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进口跟单的要素及风险防范
2012-04-02祝丽杰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祝丽杰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与出口跟单相比,进口跟单的要素和风险常不被重视。进口跟单可简化为“货、证、船、款”四个要素,即“跟货、跟证、跟船、跟款”。实际业务中进口跟单会有那些风险?该如何防范和应对?根据笔者的经验有对下几个方面做一些分析。
一、跟货的风险及防范
(一)跟货的风险
实际进口业务中,跟货存在订货和收货两方面的风险如下:
1.订货的风险。有两种情况:一是盲目订货:包括(1)随意少订或多订,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衔接不上,或库存增大,给公司资金周转带来压力;(2)业务员对国际市场的行情不了解,市场价格上涨较快时不敢多订货,价格下跌时却大量订货。如某公司用腈纶散纤 维 (ACRYLIC STAPLE FIBRE)600吨,价格高时会涨到USD2.30/KG(到岸价),价格低时会跌倒USD1.30/KG,如果价格下跌时每月的订货量少于600吨,则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用料;如果在USD2300/吨的高价盲目地大量订货,订货后价格下跌就会损失较大。二是订错货:即所订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质与工艺要求不符。如生产毛毯用的腈纶散纤维的质量指标是包括3D,半光;长度,76-127mm;含油率,2-3%;回潮率,<3%;等等。如果订货时不在合同上清楚地规定上述的质量指标,就存在着卖方所交的货物很可能会货不对版、或质量不符、或以次充好的风险。
2.收货的风险。进口业务中买方收货常发生的风险有三个方面:(1)不到货或延期到货,卖方到期不发货或拖延发货,其原因比较复杂,如上述的腈纶散纤维合同签订后,价格由USD1.80/KG上涨到USD2.30/KG,韩国的公司有时就不愿供货,要提价或找理由拖延发货。(2)货不对版或质量不符,如上述的腈纶散纤维到货后检验后发现,切长不在76—127MM之间;含油率<2%,回潮率>3%;干强度低于10 G/DENIER;干伸长小于20%,就是质量不合格的产品。(3)侵犯知识产权,近年来国际贸易中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时有发生。买方收到的货物有可能是卖方以外公司的商标、专利等。
(二)跟货的风险防范
1.周密计划、货比三家。跟单员要经常跟踪国际市场大宗商品的行情的变化,在市场价格平稳时,根据公司的生产的进度,进口相应数量的原材料,既满足生产用料的需求,又尽量减少库存,减轻了资金的压力;价格看涨时就适当增加订货数量,价格看跌时就尽量少订货,以有效规避跌价的风险,落实订货时最好“货比三家”。以腈纶散纤维为例,如果国际市场的价格处于USD2.30/KG的高位时,买方想拿到USD1.80/KG的货是不可能的,但货比三家后,则可以拿到相对便宜的货物。
2.严把质量关。合同上的品质条款须明确、具体,如上述的腈纶散纤维,每一项重要的指标都不可含糊,落笔签合同前要细心核对;合同的检验与索赔条款要规定清楚,最好订明“到货后复检,并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报告作为索赔的依据”。这样即使货到后发现品质不符,就可凭合同和检验报告向卖方索赔。
3.沟通协调、积极应对。要防范或化解涨价时卖方不交货或延迟交货的风险,跟单员要与卖方多沟通,讲明利害,说服卖方信守合同,及时发货,避免损失,如果卖方仍不守信用,则要做两手准备,寻思替代方案,减少损失。货到后及时报商检,将检验证书与合同仔细对比,如发现上述的腈纶散纤维的质量指标与合同的规定不符后,可凭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索赔过程中要注意保管好货物,不可挪用或销售。
4.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于涉及卖方公司以外的知识产权的货物,买方须小心对待,要卖方提供相关的授权证明书,防止货到后在报关时被海关验出而无法通关,并被海关处罚。
二、跟证的风险及防范
(一)跟证的风险
进口跟证包括进口前申领进口许可证,报关时向海关出示许可证,用好用足许可证的额度,在办理和使用过程中会出现领证和用证两种的风险。
1.领证的风险。申领许可证的风险有领不到证和“证同不符”两种。商务部是按年度计划许可证的额度,特别是一些管制较严的货物,申办的单位多,额度少,许可证比较难办,很有可能领不到证;“证同不符”是指办证填表时申请表上的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产地等资料与合同不符,例如,合同上的货物名称是“ACRYLIC FIBRE(腈纶散纤)”,而许可证申请表上货物的名称是“ACRYLIC TOW(腈纶丝束)”,尽管也是腈纶原料,但办证时会因为“证同不符”而退回。
2.用证的风险。主要包括:(1)证货不符:进口报关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产地与许可证不一致。笔者曾屡次遇到这样的问题,如货到港申报后,价格是海关审单的重点,进口单位申报的价格高于许可证上的价格还好说,如果低于许可证上的价格,如许可证上的腈纶散纤的价格是USD1.85/KG,价格发票上的单价为USD1.75/KG(由于从领证到进货有一段时间,这期间市场价格下跌,那么到货价格比许可证上的价格低是正常现象),海关会怀疑进口单位低报价格避税,无论怎么向海关解释都没用。如果通不了关报关单位就非常被动,超过规定的申报日期就面临被罚款的风险。(2)浪费额度: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一证一关”制度,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一年,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次3月底,在其有效期内“非一批一证”最多可使用12次。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比如(腈纶丝束)许可证的数量是500吨,如果是“一批一证”,则只能一次性进口;如果是“非一批一证”,则要在有效期内不超过12批次进口,超过了有效期和批次,均不得进口申报,就会浪费额度,给管理部门留下不良的记录,影响下一批证的申办。
(二)跟证的风险防范
1.提前申办,证同相符。跟单员需根据公司的进口计划提前申办进口许可证,预留时间,争取主动,如果由于额度有限领不到证,还有时间采取其他的变通措施。申办许可证前一般要定好进口合同,跟单员再严格按照合同上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产地等条款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将进口合同和许可证申请表提交给管理部门申领许可证。跟单员在证未办妥前千万不可通知卖方发货,避免货到后无许可证而无法通关被海关收取滞报金,甚至被变卖处理。因为按规定进口货物入境后超过14天未申报的,海关从第15天开始按天数收取货物CIF价值千分之0.5的滞报金,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的货物,货物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提取变卖处理。如果发货期已到,证仍未办下来,跟单员应同卖方协调,延期发货或取消订货。
2.按证申报,灵活处理。为避免进口申报货物的名称、价格不一致的问题,跟单员处理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严格按照合同的名称、价格申报,不能错报和低报;二是许可证办妥后,如果市场的价格变化不大,如腈纶丝束跌倒USD1.75/KG,则就按USD1.80/KG申报;如果价格变化较大,如跌到USD1.50/KG,则应申请更改许可证上的价格,防止出现申报时价格不符,还可为公司节省进口关税,货物的名称、产地有变化后,亦可作同样的处理。
3.用好用足额度。每张许可证的额度要用好用完。如果许可证到期而额度尚未用完,应提前申请延期许可证的有效期,或加大进口数量,或调剂其他单位使用,不可浪费额度。
三、跟船及风险防范
(一)跟船的风险
1.租船订仓的风险。按FOB成交的进口货物,买方租船订舱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跟单员没有提前向运输公司租船订舱,或在繁忙的航线订不到舱位,造成货等船的被动局面;或由于衔接不到位货物在中转运输途中被耽搁,就会产生额外的码头费、仓储费、柜租费等费用。
2.投保的风险。主要包括:(1)跟单员忽视了投保,或抱着侥幸的心态不买保险,货物出险后就因小失大,损失惨重。(2)为节省保险费,故意缩小投保范围,货物出险后反而得不偿失,如本该投保ALL RISKS,却投保FPA或WPA。(3)办理保险时保险人名称,保险货物项目、数量、金额、起止地点、运输工具名称和投保险别填写错误,导致保险单上货物的资料错误,理赔时有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二)跟船的风险防范
1.提早订舱,确保船期。跟船要密切注意合同上的发货日期,尤其是多单同时操作时,不能顾此失彼,忘记或延误了船期。跟单员在卖方发货前,要与运输公司联系,填写进口货物托运单(B/N),并提前订舱,通知卖方船期、航次、船名、装货港,与卖方和运输公司衔接好发货的日期和接货的安排。如果买方安排运输不方便,下次订货时可改为到岸价,由卖方安排运输;大宗散杂货订船时,最好订船龄不超过15年的船舶,以确保安全,并与船方定好装卸费用。
2.合理投保,规避风险。跟单员要注意根据货物的品种、运输距离的远近和风险程度,选择适当的险种,以节省费用,如从香港进口腈纶散纤维,由于运输时间短,又基本上是内河运输,风险较小,一般没必要投保一切险,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可节省费用,但不能为了节省费用而不买保险,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了风险,损失就很大。办理保险时要向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投保,出险后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四、跟款及风险防范
(一)跟款的风险
进口付款常采用开信用证、电汇或托收三种方式。如申请开信用证;前T/T或后T/T付款;D/P或D/A付款,无论采用哪一种付款方式,或不同的付款方式相结合,买方都有一定的风险。
1.信用证的风险。信用证诈骗在国际结算中时有发生,信誉不良的卖方勾结银行、运输公司伪造假单据,如B/L欺骗买方;或发货时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如果买方不加以防范,就面临款货两空的风险。
2.电汇的风险。后T/T是买方收货后再付款,没有风险,但在实际业务中很难做到;而前T/T付款,如果卖方不讲信誉,买方就有收不到货的风险。
3.托收的风险。D/P或D/A付款买方风险较小。相对于D/A付款,D/P即期付款,买方的风险与上述的LC付款类似。
(二)跟款的风险防范
1.争取有利的付款方式。三种结算方式中,采用D/P或D/A或后T/T货款对买方最为有利,但是卖方一般不同意。就风险大小而言,对买方有利的付款方式依次为:后T/T或D/A→LC→D/P→前T/T,订合同时买方应按此顺序尽量争取,将风险提前锁定。如果买卖双方就一种付款方式难以达成一致,可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结合使用,如LC与T/T相结合,30%的货款开LC,70%的货款T/T付款,或T/T与 D/P、D/A相结合,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2.严格审单。用LC或D/P、D/A付款时,跟单员要认真审核单证,谨防诈骗或单证、单单、单货不符。可采用纵向审单和横向审单两种方法,纵向审单是将每份单据仔细审核,查核单据的真伪和单内是否一致,如发票里的单价与总额不符;装箱单的货物的总重量的累计错误等;然后再横向审核,查看单与单是否一致,如发票上货物的名称、规格与合同、信用证是否一致?发票与汇票的金额是否一致?装箱单与海运提单上货物数量、重量、体积是否一致?发现问题不能同意付款赎单。
3.跟款与跟货同步。用T/T或D/P、D/A付款时,跟单员要密切跟踪货物的发货、到货情况。如采用T/T付款,切不可在发货前将全额的货款付给卖方,最多付两到三成的订金,等货验货后再付余款;D/P、D/A结算时,买方最好等到货到后再付款赎单或承兑单据,防止付款或承兑后发生卖方不发货或货物有问题的风险。
综上所述,进口跟单四个要素中“货”是核心,“证”、“船”、“款”要与之协同,环环相扣。跟单过程中外贸业务员尤其要注意实际业务中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应对,才能提高跟单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