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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赵口灌区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2012-04-11朱翠民皇甫泽华河南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23期
关键词:水费干渠水价

□朱翠民 □皇甫泽华(河南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

□皇甫玉锋(河南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灌区基本情况

赵口灌区位于河南省黄河南岸豫东黄淮平原,范围涉及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商丘5市15县(区)。灌区规划灌溉面积39.34万hm2,其中,列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4.43万hm2,列入赵口灌区二期工程规划14.9万hm2。

灌区建于1970年,工程兴建初期,以放淤改土为主,灌区范围仅包括开封市郊及开封县的部分耕地。20世纪80年代以后,灌区转为以灌溉、补源为主,灌区范围逐步扩展至尉氏、通许及下游许昌、周口、商丘等市县。经过40多年的开发建设,灌区引水条件和用水质量大大改善。自1972年开灌以来,累计向灌区引水近60亿m3,放淤改土1.07万hm2,灌溉农田200万hm2。通过合理灌排,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同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工程建设标准偏低,缺少必要的运行管理费用等,致使工程老化失修、损毁严重,渠道淤积、渗漏,输水利用系数低,严重影响了效益的发挥。

2.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工程现状及问题

目前,灌区实有总干渠1条,长27.5km,设计引水流量150m3/s,实际输水能力 90m3/s;干渠55条,长 731.9km;支渠144条,长857.5km;渠道建筑物有2310座。灌区虽已形成干、分干渠输水基本框架,但支渠以下渠道及建筑物配套较差,突出表现为:

2.1.1 半拉子工程

1970年建设以来,灌区历经初建、一期工程、世行开发项目等,已初步形成干、分干渠输水基本框架,但各个时期建设的新老工程配套缺口都很大。

2.1.2 工程老化失修

灌区建于20世纪70年代,由于地方财力拮据,不可能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工程完善,建筑物标准低,且历经几十年运行,风化、侵蚀严重。目前,除西干渠、东二干渠等新建工程外,大部分建筑物急需维修、改建、重建。

2.1.3 工程效益远没有发挥

赵口灌区规划面积39.34万hm2,面上配套面积不足3.33万hm2。

2.2 管理现状及问题

灌区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河南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赵口分局为灌区专管机构,除担负灌区用水协调外,具体负责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境内总干渠18.5km(总干渠全长27.5km)、西干渠11.5km(西干渠全长28.16km)渠道工程维修、养护及供水管理。开封市设有引黄处,具体负责开封市境内跨县工程的管理及跨县用水矛盾协调。开封、尉氏、鄢陵3县设有引黄专管机构,其它市、县尚未成立专管机构、水费征收按方收费、用水签票。开封、许昌、周口3市向赵口分局签票,分局统一对郑州市河务局供水分局签票放水;水费标准依据豫计费字[1997]第091号文,灌区渠首水量收费标准为0.04元/m3。赵口分局收缴费标准依据豫水农字[1998]10号《河南省赵口灌区管理暂行规定》的批复,开封市按0.016元/m3向赵口分局缴纳水费,赵口分局按枯水期(4-6月份)0.012元/m3、丰水期为0.01元/m3向郑州市河务局供水分局缴纳水资源费。

目前,赵口灌区省、市、县的管理机构虽然都在围绕灌区开展工作,但因分属各级不同的政府,各自为政,导致整个灌区无法做到统一意志,统一步调,人员统一调配,管理统一标准,水费统一计管,利益统一考虑的局面。随着灌区的发展、范围的扩大,在灌区管理上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管理体制不顺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行政干预、本位主义意识已成为灌区发展的桎梏。灌区管理单位各自为政,中间环节多,供需水双方不能直接见面,常常造成上游水满为患,下游无水可用。目前规划面积为39.34万hm2的灌区,而有效灌溉面积为11.53万hm2,仅占规划面积为的29%,总干渠设计引水流量150m3/s,日常仅为 30m3/s,最大60m3/s。

2.2.2 水费标准低,到位率不高

赵口灌区核定水价标准为0.145元/m3,而目前省定标准只有0.04元/m3,不足供水成本的1/3之一,同时,由于水费中间环节过多,致使管理单位水费到位率长年徘徊在50%左右。

2.2.3 水价机制不合理

水费计收体系未能根本改变计划经济模式,不能反映水的商品属性,也不利于水费由行政收费转变为经营性收费的改革。

2.3 造成的后果

各县只考虑自身利益。放水时间极不统一。偌大一条干渠经常出现仅为一个县放水的现象,不仅造成干渠淤积,且因水小水位低,上游为提高水位经常落闸节制,下游等不到水意见很大,影响团结。三角债恶化内部管理环境。由于灌区分散管理,地处灌区下游的市县用水必须向与其搭界的上游市县要水并交费,层层水费不能足额上交,用水就困难了,这样形成恶性循环,恶化了灌区内部管理环境。

4.对策

4.1 加大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同时促使赵口二期工程尽快上马

赵口灌区自2007年至今开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5年,共投入1亿元,仅占骨干工程总投资9.3亿元的11%。因此,要使工程尽早发挥效益,确保粮食安全,需加大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同时促使赵口二期工程尽快上马。

4.2 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

4.2.1 改革灌区管理体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应成立“河南省赵口灌区管理局”,负责灌区的宏观经营管理,打破传统地域限制,根据渠系布置及种类建筑物状况成立引黄分局、管理处、管理所、农民用水者协会等相应机构和组织,业务归口赵口灌区管理局。赵口灌区管理局视具体情况划定管理范围,确定管理职责,签订责任目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模式管理灌区。

4.2.2 改革工程管理体制

灌区工程管理分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管理两个层次,骨干工程指支渠以上(不含支渠)的渠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田间工程指支渠及其以下斗、农渠等渠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抓大放小”原则,管好骨干放开田间,骨干工程管理全面推行定渠段、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的责任承包管理。田间工程管理按照“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方针,实行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管理机构延伸管理等方式。以支渠为单位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鼓励农民参与灌区管理,减少供水成本,灌区管理单位对协会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

4.2.3 改革用水制度

用水制度改革围绕灌区和黄河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特点,从制度上做好供水服务与节水的文章。由现行的通过政府要水逐步过渡到合同供水、供需双方直接见面,从根本上革除单纯行政指令性供水、供需脱节、供不应时的弊端。供水合同由灌区管理局与用水单位签订,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合理利用三水(黄河水、地下水、地表水)。

4.2.4 改革水价制度,建立灌区价格收费体系

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水价为基础,由现行水价,逐步过渡到按方计量,成本收费。水价标准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采用小步快跑即小幅度、勤调整的办法逐步调整到成本水价0.145元/m3灌区清淤费、清淤补偿费等由现行的用水单位负担过渡到按计费水量收取,集中组织清淤,水价以总干渠进水闸为基本计量点,按渠道级别逐级定价。严格用水签票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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