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精神病患者的社会支持研究*
2012-03-31刘娟
刘 娟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农村精神病患者的社会支持研究*
刘 娟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近年来,我国农村患精神疾病的人越来越多,有不断上升的趋势。由于精神病患者无法承担其家庭及社会的正常角色和责任,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严重危及社会治安稳定和社会文明,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精神病患者这一社会弱势群体应获得更多的社会关注和帮助,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救助体制,这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精神病患者;农村;社会支持
精神病是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地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1]。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知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患者也可以完全痊愈,并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实践证明,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综合干预措施,能使患者的精神卫生知晓率明显提高,家庭环境明显改善、情感表达明显降低[2]。因此,对于我国目前精神病患者的状况,特别是广大农村贫困地区的患者,我们很有必要进行调查研究,以期待有更多的人关注他们,亦希望全社会包括政府伸出援助之手,救助他们,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 农村精神病患者数量呈上升趋势原因分析
在我国,精神病人及其家属是一个鲜有人关注的弱势群体,其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质量普遍低下已是不争的事实。大量精神疾患的存在造成了沉重的社会负担,在目前中国疾病总负担中精神疾病排名第一。大多数患者因为经济原因有病不医,或者治疗不彻底。虽然各级政府在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依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大量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甚至流落街头乡野,不仅严重影响城市总体形象,且对社会安定构成重大隐患。而我国有56%的人口集中在农村,农村中精神病患者的数量明显高于城市,并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精神病的产生是很多复杂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都是其产生的原因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精神病患者的数量不断上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社会环境因素。伴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民工到城市中打工挣钱,农民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而对于即将走入社会的广大农村青年来说,也面临着社会的优胜劣态。许多的农民工和青年因受不了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产生的生活、工作压力无法排解释放,在不同程度上患有精神疾病,且因为家庭贫困,无力承担昂贵的医疗费,只能被送回农村家中[3]。这些精神病患者长期在家中遭受锁刑,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疗,使得病情越来越严重,甚至导致不能挽回的结果。
(二)先天遗传因素。我国的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即使是在儿子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父母也希望他能留下后代,因此有很多的患者是由于遗传的因素而患上精神病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是因为近亲结婚的原因而患上的。
(三)农村医疗条件差。当前,农村医疗卫生状况非常让人担忧,且医护人员也非常缺乏。另外也由于社会普遍歧视精神病,很少医科学生选择心理学作为专业,而精神科方面的医护人员的待遇也普遍偏低,农村更缺乏精神科方面的医护人员。
(四)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据调查发现,精神疾病的患病情况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农村患病率明显高于城市[4]。我国现阶段许多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偏低,收入相当有限,难以负担治疗精神病所需要的费用。这也致使一些精神病患者在早期得不到治疗,以致发展成严重的精神病者[5]。
二 农村精神病患者生存状况分析
结合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事例,我们可以看到精神病患者的现实结果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长期被锁在家中。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的精神病患者日渐增多,他们生活在贫困的家庭中,无法得到及时治疗,加上有可能发病而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便被锁在家里,有的甚至被锁长达20年之久,这种情况非常普遍。而这样反而导致了病患者的病情加重,更难以痊愈。据专家调查,我国1/2的精神病人无业或因病致贫。特别是农村,精神疾患是造成部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这样使得出现患病者的农村贫困家庭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二)流浪在外成为乞丐。这一部分病患者常常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流落街头,“污染”城市:有的常年上访、缠访、闹访,甚至拦截领导坐车,妨碍公务;有的冲击国家机关和驻外使馆,损害地方政府和国家形象;有的行凶杀人,危害社会治安,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即使被家里人找回去,仍然会经常再次跑出来。福建省建欧市东风镇东风村里一户张姓的人家中有两名精神病患者,且是一对双胞胎。两人的精神状况时好时坏,不正常时就随便摔东西、打人,甚至撬锁跑出去,家里人经常在外面找人,有时一找就是半年或一年。因此平时只能将他们锁在家中。
(三)产生自杀或犯罪的倾向。由于精神病人难以得到社会、家庭的同情和帮助,又常遭嘲笑、戏弄或歧视,甚至失业、失学或被遗弃,导致每年都有很多精神病患者因不堪忍受病痛、不愿成为家庭的负担或受社会的歧视而自杀。最令人担忧的是,有些精神病患者由于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和控制,在病情加重后,实施了杀人、放火、暴力强奸等社会危害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广西省一名被疯儿子(李某)唤作“大姐”的母亲,因无法让儿子坚持吃药,便寄希望于一条铁链把他锁住。没想到在断药3个多月后的一天,疯儿子用锁着铁链的双手把她推下水塘。
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有50%的患者曾试图自杀,10%的患者最终死于自杀。而在一千多万的重精神病患者中约10%有肇事肇祸行为,其中1/3具有多次肇事肇祸的行为[6]。
精神病患者的这些出路对精神病患者来说,不利于他们的治疗康复;对国家社会来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为什么会造成这些结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1.社会支持力度不够。我国在这方面才刚刚起步,许多步骤都还没有到位,政府、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支持力度特别是经济支持还非常微小。而精神病的治疗是需要一个长期过程的,这就决定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对一般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他们远远没有能力长期支付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治疗费用。这也就决定政府和社会要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资助。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农民罗远理因为生意连亏几笔,加上妻子去世而患病,经常无故打人。他的哥哥罗世光向当地政府反映家庭困难,希望得到帮助,但一直没有回音。直到2006年11月,在广州某医院的帮助下,罗远理住进了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罗远理已基本康复,出院回家了。
2.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差。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质量远不如正常人的生活质量。首先在人际交往方面遭受巨大的歧视,在与外人交往的时候,精神病患者大都遭受歧视,于是他们的家人要么不管精神病患者,要么就把他们锁起来。其次农民的经济来源也非常有限,自身的生活水平不高。这也就决定农村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水平更低,许多农村精神病患者一天三餐都得不到保证,居住条件和活动场所也相当差。
三 加强对农村精神病患者的支持
精神病人是五类残疾人当中最为弱势、最困难的群体。农村精神病人更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特殊性直接决定我们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支持力度。
(一)政府应对精神病防治工作加强重视。政府是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政府领导应该认识到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件,对农村精神病患者进行帮助支持。再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然后运用到广大的农村中去,同时要协调好组织建立、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调查摸底、诊断分析等工作,以保证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在农村地区进行精神病知识的宣传,使大家认识到患病者需要的是大家的关心和支持,而不是嘲笑与歧视。
(二)加大对精神病人的经费资助。医疗经费是农村精神病人最大的困难。由于社会对精神病人仍存在歧视与偏见,精神病人家庭往往要承受经济、精神双重压力。同时,精神病又是一种病因不明的慢性疾病,大部分病人需要长期服药巩固治疗,大多数家庭难以承受,因此90%以上的患者不能按有效疗程治疗。即使病人完全康复后也难以被社会接纳和找到工作,这些造成了大部分精神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所以加大对农村精神病人的经费资助也是最有必要,最应该实施的。要加大对经费的投入,就必须确保医疗经费的来源。各地政府应当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在财政上进行拨款,以对农村精神病患者进行支持。在财政拨款的基础上,还必须积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筹款、集资,建立助残基金,与慈善会加强合作等等。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精神病人免费就医制度。
(三)正确看待精神病患者。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很多人不能正确地看待,社会对精神病患者也存在着一种事实上的歧视,将精神病患者简单地当成“疯子”,视为“高危人群”,许多人因此对精神病患者唯恐避之不及,或者将患者往精神病院一送了之,又或者将他们锁起来。其实,很多精神病人的病情完全可以通过系统的治疗进行控制,不能认为将他们锁住了就解决了问题,我们应该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帮助和关怀,让他们在更好的环境下治疗康复。
(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相当落后,专门研究精神病方面的医师就更少甚至没有。许多精神病患者由于外出就医不方便,而附近又没有专业的医师,导致病情不能得到及时控制。所以要想做好农村精神病的防治工作,必须加强农村医疗设备添置和专业人员的培养。
[1][2]贺敬义,江永华,梁传山,等.综合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预后的影响[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4,(2).
[3]唐牟尼,向孟泽,冉茂盛.农村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生存质量及影响因素[J].华西医学,1996,(1).
[4]沈调英.农村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践与体会[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6,(9).
[5]李洁,向孟泽,郭兰婷,等.城乡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负担比较研究[J].华西医学,1998,(1).
[6]李宗木,李翔.精神病患者:我的精神家园在何处?[N].安庆日报,200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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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681(2012)03-0051-02
2012-03-02
刘娟(1985-),女,湖南衡阳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责任编校: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