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2012-04-02
中宣部等五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
据新华网9月12日报道,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
通知要求,严禁出版传播损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内容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内容低俗、质量低劣的出版物。不得印刷、复制、发行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从事少儿出版的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编辑力量,切实加强对少儿出版编辑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教育培训。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出版物、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坚决收缴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取缔其销售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 网络不再是法外之地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总共10条的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这一司法解释定于10日起正式实施。《解释》列举并规定了司法解释五大焦点:一是明确“网络诽谤”,二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公诉,三是散布谣言起哄闹事可追究寻衅滋事罪,四是发布真实信息勒索他人可认定敲诈勒索罪,五是有偿“删帖”“发帖”可认定非法经营罪。
国家版权局就稿酬标准征求意见稿酬标准拟提高至千字100~500元
9月23日,国家版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草拟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原创作品稿酬标准为每千字100~500元,注释部分参照该标准执行。
根据《办法》,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可以选择版税、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者一次性付酬等方式。其中,原创作品的版税率为5%至15%,演绎作品的版税率为3%至10%。原创作品基本稿酬由原来的每千字30元至100元,调整为每千字100元至500元。国家版权局称,《办法》自9月23日起向社会公开草案文本,社会各界可在2013年10月31日前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10个严重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2013年6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9月26日向社会公布了此次监测抽查发现的10个严重违法广告。
这10个严重违法广告分别是:欧瑞清爽露化妆品广告,茜斯安灵芝活性除疤液、脉冲光子嫩肤仪化妆品广告, 陕西新安中心医院医疗广告,武警江西总队医院医疗广告,天保宁(银杏叶片)药品广告,止嗽立效片药品广告,库尔勒药品广告,喘泰欣药品广告,毕挺灵芝鹿茸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美琳婷羊胎素口服液保健食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