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传播的兴起与微博文化的若干思考
2012-04-01夏德元
夏德元
哲学与文化
民众传播的兴起与微博文化的若干思考
夏德元
一、对大众的传播与大众参与的传播
当我想表达由大众发起或参与的传播时,很自然地写到“大众传播”几个字。但是,再次读到这几个字的时候,却发现它所表达的意思完全是另一回事,甚至恰恰相反——它原来是指对大众的传播。对大众的传播已经事先占有了“大众传播”之名,使得我们在说大众传播时,不得不另造新词。一如本节标题所示,只能暂时勉强称作“大众参与的传播”了。与之相对应,就有一个“对大众的传播”。尽管看着有些别扭,但是对于讨论问题还是颇为有益。
传播本来是大众的事,因为传播是人的内在需要,每个人都必须通过传播活动来维持与自然、社会和他自身的和谐关系。
人的含义是十分丰富的,正因为人的含义实在过于丰富,所以必须用不同的学科来加以研究考察。在哲学意义上,人是宇宙的观察者,是自然和社会的改造者,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在伦理学意义上,人是道德实践者和评判者;在美学意义上,人是审美主体,也是最重要的审美对象;在经济学意义上,人是自私而理性的决策者;在政治学意义上,人是追求自由和平等的行动者;在社会学意义上,人是和谐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缔造者……人不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种群,更是复杂的社会活动的主体。既然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又是处在不断变迁过程之中的,所以,人的含义也随之发生变迁。在传播学视野里,人是传播人,因为人是所有生物中最善于运用媒介的物种,所以,人才在传播学意义上区别于其他生物;从这个意义上,人也可以称为媒介人。
只不过,在历史上,人与媒介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最初,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可能无法借助任何媒介,人只能作为媒介本身来进行彼此之间的联系和沟通。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化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的依赖关系发生了变化,人们之间通过媒介进行交往,人类交往的范围也逐渐扩大。社会分化为阶层,人与媒介的关系也发生分离。一部分人垄断了媒介,垄断了传播权。传播的权利与义务开始失衡。
印刷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大众媒介的普及,全面改变了社会景观。报纸、书籍和杂志作为新的大众媒介,不仅消除了人们相互隔绝的障碍,影响到社区相互作用的方式,而且推进了社会的组织和功能的重大变化,甚至永久地改变了那些使用者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结构。电子媒介诞生后,大众传播更是给社会生活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人类社会进入电子传播时代以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开始进入了一个可以用 “媒介化”来命名的社会,即媒介化社会。当然,纵观人类发展史,社会的媒介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人是传播的动物,人的传播是借助媒介的传播,媒介的进步伴随并标识了人类社会的进步,所以,可以说,人类社会从来就是媒介化的。只不过,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媒介化的程度还比较低而已。进入大众传播时代后,人类社会媒介化的速度大大加快,到了电子传播时代,整个世界都因电子媒介而联结成一个统一的 “地球村”,这时,才可以说,全人类开始进入了媒介化社会的新阶段。
媒介化社会又可称为“网络社会”。网络社会互联网接入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使每个公民都有成为电子媒介人 (cyber-mediator)①夏德元:《数字时代电子媒介人的崛起与出版新视界》,《学术月刊》2009年第9期。的可能,大众传媒对民众的绝对控制逐渐让位于电子媒介人与传媒机构的平等对话,人类整体上则由被动的受众而逐渐蜕变为积极的信息传播者、自觉的知识共享者和自主的公共事务参与者。互联网开启了我们这个星球崭新的未来。
过去,“由于制度安排的不当,资源分配的不公,为社会作出贡献与取得回报数额的不同,每个社会成员在媒介化社会中所消费的信息资源是不等的,甚至获取公共信息的权利与机会也有不小的差异”。如今,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媒介人的积极参与,则有望“让每一个社会阶层,每一个社会公民,在媒介化社会生活中真正成为信息沟通与交流中的主体”,惟有如此,才能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毫无障碍地分享信息传递革命的每一个成果,这个媒介化社会才是真正属于广大人民群众的”。②童兵:《让每个社会成员分享媒介化社会成果》,《新闻与写作》2006年第1期。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大众的传播才开始逐渐被大众参与的传播所取代,人类进入了一个被专家们称为“全民传播”或“草根传播”的新时代。
之所以把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播称为 “对大众的传播”,是因为事实上,大众传播机器虽然曾经扩大了普通民众的信息接近权和知识福利,但是其本质上仍然是代表强权和大资本的利益,主要将普通民众作为受众甚至乌合之众来算计。
乔治·格伯纳阐明了大众传媒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大众传媒具备了以下几种“能力”:“创造公众,定义事务,提供共同的参照系,因而能够分配注意力和权力。”③〔美〕斯蒂芬·李特约翰(Little John,S.W.)等著:《人类传播理论》第9版,第329页,史安斌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但是,大众传播媒介昔日为传播学者所赞叹的,正是我们今天所应该批判和超越的。大众传媒在过去曾经造福于民众的地方同时也参与压迫和剥夺了民众,其最应该被批判和超越的,是它在强化了国家机器的传播机能的同时,削弱乃至完全剥夺了民众的传播权。传播机构成为异化的统治者,而民众则由平等的传播者沦为需要被关照的受众。这种关照除了教化之外,也包括作为研究和算计的对象,直至成为需要严加防备的隐患。民众成为设防的对象,一如洪水猛兽一样。统治者的典型自白就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④语出《国语·周语上·召公谏厉王止谤》;见席广辉《古文观止经典百句》,第249页,合肥:黄山书社,2008。在大众传播机器的统治下,民众因害怕被孤立而为大众传媒建构的舆论环境所左右,乃至陷入“沉默的螺旋”而不能自拔。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把那些丧失个性或被某种意识形态感染而聚合在一起的人群称为“乌合之众”。“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个群体,有些闪念或感情在个人身上根本就不会产生,或不可能变成行动。心理群体是一个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现象,当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就像因为结合成一种新的存在而构成一个生命体的细胞一样,会表现出一些特点,它们与单个细胞所具有的特点大不相同。”①〔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第14页,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无疑地,正是大众传播媒体参与建构了这样一种群体的盲目性。个体的意识个性淹没在群众心理之中,群众心理诱发出情绪,意识形态通过情绪感染得到传播。一旦被广泛传播,意识形态就渗透到群众中个体的层次,使个体丧失批判能力……这是一种心理上的匿名状态——这是孤独软弱的个体欲表现其力量时必须借助的途径,也是个体表现短暂的虚假强大时必须付出的代价——他们在人群中将彻底丧失自我意识、身份乃至生命。
二、自媒体的普及与民众传播的兴起
二○○三年七月,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出版了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人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认为美国社会已经全面进入了一个自媒体时代。报告为自媒体(We Media)做出了如下的定义。自媒体就是:“一个普通市民经过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联,提供并分享他们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途径。”②Shayne Bowman and Chris Willis (2003):We Media:How audiences are shaping the future of news and information,载美国新闻学会的媒体中心(The Media Center at The American Press Institute)网站,网址:http://www.hypergene.net/wemedia/download/we_media.pdf.这份报告认为自媒体改变了长期以来的新闻传播模式,随着科技进步,以往媒体自上而下由传者向受者传播新闻的 “广播”(Broadcast)模式,已经开始向新闻传者与受众角色互动的点对点(Peer to Peer)传播即“互播”(Intercast模式)转变。一言以蔽之,自媒体的核心就是基于普通民众对于信息的自主提供与平等分享。③邓新民:《自媒体:新媒体发展的最新阶段及其特点》,《探索》2006年第2期。
二○○四年,美国学者丹·吉尔默出版了一本专著We The Media。④国内学界多直译为《我们即媒介》,本人建议译为《人人皆媒体》,因为中文里“我们”两字有排他之意,不足以传译出原文的“大家都是媒体”的意蕴。这本书有个醒目的副标题:“民治民享的草根新闻 (Grassroots Journalism,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⑤Dan Gillmor(2004):We The Media.载美国O’Reilly 网站,网址:http://www.oreilly.com/catalog/wemedia/book/index.csp.正如本书书名所揭示的,作者对自媒体的普及和人人皆媒体的大趋势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誉。
简而言之,自媒体就是为私人化、平民化、自主化的传播个体提供信息生产、积累、共享、传播的独立空间,可以从事面向多数人的、内容兼具私密性和公开性、交互信息传播的传播方式的总称。自媒体的核心是普通公众对信息的自主提供与分享。自媒体的出现开创了信息多元化的新时代,引发了信息传播的重大变革。⑥焦树民:《自媒体视阈中的媒介素养教育探析》,《河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喻国明教授将这种特征概括为“全民DIY”,“就是自己动手制作,没有专业的限制,想做就做,每个人都可以利用DIY做出一份表达自我的‘产品’来”。⑦喻国明:《全民DIY:第三代网络盈利模式》,《新闻与传播》(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6年第2期。
自媒体的出现,造就了一个全新的传播主体,即笔者所提出的“电子媒介人”群体的崛起。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普及程度的逐步提高,这样一个群体也日益壮大;与信息技术同步发展起来的人工智能系统的进步,则使电子媒介与人的结合更为紧密。这两者,使人类在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向一个新的生存状态——即 “数字化生存”状态演化。如果说新媒体传播就是如美国《连线》杂志的定义所言“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那么,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自媒体”传播,就是其典型代表,是真正实现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对所有人进行传播的理想形态。
人类的生存状况,与传播媒介所营造的媒介环境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内外学者所提出的所谓媒介化社会,则是旨在揭示大众传播媒介诞生以来,人类生存对媒介依赖程度空前提高的状态。电子媒介人群体出现以后,“人人皆媒体”成为一种世界潮流;社会必然更加充分地电子媒介化。但是,这样的媒介化又不同于大众媒介一统天下的局面,而是造就了一个自媒体与大众传播媒体 (包括传统大众媒体和新大众媒体)分庭抗礼的时代。
与传统媒体相比,自媒体具有无可置疑的强大优势。有学者研究了自媒体的特点,认为自媒体的核心是基于普通市民对于信息的自主提供与分享。目前发展迅速应用日广的新媒体都具有这种自媒体特征,从而成为新的应用广泛的重要信息传播渠道。实际上,所谓自媒体,就是电子媒介人借以与他人和社会发生传播关系的工具和途径,某种意义上,也是电子媒介人亦即未来人类的存在方式。没有自媒体,就没有电子媒介人,没有自媒体,就没有未来人类。
自媒体是新媒体发展的最新阶段,也是媒体发展的必然结果。一九六七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发表了一份关于开发EVR (电子录像,electronic video recording)商品的计划,其中首次提出了“新媒介”(new media)一词;一九六九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罗斯托,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使用新媒体一词及有关概念。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新媒介”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新闻界、学术界和科技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一九九八年五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上正式提出“第四媒体”的概念,即继报刊、广播和电视后出现的因特网和正在兴建的信息高速公路。“第四媒体”的概念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第四媒体”通常就指因特网。不过,因特网并非仅有传播媒体的功能,因此,从狭义上说,“第四媒体”是指基于因特网这个传输平台来传播新闻和信息的网站。在第四媒体大行其道时出现了“第五媒体”的概念。所谓“第五媒体”,是传播学者对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这几种新闻媒体之后,一种可能出现的新媒体的称谓。究竟什么是第五媒体,也没有一个定论,较为一致认同的是,手机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媒介将成为“第五媒体”的一名重要成员。
分析手机和其他应用日益广泛的传播方式,可以发现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自媒体”。目前发展迅速应用日广的新媒体都具有这种自媒体或者“全民DIY”特征,从而成为新的应用广泛的重要信息载体。
保罗·莱文森在其最新著作 《新新媒介》①〔美〕保罗·莱文森:《新新媒介》,何道宽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中,将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媒介分成三大发展阶段:旧媒介、新媒介、新新媒介。译者何道宽教授根据莱文森的论述,对媒介发展史作了简要归纳:互联网诞生之前的一切媒介都是 “旧媒介”,它们是空间和时间定位不变的媒介,比如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电话、电影等。书籍里的知识锁死在一个地方,不去翻检就不能获取。报刊有周期,出版之前只能苦等。电影电视有节目表,不到时候你就看不到。旧媒介的突出特征是自上而下的控制、专业人士的生产。互联网上的第一代媒介即“新媒介”,发端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其界定性特征是:一旦上传到互联网上,人们就可以使用、欣赏,并从中获益,而且是按照使用者方便的时间去使用,而不是按照媒介确定的时间表去使用。新媒介的例子有电子邮件、亚马逊网上书店、iTunes播放器、报刊的网络版、留言板、聊天室等。新新媒介指互联网上的第二代媒介,滥觞于二十世纪末,兴盛于二十一世纪,主要有博客网 (Blog)、维基网(Wikipedia)、“第二人生”(The Second Life)、聚友 网 (Myspace)、脸 谱 网 (Facebook)、播 客 网(Podcasting)、掘客网(Digg)、优视网(YouTube)、推特网(Twitter)等。其界定性特征和原理是:其消费者即生产者;其生产者多半是非专业人士;个人能选择适合自己才能和兴趣的新新媒介去表达和出版;新新媒介一般免费,付钱不是必须的;新新媒介之间的关系既互相竞争,又互相促进;新新媒介的服务功能胜过搜索引擎和电子邮件;新新媒介没有自上而下的控制;新新媒介使人人成为出版人、制作人和促销人。②何道宽:《新新媒介》“译者前言”,见〔美〕保罗·莱文森《新新媒介》前言,第3-4页,何道宽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如今,类似“第二人生”那样的互动游戏早已遍地开花。而像“脸谱”和“推特”这样的社交媒体已经风靡全球。到二○一○年十二月,脸谱全球注册用户突破六亿人(到二○一一年年中,这个数字达到了七点五亿),被不少网友称为仅次于中国和印度的“世界第三人口大国”;截至二○一一年七月,推特在世界各地共拥有用户约2亿人,每天发送微博约2亿条,其网站的日均搜索量达16亿次。起源于美国的新新媒介,在当下中国几乎都有翻版。在中国,以QQ为代表的即时通讯工具和以新浪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平台,已呈燎原之势,在中国国民的政治文化和社交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到二○一一年七月,新浪微博注册用户达到2亿个,而同期腾讯微博的注册人数则达到了2.33亿。
微博革命被莱文森认为“胜过任何旧媒介、新媒介或新新媒介”,其短信的收发几乎与其构想和书写同时,都立即完成。微博只有一两行字,弹指一挥就写完、发出并接收到了。如此,远程的传播就像近距离交谈一样轻而易举、毫不费力。而且,微博传递的讯息任何人都可以读到,只需要一个条件:读者需要在线“跟随”你的“帖子”。微博还可以送给特定的群体,也可以只送给一个人。这就是说,微博不仅是历史上最迅捷的书面媒介,而且是有史以来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最好的结合。①〔美〕保罗·莱文森:《新新媒介》,第135-136页,何道宽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微博被中国网友戏称为“围脖”,上微博称为“织围脖”。因为微博如上述莱文森所说的“革命性”突破,使得“围观改变中国”②王秀宁:《微博治理时代的十大事件》,《时代周报》第106期,2010年11月26日;郭一娜:《网民相约两会七年间》,《国际先驱导报》2011年3月4日, 第9-12版;《两会走进互联网时代让互联网围观改变中国》,见人民网,2011年3月8日9:12, 网址: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14086184.html.成为中国电子媒介人的共同期盼,甚至有人写书,惊呼“微博改变一切”。③见李开复《微博改变一切》,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三、微博文化现象的若干思考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用户可以通过网页界面、手机以及各种客户端建立个人社区,并可随时接入,以一百四十字左右的文字发布信息,可附带或单独发布图片、音视频、网址等信息,实现即时分享。
最早也是最著名的微博是美国的 “推特”(Twitter),根据相关公开数据,仅从二○一○年十二月到二○一一年年中短短半年时间,其注册用户数就由7500万增加到2亿,其发展速度可谓惊人。二○○九年八月,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微博正式进入中文上网主流人群视野。二○一○年,搜狐、网易、腾讯、凤凰、和讯、搜房等综合门户网和垂直门户网等均开始推出微博产品,微博服务也在中国获得爆炸性增长,其所实现的信息密度、传播的频度以及网民的联结度都远远超过此前任何一种网络应用。④胡泳:《微博兴起正逢其时》,《商周刊》2010年第17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二○一一年上半年,中国微博用户数量半年增幅达208.9%,在网民中的使用率从13.8%提升到40.2%。作为一种社交工具,因其表达的便捷和沟通的方便,微博已经超越了其作为一种工具和平台的技术意义,而改变着中国的舆论传播生态和言论生态。转发影响时事,围观改变中国,评论推进改革,从曝光腐败到打拐慈善,微博在中国政治的发展、制度的推进、官民沟通和影响公共事件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微博的出现使信息的书写、人们之间的沟通更加随性。微博开通的多种登录方式,使得大量的用户可以通过手机、上网本等各种客户端来即时更新自己的个人信息,打破了以往媒体更新周期过长以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其表达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用户可以更加随意地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在这里,以往媒体自上而下由传者向受者传播新闻的广播模式,已经开始向传者与受众点对点地传播即互播模式转变。而传统传播格局中被动接受信息的受众,也蜕变为新的传播者与信息接受者合二为一的互播者。微博,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种影响全局的社会文化现象,甚至有人认为,对微博,无论怎么重视都不为过。⑤曹鹏:《微博:无论如何重视都不过分》,《新闻记者》2011年第10期。
微博“在短短的微言片语中,传达的是对国计民生的关怀,对人间大义的执著,对社会公理的拷问,对腐败问题的追打,对价值体系的交锋,对真相与事实的求证,对秩序的缓慢形成的共识……这是一个几乎全然由民众自觉参与的空间,在不能避免也永远不能消除的凌乱表象下,一个民族在重新形成自己的民间话语系统,从垄断和被支配已久的话语、叙述格局中突破,在还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在各方面)走自己的路之前,说自己的话”。①陈迎竹:《微博有大义》,《联合早报》2011年8月17日。
之所以对微博要给予高度重视,是因为微博传播的勃兴,有其深层文化原因。美国未来学家唐·泰普斯科特将年轻一代称为“比特里泡大的网络世代”(简称N世代),这一代人通过使用互动式数字媒体而创造出一种崭新的文化。“N世代成年了,在数字化里的成长经历深深影响了这些年轻人的思维方式,甚至改变了他们大脑的构造……他们重塑了职场、市场、政治、教育、家庭的基本结构和其他各种现代生活中的制度习俗。”②〔美〕唐·泰普斯科特:《数字化成长(3.0版)》,第12页,云帆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一句话,新一代的电子媒介人——网络新生代改变了社会文化风貌,也获得了一种全新的文化身份。而这种身份在微博传播中,无疑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四、微博传播的表现冲动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研究,开启了心理学领域的第三思潮,他将人的行为分为“表现性行为”和“应对性行为”两类,并在其名著《动机与人格》一书中,“向所有行为都具有动机这一公认的看法”提出了“挑战”。他认为“当代心理学因为过于实用主义,所以放弃了一些本来对于它关系重大的领域”。比如,“由于心理学专注于实用效果、技术和方法,而对于美、艺术、娱乐、嬉戏、惊异、敬畏、高兴、爱、愉快,以及其他 ‘无用的’反应和终极体验很少有发言权,因而,对于艺术家、音乐家、诗人、小说家、人道主义者、鉴赏家、价值论者、神学研究者,或其他追求乐趣或终极目的的人也绝少有用或者根本无用”。③〔美〕马斯洛:《动机与人格》,第151页,许金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马斯洛在书中对“应对”和“表现”做了仔细的分辨:“1.根据定义,应对是有目的、有动机的,而表现则常常是没有动机的。2.应对更多地是由环境和文化的可变因素决定的,表现则主要取决于机体的状态。由此可以推出,表现和深层性格结构有相当密切的关系。所谓投射试验可以更确切地称为‘表现性’试验。3.应对多半是后天学习的结果,表现几乎总是非学得的释放性的或不受抑制的。4.应对更容易被控制(更容易压抑、约束、阻止、受文化移入的影响),表现则往往是不受控制甚至是不可控制的。5.应对的目的通常在引起环境的变化并且常常如愿,表现则没有任何目的,假如它引起了环境变化,那是无意的。6.应对特别表现为手段行为,其目的是满足需要或消除威胁。表现则往往就是目的本身。7.典型的应对行为是有意识的 (虽然它可能成为无意识的),表现则更经常地表现为无意识的。8.应对需要作出努力,表现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无需费力。艺术表现当然是一个特殊的、处于两者之间的例子,因为人们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到自然流畅,富于表现,要想放松则只要尝试一下就可以了。”同上书,第152页。
马斯洛认为,“表现”不仅“常常是没有动机的”、人类天性的无意识的自然流露,并且“主要取决于机体的状态”,而不是迫于外在压力做出的有目的的反应,因而“往往是不受控制甚至是不可控制的”。按照马斯洛对表现行为和应对行为的这一细致区分,电子媒介人的网络传播行为,应该说基本属于“表现”的范畴。微博平台上大量没有明显功利动机的传播行为,正是这种表现冲动的自然流露。
根据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等单位组织的调查,④北京市网络媒体协会、缔元信(万瑞数据):《微博媒体特性及用户使用状况研究报告》,2010年8月。微博最主要的用途是自己写,其次才是分享和关注。用户在微博上最主要的行为就是“写微博,发表自己观点或发泄情绪”(占用户的74%),主要发布的内容是“个人心情感受”(占用户的76%)。
微博传播中的表现冲动也是有层次的。有学者将网络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分为创造、共享和保存三大类。⑤雷跃捷、辛欣主编:《网络传播概论》,第188页,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在创造的意义上,电子媒介人是电子内容的“创造”者和时尚、潮流的引领者。原创和转帖是网络文本生产与传播的主要方式。所谓原创就是指在某一特定主题下是某个网民独创的或具有原创性意义的,非抄袭和模仿的特定网络文本,包括对其他原创文本的评论。网络原创作品多出现在各种类型的论坛和博客以及微博中,并且围绕着某一特定议题展开。原创内容并不限于以网络语言符号形式出现的帖子,也可以是音频、图片或视频作品。在时尚领域,电子媒介人也多充当了文化潮流的引领者,比如所谓“标题党”、“表情党”和“火星文”的产生,就是网民的绝妙创造。
在共享的意义上,“网民的需求本质上是与网络文本的易得性相联系的,而易得性的根本在于网络的共享精神。各种形式的网络文本的生产与传播,本质都在于试图与他人共享”。微博传播的全面开放性,正是这种精神的最佳体现。
有网民认为,共享与自由一样,是网络社会的 “精神气质”,“共享是网络社会的最大特点……各个参与主体通过上传资源营造了巨大的网络资源宝库,创造了集经济、社会、政治、法律、道德、体育、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知识的巨大宝库……丰富和完善了网络环境、网络资源……各个参与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搜索利用跨国界的资源和技术,使其一方面发展自身,同时也有利于知识的借鉴、继承、创新和发展,最终有利于人类文明的传承和网络文化的发展。网络资源固然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但是良莠不齐的网络内容,必将会对一定的观摩者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也是共享所带来的不利方面。但是总的来讲,这巨大的知识宝库迎合了广大参与主体的兴趣和发展的需要,为其不断实现自身、表达自我、释放个性奠定了一定的基础”。①http://hi.baidu.com/edward_llOl040123/blog/item/13ede 7093 fcdfl83d1581bae.html.转引自雷跃捷、辛欣主编《网络传播概论》,第195页,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
简而言之,电子媒介人的微博传播实践,已经形成一种非功利色彩浓郁的表现性文化习俗,这样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传承,又影响着下一代网络传播实践者,并且通过后喻即反哺,影响着他们的父辈乃至祖辈,也改造着整个人类的文化。
五、微博传播的游戏精神
正如人类思想史上许多大家所指出的,游戏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行为特征之一,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人是游戏的动物。只有当人在游戏时,才成为真正的人。
古希腊时期,西方关于“游戏”的思想就开始萌芽。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就是火的自我游戏”。他说:“时间是个玩跳棋的儿童,王权执掌在儿童手中。”②苗力田:《古希腊哲学》,第5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柏拉图也指出:个人应该在“游玩”中度过他的一生——祭献、唱歌、跳舞。这样,他才能赢得众神的恩宠,保护自己不受敌人的侵犯。③〔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第224页,张智仁、何琴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中世纪的游戏理论,以《圣经》为代表,认为上帝的创世游戏是为了凸显上帝的全能和自由意志。近代的游戏思想主要以康德和席勒为代表。席勒认为,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在人的各种状态下,正是游戏,只有游戏,才能使人达到完美并同时发展人的双重天性。”④〔德〕席勒:《美育书简》,第89页,徐恒醇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福禄倍尔认为,游戏是人的本能需求之一。“游戏是内在本质的自发表现,是内在本质出于其本身的必要性和需要的外向表现。”⑤〔德〕福禄倍尔:《人的教育》,第38页,孙祖复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现代的游戏思想的代表人物为维特根斯坦和伽达默尔。伽达默尔认为:“游戏最突出的意义就是自我表现。”⑥〔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第139页,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在伽达默尔看来,游戏和对话是异质同构的。他说:“语言在本质上就是对话,而进行对话就像做游戏,意义的理解就存在于一个起作用的语言游戏框架内,它总是以参与语言游戏为前提的。因此,任何一种对话的进行方式都可以用游戏概念加以描述和表征。”⑦见何卫平《通向解释学辩证法之途》,第285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现代游戏研究的先驱、荷兰文化史学大师约翰·赫伊津哈在《游戏的人:关于文化的游戏成分的研究》一书中正式提出了“游戏人”理论:“一个比我们更为愉悦的时代一度不揣冒昧地命名我们这个人种为:理性的人。在时间的进程中,尤其是十八世纪带着它对理性的尊崇及其天真的乐观主义来思考我们之后,我们逐渐意识到我们并不是那么有理性的;因此现代时尚倾向于把我们这个人种称为制造的人。尽管制造并不像理性那么可疑,但作为人类的一个特别命名,总不是那么确切,看起来许多动物也是制造者。无论如何,另有第三种功能对人类及动物生活都很切合,并与理性、制造同样重要——即游戏。依我看来,制造的人,以及大致处于同一水平的理性的人之后,游戏的人,在我们的用语里会据有一席之地。”①〔荷〕约翰·赫伊津哈:《游戏的人:关于文化的游戏成分的研究》前言第1页,多人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6。“文明是在游戏之中成长的,是在游戏之中展开的,文明就是游戏。”②〔荷〕约翰·赫伊津哈:《游戏的人:关于文化的游戏成分的研究》,第22页,多人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6。显然,在赫伊津哈看来,“游戏人”作为一种新的人的形象,必将对人类社会的行为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社会学家郑也夫在《走向游戏的时代》一文中得出这样的结论:“游戏是我们最好的选择,很可能也是我们最终的选择。”“我们始于游戏,终于游戏。作为个体,我们出生伊始,便懵懂地投入到游戏中。作为一个物种,我们越来越多地将自己的时间、精力、智慧投入到游戏中。”③郑也夫:《沙葬》,第182-183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纵观人类发明史,许多科技发明,最初都是作为愉悦身心的玩具开始流行;继而被当作生产工具,在求生活动中发挥实际的功效;再进一步用于犯罪和战争,给人类带来混乱和痛苦;经过一番磨难和反省,或许以军转民等形式再次为人类带来社会福利;如果人类够幸运,所有的工具、凶器和武器又会再次成为体育竞技的器材和娱乐活动的道具。
传播技术的进步亦如是。电报和电话发明之初,都颇具玩具色彩,而且确实被人们当作玩具;后来用于生产调度和商业联络;再后来在战争中发挥了帮凶的作用;再后来逐渐回归其联络工具的角色;现在,几乎所有的电子通讯工具都成为成人和儿童的玩物了。从手机短信的语言狂欢,到各种形式的网络“恶搞”;从论坛灌水所创造的戏仿文化,到今日微博平台上的冷笑话……电子媒介人参与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娱乐文化。
仅以新浪微博为例,在新浪微博平台上,除了@冷笑话精选、@我们爱讲冷笑话、@当时我就泪奔了之类直接以笑为主题的博主之外,几乎每一个博主都曾被微博平台上经久不衰、无所不在的游戏精神所感染。
六、微博传播的伦理关切
道德实践是人们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心向善,对伦理道德问题的高度关切也成为微博传播的一大特点。
在传播动机上,个人总是倾向于掩恶扬善,而社会则倾向于抑恶扬善;而抑恶常常以揭恶为先导。所以,个人常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之叹之忧之惧,而社会舆论则以揭丑、讽议为乐。在传播本体论意义上,个人既参与着社会舆论的生产,又试图逃避和抵制社会舆论的监督,这种情形一般大抵以个人的失败、社会的胜利而告终。
微博平台上,那些散发温情、传达爱意的帖子,总是得到最大的关注。比如,广东珠海政协委员陈利浩为在甬温铁路动车追尾事故中受伤并丧失亲生父母的小伊伊捐款的微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就被转发了九十万次,谱写了一曲人间温情之歌。再比如,中国平安“一次转发一瓶水”活动,则有超过一百四十位认证名人或明星自发参与,总转发超过二十三万次,成为新浪微博平台由商业企业举办的参与人数最多、转发数量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微博公益活动之一。而那些违背道德伦理的言行,则无一不受到广大博友的无情鞭笞和唾骂。比如,郭美美托名“中国红十字商会总经理”网络炫富事件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方微博于二○一一年七月十日发表了如下博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再次真诚感谢广大公众和媒体对红十字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将以谨慎务实的态度和作风,继续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致力于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把每一份爱心,每一笔善款,传递给最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此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郭美美炫富事件上反应迟钝、态度暧昧,虽然这条微博传达了一种美好的愿望,但并不被网友认可,结果这条微博竟然被以“呸!”字评论了146882次,转发254592次,是许多博友自有微博以来所看到的负面评论转发最多的一条微博。再比如,前几年发生在网络上的 “虐猫事件”、今年发生在广东佛山某建材市场的小悦悦被反复碾压疑似路人因冷漠视而不见致小悦悦不治身亡事件等,也在微博上受到了大规模的持续谴责和反思。
当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传播中的伦理关切如果过于急迫,有时难免导致事实被歪曲,真相被掩盖,结果反而对社会的道德气氛造成伤害。微博传播同样如此。例如,在小悦悦被碾压事件上,由于最初传播者和广大民众过于急迫的道德关切,可能已经造成对若干路人道德品质的重大误解;其消极后果是,人们从这个可能被扭曲的事件中,更加感受到人情的冷漠和周遭环境的恶化,进一步丧失对社会公德的信心。而事实上,现实也许并没有如此糟糕。
所以,每一个微博传播者,都应该擦亮自己的双眼,既要具备对现实世界的伦理关切,又要拨开道德的迷雾,用理性的分析和冷静的思考来中和满腔的热情和义愤,争取做一个善良而理智的传播人。
七、微博传播的政治情怀
人类是一种爱智慧的动物,作为认识的主体,生而具有追求真理真相的内在冲动。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因此,人类又生而具有追求公平正义、世界大同的精神需要。
基于对博客和微博等传播现象的考察,澳大利亚文化与媒介研究领军人物之一、澳大利亚人文学院主席格雷姆·特纳在 《普通人与媒介:民众化转向》一书中主张“重新定义新闻”。他认为,与传统“新闻大企业”正“面临着公信力和权威性危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业余或准专业记者及博主的观点已经赢得了受众,他们与普通人的联系,即他们的民众化维度清晰可见”。伴随着自媒体的全面崛起,“在许多地方,新闻的呈现都与意见的呈现相融合,而对于恢复编辑功能以划分两者边界则少有人问津。实际上,存在一种意识,即在许多方面,比起貌似伪装的客观性来,公开表明意见是一种诚挚的、可信赖可接受的策略。意见的吸引力而不是可验证的信息的吸引力,反映为政治博客作为新闻源的数量在增多,通过贴评论和参加讨论的方式来参与在增多”。①〔澳〕格雷姆·特纳:《普通人与媒介:民众化转向》导言,第7页,许静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微博传播时代,不仅新闻的形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按照特纳教授的建议,新闻的定义也有待重建。过去被新闻工作者奉为圭臬的所谓新闻专业主义或者国际传播巨头所标榜的所谓客观报道,都在新的历史时期受到了挑战。
有学者就指出,民意也是一种真相。“你无法否认……民情也是一种真相。所以真相其实是不一样的,真相有多种。你不能因为一种真相而完全否认另一种真相的存在”。除了“事实真相”而外,“还有一种更冷峻的真相,那就是‘民情’”。“一种话语就是一种真相”。②谌洪果:《什么才是真相》,《民主与科学》2008年第5期。
民意民情之所以跟事实真相一样值得重视,甚至比事实真相更值得重视,原因正在于事实真相的难以逼近。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理解:在信息爆炸和传播过剩的情况下,因为信息的碎片化传播,往往会使事件的真相更加扑朔迷离;相反,一定的历史阶段,民意民情却是明确的、确定的。真相的难寻,导致信息饥渴和民意纠结;久而久之,这样的民意竟作为真相的替代物,起到了真相的作用,给追求真相的人极大的诱惑。犹如望梅止渴,远方的梅林存在与否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梅林所勾起的馋意。对于人来说,真相跟水一样不可或缺;如果出现真相的真空,必然需要真相之外的东西来充填。追寻真相的民意成为填补真空的首选,微博平台上的流言即是民意填补真相缺失的典型体现。微博平台上转发的许多流言,往往会以“求证实”或“求辟谣”为话头,就是明证。
《人民网评》曾经刊文指出:虽然“网民不等于全体人民,互联网作为公开透明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场,有待更多的社会群体参与进来,政府决策还得充分考虑那些‘无声’的中国人的心声和利益。但网民又是对民生、公民权利、公共治理最敏感、最敢言也最擅说话的人群,‘网络舆论’可作为现实民意的风向标和参照系”。①http://yuqing.people.com.cn/GB/210108/226474/index.html
据《二○一○中国微博年度报告》统计,二○一○年舆情热度靠前的五十起重大舆情案例中,由微博首发的就有十一起,占2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展江教授据此提出:“微博,这一网络驱动型的公民参与,让滥用权力的人更加难以藏身,在推进整个社会信息公开的同时,消除信息不对称和暗箱操作,有可能发展为一种常态的舆论监督。”②展江:《微博让滥用权力者难以藏身》,《网络舆情》2011年第60期。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潭教授则认为,微博正在成为我们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微博问政不仅改善着中国的政治生态,也在考验着政府官员的执政情商和治理能力。”③陈潭:《网络时代的微博问政》,《网络舆情》2011年第57期。
中国古代先哲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普通民众的政治情怀在微博传播时代得到了空前释放,借助微博平台,每个人都可以对社会热点事件加以关注、二次传播、发表评论乃至发起行动。广大微博用户对国际国内重大新闻事件的积极参与,掀起了一个又一个的传播奇观,不仅给传统媒体带来巨大的冲击,也使整个社会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心灵的震撼。
八、结语
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这里的媒体,当然应该包括网络等新媒体;而微博正是其中影响最大、参与最广的一种新媒体。我们看到,与广大民众“微博问政”的热情日益高涨相呼应,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开始“微博理政”。
据新浪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二○一一年十一月初,通过新浪微博认证的各领域政府机构及官员微博已经超过一万八千五百家,其中政府机构微博九千九百六十家,个人官员微博八千六百二十八个,覆盖全国三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特别行政区。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十五家政府机构、九名官员的官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百万。
但是,据清华大学公共关系与战略传播研究所社会化媒体实验室的调查:“当前政务微博群体中80%患上了‘痴呆症’,既‘盲’又‘聋’,自言自语。”同时,在网友的注视与研判下,某些政务微博因为 “用词不当”、“关注不当”、“回复雷人”、“更新迟滞”、“官话套话”、“功能简单”乃至“漠视民意”,渐渐为网友们所诟病。④尹安学、李烨池:《政务微博失态都是心态作怪》,《羊城晚报》2011年11月20日,第A05版。当然,也有一些政务微博因为杜绝了这些弊端而受到网友的热捧。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惠的实名认证微博@北京王惠于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中午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开微博三天来,看到网友反映的问题,深感微博是了解民声的好渠道,快捷,直接。但目前有些部门还没开微博,网友的反映不能直接到达,这更坚定了我推进北京微博发布厅建设的决心,要让更多与百姓生活有关的部门和区县进入这个发布厅。否则大家反映给我,我再转到有关部门,中间环节太多,不解渴,网友失望我着急。”很快就被二百多位网友评论转发。人们从中看到了希望。
微博传播虽然还是新生事物,但是因为它符合人的传播天性和世界潮流,顺应了民情民意,极大地解放了传播生产力,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所以得到了十分迅猛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微博传播在和谐社会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就必须高度重视微博文化的研究,使民众传播进入新闻传播学主流话语体系,将微博文化建设纳入培育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国家战略视野,使民族文化建设在全民参与传播的新媒体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本文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度科研创新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 “媒介化社会人与媒介关系的变迁研究”最终成果之一)
夏德元,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员,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社长,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