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笔谈)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的特点及启示
2012-04-12郭玉华
郭玉华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430072)
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笔谈)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的特点及启示
郭玉华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430072)
编者按:腐败是指运用公共权力牟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这既危及、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了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中国社会的政治基础,并已经对我们党、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对腐败现象进行分析发现,导致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既有制度和社会方面的因素,又有腐败的历史因素和腐败分子的心理因素。鉴于此,本刊组织了一组关于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笔谈文章,希望能够对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并发挥警示效果。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因素;社会因素;“腐败文化”;廉政文化;政治文化
新中国成立之初,如何建设一个清正廉明、与国民党执政时期贪污成风的腐败政权形成鲜明对比的,并在政权建设上获得人民群众心理认同的新政府,是在当时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要寻求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腐败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政干部的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现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问题严重且牵涉范围广,覆盖财经、税务、基建、粮食、物资、交通、司法以及军事后勤等多个部门;二是铺张浪费问题严重;三是官僚主义作风滋生。如1950年春,由于一些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农林部在关中地区贷放的230余万斤优良棉籽发霉变质,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腐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部分党员干部的共产主义信念淡化、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动摇外,还与新中国成立初期,部分党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不强,民主执政意识淡漠,留用的旧政权工作人员带来的旧思想和工作作风以及不法资本家的腐蚀拉拢等有关,这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政干部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的重要原因之一。鉴于此,我们党针对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新区土地改革运动中暴露的党政干部违法乱纪现象,展开了“整风整党运动”;针对“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中发现的贪污浪费问题,发动了“三反”运动,并将其与“整党运动”相结合,发动了“五反”运动。同时还开展了打击“黄、赌、毒”运动和制定《婚姻法》等促进社会风气良性发展的一系列工作。
由上可见,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反腐倡廉的信念是坚定的、反应是迅速的、思路是正确的。它除了具有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参与等特点外,还呈现出与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与社会风气的净化交相为用、与经济建设统筹兼顾等特征。
二、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实践的特点
1.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建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内容上来说,反腐倡廉建设部分地涵盖了党的建设。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同志首次将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建设五大支撑,强化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自始至终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具体表现在:一是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工作积极性、责任心,个人主义严重、居功自傲、闹名誉、争享受等现象,1950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全党全军进行大规模整风运动的指示》。这次整风运动历时半年,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党员领导干部中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倾向,端正了党风。二是在城市地区的党、政、军、学中发动了“三反”运动,同时在工商界发动了“五反”运动,有力地打击了腐败蜕化党政干部和不法商人,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三是这一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始终与纯洁党组织和巩固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一方面,党中央多次强调,“三反”运动的开展要与整党建党相结合,并于1952年2月3日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相结合的指示》;另一方面,在“三反”运动中揭露的贪污腐败分子也成为党组织警示党员的重要案例。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回顾90年中国的发展进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1]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现实的必要性。但是,在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的同时,也要注重将其与反腐倡廉的机构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模式。
2.反腐倡廉建设与社会风气的净化交相为用。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是党组织自身的建设,但也不可忽视加强民风建设,净化社会风气。历史表明,加强民风建设,激发人民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检举揭发党政干部的贪污腐化行为,对于形成高尚廉洁的反腐文化、促进党风和政风建设、震慑贪污腐败分子具有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的民风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大规模查封妓院、赌场和毒品,清除了黄、赌、毒等社会毒瘤,客观上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净化了社会氛围。二是针对不法工商业者对党政干部实施的拉拢腐蚀行为,在工商界发动了以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主要内容的“五反”运动,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资本主义思想传播的途径,形成了在党政军学系统清除“三害”和在工商界打击“五毒”遥相呼应的反腐败网络,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工作思路的新拓展。三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使党和人民群众结成了广泛的反腐倡廉统一联盟,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群众基础。四是制定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在保证男女平等的同时,从法律上为妇女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创造了条件。
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中指出的,腐败的滋生,最初根源于风气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人们交往日益频繁,腐败分子的手段也日趋隐蔽和复杂化。要想彻底遏制腐败,必须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反对腐败,人人监督腐败分子,人人倡导廉洁风气的反腐倡廉文化,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氛围。
3.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发展统筹兼顾。“从本质上说,腐败现象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2]腐败是发展中的难题,只有加快发展,才能有希望将其彻底消除。反腐倡廉既不能单纯为了反腐而反腐,也不能以发展为借口消极反腐。前者将使反腐倡廉工作丧失意义,后者则会使社会发展失去政治保障,最终陷入僵局。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党和人民群众同样面临如何正确处理腐败和发展经济的矛盾,其具体表现为:一是要在保证经济发展和反腐倡廉之间做出策略选择;二是要准确区别不法工商业者与守法工商业者、基本守法工商业者与违法工商业者,缩小打击面,保证民族工商业的健康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党的基本立场如下:一是坚定反腐信念。邓小平同志和习仲勋同志都对党内存在的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提出了严肃批评,认为这是党在工作中的最大危险。1951年1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在“三反”斗争中惩办犯法的私人工商业者和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指示》中指出,要给一切与公家发生“五毒”行为的私商以打击,借此给资产阶级在三年来在此问题上对党的猖狂进攻以一个坚决的反击。二是在反腐倡廉策略上,确定了放手发动群众与“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3]53相结合的政策。具体表现为:在“三反”运动的开展中要“对民主党派和各界民主人士应酌予照顾”[3]15,“五反”运动的主旨是“削弱资产阶级而不是消灭资产阶级”,对不法工商业者实行“过去从宽,将来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对“行贿性质严重(者),必须严肃处理”[3]99-100的原则。同时为了确保“五反”运动的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在“五反”运动中对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根据其行贿性质和行贿数量,将“五反”运动中的工商户(包括资产阶级和非资产阶级的独立手工业户及家庭商业户,摊贩除外)划分为五类,分别是: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法的[3]99,为准确打击不法资本家,尽量避免漏打、乱打提供了依据。“五反”运动结束后,党和政府又实施了扩大加工订货规模和产品收购数量等措施,基本保证了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统筹发展。
三、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建设的启示
当前,中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阶层分化非常严重,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就反腐倡廉建设而言,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反腐倡廉工作为当前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并对中国当前反腐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思路。
1.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总结的基本经验。从经验中我们不难发现,什么时候党组织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什么时候党员干部的作风就端正了,贪污腐败行为就少了,党就越能获得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反之,党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遭受损害。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7 000多万党员,350多万[4]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这也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深入推进改革、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宝贵资源。少数党员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以权谋私问题突出,破坏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形象。鉴于此,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念必须贯穿党领导人民群众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使之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
2.要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更要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方式就是群众运动。随着对党的建设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依靠群众运动开展反腐倡廉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制度反腐”成为当前反腐的主要手段。不可否认的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依靠群众运动开展的反腐斗争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这是因为早在革命根据地建设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之初治理黄、赌、毒等净化社会风气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已将“笑贪不笑贫,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社会风气和观念在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传播,并逐渐在群众中成为一种文化自觉和内化于心的行为准则。这样的廉政文化,不但有力地支撑着反腐倡廉制度的运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反腐倡廉制度的缺陷。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失效的原因就在于缺少廉政文化的支撑,很多廉政制度未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因此,有必要在强调反腐制度建设重要性的同时,重视廉政文化建设,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要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在中国改革开放任务愈加繁重,社会矛盾愈加突出的今天,如何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反腐的关系成为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反腐倡廉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在坚决反对腐败的同时,制定了“削弱资产阶级而不是消灭资产阶级”的政策,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发展。以史为鉴。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应以经济的发展为中心,走“以人为本”的反腐倡廉道路,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十二五”规划的建设实施中、融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保驾护航。
新中国成立之初,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政权新立,各项制度和机构建设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的最初实践,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具有历史局限性,如农村地区反腐倡廉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没能对提高党政干部的个人素质尤其是法制意识给予足够的重视。但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建设以及民风建设紧密结合、与经济发展统筹兼顾的做法还是具有内在的合理性的,对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DB/OL].(2011-07-01)[2012-01-15].http://news.xinhuanet.com.
[2]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75.
[3]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53.
[4]张明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史[G].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514.
D26
A
1007-4937(2012)03-0040-10
2012-03-11
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建国60年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基本经验研究”(09JZD0003)
郭玉华(1983-),女,黑龙江七台河人,博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