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突破—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思考
2012-04-07何雪梅
何雪梅
困境与突破—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思考
何雪梅
我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呼唤具有公民意识的现代公民。鉴于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还面临着基础比较脆弱、培育体系不健全、培育环境不完善、培育方法不得当等诸多困境,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应该通过多元途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以政府为主导规划设计的公民教育体制,同时还应该注重大学生的自我教育。
公民意识;大学生;困境;培育
一 我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公民意识的觉醒
公民社会,是指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按照戈登·怀特说法,“它是国家与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1]
但作为舶来品,“公民社会”一词传入中国后并未很快生根发芽,经过30年的经济改革,中国公众在解决了基本的温饱之后,参与社会生活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大大提高,每一个公民无不期待建立一个“民主、法治、平等、和谐”的公民社会。国家重视和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国家建设以及民间组织主动积极的参与行动,可以引导我国的公民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伴随着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中国公民意识也开始觉醒。2008年底,由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编的首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发布。虽然20多位学者所论重点各不同,但是他们都承认一点:中国已经迈进公民社会。部分学者还提倡将2008年作为中国公民社会元年。近几年来,无论是奥运火炬传递、西藏骚乱还是汶川地震,从这些重大事件中,都显示出我国民间社会的巨大能量,集中展现了中国公民的国家意识、责任意识。他们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在与政府的合作互动中发挥了重要的公共治理职能。
而随着中国日益融入国际社会,更需要中国公民具备成熟理性的大国国民心态,和作为一个大国公民所具备的公民意识。大学生作为青年中的一个优秀群体,更是肩负着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神圣使命与建构中国公民社会的重任。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民主监督意识、权责意识、法制意识的强弱程度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
我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也对大学生公民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在《人的现代化》一书中这样描述公民意识对于公民社会的作用:“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方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2]因此,只有首先从公民的意识层着手,培养公民社会所需要的现代性意识,才能令公民社会的发展拥有精神的沃土。而且,公民社会的主要载体是大量的社团组织,但组织是由无数个个体成员组成,个体是否具备一定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团组织的活动,从而影响我国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 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现实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是随着高校培育的不断改革与推进,在校大学生的公民意识状况也有了较大改观。但如果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横向比较,以及他们所承载的历史重任,当代大学生的公民意识依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部分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参与精神及社会责任感;有的学生法律意识淡漠,违反犯罪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学生受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想影响,重视专业培育,忽视公民教育;有的学生缺乏社会公德意识,参观游览时损坏公物,践踏花草树木,在展品、建筑物上乱涂、乱画,在电影院、图书馆大声喧哗,深夜大声放音响,影响他人休息等情况比比皆是;还有不少大学生虽然对公民基本知识有所了解,但其行为意识却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考试作弊、毕业论文抄袭、求职简历掺假、拖欠甚至拒还国家助学货款等现象层出不穷。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还面临着诸多困境。
第一,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基础脆弱、机制不够健全。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问题,中国的公民意识培育经过一个曲折迂回的历程,我国自始至终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培育,公民意识培育基本没有受到太多重视,社会基础薄弱。
至今为止我们依然没有建立一套独立的公民教育机制。高校培育实施过程中公民教育一直由其他培育所代替,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了试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对高等学校德育内容做了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形势和政策教育”“民主、法治培育”“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学风教育”“劳动教育”“审美教育”和“心理健康培育”,其中就是没有专门的公民教育内容。但实践已经证明思想品德及其他培育形式只能完成公民意识培育的部分内容,完全代替并不符合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目标要求。
公民意识培育涉及政治、经济、伦理、法律、社会、心理等多学科内容,但目前的高校培育缺乏具体的实施计划,公民教育活动与其它学科的培育相割裂,专业课教师通过专业课程对公民意识的渗透育人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第二,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环境不够完善。
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培育需要一定的文化的、制度的环境,社会、学校和家庭会成为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因素。而从目前的现状看,这些环境均还存在不少问题。
社会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但目前我们国家所有的社会环境资源还无法满足公民意识培养的需要。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生成起到了消极影响。 此外,国家间的密切交往以及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导致各种思想跨国界交流,不同的政治立场、文化观念、道德标准和生活方式自由碰撞,尤其是一些不好的东西,如极端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产生影响。
从目前部分学校来看,公民意识培育所需要的书籍资料还并不丰富,学校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提供的实践机会还比较有限,学校内的一些不良风气,如学术腐败、以权谋私等现象还广泛存在,应试培育的传统及评价体系并未因适应公民意识培育而有任何改变等。这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目标的顺利实现。大学培养目标专业化、实用化色彩浓厚,忽视公民意识及社会责任的培育。
从家庭环境看,家长制的作风虽然随着大量独生子女的涌现而有所减弱,但很多中国家庭中的民主氛围一直还难以真正形成,这为学生民主意识的培养造成无形的障碍。部分家长长期受应试培育的影响,始终将考试摆在学生生活中的首要位置,对学生参与各种活动态度消极。部分家长缺乏参与民主生活的直接感受或存在片面认识,其政治态度如何也会很容易影响到孩子的判断及偏向。
第三,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方法不够得当。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完整体系,对其培育目标、培育内容的研究还在继续,没有对公民意识的形成特点和规律进行科学的认识,培育方法也一直沿用传统的德育模式,不仅没有质询、研讨、辩论,也没有广泛地参与社会生活实践,公民意识培养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记忆事实上,而不是解决实际问题。
这种培育方法只能使学生产生疲倦心理甚至抵触情绪,视公民教育为外在的东西而不愿接受或接受不多,即使接受了也不能与社会生活结合起来,缺乏实际操作技能。
三 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可行途径
公民意识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会自动生成,它需要公民在社会化实践过程中不断接受教育和影响。而公民意识的培育则需要从政府、高校、社会乃至自我方面构建全方位公民意识的生成机制。
1.政府主导,完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体制。
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我国的公民教育相对于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的教育来讲相对滞后,目前还没有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公民教育体系,在高校,我国至今没有独立的公民教育学科,也就不可能对公民意识培育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但随着中国公民社会的崛起,尤其是2008奥运会及汶川地震期间,中国80后青年所显现出来的强烈的公民意识,将符合中国发展状况的公民教育提上日程。在十七大报告中,有一重要论述“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首先,在完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体制建设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性作用。政府要能够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大力发展公民教育的重要性,要把公民教育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中去统筹安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公民教育。政府应该从公民教育的系统规划、公民教育的内容及公民教育的评价及导向机制入手整体部署。
在建设实践中,对于那些反映人类共同需要、共同心理、共同美感、共同时代精神的公民教育有益成果,我们要大胆地吸收和借鉴,分享他们的成功思想和经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由于公民教育开展的时间较长,积累的经验丰富,在培育目标、内容、方法上都有值得借鉴之处。当然相比较他们相当成熟的公民文化,早已深入人心的民主、自由、权利观念,在实施公民教育问题上我们还应考虑中国国情,循序渐进。
在公民教育内容上,公民教育要以强调对国家、民族认同及对公民个人与国家、社会、集体之间关系深刻思考为基础,要求受培育者自觉参与政治、享受国家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进而形成个人意志与公共意志,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的“美德”。例如,美国政府强调培育自由、民主与责任的公民,日本的公民教育注重中西合璧,欧盟强调培养以人权为核心的现代公民。
2.高校引导,发挥大学对实施公民教育的基础作用。
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高素质的毕业生与负责任的公民。在很多国家学校都是实施公民教育的主要场所,历来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现代公民意识培养的主渠道,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使大学生实现从“百姓”意识向“公民”意识的转化。
针对目前中国高校课程设置特点,相对可行的方案是把公民教育课融入大学的思想政治培育中,在现有体系内突出公民教育的方向,增加相关内容。毕竟现有高校的思想政治培育相对比较成熟,其有关内容,比如品德培育、纪律培育、法治培育等也是公民意识培育所必须的,在此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增加一些公民教育知识,也不失为一个融通的好办法。而且公民教育涉及的知识范围十分广泛,远非一门课程所能容纳,避开单独开设公民教育课程,就依然可以使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培育与其他跨学科课程如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联系起来实施,再加上课外、校外活动的实践检验,从而形成一个既具有现实可行性,又符合公民教育规律的培育体制。
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对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华中科技大学涂又光先生曾经提出过一个“泡菜理论”,泡出来的白菜、萝卜的味道,取决于泡菜水的味道,泡菜水就是校园的文化环境。我们要努力优化校园文化环境,营造出有利于公民意识培养的良好氛围。高校一般都有自己的校规校训,很多还都是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淀留下的,意义深远,影响重大。哈佛的校训是,让你与柏拉图为友,让你与亚里士多德为友,重要的,让你与真理为友,这就是哈佛的精神;耶鲁大学的校训是“真理和光明”;斯坦佛大学的校训是“愿学术自由之风劲吹”;早稻田大学则是:学问独立,培养模范国民;复旦大学追求“自由而无用”的大学精神。校训显示出这些世界知名大学的独特灵魂。关键是,这些大学在实践中秉承着校训传达的精神,让其经过一代又一代师生的传递,深入内心,深入骨髓。
3.社会培育,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学校不是大学生生活的全部空间,学校培育也无法囊括大学生需要了解的所有知识。公民意识培养是一项社会工程,大学生的公民意识的养成除了需要学校的主题培育外,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社会关注及良好的舆论环境均是影响大学生公民意识形成的重要方面。
“社会心理因素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所以,我们必须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因为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之间的身份与地位平等才可以被真正诠释。除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与司法体制改革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扩大基层民主。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公民意识教育的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大众传媒环境同样影响着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培育。大学生是公民中与大众传媒最接近的人群,报纸、杂志、书籍、电视、广播、电影等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网络平台等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源源不断地把各种信息提供给他们,这些信息中所包含的许多内容均会对大学生的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被誉为信息社会学家的西班牙学者曼纽尔·卡斯特尔曾经提出这样一个观点,现时代社会治理方式中最重要的“是操纵沟通方式,提供信息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所以,在传媒发达的信息社会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传播媒介,社会应该积极引导大学生逐渐掌握有效信息,从而形成作为公民应该具备的价值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的思想和行动,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形成。另外,一些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应该为公民教育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例如,可以大力筹建各式各样的博物馆,免费开放各类教育基地、文化遗址、纪念馆等等,培育大学生的爱国意识、科学意识以及人文精神等。
4.注重大学生的自我教育。
教育家陶行知说:“智育注重自学,体育注重自强,德育注重自治。”[3]教育的制高点是自我教育,由此可见,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在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中也会起到重要作用。自我教育就是大学生能通过自我认知,自我反省,自我监督,自我调整的方法,从而达到自我践行、自我评价的教育目的和效果,自我教育往往比灌输教育更深刻、更有效。
学校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理解公民意识的内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法则,可以帮助学生认识与他人的关系、与社会的关系、与自我的关系。那么要把这些法则内化为自己的公民意识、把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良心,就要通过自我教育的内化过程。一个学生只有当他把教育者提出的教育要求变成了自我要求,并把它付诸实现的时候,教育目的在他身上才能真正实现。相反,没有自我教育的所谓教育,就会变成一种野蛮的灌输,甚至是一种精神的摧残。学校引导下的公民意识的自我教育,其方法与途径很多,比如可以在发挥自我认识、自我实践、自我评价三个系列教育作用上狠下功夫,教育过程中可以通过报告、谈话、辩论、演讲等多种方式来启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4]
公民意识培养应该是针对被教育者自我意识进行的培养,主要依靠的也应是被教育者自己的认知和理解。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乔治所说,公民教育是使公民真正认识到“我们之所以接受某种道德原则,不是因为社会公认其正确和应当接受,而是因为我们确实了解了该原则正确的真实内涵与现实依据”。[5]因此,教育者应避免过多强调外在的说服和教导,尽量从被教育者内心深处进行启发,将外在的社会规范转化为公民内在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教育过程中可以通过报告、谈话、辩论、演讲等多种方式来启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
大学生也可以在社会实践中进行公民意识的自我培育。但有一点需要指出,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并不仅仅是为了更好的理解课堂知识,大学生还应在不断地社会参与中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对问题的体验,从而明确公民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真正从内心深处认同自己的公民身份。
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学生逐渐参与公民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实践才能够逐渐孕育成熟,需要社会各个单元,包括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直至大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通过多元途径将权利意识、自主意识、法律意识结合进公民的人格系统,转化为大学生内在的情感、态度、气质、行为,最终实现由臣民意识、顺民意识向公民意识的转化。
[1]Gordon White.Towards a Political Analysis of Market[G].IDS Bulletin,Vol. 24,No.3(1993).
[2][美]阿历克斯·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心理·思想·态度·行为[M].殷路君,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3]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陶行知全集(第1卷)[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3:28.
[4]何雪梅,郝梦飞.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大学生公民意识及其培育[J].传承,2010(9).
[5]理查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3.
ClassNo.:G641DocumentMark:A
(责任编辑:宋瑞斌)
ConsiderationofHowtoCultivatetheConsciousnessofCitizenshipoftheCollegeStudents
He Xuemei
The emerge of civil society calls for citizens full of modern consciousness of citizenship. The cultivation of consciousness of citizenship for college students are facing many problems ,such as the weak educational foundation, the incomplete fostering system and the imperfect nurturing environment The cultivation of the awareness of citizenship can be made through multiple channels .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teaching and the government-led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educational system are all the ways available to the cultivation of consciousness of citizenship for college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citizenship;college students;dilemma;cultivation
何雪梅,硕士,讲师,洛阳理工学院,河南·洛阳。邮政编码:471023
1672-6758(2012)03-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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