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背包警察”学服务
2012-04-10戚宇峰
河南电力 2012年8期
_戚宇峰
据报载,安徽省舒城县春秋乡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方便,随着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农村只有老人、儿童留守,群众外出办事较为困难。为此,春秋派出所民警主动放弃周末轮休时间,背着包走村串户,为群众代办证件、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等,用小小的背包承载起群众的期望,架起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背包警察”。
“背包警察”精神可贵在哪里?贵在为民。事情虽小,对群众来讲,许多事却可能要跑许多趟、走许多路,甚至在某些部门可能要遭白眼才能办好。如今,群众在家中,就有人来嘘寒问暖、解决难题,群众对此又怎能不拍手称赞?贵在坚持。日积月累,“背包警察”便成了群众的期盼,也成了品牌。
联系到供电服务工作,“背包警察”有值得学习借鉴之处。在一些交通不便地区,仍需要供电员工上门服务。上门时,供电员工不妨像“背包警察”那样,为群众送上一本安全用电手册,递上一张便民联系卡,办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这样,一来可以与群众零距离沟通交流,了解群众用电方面的所思、所盼、所求,解决群众现实的用电难题;二来可以借机向群众宣传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常识。此举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以及时解决群众用电中的疑惑和困难,让群众看到供电企业为民服务的诚意和决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