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人格、幻听人格与后继人格
——《穿蓝裙子的魔鬼》之心理学视阈研究
2012-04-02庞好农刘敏杰
庞好农 刘敏杰
(上海大学,上海,200444)
欲望是人类为了寻求自我满足的一种强烈愿望或渴望,同时也是本能的一种自然释放形式。在欲望的推动下,人总想占有世间的有形或无形之物,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从而与自然和社会形成了密切的关联。欲望的内容和追求方式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它的满足没有绝对性。欲望的无限性和物质世界的有限性,必然导致有很多欲望得不到满足。越是满足不了的欲望,越能激发起人更大的追求。然而,如果欲望的释放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引起人的性格骤变或人格分裂,给自己、他人甚至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或严重后果。美国作家沃尔特·莫斯利(Walter Mosley)长期以来对非洲裔美国人的欲望与人格变异方面的问题极为关注。
莫斯利从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出版了四个系列的侦探推理小说,即易斯·洛林思系列、无畏的琼斯系列、里厄尼德·麦克吉尔系列和苏格拉底·福特罗系列。此外,他还创作了科幻小说、成长小说、情欲小说、图画小说和一些非叙事类作品。其大多数小说被《纽约时报》和美国出版界评选为出版当年的畅销书,并被译成二十多种语言,畅销于世界各地。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对莫斯利的推理小说爱不释手,认为他是当代美国最有魅力的小说家之一。
莫斯利在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方面的文学成就享誉美国文坛。他于2005年被美国桑当斯研究院授予“惊险小说奖”;2006年其小说《47》获得“卡尔·布兰顿学会视差奖”,莫斯利也因此成为荣获该奖的第一位美国黑人作家(Mason 1992:174)。美国学界公认莫斯利写得最好的犯罪小说是《穿蓝裙子的魔鬼》(TheDevilinaBlueDress,1990)①,该小说揭露了黑人犯罪问题与种族压迫和种族歧视的密切关系,认为种族越界、政治腐败和经济贫困等方面的问题是使不少黑人陷入人格分裂的痛苦和绝望之中的主要致因。本文拟从分身性多重人格、良性幻听人格和贪婪性后继人格三个方面探讨莫斯利在这部小说里所揭示的欲望驱动与人格裂变的内在关联。
1.分身性多重人格
多重人格这一心理学术语近二十年来频繁出现在当代美国文学作品和影视剧中。无论是理查德·贝尔的小说《24重人格》,还是大卫·芬奇导演的电影《七宗罪》,多重人格现象都在读者和观众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显得既神秘又令人恐惧。人格分裂在心理学上被称为“解离症”,它的主要特征是“患者将引起其精神痛苦的意识活动或事件记忆,从整个精神层面解离开来以保护自己,但也因此迷失了自我,消解了原有身份”(Littlewood 1996:23)。人格分裂引起的多重人格症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种或多种非常不同的性格。此类患者行为的差异无法以常人在不同场合、不同角色的不同行为来解释,他好像在不同的时段分化成了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并且每个人格都有各自的姓名、记忆、特质、思维特点及行为方式(Martinez-Taboa 1995:35)。《穿蓝裙子的魔鬼》就塑造了一名深受多重人格影响的黑白混血儿达芙妮·莫尼特。
该多重人格主要由其在少女时代所遭受的心灵创伤而引发,并在种族主义社会环境里不断恶化。达芙妮出生在美国东南部港市新奥尔良,生母是黑人,生父是白人。她出生后不久,就遭到白人父亲的遗弃。后来,其母亲与一名黑人组成家庭,但达芙妮尚未成年,就多次遭受继父性侵。这给她幼小的心灵留下了不可愈合的创伤。长大成人后,她逃离家乡,放弃了少女时代的姓名“卢璧·汉克斯”,希望忘掉以前的不幸,重新开始生活。由于有一半的白人血统,她的容貌和肤色与白人姑娘几乎没有差异。为了进入白人社交圈,她大胆采用了白人姑娘常用的名字“达芙妮·莫尼特”。之后,美貌的金发女郎达芙妮成功地打入了白人社交圈,成为当地首富、雄狮投资集团总裁托德·卡特尔的未婚妻,但她没向卡特尔说明自己的身世,隐瞒了自己的黑人血统。在二战后的美国,种族歧视氛围极为恶劣。黑人与白人的情爱或婚姻都得不到主流社会的认同。如果卡特尔与达芙妮的恋情被曝光的话,卡特尔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誉都可能受到严重损害,甚至有被逐出上流社会的危险。很不幸的是,达芙妮的真实身份被卡特尔的情敌麦克吉和政敌马修·特澜探知。麦克吉以要向公众披露达芙妮真实身份为借口,要挟达芙妮,以达到长期霸占她的目的;而特澜也想借此为筹码,要挟反对他竞选市长的卡特尔。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达芙妮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她担心自己由此而被踢出白人社交圈,沦落黑人社区,再次遭到像继父那样的坏蛋的凌辱;另一方面,她又担心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后,会断送了情人卡特尔的前程。剧烈的心理冲突使达芙妮人格分裂,出现了两个分身:第一个人格黑人姑娘卢璧·汉克斯即其原始人格,第二人格白人姑娘达芙妮是经过种族越界后而形成的新人格。原始的黑人人格并不知晓另一个白人人格的存在,而白人人格则对原来的黑人人格有相当的了解。新人格的特质通常与原始人格的特质完全不同,原来的黑人人格是痛苦、压抑的,而新的白人人格却显得开放、外向。达芙妮总想压抑黑人分身,以白人分身示人,但黑人分身,尽管不愿面对,却是她的根和本源。进入白人社交圈后,达芙妮就一直压抑、隐瞒自己的黑人分身。但出乎意料的是,黑人分身越压抑就越强烈地出现其心中。她的白人肤色和黑人血统导致她既不能成为真正的黑人,也不能成为真正的白人。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其人格分裂的症状越来越严重,导致她既不能生存于白人世界,也不能混迹于黑人世界。两个分身不时交替出现,仍难以适应恶劣的生存环境。白皙的肤色和美丽的容貌没有给达芙妮带来幸福和快乐,反而使她丧失了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生活中所遭遇的挫折和险境在达芙妮脑中不断分离和催化出恐惧神经元,使其人格不断分裂,导致更多分身的出现。其分身是在人格裂变语境中欲望冲突的显性表现形式,每个分身在生活中都有一个恋人,白人分身使她先爱上白人贫民麦克吉,后爱上白人富翁卡特尔;黑人分身则使她先爱上黑人酒吧老板吉沃霹,后爱上黑人侦探易斯,但她与这些人的恋情都不能持久,因为这些分身交替出现,不能定格,所以涉及的恋人也不能固定下来。这样,在生活中她能找到爱情,但不能真正得到或长期保持自己的爱情(Diehl 1990:3)。由此可见,多重人格的生活随着社会环境的复杂化,使当事人变得更为痛苦,没有归属感。在小说的末尾,达芙妮不堪情感的重负,离开了想爱却不能爱的卡特尔,也离开了善良而多情的易斯,最后孜然一身,远走他乡。作者对这个人物充满了同情,希望她远离尘世的是非后能消解其内心所遭受的多重人格困扰,还原本真的生活。
达芙妮是种族歧视和种族偏见的牺牲品。由于她有黑人血统,白人社会认为其低贱、粗俗,白人政客把她的痛苦当作政治斗争的王牌;其个人情爱生活也被蒙上阴影。白人社会按“一滴血”原则把她划归为黑人,而黑人社会因其白皙的肤色而不肯接纳她,把她视为异类。“非白非黑”的混血儿身份使她被迫生活在两个种族之间的中间地带,受到双边排斥。莫斯利通过达芙妮的人生经历揭示了美国黑白混血儿多重人格形成和恶化的精神痛苦,认为种族越界后的生活并不是黑白混血儿的天堂。达芙妮有多重人格和多个分身,但没有哪一种人格或分身能给她带来幸福,她在种族歧视和种族偏见盛行的美国社会难以治愈自己的心灵创伤。达芙妮对自己的出身和肤色没有选择,想通过种族越界来消解自己的身份危机,但充满种族偏见和种族敌意的社会环境击溃了她对美好生活的一次次搏击,使她陷入人格分裂和分身交替出现的痛苦生活。
2.良性幻听人格
从医学上看,“幻听是大脑听觉中枢对信号错误加工的结果;正常人的听觉将从内外部获取的声音信号正确地向听觉中枢传输,而幻听者由于听觉中枢出现变异,将声音信号歪曲或夸张,甚至按主观意图加以改造,因此这种情况可以看着是听觉变态或听觉的主观性臆造”(Martinez-Taboa 1995:15)。引起幻听的原因主要有心理因素、生理疾病和药物作用等。幻听可分为评论性幻听、命令性幻听、争论性幻听和思维鸣响。幻听是一种精神疾病,仿佛有一个或多个人在患者的耳朵里说话。这样的疾病会严重困扰一个人的正常生活,甚至破坏患者的中枢神经,令其苦不堪言。幻听是给患者带来严重痛苦的疾病之一,但它能给人带来福音吗?《穿蓝裙子的魔鬼》以黑色幽默的笔调把幻听描写成具有浪漫色彩的良性人格分裂。
小说的主人公易斯·洛林思就患有命令性幻听。每次出现危机或陷入困境时,他都会听到一个声音命令他去操作某事或停止操作某事。这种幻听实际上是易斯人格分裂的表现形式,也可看作是主体人格的附属体。它具有亚人格地位,不受制于主体人格。一旦这个亚人格出现在易斯脑海里,就会马上取代主体人格,成为支配性人格。
易斯的幻听不是病理性疾病,而是在严酷社会环境中形成的求生本能反应。这种本能反应通过易斯的人格分裂,使其主体人格和自身人格缺陷分离,以画外音或内置音的方式协助、指导或强迫主体人格修复自身缺陷,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做出正确、理性的判断和决策。易斯的命令性幻听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烽火岁月。在一次战斗中,他学会了利用地形和施展计谋来最大限度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机智、勇敢和无畏是生存的基础。在诺曼底战役中,易斯被敌人围困于一座仓库内,两名战友相继牺牲。一个德军狙击手守候在门外,他一露头就会被击毙。当万念俱灰之际,易斯的人格发生分裂,另一分身以画外音的幻听形式出现在脑海里,以毋容置疑的粗暴口吻命令他振作起来,像勇士一样战斗。在这个画外音似的分身激励下,易斯寻找战机,巧妙地击毙了德军狙击手。从那以后,每当他遇到困境时,这个分身的画外音就会出现在脑海,指令他去克服其困难,走向胜利。易斯说,“这个声音没有不良欲望,他从来没有告诉我去强奸或偷盗。他只是告诉我,如果想生存下来,应该采取的方法”(145)。这个分身时常提醒易斯多用智慧,少鲁莽行事。后来,易斯受雇于德维特,竭力寻找达芙妮。在寻觅途中,遇到过很多危机。每当警察和德维特要拘捕他时,那个分身就以画外音的形式一方面提醒他:“等待时机,易斯。别做任何不是万不得已的事。等待时机,等待最佳时刻”(143)。易斯的分身与他本人之间的会话出现在其脑海里,就像两个人在商量,在交谈,在密谋似的。
幻听似分身是智慧之音,在其引导下易斯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渡过了一次又一次危机。莫斯利赋予这个本是精神分裂症兆的疾病浪漫主义的叙事情调,使画外音似的分身以良性人格的方式出现,经常给易斯提供化解危机的信心、意志和方法。通过对幻听似分身的描写,作品揭示了黑人生存智慧在逆境中的本能反应,讽刺了种族社会的非理性。
3.贪婪性后继人格
“贪欲”是贪心和欲望的缩写,指的是贪图享受的欲望。这是与生俱来的一种自然心态,也是一种意念。从某种意义上说,贪欲是生活的动力和追求。贪欲是个需要经常被限制、被压抑的念头。否则,任其泛滥、膨胀,容易使人利令智昏,误入歧途。当人对贪欲失去驾驭时,就会产生在头脑里产生后继人格。在特定的语境下,后继人格会骤然出现,并替代主体人格,满足自身的贪欲。《穿蓝裙子的魔鬼》揭示出:有强烈贪欲的人是极端的利已主义者,他们在一切问题上都是以个人需要和个人意志为原则,总想拥有世界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在利益侵占上,能够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克服一切不利因素,漠视一切个人和公众的利益,漠视任何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等的约束;为达到个人目的,深谋远虑,精心策划,绞尽脑汁,不计后果。莫斯利所刻画的各种贪婪人物具有典型的社会启发意义:当贪欲超越其理智,贪婪性后继人格成为主体人格,其性格和人品完全改变,友情、亲情、伦理等骤然消失。正如刘丽(2010:8)在评论《麦克白》与《大悲寺外》的主人公形象时所说,“诱惑犹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打开,邪恶、混乱便跑了出来。……主人公面对的诱惑不同,其反应不同,打开这象征着邪恶的盒子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后继人格的产生问题实际上就是精神分析学上时常提到的人格转换问题。在《穿蓝裙子的魔鬼》里,莫斯利生动地描写了由色欲和贪欲引发的人格转换现象。人物的后继人格的出现带有偶发性、突然性和非理性的特点,通常践踏社会认同的道德伦理准则。达芙妮的继父一见到漂亮的养女,其后继人格马上出现,寻机奸淫,并企图长期霸占,他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和践踏了为人之父的基本伦理;黑人侦探易斯见到好朋友杜普里的漂亮情人科蕾塔小姐,占有之欲油然而生。趁杜普里酒醉昏睡之际,易斯主动挑逗科蕾塔,并与她勾搭成奸,其以色欲为主导的后继人格践踏了两人之间的多年友情。
莫斯利在小说中描写得最引人入胜的是由贪欲引发的后继人格。酒吧老板吉沃霹为了使情人达芙妮免遭敲诈,甘冒杀头之罪打死了科蕾塔和霍华德·格林,但当得知达芙妮带有三万美金巨款时,贪婪使吉沃霹的人格发生裂变,其骤然产生的后继人格迅速否定了其原来的主体人格。他不但抛弃了与达芙妮的爱情和友情,而且还主动与追捕达芙妮的德维特勾结,追踪、劫持、毒打达芙妮,企图抢走她的钱财。吉沃霹的同谋德维特曾在佐治亚州担任过律师,本受雇于雄狮投资集团总裁卡特尔去寻找达芙妮。在寻找途中,获悉达芙妮偷走了卡特尔的三万美钞时,他的人格也发生裂变,不再是一名忠于职业道德的经纪人,而是转变成为一个被贪婪性后继人格占据心灵的魔鬼。完成卡特尔委托的寻找任务已不再是其工作目标,抢走达芙妮的巨款成了寻找达芙妮的唯一目的。雷蒙德是易斯最好的朋友,多次救了易斯的命。每当易斯遇到危险时,他都会挺身而出,协助易斯渡过难关。但是,当雷蒙特获悉易斯新交的女友达芙妮持有三万美金时,其人格也发生裂变,贪婪的后继人格使其丧失理性。雷蒙德对达芙妮说,“卢璧,现在你得为自己担担心了,宝贝。你知道,说到钱,人是六亲不认的”(249)。当他得知吉沃皮和德维特追捕达芙妮的目的是为了抢钱时,他毫不犹豫地杀死了这两人。其杀人动机并不是要保护达芙妮,而是为了避免他们参与分钱。他不顾易斯与达芙妮刚建立的情爱关系,强行把达芙妮的三万元一分为三,拿走一万元。由此可见,在其贪婪的后继人格里,友情、爱情和法律都是可以漠视的。
卡尔·马克思(2000:145)在论述货币的功能时曾说:“它把坚贞变成背叛,把爱变成恨,把恨变成爱,把德行变成罪行,把恶行变成德行,把奴隶变成主人,把主人变成奴隶,把愚蠢变成明智,把明智变成愚蠢。因为货币作为现存的和起作用的价值概念把一切事物都混淆和替换了,所以它是一切事物的普遍的混淆和替换。从而是颠倒的世界,是一切自然的性质和人的性质的混淆和替换”。这一论述正好阐释了莫斯利笔下的吉沃霹、德维特和雷蒙德等人的品行变异。他们正是在追逐金钱的过程中,不断颠覆自己的使命、伦理和道德,通过后继人格的显现来寻找利己价值观的最大值。在这种寻找的过程中,“人物的命运发生了改变,无论是变好还是变坏,都使得生命陷入了另一种生存的困境”(叶澜涛2010:19)。
莫斯利笔下的后继人格和主体人格在情感、态度、知觉和行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通常处于剧烈的对立面。萨利.S.厄克霍夫说,“在主体人格是积极的、友好的、顺应社会的和有规可循的地方,后继人格可能是消极的、攻击性的、逆社会的和杂乱无章的”(Eckhoff 1990:74)。莫斯利通过后继人格的贪婪性表现点明了小说的主题,色欲和贪欲能使好人变坏、坏人更坏。对贪婪之念的放纵犹如对潘多拉魔盒的开启,不仅践踏人伦、毁灭法治,而且使当事人迷失自我,难以善终。
在《穿蓝裙子的魔鬼》里,莫斯利通过扣人心弦的情节演绎和错综复杂的心理冲突,揭示人格分裂对亲情、爱情、事业、追求与生存等的重大影响,将黑人在种族社会里人格发生分裂后的心灵创伤、犯罪冲动、惶恐绝望等场景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莫斯利关于精神分裂中人格多重化的描写,揭示了美国种族主义社会环境里心灵扭曲的痛苦、诡秘的氛围和绝望中的渴望,开拓了美国黑人犯罪小说写作的新路径。
莫斯利把小说的题目设置为《穿蓝裙子的魔鬼》,但在小说里喜欢穿蓝裙子的人只有达芙妮一个人。那么,达芙妮是魔鬼吗?不是,但达芙妮从卡特尔那里偷走的三万元巨款是魔鬼产生的诱因。为了得到这笔巨款,小说中的大多数人物出现了人格裂变的征兆。他们在激活了潜意识层的后继人格后,相继变成了践踏社会法制和伦理道德的“魔鬼”。其实,人格是在秉性气质、生存状况和社会环境中形成的统一、稳定、和谐的个性特征。当人格出现分裂时,人就会处于失调状态,自我陷在一个分身和另一分身的不断冲突之中。在这部小说里,莫斯利揭示了欲望在人格分裂方面的巨大驱动力和破坏力。人格裂变中产生的分身是人物在困境中寻找出路的多种表现形式,也是作家对极限语境里人物心理自在性和变化自为性的尝试性探索。
附注:
① 下引此作仅注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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