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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创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2012-04-12严叶华

湖北社会科学 2012年12期
关键词:武汉市创业者全民

郑 军,严叶华

(中南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2010年,武汉中国金融中心指数综合竞争力位列全国第九,继2010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0930亿元以来,2011年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也以10151亿元突破万亿大关,2011年其GDP已超过6500亿元。虽然武汉是我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但是离“北上广深”还有很大的差距。借鉴沿海地区的发展经验,武汉未来的经济腾飞和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都需要依靠全民创业,通过全民创业给地区经济注入强劲的动力和新鲜的活力。就目前现状而言,武汉的创业活动受资金的限制而难以全面开展,现有的融资模式无法满足创业者的资金需求,必须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一、武汉全民创业模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武汉市自实施全民创业战略以来,政府纷纷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全民创业氛围浓厚,积极性高,创业实践蓬勃发展。据资料显示,仅2011年全年武汉市新增创业基地面积达110万平方米,新增就业人数15.35万人,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8.71万人。目前,武汉市形成了政府财政资金支持、银行贷款、信用担保融资、民间借贷等组成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以推进武汉“两型社会”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武汉地区全民创业活动繁荣有序开展。

(一)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武汉市创业企业的融资很大部分是依赖政府融资。政府对处在“全民创业”战略下的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给予了强有力的财税资金支持。政府资金支持分为以下几种模式:一是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包括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政府补助;二是政府奖励模式,即将原本补贴给创业者的资金通过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符合条件或是达到一定要求的创业者;三是政府间接扶持模式,即将政府创业基金通过利息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投入给为全民创业提供服务的银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四是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即政府出资成立创业引导基金,建立起一种社会共同投资和支持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入,共同组建各类创业投资机构。

武汉市2009年发放小额贷款总计4亿元。从2010年起,武汉市每年将提供20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其中1000万元将用以为科技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融资担保。据了解,“武汉青年创业担保基金”可以为青年创业者实现三无(无担保、无抵押、无利息)的小额贷款,极大地方便创业者募集创业资金。创业者向政府寻求创业资金是其创业融资的一项重要手段。政府出资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问题具有很强的引导作用和示范作用,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关注全民创业这一现实问题,对于武汉创业环境的改善具有一定作用。但是,在现实的政府支持创业融资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时门槛过高、程序不清晰,导致创业者融资举步维艰。

(二)银行借贷融资。

在企业外源融资中,银行借贷融资是一种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也是创业企业在短期内募集资金时最为常用的融资渠道。银行作为公司较为忠实的伙伴,以一定的成本为广大市民创业聚集了大量储户的巨额资金,逐步破解制约创业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近年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连年下发文件,鼓励全市各级金融机构支持创业企业的发展,探索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有竞争力、有市场、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加大信贷及多元化的融资支持。但是,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决定了其在放贷时必定会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和风险性,在放贷前对信贷资金进行风险评估,从而导致较高的融资门槛。[1](p160)另外,有时银行还会在借款时规定一些资金使用方向上的限制,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活动。[2](p45)

(三)信用担保融资。

近几年来,武汉市在建立和发展信用担保机构,促进其为新兴产业和创业企业发展融资提供担保问题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高科技企业,通过信用担保解决发展融资问题的方式,已成为其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在2008年全民创业提出之时,武汉市融资担保机构已为1188户企业提供了贷款担保服务,担保金额总计为64亿元,被担保企业实现利润超过2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形式的融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武汉市科技型中小创业企业的重视。据统计,到2010年,武汉市29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额达4.96亿元,同比增长740%。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减少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行为,杜绝骗贷现象发生。此外,担保公司自身也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共同促进创业担保融资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推动全民创业。[3](p131)

(四)民间借贷融资。

当前,民间借贷融资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以其较强的灵活性已成为创业企业资金融通的重要渠道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自2011年以来,持续调控的货币紧缩政策,导致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一些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因此转向民间借贷。[2](p50)目前武汉市各类民间借贷机构已经有千家之多。但是,民间融资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缓解融资难的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消极影响。由于民间融资利率高,融资成本高,借贷双方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加上缺乏必要的法制保障,使得借贷者利益得不到合法保护,不利于企业的实业投资和行业竞争。

(五)典当融资。

相对于银行贷款,典当融资这种直接形式的外源融资方式,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融资手续也极为简便、快捷。通过典当融资,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急需资金,以解燃眉之急,比较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急、数量小的特点。据了解,目前我省已运营的典当行有130家左右,其中武汉市50家典当公司累放贷款20多亿元,占全省总额的半壁江山。然而,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创业资金时需要考虑较高的成本费用。

二、武汉全民创业融资模式创新

近年来,武汉地区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发展都创出历史新高。截止到2011年底,武汉市共有证券、期货公司及公募基金公司55家,保险公司52家;小额贷款公司28家,典当行4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10家,并有25家金融机构在汉兴建或拟筹建后台服务中心。如此显著的金融优势为武汉地区的全民创业融资模式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庞大的存量资金也需要通过创新的融资模式为全民创业发挥更大的作用。以下从几个方面对武汉全民创业融资创新模式进行探讨。

(一)互助融资模式。

互助融资是意大利政府为帮助当地中小企业融资而创建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中小企业通过加入“互助担保社团”获得互助组织对其担保,以便更好地进行信贷融资。互助融资模式在创业融资中通过相互担保、增进信用、扩大规模的方式增强了创业者与银行的谈判能力,从而降低其融资成本。通过互助组织对创业者和融资项目的筛选,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减少了创业者的违约行为。由此可见,互助融资解决了创业者的资金问题,对于改善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氛围都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未来在武汉地区全民创业融资中的运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全民创业互助融资模式的运用首先需要建立以产业集群或产业联盟为纽带的互助组织,由产业内各创业者申请加入组织。武汉已经形成生物医药、IT电子、软件、光电等高科技产业集群和其他许多传统产业集群,以此为契机可以组建各行业融资互助组织。其次,需要确定互助担保的模式,公司制具有有限责任和规范运营的特点,选择共同出资组建互助担保公司更加适宜。然后,根据各成员的出资额确定其担保额度,并制定整个组织的贷款计划。最后,以统一安排、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二)网络融资模式。

网络融资源自美国,主要是通过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搭建网络融资平台为资金需求方提供融资服务,资金需求方通过网上申请、评估、放贷与网下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4](p56)网络融资将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与电子商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主要针对数量繁多的中小企业,为其搭建起多元化的网上融资平台,更好地解决以中小企业、个体户为代表的创业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网络融资在武汉地区已有个别成功案例,例如新洲区某公司通过网络向工商银行申请获批了110万元物流贸易贷款。但是,由于新闻媒体宣传较少,武汉创业者缺乏对网络融资的认识,同时湖北省内缺少本地性的网络融资平台,导致网络融资并未在武汉创业群体中达成普遍共识。网络融资在全民创业融资中的运用不仅存在于信贷业务,还可以应用于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股权投资;不仅需要针对中小企业,还应面向个人和个体工商户。

全民创业网络融资模式的运用需要解决两个重要问题:一是网络融资的监管问题,必须建立针对网络融资的法律体系,用以规范网络融资行为,减少不规范乃至违法融资行为的发生;二是创业者信息传递问题,必须搭建面向创业者的征信平台,增强信息透明度,降低资金风险。

(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

知识产权融资是基于创新战略下创业融资的一项有效手段。武汉具有较强的金融资源和金融优势,同时拥有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等产权交易机构,具备开展全民创业知识产权融资的基础条件。目前,知识产权质押在武汉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2010年共有29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96亿元。全民创业知识产权融资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证券化和知识产权信托四种途径。知识产权融资将成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和科技型创业个人的重要融资方式,为建设创业、创新性国家和实现其个人目标创造更好的环境。

(四)股权质押模式。

股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产权形式,也可以用作创业融资。通过将股权质押给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获取相应的质押贷款,对于创业企业而言已变成现实。即使是通过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融资也需要付出担保费用,而股权质押方式并不需要这一额外成本,对于急需资金而又难以负担高额资金成本的创业企业而言如同雪中送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早在2008年就制定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资登记办法》用来规范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行为,湖北省工商局也于同年颁布了《湖北省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虽然如此,湖北省内还是缺乏省级政府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股权质押行为进行规范。股权质押融资模式在武汉已经被少数公司所运用,但是还没有被多数创业公司所了解。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机制,也不利于股权质押在全民创业融资中的运用,必须尽快加强这一方面的建设,完善武汉地区股权质押融资的市场环境,更好地促进股权质押这一创业融资模式的运用。

(五)仓储融资模式。

仓储融资在国外又被称为仓单融资或存货融资,借款方通过将存货交付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监管,由其出具仓单作为质押标的,相关银行给予仓单项下融资。仓储融资涉及到资金需求方、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在整个业务中处在非常重要的中介机构位置,因此必须要获得银行授权。[2](p53)仓储融资是物流与金融行业相结合的产物,并已在广东、天津等地区得到了运用,其未来推广将会给武汉地区的创业者提供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

仓储融资在全民创业融资中的运用,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为创业者提供了动产质押的融资新渠道,使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在融资竞争中处于相对平等的竞争地位。二是降低了创业者的融资成本。创业者只需将货物存入指定的第三方仓库并支付0.3%至0.5%的服务费用即可在短时间内获得资金。三是降低与创业者的交易风险,提升交易对方的信任程度。第三方开具的仓单可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增强创业者的竞争力。

(六)中小企业集合融资。

创业中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面临着与中小企业融资相似的问题。创业者融资面临信息不对称、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的融资困境,中小企业集合融资模式便是解决全民创业融资问题的一项重要方式。集合融资把分散的中小企业集合起来,通过集合贷款、集合信托和集合债券等方式抱团融资,帮助其进入直接和间接融资市场,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武汉市于2011年7月首发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3.8亿元。全民创业集合融资对武汉地区创业融资的作用已经逐渐显现,并将逐步推广,使更多的创业企业从中受益。全民创业集合融资模式需要政府更多地承担“发起人”或是“推介人”的角色,只有政府牵头才能真正促进集合融资的开展。

武汉市在全民创业大潮中,应抓住城市圈发展与中部崛起的大机遇,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优化创业环境,筑牢创业服务平台,真正实现“政府赚环境,企业赚发展”的互惠目标,利用新活力推动大武汉的经济发展。

[1]袁萍.中小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研究[J].经济师,2006,(2).

[2]许进.中小企业成长中的融资瓶颈与信用突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张涛、熊晓云.创业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张兵.孵化器成为创业融资的温床[J].中国中小企业,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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