有时为同性,有时为异性。“以舞相属”的规则是,被属者——被邀请者必须起舞回报,舞毕再以舞相属于另一人,如此循环相接,直至尽兴。①王克芬:《中国舞蹈发展舞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5页。在宴会中,这礼仪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活跃气氛,联络感情,增进友谊。其形式类似现在的“找朋友”的游戏,但其中却不乏社交礼节与礼仪规束,有社交成分,加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往来。在秦汉时期就颇为风行。譬如《后汉书·蔡邕传》载:

邕自途及归,凡九月焉。将就还路,五原太守王智饯之。酒酣,智起舞属邑,邑不为报。智者,中常侍王甫弟也,素贵骄,惭于宾客,诟邑曰:“徒敢轻我!”邑拂衣而去。智贤之,密告邕怨与囚放,谤讪朝廷,内宠恶之。邕虑卒不免,乃亡命江海,远迹吴会。

这段记载,是说蔡邕从流放到还乡,一共九个月。在他将要踏上回乡的路途时,五原太守王智为他饯行。饮酒尽兴的时候,王智起身而舞并向蔡邕劝酒,蔡邕却没有酬答。王智这人,就是中常侍王甫的弟弟,向来恃贵骄纵惯了,感到在宾客面前羞愧难当,便大骂蔡邕说:“刑徒之人胆敢轻视我!”蔡邕挥衣扫袖而去。王智心藏怨恨,向朝廷密告蔡邕在囚禁流放期间满腹怨恨,毁谤并讥刺朝廷。官内的宠臣也憎恶蔡邕。蔡邕考虑到终究难以免祸,便逃亡他乡,隐居在吴郡、会稽一带。由此可见,被邀请者不起舞相报,被认为是对邀者的不敬,会引起彼此的不愉快的心情与隐患。《史记·项羽本纪》记载,刘邦和项羽在鸿门会见,酒宴上,范增想除掉刘邦,让项庄舞剑,以便乘机杀掉刘邦,于是留下“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典故。这个典故中表面是欢迎却蕴涵杀机的双重寓意,其正是运用了以舞助兴才不会把这种危机显在明处,也是要尊重宾礼行主道的意思。但正因为“以舞相属”而讲究礼仪,潇洒但不失规矩。也使得鸿门宴中项庄与项伯的属舞,可解救当时的沛公。除以上,属舞时动作和姿态也有一定的程序规定。如属时不按规矩,该转的时候不转,也会被认为是失礼节的举动。此类现象引来大祸和引起矛盾的事例在史料中屡见不鲜。观其舞容,汉代四川彭县“以舞相属”的画像石上描绘的,就是一个“以舞相属”的生动例子,男子正邀请女子起舞,女子则款款而起,举袖欲舞。在其身旁还各站着两位侍者,一人执扇一人托盘,可能是怕小姐公子跳的太热,来打扇降温吧。因此,这种不同于西方的社交礼仪文化,从形式和意义上都有诸多不同,虽既不能抱、也没有太多的身体接触,但同时却完成了相互间交流、尊重和欣赏等社交的功能。更可见中国礼仪之大成,仅“以舞相属”就可见中国社交礼仪之审美艺术雏形。①袁禾:《中国舞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二、以舞相属的文化特质:艺与礼的交融

(一)以“舞”见情。舞蹈是人情感抒发的艺术方式,触景而发,自然流露于即兴舞蹈中,是“属舞”的基本条件。据史料载:汉高祖刘邦击败项羽后回师路过沛地(今江苏沛县),与父老乡亲饮宴,并乘兴唱出了那首千古名歌《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歌中,高祖令120个儿童随他唱,并高兴地跳起舞来。君臣在歌舞间拉近了距离。可见皇帝爱舞属舞达到了代替言语的地步。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割据与分裂最混乱的时期,可是由于各民族与汉人的大融合使得乐舞从宫廷转移到豪门私宅,统治阶级和部分上层贵族沉溺于乐舞享乐,从客观上推动了交谊舞的发展兴盛,提供了更广泛的参与性舞台。《南齐书·王僧虔传》载,南朝的王僧虔论述《清商乐》时说:“今之清商,实由铜雀,魏氏三祖,风流可杯。京洛(即魏、晋)相高,江左弥重。”从侧面体现出几代朝臣酷爱乐舞,比汉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到隋唐时期,社会由动荡走向稳定,除了皇亲国戚对舞蹈的喜爱,更突出的表现是皇帝的用人之策,使“世族”和“庶族”原有的门第品级不再具有意义,士人文化的兴起对舞蹈、音乐和诗歌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使得各种场合各个阶层再通过舞蹈进行交友互谊成为喜闻乐见的形式。②张法:《中国美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5页。

(二)以“舞”见诚。诚,谓“真诚和尊敬”。酒席宴会上“以舞相属”,更多应表示宾客互相敬重友好,并且含有沟通情谊的意思。古人十分重视人际间的相互交往,主尊宴礼,客尊宾礼,这样“来而不往,非礼也”,既有来访,必要回访,这才称得上有礼节。“礼”和“仪”,在今天通常被认为是礼仪仪式,即在社会交往中、待人接物时,应以诚相见,以礼相待。“以舞相属”这种社交礼仪渗透着浓厚的中国宴礼、宾礼之文化内容。宴礼,宴,古时也作燕。宴礼,是古代君臣宴饮之礼。据《仪礼·燕礼》注记,“燕,安也。饮酒以安之也”,即视饮酒为平安之意。在古代设宴款待臣僚主要有四个原因:其一,因臣属协助天子治国有功绩,特设宴以示慰劳;其二,四方聘使前来朝见,设宴以示欢迎、慰问;其三,使臣出使,设宴请臣僚们,则纯粹是为了消遣娱乐。如;文明太后是北魏文成帝之后,在献文帝即位初和孝文帝即位时,她都曾临朝亲政,是我国历史上颇有作为的女政治家。一次,她与孝文帝在灵泉池宴群臣及域外使节和各族首领时,令各人表演一段本民族的歌舞。孝文帝亲率群臣起舞,向文明皇后敬酒。由此可以看出,北魏时,皇帝以及大臣、域外使节,在大宴中皆可起舞。以舞相属通过邀请的方式表示尊重,再通过接受和表演,抒发了对方的尊敬,达到增进感情相互交友的作用。正是这种轻松的友谊,在宾客来往应酬中的调剂,起到滋润人际关系的较好效果。

(三)以“舞”见技。这种外交性礼仪早期动作常表现为行拱手礼和拱手跪拜礼的姿态上,既为邀请动作和行礼动作。舞蹈技术没什么复杂和固定的手臂动作,但随着邀请者的舞技见长,对于被邀者自身的舞蹈技术也要提升,才能与身份相配,因此,技艺的提高推动了以舞相属舞蹈逐步由仪式性走向表演即兴的方向发展。唐代自舞成风,贵族和士人都受过良好的礼仪教育,即兴舞蹈不仅代替言语进行交流,也成为礼节或显示才华的手段。据说在宴席上用舞蹈讨封、用舞进谏也都为常事。③任继愈:《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8页。

(四)以“舞”见态。就舞容来说,这种宫廷的交谊舞具有阴柔与阳刚兼得的双重性,似汉代楚舞雅态又有胡旋之气势。④冯双白、王宁宁、刘晓真:《图说中国舞蹈史》,浙江教育出版2001年版,第95页。有男女互属,也有男子相属。据悉,魏晋时期,楚地之舞以“巫舞”盛行,其中早期的“巫舞”也称“杠神”之类祭祀舞。祭祀就是按着一定的仪式,向神灵致敬和献礼,以恭敬的动作膜拜它,请它帮助人们达成靠人力难以实现的愿望。其中以楚地巫舞尤为突出,巫歌乐舞曾流行于湖北省西北部的荆山地区。巫在楚人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先秦楚国舞风弥漫,凡有一定教养和秉性聪哲的人,可能都身为巫。这为汉代舞蹈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的“杠神”即为后人祭祖,追念祖宗功业,或者请求神灵保佑等,也要放歌舞蹈,其中“杠”为抬和请之意。可见在先秦就有邀请和供奉之类的敬神之舞,其中也不乏对神参拜之舞蹈动作与姿容,这无疑也成为“属舞”的动态来源。到汉代,属舞者仪态大方、端庄得体、舞技超群。观汉代石画像,有独舞有对舞,有女子长袖、短袖、宽袖与窄袖对舞,也有男子博袖长袍对舞。可见在宫廷中,属舞往往着正装于酒宴之上,舞者起舞时衣袖的飘动形成的姿态,也常常流于诗词言赋中。《南都赋》云:“修袖缭绕而满庭,罗袜蹑蹀而容与”,《舞赋》云:“罗衣从风,长袖交横”,这些汉画像和诗词,为现在我们研究和了解汉代、魏晋南北朝与唐代、宋代的文化艺术提供了依据。汉唐舞艺有“汉韵古风,多儒雅旷达真君子”之形象和文化气质。在汉代民族文化的交融时,西域舞蹈风格与春秋战国的细腰长袖的“楚舞”相互结合,逐渐形成既有礼仪性质又有自娱活跃气氛双重风格特点。《辽史·乐志·诸国乐》中还有辽国宴请各国使节时,辽帝敬酒相继起舞相祝的记载。再如历史上北魏太武帝曾从西域带回了疏勒(今新疆疏勒一带)的伎乐,“胡”也就是现在古西域新疆一带地区的称呼,“胡舞”在隋唐的《龟兹乐》中就有记载。现在新疆举行的“麦西热甫”等群众性娱乐活动中还可见到这类艺术,形式是如有人舞到你面前,先施一礼,邀请你起舞,被邀请者一定要回礼起舞,邀请者这才停舞坐下。如被邀请者不肯起舞,就是失礼,对方会很不高兴,据说这种舞往往在酒酣之时起舞,尽兴时气氛热烈可通宵达旦。其舞容和形式,似“以舞相属”的变化与继承。①郑慧慧:《人体律动美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页。

以上艺术文化特质促成了古代礼仪性交谊艺术的昌盛,遗憾的是,到了宋朝,曾兴盛于盛唐时期的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交谊舞艺术形式逐渐消失了。《宋书·乐志》载,“魏晋以来,尤重以舞相属……近世以来,此风绝矣”。

三、以舞相属的消亡与审美礼仪之变迁

“以舞相属”产生于汉代,唐代达到顶峰,宋代逐渐消亡,其兴衰沉浮之因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封建礼教文化的束缚。纵观古今,某一风俗现象的出现一般都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的历史和政治因素的影响。由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所以艺术形式与思潮必须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方可得生存发展。②许薇:《述略吴越地区民间舞蹈文化的特征》,《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汉代帝国的统一和强盛形成了整个社会的开放精神,自娱艺术受到皇帝喜爱,为其存留上层社会中提供了条件。唐灭亡后,辽金朝的契丹与女真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即兴表演的酒宴邀舞还得以保留了一端时间。宋朝建立后,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程朱理学,对桎梏人们的思想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宋代重文尚学的文化环境,决定了宋人对哲思理趣的追求,同时也决定了整个社会审美需求的倾向。士人阶层作为社会的整合力量的作用达到极至。赵宋政权一开始就宣布:“(本朝)与士大夫治天下。”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元灭宋后,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大元帝国对汉人、南人进行民族歧视,为了防止人民“聚众造反”,民间诸多艺术被列入禁令,在高压的政治下,民众之间畏惧接触,主流舞蹈又被异化,注重交流的艺术形式便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更谈不上继承与发展了。

第二,娱乐风尚的变迁。唐代以舞为乐、以善舞为荣,在宋已变为以舞为耻。唐代社会各个阶层,上至宫廷,下至庶民百姓,在节庆和宴席中,能歌善舞成为受人尊敬的一种艺术修养;④李素娥、刘燕萍:《荆山杠神》,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乐舞既是人们乐于欣赏的表演艺术,也是人们抒情自娱的最好方式。正是在乐舞文化的沃土上,才产生享誉世界的名舞佳乐和技艺高超、精美绝伦的表演性舞蹈。⑤严明:《陌生化原则与艺术表现形式》,《求索》2011年第7期。在广泛的普及和精湛的提高中,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了辉煌灿烂的唐舞盛况。“自舞成风”现象以杨贵妃的《霓裳羽衣舞》、安禄山的《胡旋》等为代表,在酒筵社交中创设了良好的条件和机会。可是,宋代的宫廷乐舞都在城内各种寺庙、大殿、高楼前举行,没有能适合交谊的场合。君臣之礼尤重,皇帝宴请的酒会严格而有程序,敬酒都是以皇帝对百官的赐酒为顺序,更别提以舞相属的可能,只能作为欣赏者观看乐舞和百戏的表演,在当时等级森严的社会中被破坏和限制。因而,自唐建立起的宫廷酒宴艺术“以舞相属”丧失了群众基础,还没有在广大民众中扎牢根基时,就在政治与文化的氛围下止步于晚宋年间。

第三,雅化思想的影响。自唐后至宋代,出现了“文人味”“书卷气”。这是艺术雅化的一种表现。宋人推重博学广识,故宋代诗文十分注重学养的表现,以至于诗词用典为时风所尚。从“队舞”中就可见到不少的引经用典现象,如《太清舞》引用了近代“桃花源”的典故,词曰:“武陵自古神仙府,有渔人迷路……寻花迤逦见灵光,舍扁舟。”正是其书香氛围,迫使宋代艺术文化不甘于被视为一般意义上的“娱乐”手段,还要鲜明地证明艺术可以表现深雅的学识,使得艺术“雅化”思想得以形成。士人追求一种平淡的人生境界和进取与创新的文化精神,自娱、开放、自然的风气淡漠,使俗文化的艺术没有施展的空间,轻松、畅快、洒脱的舞风荡然无存。①罗希:《艺术审美中的直观性问题研究》,《求索》2011年第11期。

由此可见“以舞相属”的出现与消亡,不同程度地也带来了审美礼仪的文化变迁,我们可以总结为以礼作舞——随性起舞——取文代舞的趋势。

第一,以礼作舞。汉代把《周礼》、《仪礼》列为五经之一,是读书人的必修之课。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四种人生礼仪。人人皆礼,事事皆有礼。因此,就会出现因为礼节礼仪而起舞助兴,也正是由于礼的限制和要求,才会出现被邀者不舞,邀者的不悦现象和事件,以及更深的误会。这种以礼为美德和尊卑的艺术,奠定了舞者必须要有好的礼教和好的舞风舞技,才可能应付出现在酒宴上随时被邀而舞的局面,由此人们视能舞者有礼有德,渐渐士大夫和贵族王侯们纷纷效仿以其为美。

第二,随性起舞。由于隋唐五代的统治者豁达开明,兼容多种思想、学说、信仰,为艺术与礼仪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滋养土壤。文人与庶民在一种宽松的政治思想下生活,尽享人生的艺术和艺术的人生,全民的艺术修养和欣赏能力得到提高。在此时期,出现了纷繁的舞蹈形式和以供娱乐的舞蹈游戏。从皇帝到庶民,能舞善舞乐舞。表演性舞蹈给诗人提供灵感和创作的动机,自娱舞蹈使得爱舞之人能够寄情其中,即兴起舞。此时的歌舞尤为融合,属舞伴歌,这也使得宴飨之中充盈着艺术的欢乐和多种的享受。酒后伴歌赋诗起舞,魏晋与唐代颇为常见。

第三,取文代舞。这里的“代”是替代。从礼乐的功能来说,礼以别异,乐以合乐,共同组成中华文明的体系和秩序。吸取唐末五代时期的教训,藩镇权力太大,武人粉墨登场,纷纷称王称帝。所以宋代采取了偃武修文的国策,重文轻武遂成风气,目的无非是保自己一姓之天下,不为他人所得。由之,民间教育科举制度高度发展,有志之士以文采和进谏获得功名。士人地位提高,为文人世界的多姿多彩提供了根本条件。宋代人与人的交流主要通过诗文语言形式,趋向于文人化,使通俗晓畅性减少,文学等艺术形式代替了属舞,人们对文学艺术的热衷和倾慕,使属舞淡出了历史舞台。

中国古老的“以舞相属”,自汉代出现在历史舞台,在唐代达到顶峰,宋代逐渐消亡。经历了汉、魏、晋、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十国几个历史时期,曾经有两个高峰时期。唐朝甚至还掀起了一股全民爱舞的风潮。也许我们的民族和先祖,在对于礼仪和社交的活动中,早已为我们深深地植入了“雅”与“礼”的审美意识。在《汉书》中记载“礼有情,有文。忠信,礼之情也,威仪,礼之文也。”礼仪活动或行为直接体现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礼仪标志着国家、民族、地区道德水平的高低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下。我国的礼仪文化有许多精华,它们体现了我国传统的民族精神,在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中,更需要发扬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在我们为“以舞相属”消逝惋惜的同时,应深思如何借鉴历史,创造一个良好的艺术普及环境,正确思辨东方艺术之文化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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