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采绿记:初冬的童心
2012-04-09涂昕
涂昕
蓝天与阳光,还有变色的叶子
有一天上课,老师问起大家心目中校园最美的地方在哪里。我想了想,不同的季节,答案是不同的;十一月的校园,当是有长排银杏树的那条路最美。那一树又一树的金黄,在深秋阳光的照耀下越发的明净灿烂,每次站在路中央,仿佛被某种圣洁的光芒所笼罩,我想象自己的脸庞会在一瞬间被点亮,如同微波粼粼的湖面反射过来一缕阳光,让人几乎想要闭上眼睛。
进入十二月,风刮得越来越凶猛,几场雨过后,冬天是确凿无疑地来了。一夜大雨后的清晨,雨还有点淅淅沥沥的,我撑着伞穿过校园,看到一地落叶狼狈不堪地贴在泥泞里,充满挣扎后的颓丧。然而走到那条两侧都是银杏树的路口,像沉默的夜空突然一声清脆的鸟叫,接天连地的金黄从灰褐的泥地中超脱出来,映满我的眼睛——修长的一条路被银杏的扇形叶子铺了厚厚的几层,落叶的色泽没有被污泥浊水掩盖,反而在雨水清洗下加倍地晶亮鲜艳,让黯淡的天光显出不知所措的神色。我被眼前的一幕深深地撼动了,呆若木鸡地立在原处,半天不能动弹。造物主的慈悲总是这样毫无预兆地突然呈现,我们除了以这样的方式领受,还能如何呢?虽然最终还是会被时间摇醒,回过神来继续赶路,但我一直顽固地相信,被真正的美洗礼过的人,内心的气象会有所不同。
雨后放晴,初冬的阳光清冽洁净;天空蓝得高阔爽朗,让人忍不住一再仰脸凝望。主干道上那两排法国梧桐(悬铃木),原本是遮天蔽日的蓬勃茂盛,深秋以来日渐消瘦骨感、树影疏离,如今抬头看,叶子已凋零了大半,空落落的枝桠简练遒劲,在空中布展成网状,仿佛要承接住如洗的蓝天。
再走几步,悬铃木的枝叶退出视线,澄蓝天空之下,加入了灿烂的金黄色,还有明艳的鲜红色——虽说冬天是色彩黯淡的季节,然而只要有这红、黄、蓝的三原色,大自然丰富的色彩能量就会得以保存。金色的无疑是银杏树,而那大片曳动的红,是三角枫的叶子在风中摇摇摆摆。它们胖阔的卵形叶三裂成掌状,春来翠色欲滴,能染绿一方空气;入秋后生出黄色、又渐渐转红,原本肥嘟嘟有些憨傻的形态,因色彩的转换而变得妩媚多端。
同为槭树科的枫香,春天时比三角枫美,叶子三裂的姿态轻扬欲舞,别有一种纤盈和灵秀。入秋后叶子渐变成黄褐色,来不及盼得一树彤红,就被秋风秋雨打得纷纷掉落,只留下稀稀拉拉的小部分,衬着刺茸茸的果实。冬天了,顽强留在枝头的叶子才开始泛出红晕,寥寥的几片,不甘心似的在风中大幅度晃动。
鹅掌楸的叶子枯黄了、一点点落尽了。这树因奇形怪状的叶子颇似马褂,所以又有名“马褂木”。春来叶子们茵茵地生在枝头,像挂了一件件精巧的小衣服。五月时,树上开绿莹莹又黄茸茸的小花,如果查询花谱,会发现通常的描述是:“花被片外面绿色,内面黄色”。当花冠和花萼长得很像而無法分辨的时候,我们就将萼片和花瓣合称为“花被片”——鹅掌楸的萼片膨胀得如花瓣一般大小,所以用了这个说法。
跟鹅掌楸同为木兰科的玉兰,也是类似的花被结构。校园里有好几棵长得很好的玉兰树。记得去年三月来参加入学考试,正值它们的花期,纯白的大花开了满枝,春光下的花被肥腴润洁、柔泽满覆。此时玉兰树上只留下一些泛黄的叶子,在午后阳光里反射出温柔的暖光。走近了看,它们叶缘卷了、皱了,叶面破了小洞、生了锈斑,让人想起钱钟书先生所谓“动人怜惜的缺陷,像古磁上一条淡淡的裂缝,奇书里的一角缺页,使你心窝里涌出加倍的爱惜”。
回想我曾经写过的花儿们,还真有不少是像鹅掌楸和玉兰这样花萼与花瓣浑然不分的,木兰科的含笑、广玉兰、黄桷兰;百合科的玉竹、野韭、萱草;鸢尾科的扁竹根;蓼科的酸模叶蓼、野荞麦;商陆科的垂序商陆;苋科的喜旱莲子草;还有新加坡植物园里那些各式各样美艳绝伦的兰科植物……
另有一些植物的花被结构也很独特,它们没有花瓣、或者花瓣发育得很不起眼,花萼则取而代之,生长成了花瓣的形状。比如六月里开放的紫茉莉,可爱的细喇叭有玫红、粉红、嫩黄、纯白,还有红黄相杂、粉白相间,实际上都是它的瓣化花萼。再比如十月里见到的大火草(野棉花),那丰润水灵的粉红色瓣片,也并非花瓣,而是由花萼发育而成。毛茛科盛产这种颇具个性的美物,在我所亲见和熟悉的花朵中,银莲花属的鹅掌草、铁筷子属的铁筷子,都有类似的花型特征。
鹅掌草又叫林荫银莲花,每年四月左右开始绽放。柔韧窈窕的花茎,弯出试探的、欲说还休的弧度,像天鹅修长的脖子一样安静好看;花瓣形状的萼片洁白无瑕,小小巧巧生了一轮,在密密覆盖住泥土的绿叶衬托下,显得格外清美;逆光看去,萼片会呈现出娇羞的粉红,那是四月阳光变的戏法。
我从未见过含苞的铁筷子,只在四月里见过一次盛放的模样:彼时花萼已经舒张得宽阔圆润,白腴的底色上泛出细致的紫红色斑纹;也许因为花茎难以承受那么饱满的一大朵,这花儿总爱微微垂着头,再加上植株低矮,仿佛它们只愿意绽放给自己根柢所系的土地看,而我们想要一睹芳容,则必须跪下来趴在地上了。
本来要说冬天的树,我怎么跑题说了那么多花儿呢?实在因为校园里现在除却结香正打着花苞,再难以寻到其它花信了,对花的痴心无处寄托,只好借文字遣怀。此时结香灰绿色的细长叶子掩映着青黄的花苞;随着气温的下降,叶子就纷纷掉落,孤零零的花苞只能毫无庇护地呆在枝头,枯等一个完整的冬天过去——它另有别名“梦冬花”,我想这其中的意思,不是将梦想托予冬天,而是要在漫漫冬日里持续地做梦,才能捱过严寒的寂寞吧。梦叠着梦,包裹了一冬,会在来年的三月炸裂成花:花萼长成的四片小瓣子呈筒状聚合成一个个小绒球,明黄的色泽暖意融融,似有一层温和的柔光薄雾般笼罩住花冠,我猜那就是被梦想一遍遍细细浸润过的证明吧。积蓄了一冬的能量还要释放在香味里,初春万物清新,唯有结香花发出沉郁厚实的浓香。香气顽固地四处散漫,怎样都撕扯不开,即便雨水也不能将其稀释;傍晚时分尤其强烈,像某种神秘的巫术,很多人不喜欢这味道,大约正是嗅出了其中令人不安的成分吧。
回过头来继续说树。校园里大部分树失掉了叶子,也就失掉了柔软和弹性,顶着嶙峋的干枝在蓝天下全无表情地站着。似乎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我们才会注意到有些树上爬满了异叶地锦。其它季节里我们不在乎这种四处蔓延的木质藤本植物,或者还会嫌弃它们生长得乱糟糟的,攀附在大树上也算不得光彩;然而此时,它们的绿叶变得红彤彤的,遥遥望去,深色树干上点缀着一长溜大大小小的心形,它们把单调的落叶树调剂得活泛了,让周遭的空气少了几分冰冷坚硬,多了几分妩媚多情。
相较于高树的萧索,培育作绿篱的灌木因多半是常青植物,显得稍有生机一些;然而也是寻不到花朵的。此时校园里的灌木只有南天竹的果实颇可一观,圆溜溜的小果子红得甜美可爱,剪下一枝放在清水里供养,容颜也经久不褪。
这个季节的植物园什么模样呢?如果去南园,我总是会先去前湖畔看望两棵我喜欢的树,一棵榔榆,一棵乌桕。我家小区的那片湖边,有几丛乌桕的树苗,小小的一蓬,大约只有一米多高,枝条柔软,临水簌簌摇动。它们润阔的菱形小叶子初生时嫩红色,到了深秋又变作枣红。记得上个月在栖霞山,看到好几处交错种植着银杏、三角枫、鸡爪槭和乌桕树,黄黄红红、层层叠叠的一大片,明艳得逼人。然而相较于乌桕红叶的厚和实,我还是更喜欢它们暮春之后、深秋之前的青翠叶色,在阳光轻抚、水光辉映之下,那么通透纯净。
前湖畔的这棵乌桕树身姿高高细细,记得十月底来看它,还是一树碧色;秋风来来回回,带走了一些叶子,如今那些飘然垂下的修长枝条疏朗清爽,迎着湖面轻轻松松地摇曳不息。高处结着果实,青墨的外皮转成了灰黑时,就裂成了心形的三瓣,炸出里面饱鼓鼓的白色种籽。此时眼前的这棵树,漂亮叶子被冬天的风收得一枚也不剩了,干枝在空中划出僵滞苦涩的线条,线条末端的胖白种籽为其画上句号。
进北园,我一定是先去药用植物区,因为这里的花最丰盛,每次都能带给我无数惊喜。然而十二月的药园,竟也荒芜了,除却一些果实还泛出光泽,其余皆是一堆枯木衰草。牛茄子的叶子已经黑乎乎缩作一团,那满身的尖刺依然历历可见,想来是要保护漂亮的果实吧。它们的初果草绿色(有的会生深绿的斑纹),渐渐转变成橘黄色、橙红色,所以同一株上会因为生长进度不同而挂出缤纷多彩的圆果,十分鲜妍好看。白英的果子像一颗一颗红樱桃,剔透水灵、引人垂涎,实际上却是有毒的。
红枫岗的鸡爪槭(青枫)都已经变色了,有的青黄中微微染了红,有的被晚霞的红色浸透,也有的已经是枯萎前的深枣色。色彩的盛宴固然很美,然而更美的是它们投在树干和地面上的影子,失却了颜色,扭曲了轮廓,却获得了阳光和风才有的轻快与自由。
红枫岗背后那片辽阔之地,往日鲜花遍布,此时望去也只是一味的黯淡。我不甘心地走过去,细细搜寻一番,喜见几丛墨西哥鼠尾草和紫娇花还在开着。墨西哥鼠尾草深紫色轮伞花序,遍覆一种带着天鹅绒质感的细毛,冬日明亮而清冷的阳光照耀着它,更衬出其傲然的贵气。紫娇花的花茎细细高高、纤长优美,花被紫色中揉进了几分红,再加上质地娇嫩,看上去比前者柔顺多了。
离开前去了树木园那片我喜欢的水杉林,没有了叶子,这些水杉显得越发笔直高大,阳光无所阻拦地照透了这片林子,洒下的不再是被树叶筛选过的细碎光点,而是大片大片完整的块状光斑。我选了一个阳光丰沛处坐下来。想起初秋的某一天来植物园,看花看得太投入,错过了吃饭的时间。那天恰巧没带干粮,植物园里的饭堂也已没有吃的了。我饥肠辘辘,锐气大减,只好坐在树木园外面那排美国山核桃树下晒太阳,阳光暖融融的,让我觉得有了一些力气;那一刻只恨自己不是一株植物,不能进行光合作用。
这冬天的太阳虽然也很明亮,可晒在人身上只是稀薄的一层。天空蓝得清楚明白;地上已经没有多少小草的覆盖了,大地的原色裸露出来,在阳光下是比水杉的树干更深一层的红褐。冬天真是精简啊,精简得让你只能如实描述,一切天花乱坠的比喻都被剥落了,好比老树剥落旧皮,新生的纹路质朴清晰。这样也挺好吧,我想。
多识鸟兽草木之名
记得第一次来南京,我坐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路无数高树上筑着巨型的鸟巢,当时就纳闷,那里头究竟住着何种肥大的鸟儿呢?待来到南京念书,很快就发现,原来里头住着的是家喻户晓的吉祥之鸟喜鹊。《诗经·召南·鹊巢》说“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就是后来所谓的“鸠占鹊巢”吧;翻看我很喜欢的《毛诗品物图考》,在这句诗下引的是朱熹《诗集传》的注释:“鹊善为巢,其巢最为完固。”
据说喜鹊原本在全国各地广泛分布,但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它们在很多南方城市逐渐消失了,原因尚不明确——难怪我从未在家乡重庆看到过这种鸟儿。然而在南京简直随处可以遇见到这些胖嘟嘟的家伙,校园里、植物园里尤其多。它们身型颇大,停留的时候,只见头颈、胸、腰背都黑黢黢的,黑得看不清眼睛的流转,只有肩羽和肚腹干净洁白;一旦飞起来,翅膀舞成优美的扇形,就会展露出它们翅膀外缘另有一圈白,扑棱间在空中划出的是阵阵明亮的小闪电,靠近肩背处的羽翅还泛出一种带着荧光的深蓝。这鸟儿与人亲善,喜欢在人多的地方活动,它们在枝头呱呱乱叫,喑哑的声音并不动听,却还得意万分地把长尾巴一翘一翘的,或者在草地里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捉小虫子吃,似乎完全不怕人的样子,然而你一旦真的想要靠近,它一溜烟就飞没了。
前面提到的《毛诗品物图考》,是一本专门阐释《诗经》中涉及的博物学知识的书。作者冈元凤是来自东瀛的汉学家,他将全书分为七卷,草部两卷,木部、鸟部、兽部、虫部、鱼部各一卷,每篇“先列经文、传义,次及‘郑笺、‘孔疏、朱熹‘集传等,兼引其他著作,辩以己意”,并配有精致的手绘图谱加以参照。据說此书在日本最早刊本为天明甲辰年(公元1987年),后流传到中国,到清末时期已很流行。
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书,是看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一篇,里面提到一个远方的叔祖,这位“胖胖的,和蔼的老人,爱种一点花木,如珠兰、茉莉之类,还有极其少见的,据说从北边带回去的马缨花”。当时还只是个十几岁少年的鲁迅,在这位叔祖的书斋里“看见过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籍。我那时最爱看的是《花镜》,上面有许多图。他说给我听,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哪里了。”“此后我就更其搜集绘图的书,于是有了石印的《尔雅音图》和《毛诗品物图考》,又有了《点石斋丛画》和《诗画舫》。《山海经》也另买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图赞,绿色的画,字是红的,比那木刻的精致得多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朝花夕拾》)
周作人出版于1937年3月的《瓜豆集》里有一文专门写其兄长,特别谈到鲁迅从小就喜爱书画,其中一个细节正是关于这本《毛诗品物图考》的:“顶早买到的大约是两册石印本冈元凤所著的《毛詩品物图考》,这书最初也是在皇甫庄看到,非常歆羡,在大街的书店买来一部,偶然有点纸破或墨污,总不能满意,便拿去调换,至再至三,直到伙计烦厌了,戏弄说,这比姊妹的面孔还白呢,何必换掉,乃愤然出来,不再去买书。这书店大约不是墨润堂,却是邻近的奎照楼吧。这回换来的书好像又有什么毛病,记得还减价以一角小洋卖给同窗,再贴补一角去另买了一部。”(周作人《关于鲁迅》,《瓜豆集》)
后来在周作人出版于1953年3月《鲁迅的故家》、1954年4月《鲁迅小说里的人物》、1957年3月《鲁迅的青年时代》里,都提到这本书,所述本事大致相同,但各自补充了一些细节。
鲁迅先生珍藏的这套石印本我未曾见过。我手中这一本,是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年8月重印的,与网上可见的北京市中国书店据光绪丙戌年上海积山书局影印之版本比较,体例已发生了变化,请后人做了点校、加了注释。而原书的图谱,则力求保存原貌,精意印刷。我不通经学,对书中的考据以及后人的校注功夫,不敢妄断,但书中的图谱,我是十分喜欢的。就拿我刚刚写到的喜鹊为例,“维鹊有巢”篇里那只鸟儿立于水畔,屈身后顾,炯炯的目光投向流水,俏丽的长尾巴翘得又高又直,正是一个跃跃欲动的姿态——黑白线画没有色彩的助力,全靠这线条的曲折饱满、风骨有度取胜。
周作人说鲁迅少年时代读《诗经》是“硬读的,因此难以发生兴趣”(周作人《鲁迅读古书》,《鲁迅的青年时代》),想必对《毛诗品物图考》的百般珍爱,无关乎书中的文字,而全在于图谱吧。近来在孙郁先生《鲁迅藏画录》一书中看到一幅鲁迅的亲笔手绘《如松之盛》(该图用作《天觉报》创刊号的封面),画中只取松树片段,枝叶扶苏的情态却呼之欲出,其刚健多姿的笔力正与《毛诗品物图考》的绘制风格十分接近。
除却冈元凤的这本书,我还曾在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网站上下载过一套极美的《诗经名物图解》,据说作者是江户时代的儒学者细井东阳(细井徇)。这一套图谱分草、木、禽、兽、鳞、虫几类,绘画风格稍有些接近中国传统文人的小写意花鸟画;其中我尤爱草木和虫部,譬如《国风·邶风·简兮》的苓(甘草)、《国风·豳风·七月》的薁(郁李)、《小雅·苕之华》的苕(凌霄)、《大雅·緜》的堇(紫花地丁)、《小雅·小弁》的蜩(蝉)、《国风·豳风·东山》中的宵行(萤火虫)……无不纤秀俊逸,引人顿生爱惜之心。
转念想我们本国是否有类似的诗经博物图谱呢?冈元凤在《图考》最末说:“梁有《毛诗图》三卷,唐有《毛诗草木虫鱼图》二十卷,宋有马和之《毛诗图》,久既失其传焉。”实在是很遗憾的事情。
谈到对博物画谱的关注,周作人其实是不输其兄的,他曾说冈元凤的图谱,“比徐鼎的《毛诗名物图说》要好得多”,又说“喜多川歌麻吕的《画本虫撰》乃是近来新得的”,“全书凡十五图,每图二虫,配以花草,上记狂歌以虫为题,凡三十首,作者宿屋饭盛等皆当时有名狂歌师也”,“永井荷风在《日和下驮》第八篇《空地》中云,我对于喜多川所作《画本虫撰》喜爱不已之理由,盖即因此浮世绘师择取南宗,与四条派之画家所决不画的极卑俗的草花与昆虫而为之写生也”——言语间正能见出作者的审美趣味。(周作人《画谱》,《书房一角》)
实际上周氏三兄弟皆极为喜好草木虫鱼之学——从前述对图谱的爱好也可窥知一二——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三弟周建人是一名生物学家,我曾读过他一本《花鸟虫鱼及其他》。当年正是鲁迅鼓励他研究植物,给他寄去很多相关图书和一架显微镜。
周作人《雨天的书》里的《鸟声》《故乡的野菜》《北京的茶食》,《药味集》里的《四鸣蝉》《野草的俗名》,《看云集》里的草木虫鱼系列,还有《鲁迅的故家》里说不完的百草园、上坟记事中的山头花木……都是我爱读的小品文,加之散落各处的相关诗文画谱的推荐、介绍,假如归拢来合出一册“周作人的博物学”,也是厚厚的一大本了吧。不能不提的还有他翻译的《枕草子》,文辞的古雅自不必说,更好的是较之其它译本有更周到细致的注释,与正文形成极为美妙的互文关系——看他如何注我喜欢的胡枝子:“原文作萩,但中国训萩为萧。盖是蒿类,并非一物。《救荒本草》有胡枝子,叶似苜宿而长,花有紫、白两色,可以相当。‘萩字盖是日本所自造,从草从秋,谓是秋天开花,有如山茶花日本名为椿花,从木从春会意,非是形声字也。”
鲁迅先生自幼喜欢描摹画谱、钞写古书,注意一下他本人以及周作人回忆文章中列出的书目,会发现其从小所倾心的就不是正宗的诗文,而是一些谈论神怪野史、花鸟虫鱼的东西。被鲁迅称为“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山海经》,就是一部充满神话色彩的先秦古籍,记述古代地理、动物、植物、矿产、神话、巫术、宗教、医药、民俗等等。十几岁时影写的古书中有一本叫《唐诗叩弹集》,鲁迅花了很长的时间在其中“抄寻百花诗,如梅花桃花,分别录出”。后来不知从哪里借来一部《唐代丛书》,周作人抄了其中的《平泉草木记》,而鲁迅抄了“陆羽《茶经》三卷,陆龟蒙的《耒耜经》与《五木经》等”。
王磐的《野菜谱》也深得鲁迅喜爱,“它的品种虽是收得比较少些,但是编得很有意思,在每一幅植物图上都题有一首赞,似歌似谣,虽或有点牵强,大都能自圆其说。鲁迅影写这一卷书,我想喜欢这题词大概是一部分原因,不过原本并非借自他人,乃是家中所有,皮纸大本,是《农政全书》的末一册,全书没有了,只剩此一册残本,存在大书橱的乱书堆中。依理来说,自家的书可以不必再抄了,但是鲁迅却也影写了一遍,这是什么缘故呢?据我推测,这未必有什么大的理由,实在只是对于《野菜谱》特别的喜欢,所以要描写出来,比附载在书末的更便于赏玩罢了。”
在《瓜豆集》里还读到鲁迅《莳花杂志》二则,据周作人说,这是鲁迅在南京读书期间所写。选一则抄下来:“晚香玉本名土馝螺斯,出塞外,叶阔似吉祥草,花生穗间,每穗四五球,每球四五朵,色白,至夜尤香,形如喇叭,长寸余,瓣五六七不等,都中最盛。昔圣祖仁皇帝因其名俗,改赐今名。”
从日本留学归来之初,鲁迅一面教书、带领学生观察植物生态和采集各种植物标本,一面继续钞写古籍,“在这几年中不知共有若干种,只是记得的就有《穆天子传》,《南方草木状》,《北户录》,《桂海虞衡志》,程瑶田的《释虫小记》,郝懿行的《燕子春秋》,《蜂衙小记》与《记海错》,还有从《说郛》抄出的多种”——其中大部分都是古代涉及博物学的书籍。“这些抄本是没有了,但现存的还有两大册《说郛录要》,所录都是花木类的谱录,其中如竹谱笋谱等五六种都是他的手抄,时代则是辛亥年春天了。”(参见周作人《鲁迅的故家》《鲁迅小说里的人物》《鲁迅的青年时代》)
这些谱录的钞写对他后来辑录佚失古籍的工作有很大助益,比如辛亥前后他发意校勘《岭表录异》,就得力于前者甚多。这部受到鲁迅特别青睐的古书,是唐代刘恂所撰的三卷本地理杂记,记述岭南异物异事、物产民情,《四库全书》称其“记载博赡,而文章古雅,于虫鱼草木,所录尤繁”。鲁迅辑录此书的用力用心以及其中所体现的校勘学功夫,相关的传记、研究已颇多溢美之词,在此不赘;引我兴趣的是他1910年写给好友许寿裳的一封信,特录一小段:“仆荒落殆尽,手不触书,惟搜采植物,不殊囊日,又翻类书,荟集古逸书数种,此非求学,以代醇酒妇人者也。”
——其间心绪看似颓废消极,但若真要深究起来恐怕没有那么简单,而青少年时期的鲁迅在钞写辑录古籍上所体现出来的口味偏好,对他今后的文学创作、思想发展又究竟有何影响,凡此诸种,需另辟文章详加考察,在这里实在不敢随便评说;但好谈神怪传说、花鸟虫鱼的天性,或许的确与贴近天地自然的原始初民之思维有相沟通之处,其中那一份天真未漓的赤子情怀,与他在《破恶声论》中所标举的未被文化传统污染之前的、“执着于内部生命真实的”素朴“白心”,实是一脉相连,在他看来这正是一个民族找回“本根”、恢复“神气”的关键所在。
出于特别的喜爱,我还想提一下鲁迅与郑振铎于1933年12月编辑出版的木板水印《北平笺谱》,该笺谱由当时在北平的郑振铎负责搜购笺纸样张、联系印刷装订,在上海的鲁迅负责取舍挑选、确定体例。鲁迅对印制的纸张、颜色、格式、开本等等都有精心的安排,对图案的择定就更是倾尽心力。都知道鲁迅爱画懂画,或许那“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我看他个人收藏的画作,留下的整体印象,总是遒劲刚健、黑白分明的风格居多,動静间的巨大张力凸显的是一个强悍的伟大人格。然而在这《北平笺谱》的选画上,虽也绝不流于柔媚无骨,但无论是山水、人物抑或花鸟,都颇为温润柔和,充满圆融的生活情味。我个人的口味,当然是最爱其中花鸟虫鱼的部分,陈老莲、齐白石、陈师曾……都是我极为喜欢的画家,他们笔下的牵牛、桔梗、南天竹,阶下的蟋蟀、草间的螳螂、花枝上的鸟儿,还有那开裂的豆荚、萝卜、白菜、大冬瓜,于我都是可亲可感可怀。转念想,世人熟知鲁迅战斗的一面,然而或许这悉心选画的温柔敦厚,才是他生命的底色吧。
赶紧收住话头,转回来继续说我见过的鸟儿。前面写到的喜鹊,还有一个近亲,在南京也数量巨大,那就是灰喜鹊。外形酷似喜鹊,只是羽毛的配色不一样,我尤其喜欢它们双翅和长尾巴上的那片蓝——就像九月那些晴朗无云的傍晚,晚霞刚刚落下的时刻,天空的湛蓝稍稍浸了一点夜晚来临前的暗影——配上背部的小块银灰色,实在是很好看的。也许它们知道自己的蓝尾巴很美,总爱在枝头摆来摆去地炫耀;当它们落在草地上觅食,长尾巴就像一袭曳地的礼服,施施然扫过青黄的小草,就如裙摆掠过红地毯。这鸟儿喜欢聚众玩耍,叫声既不尖亮也不嘶哑,短促而单调,谈不上有什么韵律,然而一旦叫起来就此起彼伏,仿佛在相互应答,别有一种欢洽无隔的动人之处。
红嘴蓝鹊就不像喜鹊和灰喜鹊那么容易见到了。在校园里只见过几次,大多只是惊鸿一瞥,看不分明。只有一次观察得特别真切,因为当时它正停在一壁爬满异叶地锦的墙上,津津有味地吃着它们深紫色的果子。这鸟儿长得实在太雍容华贵了,头部和颈部黝黑,头顶有几绺白色,就像覆盖着一层纯洁的雪花,与肚腹细软的白毛交相衬映;弯弯的小尖嘴和细爪子是鲜艳的橙红色,眼睛也有一圈红,显得双目明亮灵活、顾盼生辉;翅膀和尾巴是极美的蓝紫色——那是鸭跖草、桔梗或者我特别喜欢的勿忘草在六月最好的花期里才会呈现出的色泽——尾羽的末端有一抹白,内侧则有黑白相间的斑块花纹。这鸟儿固然浑身都生得好,但最好的还是那优美修长的尾巴,当它们展开翅膀骄傲从容地掠过,飘逸的尾巴会在空中展现出各种各样的姿态,有时候挺拔笔直,有时候打着俏皮的小弯儿,而大部分时候无可名状,也许像一支舞蹈,也许像一段音乐,还让人想起微风轻轻吹过稻浪。
图书馆对面的草坪上,常常有蓝白相间的家鸽走来走去觅食。因为早已被人类驯化,它们总是一派贤妻良母式的温顺祥和,绝没有红嘴蓝鹊那一脸的高傲孤绝。它们肥叽叽的体态,想必飞起来也没有多少轻灵洒脱之姿,不过我喜欢它们的圆眼睛,有一圈浅黄色的眼眶,就像一层妩媚的双眼皮。
在植物园南园的前湖畔,常常看到成群的黑水鸡。它们通体黑褐色,杂有一些白色羽毛,显得有些严肃乏味,好在有一个红黄相间的嘴喙艳丽夺目。虽说属于鸟类,但我从未见过它们飞翔,在草地上晃晃悠悠散步觅食的模样,倒有点小企鹅的姿态;它们善于游泳和潜水,喜欢成对地在临水的灌木丛、尤其是蒲草芦苇遍生之地活动,以水草、小鱼虾和水生昆虫为食。
灰椋鸟也是到了南京才见到的一种鸟儿。对于华东地区来说它们是冬候鸟,开春了就会飞回北方,等到初秋才能再见。这鸟儿浑身灰黑,头顶、脸颊、肚腹和尾巴上间杂有一些白色;嘴和爪子橙黄色。别看这小家伙其貌不扬,但是性情非常活泼,总是成群结队地在草地上撒欢,在同一棵树上蹿跳不已,把树冠震得膨胀了好几分,然后又一起离去,让可怜的树冠缩回原形;它们还喜欢跟别的鸟儿玩耍,比如跟小麻雀一起在草间头蹭头地抢食物。我还经常在一块少有人迹的草坪上看到大帮鸟儿排成长队游行,定睛一看,走在最前头的是个头最大的珠颈斑鸠,然后是三两只灰椋鸟,扫尾的是几只小麻雀,三步并作两步还有些跟不上趟;它们一个个摇首摆尾、得意忘形,像在对这片领地里的小草一一检阅。
我宿舍的窗前有一株广玉兰。刚来的时候我对这棵树极为不满,我不喜欢它墨黑革质的粗大叶子,心想为什么不能是一株叶色翠亮清新的苦楝树、乌桕树或者榔榆、枫杨之类呢?更气人的是,树上还被住在高处的人扔了许多垃圾,乱七八糟地挂了满枝,真是狼狈不堪。然而鸟儿们并不嫌弃它,依然乐意飞来枝头唱歌玩耍。小麻雀叽叽喳喳叫得热闹,仿佛生活有咀嚼不尽的喜悦;乌鸫的歌声时常让人停下手边的事情,专心倾听;有时看书看得累了,扭头一看,刚好瞥见喜鹊或者灰喜鹊的长尾巴,像小姑娘长长的麻花辫梢,叫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捉——于是,我开始喜欢上这棵树了。不止一次午夜梦回,睁开眼漆黑一片,却听到窗外有婉转多情的鸟叫声,那旋律弯弯拐拐,辨不清形状,但曲调里的卖力与急切清楚明白。这失眠的鸟儿叫什么名字、有什么衷肠呢?我回答不出。那一刻心中涌出的是一点歉意和很多的温柔与感激。
温室里的童心
入冬之后,就加倍想念植物园南园的热带植物宫了,我知道那里有久违的绚烂色彩。中国传统的审美文化以清淡为尚,所以人读了一些书,学习着鉴赏一点艺术,口味会渐渐变得清雅素淡,对于浓墨重彩、大胆泼辣的东西,往往斥之为俗、避而远之。假若私心藏着对鲜艳的爱好,也都颇有些羞于启齿似的。这大约是一个普遍的情况,我自己也不例外。
周作人曾说:“就色彩言,长者以淡泊之色为尚,而在小儿则以刺激过弱,不觉其美。盖小儿如野人然,喜浓厚之正色也。”说“小儿如野人”,即是领会到儿童世界与人类生命的原生状态的内在相通,正是在这一思路的牵领下,引发了周作人持续终身的对儿童文学、神话学乃至民间文学的兴趣。他在《童话略论》中称“童话者不过神话世说之一支,其流行区域非仅限于儿童,特在文明之国,古风益替,此种传说多为儿童所喜,因得借以保存,然在农民社会流行亦广,以其心理单纯,同于小儿,与原始思想合也。”后来在《知堂回想录》中再次谈及:“以前因为涉猎英国安特路朗的著作,略微懂得一点人类学派的神话解释法,开始对于‘民间故事感到兴趣,觉得神话传说,童话故事,都是古代没有文字以前的文学,正如卡洛克的一本书名所说,是‘小说之童年。”钱理群先生对此的理解是,“周作人对童话与儿童文学的迷恋,实质上是表现了他对于不受任何人束缚的原始的、自然状态的人,以及未被曲扭、未经粉饰的原始文化的神往。他认为,正是在原始人与文学里保存着人与文学的‘自然之本相。”(钱理群《周作人传》)
至于为何儿童与野人会以“浓厚”为“正色”,我想是因为儿童与野人天性上与自然的亲近,使得他们能够本能地通过直觉感受到大自然那种饱满蓬勃的生命能量,而这种能量的呈现之一种,正在于万物的色彩——也即是“自然之本相”吧。
周作人晚年回忆故乡生活,“查阅旧日记,见上坟记事中多记花木事,这与我的记忆是相符合的。”因此又翻出旧作《儿童生活诗》之八:“牛郎虽好充鱼毒,草紫苗鲜作夕供,最是儿童知采择,船头满载映山红。”他自己注云:“牛郎花色黄,即羊踯躅,云羊食之中毒,或曰其根可以药鱼。草紫即紫云英,农夫多植以肥田,其嫩叶可瀹食。杜鹃花最多,遍山皆是,俗名映山红,小儿折取玩弄,或掇花瓣咀嚼之,有酸味可口。”——我猜想假如没有一颗爱植物的心,恐怕是不大能够感受到这首诗中的色彩感的。羊踯躅又名黄杜鹃、黄色映心红,与我们熟悉的杜鹃花同一科属,花型也相似,只是杜鹃花如其俗名映山红,是玫瑰色、鲜红色者暗红色,花冠中心有类似豹纹的深红斑点,而羊踯躅是明亮的金黄,中心的斑点换做了橙红。豆科黄芪属的紫云英,花冠中心白色,向外渐渐生出粉紫,再添上一点玫紫,在江浙地区的乡野被广泛种植,用以肥田、饲猪。我们想象一下這诗中深深浅浅的红色、黄色、紫色生长成片,在风中摇曳之时,会是怎样的盛况。
而当我站在热带植物宫门口,眼前展开的世界与外面的冬日之光判然有别,我突然觉得,我们不妨浪漫地设想,这寒冷天气里的一间温室,呵护的正是一颗爱惜色彩的童心。我欣喜地走进去,里面刚刚洒过水,所有的花草树木和它们周遭的空气都绽放出湿润的光彩。
首先扑入我眼睛的是几大丛开得正好的马蓝:漏斗形的花冠是悦目的淡紫色,也有的糅进了一点蓝。据说它们的茎叶可加工成一种靛蓝的染料,所以又有名“靛青根”“蓝靛叶”“野蓝靛”。
我一直对那些懂得植物染色工艺的人充满歆羡之情,最近在读日本童话与奇幻作家梨木香步的小说《唐草人偶》,其中一位主人公蓉子就是一个研习植物染的姑娘。对她来说,印染就是将草木的生命转换成颜色。她说梅树要歪七扭八、长满树瘤的老干才能染出漂亮的颜色,而不是新鲜的嫩枝;她懂得槲树叶适合染丧服,然而“即使同一个季节来采,也不见得每年都可以染出相同的颜色”;她会在清早采摘艾草,一部分趁着新鲜立刻熬汁,用来印染生丝,剩下的则煮进汤里,“艾草味噌汤散发着原野的味道。配菜只有祖母腌的梅子。”
植物在小说里可不仅仅是道具,它的气息弥漫渗透于文字的每一个缝隙。随意翻开一页,都可能发现作者又溢出情节的边界,陶醉不已地写生去了:“樱花季节过后,走在山野中经常会在出乎意料的地方发现紫藤花的帘幕。紫藤季节也过后,就开始发现开在高处的毛泡桐花了。那是比藤花再深一点的紫色。藤花由上方往地面垂挂,毛泡桐的花则朝向天空。”“从微暗的房子里看出去,可见庭院一隅高耸着几株蜀葵,花苞一直结到上面。等到最顶上的花开时,梅雨就结束了。”
小说的封面也做得美好无比,淡绿如水的底色上,“朝里朝外交错地排了一圈窄叶野豌豆的藤蔓。两两间隔中,随性摆着鸭跖草的叶片、小小的蛇莓果实,还有春紫苑般的小花。白色与淡红、各自明度不同的绿,春紫苑花蕊的浅柠檬黄,如此构图真美得叫人屏息”——这正是日本传统的“唐草花纹”吧,而小说借另一个主人公之口说,“一个民族的传统造型与图案,即为该民族世界观形之于外的表现,就像曼陀罗。与希子希望透过该地织布的节奏感,去体会他们的世界观。”
走过马兰花,看到锦葵科的黄花捻开放了。它们油绿的叶子生着细细的锯齿,此刻正湿漉漉地泛着光。淡黄的花朵娇小秀气,中心吐出的花蕊带着典型锦葵科植物的特征。对比旁边几丛菊科的大吴风草和蟛蜞菊那种璀璨逼人的金黄,黄花捻的色泽是含蓄收敛的亚光,有令人安心的蕴藉。
在这里,兰花是见过很多了,文心兰、石斛兰、卡特兰、蝴蝶兰、兜兰……不过今天见到的这一簇大花蓝网纹万代兰我特别喜欢,所以要停留下来说一说。它的花被是白底配蓝色的网状花纹,那种既沉静又明朗的质感,好比青花瓷。想起柯莱特是写过兰花的。我打赌这位放荡的美人是边喝酒边写《花事》的,写到什么花儿都醉醺醺的。她说,“今天我的兰花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变形的梦”。后来她又说,她要讲一个猎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主人公是一个专猎美洲豹的家伙。有一天他独自留在一条美洲豹出入的小径上百无聊赖地等待他的同伴。“抬起头,他看到上面有一簇兰花……一朵别致的兰花。它像极了一只鸟、一只螃蟹、一只蝴蝶、一个魔法、一个性器,或许甚至还像一朵花。惊艳之下,猎人放下猎枪,并非不冒生命危险地爬了上去。他采到了兰花下来,正好看到朝他走来,朝没有武器、空空两手的他走来,一只精神饱满、容光焕发的美洲豹,它被露水打湿了,做梦般地打量了猎人一眼,继续走它的路。”
从那以后,这个猎人改行成了植物学家。“我只是想知道他之所以改行是出于对那只温和的美洲豹的感激呢,还是因为兰花,它比其他所有的猎物都迷人,已经永远地毁了他,因为在那些地区,人们面临两种危险,必定会选择其中更坏的那一个。”(科莱特《花事》)
天竺葵红焰滚滚,垂笑君子兰娇羞地低着头,粉芭蕉的色泽粉紫相糅,好得如同豆蔻年华。鹤望兰真像一只翘首企盼的仙鹤。前面曾经写到过花瓣与花萼浑然不分的植物,以及没有花瓣、花萼发育成了花瓣形状的植物;而鹤望兰则是花瓣和花萼各有其形,花萼的独特足以与花瓣媲美。这种又名天堂鸟的植物,头顶上那三束鲜艳的橙红色“鸟冠”正是它的花萼,而藏于其间的蓝紫色箭状物才是它的花瓣。
类似这种花萼与花瓣一样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柳叶菜科的倒挂金钟、毛茛科的耧斗菜和还亮草。耧斗菜生五片花瓣,与花瓣同等数量的花萼舒展得比花瓣更加开阔,整朵花看上去就像生长了两轮花冠,两轮色彩的深浅不一又增添了对比的美感。而还亮草是一色的清蓝,两对花瓣小小的,轻柔地护住花蕊,五枚萼片则开成一轮,还有一枚向后延伸,像翘起的小尾巴,又像田径运动员起跑时千钧一发的时刻。
倒挂金钟的花萼有红白两色,含苞的时候就像一枚精致的小果子。初开时,润阔的萼片微微裂成四瓣,心急的花柱就探出头来打量外面的世界;花萼渐渐舒张开来,向外翻卷出一个优美的弧度,一如驼走落日的大雁展动的双翅,袒露而出的花瓣有白色、粉色、紫色,单瓣的往往合抱在一起,或者轻微展开一点,重瓣的就层层叠叠地漾开来,八枚纤柔的雄蕊簇拥着它们飘逸修长的雌性女神。
我在温室里来来回回,想要感受和捕捉到更多的信息,像是在追怀逝去的流光。外面是寒冷的冬天,而这里面的温度,大约正是春末夏初的时节。我的老师李振声曾经写过一本勾勒和评述中国“第三代”诗的专著《季节轮换》,他在后记里说:“我喜欢‘季节转换这个书名。世间万物当中,岁时的更迭与季节的轮换特别给我一种难以言说的庄严的感觉。不过,在我栖身的这个城市,人们对繁华的敏感已经将岁时的意义荡涤殆尽,以致你要静静留意季节的流走、体验由此带来的内心的庄严,就不得不自己去另找地方。我一年中总要找一两次借口,到远离这个城市的地方去跑跑。”
他希望自己这本书的梳理工作,“就像自然季节转换的时候,一个手持竹帚的扫叶人在庭院或路旁,静静地、慢慢地清理一茬茬落叶一样。”而在全书的结语处,一向谦逊的李老师特地引用史蒂文斯《弹蓝色吉他的人》里的两句诗,来对自己可能有的欠缺表达歉意:“我弹不出完整的世界,/虽然我用尽了力量。”
我想说的是,每次我试图记录大自然的一点一滴,心中的感受与写下那两句诗的李老师一模一样。李老师曾经说:“跟天道相比,人道实在算不了什么。”然而如今的城市生活,已经将天空和大地割裂得支离破碎,我们只能在边边角角的地方零零碎碎地触摸一下自然,还有多少空间来完整地感受天地的运行呢?
然而总有一些了不起的作家,他们不会满足于像我这样割裂式地、零零碎碎地感受和描绘自然,他们能够浑然完整地感受包括植物、动物、人类在内的所有一切共同构成的大自然那种不可思议的纷繁复杂,并且把这种感受用文字呈现出来,比如梭罗,比如写作《沙乡年鉴》的奥尔多·利奥波德(1887-1948)。
实际上利奥波德最主要的身份并不是作家,更是一个森林学家、土地科学家、“野生动物管理学”的创始者、率先提出“土地伦理”的生态主义者。《沙乡年鉴》正是他对于自己奉献了一生的这番事业的一个思考结晶。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按月进行的“沙乡”农场生态环境记录。“沙乡”是位于奥斯康星河畔的一个由于滥用而几乎沙漠化的废弃农场,1935年利奥波德把这里买了下来,每到周末和假期就带着妻子和五个孩子来这里种草植树,尝试恢复这片土地的生态平衡;第二部分则有着更为辽阔的视野,作者回忆自己曾经工作和生活过的那些地方,“从威斯康星到衣阿华,从俄勒冈到犹他,从亚利桑那到新墨西哥,从伊利诺斯到马尼托巴……几乎遍布北美大陆”。他为这些地方曾经所呈现出来的天地大美而倾倒,也为由于我们人类的破坏行为而逝去的自然共同体的和谐而痛心惋惜;最后一部分则提出自己的保护主义美学、对荒野价值的理解以及对“土地伦理”的倡导。
成天在野地里打转,能碰上多少有意思的事情啊,所以他的写作总是涉笔成趣、引人入胜,清晨去山丘里转悠,可能“会发现一只刚在夜袭后迟归的浣熊或水貂。有时,我们会打搅一只还未捕完鱼的大蓝鹭,或者惊吓了一只带着一支幼鸭护航队的母林鸳鸯,它正逆流而上,为的是找一个雨久花草荫。有时,我们还看见一只鹿正悠闲地返回树林,它刚刚用紫苜蓿花、婆婆纳和野莴笋填饱了肚子。但更常有的情况是,我们只看到那懒洋洋的牲畜蹄子在洒满露珠的、丝一样光滑的地上所踏出来的,错综交织的暗色的足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作家笔下所有这些细节之趣,都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彼此交流汇通、息息相关的。他知道由于落叶松让土壤变成了酸性,才能生长出“兰花中最美丽的一种:拖鞋兰”;他夸赞一棵古老的三角叶杨,“因为在它年轻时,曾为北美野牛遮荫,并给候鸽戴过光环”;“我喜欢紫果卫矛,部分原因是因为鹿、兔子以及田鼠,是那样贪婪地吃着它宽阔的枝条和绿色的嫩芽;另一部分原因是,它那鲜红的浆果在11月的白雪映照下,发着使人感到温暖的光。我喜欢梾木,因为它给10月的东蓝鹀提供食粮。我喜欢花椒,因为我的山鹬每天在它的刺丛中进行着日光浴。我喜歡榛树,因为它10月的紫色使我饱尝眼福,还因为它11月的花穗喂养着我的鹿和松鸡。我喜欢美洲南蛇藤,因为我父亲喜欢它,同时也因为,每年7月1日,鹿便开始吃它的新叶,我一直记着把这个事件预先告诉我的客人们。”——在他看来,这样一种天地万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依存与共生,正是自然之美的核心与真谛。
利奥波德在书中反复申说荒野的价值、“土地共同体”的重要性,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一种普遍的误解:看不到的荒野是没有价值的,未曾使用过的偏僻地区对社会是无用的。“对这些缺乏想象力的人来说,地图上的空白部分是无用的废物,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最有价值的部分。”
之所以说它是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因为在利奥波德看来,“荒野是人类从中锤炼出那种被称为文明成品的原材料”——也就是说,荒野是人类文明的源头和根基——“荒野从来不是一种具有同样来源和构造的原材料。它是极其多样的,因而,由它而产生的最后成品也是多种多样的。这些最后产品的不同被理解为文化。世界文化的丰富多样性反映出了产生它们的荒野的相应多样性。”
“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两种变化正在逼近。一个是在地球上,更多的适于居住地区的荒野正在消失。另一个是由现代交通和工业化而产生的世界性的文化上的混杂。这两种变化中的任何一种都不可能被防止,而且大概也是不应当被防止的。但是,出现了一个问题,即通过某种轻微的对所濒临的变化的改善,是否可以使将要丧失的一定的价值观保留下来。”——而利奥波德写作《沙乡年鉴》,其实“是一个恳求,是为了使那些有一天愿意去看看,去感受,或者去研究他们文化属性的根源的人受到教育,为了保留某些残留的荒野,就像保存博物馆的珍品一样而提的恳求”。
可是在一个一切以经济动机为出发点的运行机制中,又有多少人在乎“我们是从何而来”呢?如果仅以经济标准来考量,“土地共同体的大部分成员都不具有经济价值。野花和鸣禽就是一个例子。在威斯康星,当地所有的2.2万种较高级的植物和动物中,是否有5%可以被出售、食用或者可做其他的经济用途,都是令人怀疑的。”那么,是不是所有这些没有“经济价值”的生物,就都是无足轻重的呢?生物链中有“经济价值”的部分,可以在无“经济价值”的部分缺失的情况下健康运转吗?
利奥波德告诉我们,土地共同体是一个高度组织起来的结构,它的运转依赖于各种不同部分的相互配合与竞争。如同人体一样,如果一片土地出现了问题,“病症可能发生在某个器官,而原因却在另一个上。我们现在称作保护主义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都只是起著局部的镇痛作用。它们是必要的,但不能将它们与治愈混淆起来。”“今天,普通的公民都认为,科学知道是什么在使这个共同体运转,但科学家始终确信他不知道。科学家懂得,生物系统是如此复杂,以致可能永远也不能充分了解它的活动情况。”“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确实不知道,需要有怎样良好的行动,才能指望得到健康的土地,除非我们有一片荒野来与有病的土地作比较。”——也就是说,所谓荒野是我们的根基,不仅仅指一切文明来自于荒野,同时还意味着,我们永远需要荒野作为参照和依托来随时调整与矫正当下文明的走向。
荒野是一种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资源,要想创造新的荒野是不可能的。在利奥波德看来,假如我们还想保护好已经所剩不多的“文明之根基”,就需要建立一种“关于土地的伦理”——“迄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伦理都不会超越这样一种前提:个人是一个由各个相互影响的部分所组成的共同体的成员。他的本能使得他为了在这个共同体内取得一席之地而去竞争,但是他的伦理观念也促使他去合作。”然而我们以前的伦理观念只将这个“共同体”局限于由人所组成的社会,而利奥波德认为我们应该扩大这个“共同体”的界限,它还应该包括水、植物、动物以及承载这一切的土地。“简言之,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
“总而言之,了解荒野的文化价值的能力,归结起来,是一个理智上的谦卑问题。那种思想浅薄的,已经丧失了他在土地中的根基的人认为,他已经发现了什么是最重要的,他们也正是一些在侈谈那种由个人或集团所控制的政治和经济的权力将永久延续下去的人。只有那些认识到全部历史是由多次从一个单独起点开始,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返回这个起点,以便开始另一次具有更持久性价值探索旅程所组成的人,才是真正的学者。只有那些懂得为什么人们未曾触动过的荒野赋予了人类事业以内涵和意义的人,才是真正的学者。”
责任编辑 李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