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构式压制看语法和修辞的互动关系*
2012-03-28施春宏
施春宏
(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北京100083)
提 要 本文简要梳理了学界对构式压制基本内涵的一般认识,对其作出了扩展性理解,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构式压制研究关注的基本现象及其解释机制。文章进一步分析后发现,认知性构式压制现象是语法和修辞的界面现象,构式压制得以实现的基础是进入构式的成分和构式整体在本质特征上的契合程度;从构式压制过程来看语言现象的常与偶,发现两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文章最后讨论了构式压制分析所涉及的方法论问题。
一、引 言
构式压制(construction coercion)是认知语言学特别是构式语法近年来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尤其是在研究语法和语义的接口(grammar/syntax-semantics interface)问题时用来说明语法和语义的不相容(incongruity)现象,即所谓的形义误配(mismatch)问题。①例如:
(1)John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
类似这样的句子曾作为论元增容(argument augmentation)现象的经典例子来讨论,其中的sneeze本为一价动词,却进入到三价的使移构式(caused-motion construction)中,之所以能够进入该构式,基于构式语法的研究认为这是受到了来自构式的作用力,使本不会发生的现象发生了。这便是一般理解的构式压制现象。
构式压制现象的考察范围很广,王寅(2011)设专章“构式中的压制”对其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新的探索。构式压制的类型多种多样,如果从构式和词项的互动关系来考虑,便既“包括(构式)对词项的意义、语类、题元和体的压制”(董成如、杨才元2009)等,还包括词项对构式的压制(王寅2011)。前者是自上而下的压制,是构式压制分析的主要领域;后者是自下而上的压制,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词项压制”。目前分析得比较集中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类似于例(1)这样的基于句式性构式的特殊生成过程,又如被动句、祈使句对非动作义(即静态义)词项进入其中的压制过程(如 Goldberg 1995;Panther&Thornburg1999;Michaelis 2003a、2005;Ziegeler 2007;袁佳玲2008)。凡句式,都有典型现象和边缘现象,边缘现象的生成往往需要借助构式压制的力量。即便是比较常见的句式,如果句式的论元结构跟动词的论元结构不一致,也可能存在构式压制现象,如存现构式对动词论元的压制(董成如、杨才元2009;董成如2011),因为相对于论元结构的饱和呈现而言,这也可以被看作一种非常规现象,即异常(异乎常规)现象。还有一个热点问题就是体压制(如De Swart 1998;Michaelis 2003b,2004;袁野2011)。例如:
(2)The old man is dying.
其中的die本为完结动词(achievement verb),不能用于进行体,但由于进行体这一构式的作用,压制了完结动词的完结性而凸显了完结之前所涉事件的过程(Rothstein 2004:50-53),使be dying的语义读解为“(慢慢地)死去”,句子因而变得合格了。类似这样的情态或功能类型调整的现象被称作“类型迁移”(type-shifting)。
面对纷繁复杂的构式压制现象,学界对构式压制机制的认识比较一致,大多归之于概念转喻(如 Panther&Thornburg 1999;李勇忠 2004a,2004b;Ziegeler 2007;黄洁 2009a,2009b;袁野2010),虽然大家对转喻现象的具体表现及作用方式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基于转喻机制的构式压制分析,所考察的对象大多是致使结构,其转喻的过程来自方式对结果或原因对结果的转指作用,而且这种分析思路又常以Talmy(1988)的力量-动态关系(force-dynamic relation)理论为背景。当然,还可以借助更为宽泛的认知机制“识解”来解释(董成如、杨才元2009),包括范畴化、视角、凸显和融合等手段。
就构式压制研究而言,人们既用这个新的认识来发现和解释新的现象,更多的则是试图用它来重新认识和包装语法、修辞乃至词汇、音系的既往研究中已经受到关注甚至有过很多研究的现象。这种研究解释了很多长期得不到很好解释的现象,但也存在着不少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和值得探索的领域,甚至目前对构式压制内涵的理解似乎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另外,既然构式压制特别关注一些“异常”现象,而这些现象又是修辞学长期关注的焦点,因此对构式压制的研究只有将语法和修辞这两个角度结合起来,才能使相关的描写和解释变得更加充分。基于此,本文试图在梳理学界对构式压制一般理解的基础上,给予构式压制以新的定位,并对构式压制分析的基本内容和构式压制得以实现的条件、构式压制的本质作出探讨。本文试图透过构式压制的分析来探讨语法和修辞、语法学和修辞学的互动关系问题。
二、构式压制的一般理解及其重新定位
1. 学界对构式压制的一般理解
将构式压制现象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系统性的工程来予以特别关注,基本上是伴随着构式语法理论的产生而出现的,因为构式语法的出现首先就是为了有效地解释那些“倔强”的、在传统分析中往往作为边缘现象的语言事实。②Goldberg(1995:238)从构式对动词产生的强制作用来理解压制:“构式对词项施压使其产生跟系统相关联的意义。”De Swart(1998)在分析“体”的语法操作和压制的主要差异时说得更具体:“压制在句法上和词法上并不可见,它是在隐性语境中作出重新解释的机制,这种机制之所以起作用,是为了解决体冲突的需要。”将这里的“体冲突”扩展到构式义和词汇义的冲突,就是对构式压制的一般理解了。对构式压制研究用力至勤的 Michaelis(2003a/b,2004,2005)将其理解为“控制原则(the Override Principle)”:“如果一个词项在语义上跟其所出现的形态句法环境不相容,那么该词项的意义就应当适应包含着它的结构的意义。”(Michaelis2004:25)如例(1)中的sneeze,按上述对构式压制的理解,它本不具备进入使移构式的条件,因为它的语义结构并不含有致使性的语义内容,然而构式的作用使它在语义上发生了适应性变化。也就是说,sneeze在进入使移构式的过程中由于构式压制的作用而具有了致使性的语义内容。王寅(2011:322)将这种“构式压制观”明确表述为:“当动词义与构式义不完全一致或相冲突时,构式常会迫使动词改变其论元结构(增加或减少动词的论元数量)和语义特征。”③依此理解,sneeze的论元结构就发生了变化,由一价动词而变为三价动词。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多,Goldberg(1995)在讨论构式的论元结构时,正是以此为立论的基本依据。除上述使移构式外,该书中还考察了下面这些类型:
(3)a Sally baked her sister a cake.(双及物构式)
b He hammered the metal flat.(动结构式)
c She joked his way into the meeting.(路径构式,或曰way-构式)
然而,学界对构式压制现象的考察范围似乎比上述理解要宽泛得多。如“副+名”现象受到了不少学者的关注,近来有学者从构式压制的角度试图对此作出解释(如黄洁2009a;王寅2011)。例如(引自施春宏 2005a:192-193):
(4)a镇上的人都知道方老五和金美娘好。这种好法不是男女私情,是很阳光很磊落的那种,平时互相叫哥们儿。
b其实,美国德国俄罗斯,是不是比我们更经济更科技更发达更信息?
c卜天宁说:“金秘,您也太老狐狸啦。欺负老实人可有罪呀。”
就汉语系统中“副+__”这种构式而言,名词(这里代指名词性成分,为了叙述方便而以名词概之)的常规用法是不能进入其中的,但某些类型的名词似乎突破了这种限制,显然其语法功能似乎发生了某种调适性变化。这里的冲突是发生在句法功能之间的。当然,这种功能变化会使进入其中的名词语义结构中不同性质的语义成分的相对作用发生调整,如“很阳光”中的“阳光”不再强调其指称义,而突出了它的内涵义中具有描述性特征的语义内容,如“开朗、明亮”等。只不过由于构式压制的研究者比较早地注意到在构式压制过程中构式义和词汇义之间的冲突,因而在理解过程中便凸显了为解决这种语义冲突而呈现出来的生成机制。因此,构式和词项的功能冲突也是构式压制机制发挥作用的动因。
2. 对构式压制的重新定位
从上面的概括和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学界在认知构式压制的性质时基本上都将其理解成为解决语义冲突而采取的语言机制。
然而,如果进一步深入到构式压制过程的分析,我们将会发现,将构式压制理解成解决语义冲突的机制问题是有局限的。如一价动词sneeze进入到使移构式中时,很难说sneeze的语义发生了变化。表面上附加在sneeze上的致使性语义内容,实际上是构式本身所有的,而且也没有因此而派送至动词上。John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这个句子的语义结构无非是John sneezed这一动作caused(导致)the napkin出现了(moved)off the table这一结果,其中cause-move这个语义内容是蕴涵在该构式之中的。在sneeze进入这个构式之中时,其语义并没有发生变化。人们之所以觉得它的语义发生了变化,是因为在典型的使移构式中,代表使因事件的动词通常是及物动词,该动词的客体论元跟使果事件的主体论元所指相同,这样整合起来就更为便捷。如John push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的语义内容是John pushed the napkin这一动作导致the napkin离开了桌子,其间的因果关系比较直接、典型,实现的是这种构式的原型意义和功能。再拿“很阳光”来看,“阳光”的语义当然可以认为因凸显侧面的不同而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变化是由于功能调整而带来的伴随现象。研究构式压制的学者比较关注“体压制”现象,实际上首先表现出来的也是一种功能凸显和调整。
这里还牵涉到理论内部的一致性问题。词汇中心论(Lexicalism)在解释论元增容现象时采取为sneeze之类的词增加义项或论元的办法。针对这种策略,认知语法提出了严厉的批评。然而,如果构式压制理论认为sneeze在进入使移构式中经过压制而获得了原来所没有的意义的话,那么,这就跟词汇中心论殊途同归了。而且,倘说sneeze之类动词的论元结构在John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中增加了两个论元,这又跟核心投射分析法(Head Projection Approach)的逻辑基础殊途同归了,将构式的论元结构还原到核心动词上去了。显然,这些都是认知语法分析原则所不愿看到的结果。上文引述的Goldberg(1995)等的观点也有此嫌疑,在批评词汇中心论的同时又不知不觉地滑到了词汇中心论的领地。
其实,对构式压制的性质和作用,学界已经出现了不同的看法。如Bergson&Diewald(2008:12)虽然在论及语义变化时说,“压制”这个概念指的是构式对插入到该构式中的词项的意义施加某种力量,但作者接着指出,这个概念可能会阻碍人们去认识跟语义变化相关联的重要的、典型的现象,如构式对早先产生的意义的保留、包含该词项的构式在使用中受到的临时限制等。此前的Ziegeler(2007:1015)在将“压制”扩展到语法化、历时发展和语用推理的过程中时甚至指出:“在涉及构式的地方,压制其实是个多余的新词语,因为要求用来提高构式能产性的(压制)过程,跟已为大多数解释所周知的认知语用过程没有什么不同。”Traugott(2007)的认识与此相近,并对所谓的“类型迁移”提出质疑。我们认为构式压制这个概念还有保留的必要,但需要对它重新定位。
进一步考察其他学者的说明及其实例分析,并综合我们的认识,我们认为可以对“构式压制”的内涵作出更一般的理解:在词项进入构式的过程中,如果词项的功能及意义跟构式的原型功能及意义不相吻合,那么构式就会通过调整词项所能凸显的侧面来使构式和词项两相契合。这里除了强调意义的压制外,还突出功能的压制;更重要的是将压制理解为基于凸显机制的识解过程,并以词项自身能够凸显某个侧面为前提。而且从修辞角度来看构式压制现象(见下文),也跟这种理解相对契合。就此理解而言,构式压制是构式对词项的选择和词项对构式的适应(即词项满足构式的条件而进入构式)两者互动的结果。至于压制的结果是否带来词项功能的变化、词义的演变和论元结构的调整,甚至词项对构式的反压制是否会带来构式形义关系的调整,那是构式压制的后期效应,不是压制过程的必然要求。
其实,如果更开放地来理解构式压制,那么压制便不能只是功能、意义上的不协调而产生的机制,形式上的不协调也应该有压制,如韵律问题对汉语句式的影响以及儿化韵、变调等出现的规则性音系变化现象。Taylor(2002:287)提到了“音位压制”(phonological coercion)现象,指的是词语在派生过程中所发生的音变现象,但没有展开,也没有引起后续研究者的重视。而形态音系学实际上对此已经做了较为充分的考察。
这样看来,构式压制实际上指的无非就是特定构式对基于该构式图式的异常表达在形式、意义、功能方面的一种规则化操作。这种理解应该是一种相当宽泛的概括了,但也许更合乎构式压制的本质,从而能够使更多的语言事实得到结构化、一致性的描写和解释。
显然,对构式压制的分析,首先是对“构式”和“压制”这两个核心概念的理解。从研究观念上看,这是两个比较新的概念,它们试图对以前很多难以解释的现象(尤其是边缘现象)、关联不够显著的现象作出结构化的、一致性的、相对系统的解释。但就其所考察的内容来看,大多属于既往研究中所关注到的比较特殊的语言现象。就此而言,构式压制实际上既说新却旧,又说旧却新;既在旧瓶中装了新酒,又将旧酒装进了新瓶。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能够将构式压制现象作为观察语法与修辞以及语法学与修辞学互动关系的一个窗口。
三、构式压制研究关注的基本现象及其解释机制
1. 构式压制研究所关注的基本语言现象
构式压制现象是相对于非压制现象而言的。何为非压制现象?实际上就是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常规现象。一般认为,“动词进入构式一般的条件是动词意义是构式义的一个实例。”(沈家煊2000)如对使移构式而言,它的构式义是“CAUSE-MOVE〈cause theme goal〉”(致使-移动〈致事 客体 目标〉)。如果一个动词的语义内容与此完全相合,那么就不需要压制而直接熔合(fuse)到构式之中,从而例示(instantiate)了该构式。这种典型情况就是常规现象,如push进入该构式后生成John push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而sneeze则不然,它本是一价动词,其语义结构中不具备[MOVE]、[theme]、[goal]这样的语义内容,因此按照构式语法的理解,如果不经过压制,sneeze是不能实现使移表达的。显然,经过压制之后才得以生成的使移句式John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只能是比较边缘的异常的现象。形容词和名词进入到“副词+__”构式的情况也是如此。比较“很明朗”和“很阳光”,其中的名词“阳光”必须经过压制才能进入该构式,形成跟“很明朗”相关联的表达。语义上的搭配也有常与变的区别,如“瞎了眼”是常规表达,而“瞎了心”便是经过对象置换(眼→心)而形成的特殊表达。由此可见,常规现象并不作为压制所面对的现象,一般只看作是构式的例示结果。所谓常规现象,就是句法、语义上组合后合乎习见规则的现象(这里暂不考虑词法、音系现象),因此常常被视为典型现象。一般而言,语法书所描写的语法格式、词典所解释的词义内容,基本上都是基于常规现象、典型现象而归纳出来的。凡是出现了异常的表达,如果找不到特殊的原因,就容易被视为不合式(ill-formed)。显然,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特殊的原因”及“如何找到”这些特殊的原因,前者是本体论问题,后者是方法论问题。而这正是构式压制现象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
因此,构式压制关注的基本上是跟典型现象、核心现象、常规现象相对应的特殊现象、边缘现象、偶发现象。压制,就是通过施压使那些“看上去”不合式的现象变得合式。目前对构式压制现象的分析主要是从语法角度展开的,其实,如果就此引申开去,压制现象就会无处不在。现代范畴理论已经证实,任何范畴都是原型范畴(prototypical category),其涉及的现象都有典型与特殊、核心与边缘、常规(习见)与偶发的问题。大至语体、文体,小至音节、语素,还有中间大大小小的各级语言单位和语言成分,无不如此。而且,从下文的分析来看,常规现象和异常现象有相通之处,有时甚至异常现象倒更深刻地彰显了构式的本质特征。此所谓特殊中蕴涵了一般,特殊凸显了一般。
因此,构式压制研究的关键在于对压制得以成功的条件作出精细化的说明和规则化的解释,从而有效地揭示压制效应(coercion effect)得以产生的基础。
2. 从构式压制现象的具体表现看构式压制的解释机制
目前对构式压制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句法和语义两个方面,下面我们就通过若干类型的实例分析来探讨构式压制的解释机制,并借此探讨更深层次的问题。例如:
(5)a爸爸点亮了煤油灯。(爸爸点煤油灯+煤油灯亮了)
b孩子哭醒了妈妈。(孩子哭+妈妈醒了)
(6)a韩玄子叫正在梳头的小女去烧水。
b韩玄子已经在堂屋里训斥老太婆话太多,又要去喝茶,保温瓶里却没有水了,就又嚷着正在梳头的小女去烧水。(转引自刘大为2010)
这两组句子都属于汉语的致使结构表达方式。对例(5)这组动结式而言,虽然“点”是二价动词,“哭”是一价动词,但由它们整合而成的动结式“点亮”和“哭醒”都是二价的。然而它们所代表的动结式类型在原型程度上是有差异的,(5)a显然更为典型,表达的是有意图的直接致使关系,包含了更多的语言共性;而(5)b表达的只是一种间接致使关系,更多地折射出汉语致使结构的类型特征。显然,如果说(5)a例示了动结式的基本用法的话,(5)b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构式压制。同样,对例(6)这组使令表达而言,(6)a中的“叫”是典型的用法,而(6)b中的“嚷”就比较特殊了,它并不直接支配客体对象,但由于构式的作用,从而生成了相关的使令结构。在实际的句法研究中,这两组句子常常并不作为构式压制考察的对象,然而就构式压制的基本内涵而言,将它们看作构式压制现象也是合乎逻辑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为什么(5)b的“哭”和“醒”可以整合成“哭醒”,为什么(6)b的“嚷”可以整合进使令结构中。就“哭醒”而言,它是合乎汉语动结式系统的整合原则的(具体分析参见施春宏2005b,2008);就“嚷”而言,它在特定认知场景中合乎该构式的基本生成要求(详见刘大为2010)。两者都可以作出规则性的说明。
上面属于汉语特殊构式构造过程中的压制现象。下面来看不同功能的成分并列中所体现的构式压制问题。例如:
(7)a如果回到从前,他肯定会被她迷得失常,就因为她的不急、慵懒、纤指、浅笑、烟视雾行的眼神、吸烟的姿势、唇、适时的耳语、幽香……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他想要的那一种。(张欣《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b团长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眼前的老宋。老宋五十岁左右,个子偏矮,阔嘴、大脸,属于那种天庭饱满、地颏方圆的忠厚长相。(铁凝《逃跑》)
例(7)a中“她的____”后的并列成分有名词性的,也有形容词性、动词性的,其并列的基础是汉语谓词性成分可以不用改变形态就可以直接做定中结构的中心语(当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此不论及);例(7)b中“阔嘴、大脸”之所以能跟其他成分并列做谓语,是因为它们都有描述性功能,如果仅仅是“嘴巴、脸”,显然就不能入句了。与之相关的并列现象完全可以出现在篇章中。这种不同功能成分的并列现象在汉语中古今皆然。例如:
(8)碧云天,黄叶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王实甫《西厢记》)
其中,“碧云天”和“黄叶地”是名词性短语,“西风紧”和“北雁南飞”是主谓短语,两者并列的基础也是汉语“碧云天”和“黄叶地”这样的定中短语具有描述性功能。④这种功能正是构式压制得以成功的基础。这些并列现象之所以能够产生压制效应,大的原则是因为汉语作为一种形态比较缺乏的语言,名词性成分和谓词性成分只要满足语义上的要求,一般就可以并列呈现。⑤当然,进一步从认知机制来考虑,这跟实体和事件、状态之间的转喻可能性相关。
上面所举各例大多是从句法角度来看构式压制现象的。语义搭配中的压制现象也比较普遍。如下面属于拈连的两例:
(9)a腿瘸了人还是完整的,有尊严的;心瘸了,没救了!(引自互联网)
b中士空手被人围着朝汽车涌去,脸上一片光芒,心里却码满了方方正正的哀伤。他口袋里塞了退伍证、退伍费、团员证和退伍军人回程介绍信。(阎连科《中士还乡》)
“瘸”的对象本是腿,但顺势将它拈过来用于刻画“心”的残废了;“方方正正”本是退伍证、团员证和退伍军人回程介绍信的外形特征,但顺势将它拈过来用于描述“哀伤”。就拈连而言,前例是显性的,后例是隐性的,但它们都将本来不宜搭配的成分组构成了一个具有特殊效果的表达。因此,我们需要解释的就是为什么拈连能顺利地将一般不能搭配的成分压制在了一起。
如果说例(1)、(2)、(3)和(5)b 主要是语法压制现象的话,例(4)和例(6)b、(7)、(8)、(9)则是语法和修辞及语义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压制现象。其实,压制现象的产生固然可以出现在语法、词汇、语义、语音、韵律等单一系统内部,但它更容易出现在不同层面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如在语法和韵律的互动中就常出现构式压制现象(字前加圆点并用小一号字体排印表弱读):
(10)a*他关严实了窗户 b他关严了窗户
c 他关严·实了窗户 d他把窗户关严实了
(11)a*班长带机敏了小通讯员 b*班长带机∕敏了小通讯员
c*班长带机·敏了小通讯员 d班长把小通讯员带机敏了
根据动结式VR论元结构的整合原则(施春宏2005b,2008),两例中的a句都是合乎大的构造原则的,然而却不合用。根本原因在于汉语VR带宾语时,补语动词R必须为单音节(除非双音节R的第二个音节读轻声),即VR必须为双音节韵律词。(董秀芳1998,冯胜利2000)既然如此,受这一构式生成条件的制约,为了表达的需要,只有另寻出路才能解决问题。此时可以采取三种策略来给这个困境解围:缩减R的音节(如果可以缩减的话),如(10)b;将R的第二个音节弱读(如果可以弱读的话),如(10)c;干脆将宾语从VR之后移走,如(10)d中的“把”字句等。如果既不能缩减R的音节,又不能将R的第二个音节弱读,那么这种压制就不成功,如(11)b和(11)c,此时就只有将宾语移走这一条路了,如(11)d。可见,上两例中b句和c句的基础不同决定了压制成功与否;而d句这种“把”字句的生成是双音节补语的VR构式压制的结果,是一种在压制过程中采取了另寻出路的解决策略。
从上面各例可以看出,凡是非“常”、超“常”的表达内容和方式,都可以看作构式压制的实例,似乎可以用这个机制作出统一性的解释。压制,是通过表面上的偏离来揭示更大范围的表达力,透过异常来揭示更深层次的本质。也就是说,能够偏离而又最终合轨正是构式压制本质的彰显。
然而,我们同时又需要指出,究其根本,构式压制还只是一种描写的标签。它更多地是呈现为一种描写路径,它是一种具有高度概括性的描写,能够将很多本来不怎么相关的现象统一到一个具有一致性的描写框架中。就此而言,说构式压制本身只是贴在异常现象的规则化使用之上的一个标签也未尝不可。也就是说,构式压制本身并不是解释,至少不是深入的解释。正如“活用、转类、去范畴化”一样,只是对相关现象的描写性标签。例如,如果我们满足于将例(10)、(11)中“VR+宾语”的现象贴上一个“构式压制”的标签,便可以用这种术语系统来对相关问题作出重新表述,但这种“新”的表述实际上并没有给我们提供更多的语言学知识:没有作出更多的描写,没有提供标签之外的解释,没有作出更充分的预测。压制本身不是具体的机制,只有落实到隐喻、转喻、语义凸显、重音指派之类的具体机制才能提升解释力。构式压制分析的关键,在于对压制的动因、机制、条件、效应的说明,这是构式压制分析的基本任务。而且我们对转喻、隐喻之类的分析,也必须深入到转喻、隐喻的动因和过程的探讨,而不能满足于简单地指出这是转喻,那是隐喻。如我们在解释“很阳光”时,倘只是指出其中的“阳光”发生了转类、转喻、去范畴化,这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需要回答的是为什么“阳光”之类名词会出现和能够出现转类、转喻的现象,而“桌子、天花板”等不能或很难出现转类、转喻的现象。也就是说,转类、转喻以及压制,从根本上说都还只是这种现象的一个标签,虽然是一个很有用的标签,有了这个标签以后我们称说这种现象将会变得非常方便。标签来自于概括,标签的作用是归类,标签本身所具有的解释力来自于对现象自身动因和机制的说明。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
从上文来看,解释构式压制现象,有三个至为关键的角度需要考虑,一是构式压制现象基本上都牵涉到原型范畴问题;二是构式压制的动因常常是不同层面互动的结果;三是构式压制的机制来自语言系统自身的调节,构式压制的效应受到语言系统自身所能允许的生成可能性的制约。下面我们从语法和修辞界面来看待构式压制现象,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当然,由于本文重在对构式压制性质及其范围的分析,因此下文的举例说明侧重于其所体现出来的压制性,而并不试图对各类具体压制现象的生成动因和机制作出系统的描写和解释。
四、作为语法和修辞界面的构式压制现象
1. 从语法和修辞观照的范围看构式压制的基本类型
上文已经论述了,构式压制常常将特殊现象、边缘现象、偶发现象等异常现象作为考察的对象,从而显示出相关理论的描写力和解释力。构式语法乃至认知语言学产生的现实背景正与此相关。而对异常现象尤其是所谓的超常搭配现象的分析,一直是修辞学关注的一个重点,有不少常用辞格就体现为对特殊表达方式使用机制的概括,如借代∕转喻、转类∕活用、拈连、移就、通感等等。修辞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将异常现象规则化,并探讨异常表达所带来的特定修辞色彩和功能。很多修辞手法的形成都跟构式压制有关(事实的存在和对事实的概念包装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因此可以从压制机制的角度来重新审视。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特殊现象、边缘现象、偶发现象都同时受到语法学和修辞学的关注。如论元增容和论元减容现象,语法学界青睐有加,不同理论相互交锋,提出了各自的解决方案。可以说,有很多新的语法理论和认识正是通过对这种现象的描写和解释而呈现出来的。然而,目前修辞学界对论元增容和减容等现象基本没有涉及,根本原因就是这种构式的形式上和∕或意义上的“新颖”色彩不够鲜明,就表达效果而言“异常”感不够突出。也就是说,这些现象似乎不属于修辞学观照的范围。可见,构式压制中有些内容跟修辞关联不够紧密。
这就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什么有的“异常”现象同时为语法学和修辞学所关注,而有的只为(或通常为)其中之一所关注?虽然我们可以说语法现象和修辞现象之间存在一个连续统,但如何具体刻画出这个连续统,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凡是要刻画一个连续统,最重要的是先将连续统的两端定位清楚,然后才能借助两端属性此消彼长的逐步调整而描述这个连续统的变化过程。一根绳子各执一端,两段的特性鲜明,越往中间,越交融,以致两方面的特征都不够鲜明了。
我们发现刘大为(2001)将辞格系统区分为表达性辞格和认知性辞格这一研究思路对认识这个问题很有启发性。据刘文的分析,表达性辞格指的是“仅仅以增强表达上的效果为原则——着眼点是如何使表达更准确贴切,或是更鲜明生动,或是更突显强调,或是更简洁明了,而没有认知上的变化为基础”,如仿词、排比、对偶、顶真等;而认知性辞格指的是“以表现特殊的经验感受,也就是对外部事物的认知关系的改变,尽管传统修辞学并没有明确意识到这一点”,如比拟、移就、拈连以及象征和通感涉及到的语言现象等。刘文指出,“前者仅是语言形式的变异,后者则主要是语义内容的变异。”当然,“有些格式——主要是传统辞格的比喻、夸张和借代上,两类辞格交叉在了一起。”这种区分除了具有本体论、认识论的价值,即我们可以借此对辞格系统的存在关系作出新的分析、生发新的认识,它还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即我们可以借助“表达性”和“认知性”这组对立的概念对其他相关现象作出新的划分,从而找到更好的分析角度和思路。
根据此文的分析思路,我们将构式区分为表达性构式和认知性构式,进而将构式压制现象大体区分为表达性构式压制和认知性构式压制,为表述方便,简作表达性压制(expressive coercion)和认知性压制(cognitive coercion)。当然有些压制现象兼有两方面的特征,因而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所谓表达性压制,可以理解为只是基于某种语言形式调适而出现的压制现象,如因论元增容或减容现象而出现的压制、基于音系规则而出现的压制等。所谓认知性压制,可以理解为基于某种特殊语用功能、意义调适而出现的压制现象,如因拈连现象而出现的压制等。像“副+名”,从两个语类的搭配这个角度来看,是表达性压制;而从名词语义结构成分中的一部分凸显一部分抑制来看,则是认知性压制。表达性压制往往是在既有构式规则下的一种适应,对被压制的成分而言,常常表现为一种临时性压服;而认知性压制虽也有规则性适应问题,但对被压制的成分而言,很有可能因压制而“变形”,如词义发生改变,功能发生调整。如“副+名”中的某些名词经过压制后逐渐呈现出形容词性功能,这些名词便成了兼类词,像“艺术、规则、关键、科学、经济”等等。又如“滑坡”开始只是指地表斜坡上的土石层整体下滑,后来用于“经济滑坡、质量滑坡、道德滑坡”中后,便泛指下滑、走下坡路了。基于这样的理解,显而易见,表达性构式和认知性构式的区分已经不再是基于辞格表达系统的区分了。
如此看来,认知性辞格的实现基本上都属于构式压制这一现象;而表达性辞格中也可能包含了认知性修辞的方式,因此也带有构式压制现象,如铺排中的实体性表达和事件性表达之间的并列问题。换个角度来看,认知性压制的结果往往体现为认知性辞格,表达性压制则有可能伴随着表达性辞格,也有可能伴随着认知性辞格,但也有可能并不实现为某种辞格,而只是语言规则化操作的结果。⑥
2. 具有语法和修辞界面特征的构式压制现象
实际上,有些构式压制的研究正是对传统修辞研究中的某些修辞手法及辞格作出重新阐释,如将拈连看作惯性压制、将仿拟看作仿拟压制(王寅2011)。而这些修辞性压制基本上都属于认知性压制的范畴。就此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将构式压制现象,尤其是认知性压制现象,看作是语法和修辞研究的一个界面(interface)。这种现象,是语法和修辞双向互动(bidirectional interaction)的产物,我们对它的研究,自然也要采取和坚持语法学和修辞学的互动观(interactional view),探讨其互动的动因、机制、类型、效果。修辞学不仅研究带有特殊色彩的表达,语法学也不只是关心所谓的约定俗成的规则,构式压制分析也不是只关注其中的某个侧面。但从语法和修辞的界面来考虑的话,构式压制分析更容易关注在规则化操作中发生某种语义、功能等变化的情况。
认知性压制现象之所以更多地体现出语法和修辞的界面特征,这是与研究这种现象的理论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构式语法比较关注边缘现象的语言学价值,修辞学研究也一直对边缘现象等“异常”现象的语言学地位别有感情。就此而言,从本体论和认识论来考虑,修辞和语法、修辞学和语法学这方面是相通的,两者在此呈现一种互动状态。构式压制分析这些边缘现象时,除了纯粹的音系压制外,往往都牵涉到相关现象的语义调适和功能调适,而描写和解释这些调适时,必然要对构式及受到构式压制的成分的语义结构、概念结构作出具体的刻画,看两者之间在哪些方面相一致,哪些方面并不协调,但通过压制、调整而可以变得协调。显然,语义结构、概念结构常常是语法和修辞发生互动关系的基础。而语义结构、概念结构的形成和变化是认知加工的基本产物,因此基于认知的研究,既是语法(学)的,也是修辞(学)的。以前讲语法和修辞、语法学和修辞学的关系时,更多地强调两者相结合,其实如果从互动关系(现象的、理论的)来理解,将“结合论(view of the combination)”提升到“互动论(view of the interaction)”,也许更到位。
既然是互动,语法和修辞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连续统问题,而是交叠在一起的,如同用两股线来搓麻绳。语言研究基本上就是探讨语言成分之间的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互动就是在这两种关系上的相互作用。
五、构式压制得以实现的基础
显然,分析构式压制现象的关键就在于探讨构式压制的动因和机制,分析构式压制的可能性以及由可能性到现实性的转化路径和方式。
由于构式压制是将各种纷繁复杂的异常现象统一到一个名目之下,因此要说找出统一的动因和机制,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我们仍然需要将构式压制分门别类后具体分析。如就语法构式的压制而言,需要探讨具体词项的句法-语义结构跟相关构式的句法-语义结构的熔合问题;就修辞构式的压制而言,需要探讨修辞色彩和表达功能在压制过程中的“浮现”机制问题。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对压制得以成功的条件和机制的分析。对认知性压制现象而言,则需要从这两个角度来综合考察。
从构式的形义关系结构化过程来看,构式压制得以成功的前提是,被压制的词项自身一定包含有跟构式相契合的某些特征,词项进入构式后,这方面特征便凸显了出来;如果词项不含有构式所要求的某方面的本质特征,压制现象便无从发生。袁毓林(2004)在讨论论元增容现象时指出:“典型动词的论元结构被结构包装之后,这个结构(或称句式)也就获得了原型的格式意义;并且,句式作为一种形式和意义的配对,具有相当的模塑性,它能把那些在语义上跟句式意义不同但是又不相抵触的动词吸收进来。”也就是说,构式压制,关键在于被压制者自身性质的定向可塑性。压制都是压制那些表面上冲突、关键之处相一致的对象。石头无论怎么压制都成不了月饼(除非只关注形状)。下面就前文提到的两类现象来详细说明构式压制得以实现的基础。
1. 从论元增容现象看构式压制过程中的构式容纳能力和压制方式
在说明论元增容的构式压制现象时,常见的解释是构式赋予进入其中的词项以其所不具备的意义或论元。如果仅此而言,这种认识除了容易重新滑入词汇中心论的窠臼之外,并没有给出更多的说明。关键的问题在于:“(1)句式的整体意义是由什么决定的?(2)句式对进入其中的动词的选择限制条件是什么?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那么句式语法(按:即构式语法)和句式配价路线就不会比词汇语法和动词配价路线高明多少。”(袁毓林2004)我们认为,sneeze之所以能够经过压制而进入到使移构式之中从而形成John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这样的表达,是因为sneeze本身具备了这一构式所要求的核心条件。由于我们过多地关注John push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这种完整例示该构式语义结构内容的情况,而无意之中放弃了对该构式内部语义结构的进一步分析。其实,对使移构式而言,它是一般致使结构的一个下位类型。而对所有的致使结构而言,它都由两个部分组成:表达使因事件的结构和表达使果事件的结构(施春宏2008),它们的语义关系或者说概念结构可以简单地概括为:XP cause YP。对最典型的致使事件而言,使因事件和使果事件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动作与目的之间的关联,具体语义内容的表现之一即为使因事件的客体论元就是使果事件的主体论元。如前所述,“爸爸点煤油灯”(“煤油灯”是使因事件中的客体论元)致使“煤油灯亮了”(“煤油灯”是使果事件中的主体论元),两者整合以后可以形成“爸爸点亮了煤油灯”这样的表达。像John push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这种典型的使移构式也是如此,the napkin也是一身兼二用。只是在句法表达上由于两个语义角色的整合而让我们没有看到“二用”之处。然而,致使结构并不必然要求具备这样的典型的语义关系,使因事件的发生可能由于间接作用而导致使果事件得以发生。上述John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中sneeze进入使移事件正是间接致使的一种表达方式。因此,该句的实际语义结构关系是使因事件John sneezed致使the napkin(moved)off the table。其中sneeze的语义内容完全合乎这一使移构式中对使因事件的要求,构式并没有给它增加什么语义内容,它也没有获得新的语义角色。它只是例示了使移结构多种下位类型中的一种。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对它所能进入的构式的语义结构的分析倒能使我们更鲜明地揭示使移结构乃至致使结构的句法-语义的本质内涵。
就此而言,所谓的“论元增容”,实际上并未真正出现,而只是展示了构式容纳能力的一种可能方式。所谓的“压制”,实际上就是一个选择与适应、模塑与例示的过程。当然,什么样的动词所代表的事件能够作为使因事件而进入使移构式中,这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此不赘述。⑦
2. 从“副+名”及相关现象看构式压制过程中条件和现象之间的关系
下面再来看“副+名”的情况。相对传统的解释是其中的名词活用为形容词,但如何才能使活用得以成功,一般言之不详。自转喻理论受到重视后,一般就将这种情况归为转喻了。转喻较之活用,要具体得多,往往深入到词项的内部语义结构。对这种现象作出的转喻解释是这样的:名词的语义结构包含内涵义和外延义(指称义),名词进入到“副+__”这个构式中时,外延义受到抑制,内涵义得到凸显。这样的解释当然比活用说更有效,但同样还需要说明的是:每个名词都有内涵义,但不是每个名词都能进入到这个结构中,即便能够进入到这个结构中,不同类型的名词其可接受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有的名词进入之后还会发生转类现象,而有的名词即便使用频繁也很难发生转类。尤为关键的是,名词的内涵义中包含有各种纷繁复杂的语义成分,有的内涵义在进入这个格式的过程中并不能发挥作用,有的内涵义则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有的名词自身不具备相关的内涵义,但可以在公知语境或特定语境、局部语境中获得,而这些在语境中获得的语义跟那些自身具有进入构式的关键语义成分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如果对这些情况没有作出具体的说明,那么,转喻也跟活用一样,只不过是在新的理论背景下产生的一个新标签而已。将这种现象解释为“去范畴化∕非范畴化”,即名词经过去范畴化操作而进入到该结构中,这样的分析策略也面临着跟活用、转喻之类同样的问题。对此,施春宏(2001,2002,2005a)从语义结构还原的角度作出了分析,认为能进入“副+名”构式的名词一定具有某种描述性语义特征或能够从特定语境中临时获得某种描述性语义特征;描述性语义特征在交际群体中的凸显程度对具体用法的接受程度有影响;该名词的类属特征(属于该文中相对于描述性语义特征的关涉性语义特征)比较具体的,则不容易发生转类,只有自身语义结构中描述性特征鲜明的抽象名词才容易发生转类现象。⑧基于这样的分析,我们就能说明为什么“很山东、很淑女”目前比较容易出现,而“很青海、很侄女”一时难以出现;这也是昔日可以看作构式压制的“很规则、很关键”中的“规则、关键”现在已经成了兼类词,而“山东、淑女”还看不到兼类苗头的原因;同时还能说明“很山东、很淑女”的修辞色彩比“很规则、很关键”更为显著的原因。尤为重要的是,我们不但可以据此来推测进入到“副+__”中名词的情况,还能据此推测,如果其他非形容词的词项具备了比较鲜明的描述性特征的话,也完全可以进入到这个构式之中。例如:
(12)a爱情和失去爱情竟然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使陈少左很受伤。(罗伟章《我的同学陈少左》)
b除了一条围巾性别模糊外,其他都是很男性的东西。(姚鄂梅《你们》)
c那是一种很自己、属于自己的心。以后不管会去到哪里,一旦发觉自己需要勇气。(伍家辉演唱《很自己》歌词)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都将“受伤”标注为动词;“男性”在《现汉》中标为名词,但《现规》标作形容词(该词典将区别词归入形容词),就其语法功能来看,应为区别词;“自己”在两部词典中都标为代词。然而,在特定的语境之中,“受伤、男性、自己”都被赋予了描述性语义特征。由于这些描述性语义特征都有程度的差异,因此可以受程度副词的修饰。显然,对名词所具备的描述性语义特征在句法表达中的作用而言,例(12)和“副+名”是相互独立的证据。在相互独立的证据中建立关联,能使我们对相关现象作出更为充分的预测。一个解释性的理论,如果不能作出有效的预测,其理论的解释效度是相当有限的。预测并非要求所预测的现象必然出现,而是逻辑上达到:不出现则罢,如果出现,则必然如此。
可见,“副+__”这一构式压制的不仅是名词,而是凡是具有相关条件的词项都能压制成功。只要实现了一定的条件,就能类推。此时,用不用“构式压制”这个术语不是问题的根本,关键在于对条件和现象之间关系的说明。此所谓:条件一定,现象一定。实际上,语言研究的根本对象,就是条件和现象的关系,就是结构跟成分、成分和成分之间的关系及其制约条件。例示也罢,压制也罢,莫不如此。
3. 在构式和组构成分的特征契合中实现构式压制
通过对上面两种不同类型用例的分析,构式压制成功的前提是被压制的组构成分自身必须具备构式所要求的某方面关键性条件。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其他句法、语义等内容可以适当调整,而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压制也就无从谈起了。压制就是对能够凸显而又需要凸显的内容进行鉴别、选择和匹配、包装,有时还需要对无需凸显的内容进行有效的抑制。
因此,构式压制分析应该特别关注构式特征及相关项目的相应特征的契合情况。这是构式压制得以实现的基础,也是压制现象得以出现的内因。研究中内因的挖掘是根本,内因决定外因。没有这些内因,怎么压也压不成。就事体结构的表达而言,压制常常是凸显了实体结构中通常不够凸显的那一面,而这一面往往又是构式形义结构中至为核心的方面。压制的本质是凸显,是匹配,是调适,而非压迫(虽然或有强迫之处)。以前我们对隐而不显的东西关注不够,实际上它是早已存在的。压制常常面对特殊现象、边缘现象、偶发现象等异常现象,而一个理论,如果既能解释常规现象,而且同时能够说明异常现象,那么就是个适应面更大的理论。所以,倘能对异常现象和常规现象作出一致解释,则更具理论意义。压制的对象都是那些表面上有冲突、关键之处相一致的成分。如果真正发生冲突,如何还能成功地压制出新的表达?
而对构式压制的研究,显然既是语法(学)的,又是修辞(学)的,甚至还是语言系统其他方面的。然而,目前我们对这方面的分析还不够系统、细致,构式压制对异常现象的分析有时流于面上的说明。
具体说来,构式压制可以分解为“压”和“制”两个过程。满足了构式条件的“压”之行为,必然会呈现出一定的“制”之效应。压制后的效应有可能是临时“压服”了,致使相关项目临时性进入构式之中,离开该构式后仍然表现出其常规功能,这就是一般所言的活用、借用、扩展使用的情况。该项目实现的也只是临时工的作用。也有可能是终于“压成”了,相关项目便出现了构式所体现的意义或功能,从而发生了转类、兼类等现象。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压制的结果反而给构式带来形义关系的重新调整,从而形成了新的构式性关系。这两种效应都让临时工变成了正式工。压制和反压制是双向互动的。因此,构式压制分析实际上就是对压制对象“定向可塑性”及其塑造过程的分析。这正体现了语言用变(changes of application)和语言演变(changes of development)之间的辩证关系(施春宏2006),关键就在于如何分析从用变到演变的动因、机制、路径及其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关系。
六、从构式压制过程看语言现象常与偶的本质
既然构式压制现象分析更多地关注语言交际中的特殊现象、边缘现象、偶发现象之类的异常现象,这里便进一步对语言现象的常与偶的关系问题作些说明。
上一节我们着重分析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构式压制现象的形成机制,一是不及物动词进入使移构式的情况,一是名词及其他词类进入“副词+__”构式的情况。这两类用例都是比较偶发的现象,跟常规现象似乎相冲突。然而,我们的分析结果却发现,受到构式压制的现象有可能鲜明地折射出构式形义结构中更为本质性的内容。这使我们对异常现象的语言价值和语言学价值有了新的认识⑨,而不是将这些特例简单地视为例外,甚至看作反例。例外给出有效的限制条件往往可以成为“例内”,有些所谓的反例实际上只是我们认识上的局限造成的(施春宏2010b)。就构式及其压制而言,“常”与“偶”只是表面现象。如果注重现象背后的本质,则会发现各种异常的、偶发的现象常常跟常规现象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语法学和修辞学都关注“偶”对“常”的偏离,只是考察的角度和重点不同罢了。
既往的语法研究常常对特殊现象、边缘现象、偶发现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往往将这些具有特殊色彩的异常现象推给了修辞学。而修辞学研究虽然比较关注这些现象,但对这些现象跟常规现象之间的关系又关注得不够,它更重视对各种辞格类型的归纳,而对其中的认知基础及生成机制认识不充分。认知语言学的兴起,使我们对语法和修辞的交互作用开始重视起来,尤其是对异常现象的语言学价值有了新的认识,很多理论的生长点来自于对这些传统研究不甚关注的现象的深入挖掘。而正是这些认知性构式压制现象,既使我们发现了语法研究和修辞研究各自的理论空间,更使我们认识到语法与修辞互动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异常现象在语言交际系统中的表现,正是创造的非创造性(如论元增容现象,压制的结果并不改变构式和具体词项各自的形义关系)和非创造的创造性(如“副+名”,名词的进入改变了某些类型名词的语义和功能)两者相结合的具体表现。构式压制以构式存在为前提,以压制可能性为条件,以转喻等手段为基本机制,将语言表达中的创造性和非创造性结合在了一起,实现的是矛盾中的对立与统一。这样就能将表象的“异常”转化为理论上的“正常”,从而发现,所有的“异常”都是“正常”的特定表现,语言项目进入构式中就是将构式实例化,无论是异常还是正常。没有正常就无所谓异常,没有异常实际上也无所谓正常。只不过,正常呈现出整体和部分的充分一致,而异常往往只呈现出整体和部分的局部一致。但是在构式所应满足的所有条件之中,各项之间的权重是不相同的,而异常往往只满足了比较核心的条件。当然,在满足条件的过程中,各个语言的表现并不一致,对汉语这样的形态比较缺乏的语言而言,形态上的体现并不充分,因此语法上“硬装”的痕迹比较鲜明、场合比较普遍。而对语义搭配的压制,各个语言则是基本上相同的,虽然在具体实例上表现有所不同。这就涉及语言类型学的问题了,从压制角度考虑这是值得考察的新课题。
通过上面两类用例的分析,我们甚至发现,也许越是边缘的,越能检测构式的本质特征。一个人是否有礼貌以及礼貌程度的高低,主要不在于他对父母、亲戚、领导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的态度,而在于他对陌生人的态度,对不同类型的陌生人的态度。因此,我们甚至可以从构式压制的本质来探讨交际的本质。构式压制不是简单的语法问题或修辞问题,而是揭示了人们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一种有效的思维方式,压制是特定语言系统中使用语言时可能性的现实化。如“副+名”,我们在讲语法的时候一直强调形式类的配列,而没有将观察的视角放到语义性质上来,以致对它的生成机制长期没有深入地分析;而实际上,这种形式类配列的存在正是由于语义结构的支撑使然,这样才能使“副+名”由潜在的格式具体化为现实的表达。
七、余论:新战袍还是新马甲
本文在分析学界一般理解的构式压制基本内涵的基础上,提出可以而且需要对其作出扩展性理解,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构式压制研究关注的基本现象及其解释机制。文章进一步分析后发现,认知性构式压制现象是语法和修辞的界面现象,构式压制得以实现的基础是进入构式的成分跟构式整体在本质特征上的契合。这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从构式压制过程来看语言现象常与偶,两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基于这样的研究,我们认为构式压制分析需要面对这样一些问题:(1)压制谁?自然是可以进入其中的某个组成成分。(2)为什么要压制?自然是试图进入其中的某个成分跟整个构式的形义关系“表现上”不完全协调。(3)怎么压制?按现在的一般理解,似乎是削足适履,实际上主要采取转喻、凸显等机制,当然关键在于怎么转,如何凸显。(4)为什么压制能够成功?进入构式的某个成分具有构式所要求的核心特征,构式与成分之间具有互动的空间和条件。(5)压制的结果如何?有的临时屈服了;有的屈服得时间长了,也就改变了自己。关于构式及其被压制成分之间以及构式的“常”与“偶”之间的关系,苏芮演唱的《一样的月光》中的这段歌词倒是一个很好的注脚:“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最后就构式压制分析来简单地提及一下研究相关现象的方法论问题。由于构式压制所考察的很多内容在既往研究中实际上更多地被看作特例表现、超常搭配,因此,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构式压制来重新表述。将既有研究成果重新概念化,会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有可能是穿上了新战袍,在改换角度的同时产生新的认识,引导新的发现;另一方面则有可能使研究者满足于试图简单通过换马甲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在研究构式压制的时候,要尽可能避免单纯贴标签的现象。有些构式压制现象,在传统的修辞学、语法学、语义学、词汇学乃至语用学研究中已经做了比较充分的分析,研究构式压制的时候理应有充分的了解,而不是简单地贴上一个新的标签,只是在一个新的概念系统中重新表述。而这种情况在构式压制研究中时有所现,“构式压制”成了一个框,什么新奇就什么都往里装。其实,“超常搭配”(基于修辞的)也好,“构式压制”(目前基于语法的)也好,关键都在于精细地刻画构造的机制及其约束条件,通过对这些成分及其关系、现象和条件之间关系的结构化、一致化说明,从而对语法、修辞的构造过程及其相关效应作出具体的描写和有效的解释,并因此而作出积极的预测。就此而言,仍然需要采取“认知+可计算”的分析策略。
注 释
①计算语言学尤其是生成词库学较早地关注语言“压制”(汉语文献中常译作“强迫”)现象并作出了深入分析(Pustejovsky1991,1995)。已有不少学者基于该理论对汉语的词法和句法现象做了相关研究,如Lin&Liu(2005)、Liu(2005)、宋作艳(2010,2011)等。由于本文的基本目标是借此探讨语法和修辞的互动关系,因此考察的范围主要基于当下认知语言学对“构式压制”的理解和解释。
②如果不从“构式”和“压制”这两个标签的角度来考察,目前考察的构式压制现象,很多在既往的研究中已经有所分析,但基于系统的考察,而且重点在对压制的机制作出探讨,则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情况。
③王寅(2011)指出,压制类型除了构式压制之外,还有词汇压制和惯性压制、选显压制、多重压制、仿拟压制、信息分句压制等,并对词汇压制做了比较详细的讨论。本文对此暂不讨论,不过其中有的压制类型实际上仍然可以归入构式压制中。Taylor(2002:287)的理解则似乎又属于另一类型:“所谓压制,我指的是这样一种现象:当两个单位结合使用时,一个单位对与之相邻接的另一个单位施加影响,从而使其特性(specification)发生改变。”这主要还是从词汇搭配角度来说明压制现象的,是指发生在相邻成分之间的压制作用,而不是构式对其组成成分的压制,也不是词项对构式的压制。
④像例(8)这样的句子在修辞格上可以看作排比,跟典型的排比不同的是其结构格式并不相同。另外,修辞格中有一种“列锦”格,目前对这种辞格的形式要求是其并列的成分应该都是名词性成分;然而例(8)在功能上实际跟列锦格比较相近。当然,我们也可以立另一个名称,如称之为“列景”,进而将“列锦”包含其中。辞格名称的增减、辞格范围的伸缩不是根本,关键在于说明辞格得以存在的形式和内容上的认知基础和语言规则以及特定辞格在语言表达系统中的定位。
⑤由此也可以看出,构式压制现象常常具有鲜明的语言类型特征。这是构式压制研究所需要关注的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此不赘述。
⑥刘大为(2010)根据是否具有可推导性将构式系统区分为语法构式和修辞格式,这对进一步分析构式压制现象,对认识表达性压制和认知性压制的关系,很有启发。刘文指出:“语法构式指的是任何一种可从构成成分推导其构式义的构式,以及虽有不可推导的构式义,但已经完全语法化了的构式。”“修辞构式指的则是所有带有不可推导性的构式,只要这种不可推导性还没有完全在构式中语法化。”作者进一步指出了语法构式和修辞构式之间存在着一个连续统。当然,语法构式和修辞构式并非从构式压制的角度来认识的,甚至在说明语法构式时根本不涉及构式压制的问题。但是,当一个不合乎常规语法构式的词项进入到语法构式时,必然存在着压制现象。表达性压制基本上是受到语法构式的压制;而认知性压制则跟修辞构式相关。我们说“副+形”是一个语法构式,当一个名词试图进入到这个构式中时,从语法上来处理,往往看作名词活用为形容词;如果从构式压制来考虑,则是将名词压入到这个语法构式中,从而形成“副+名”这个语法构式。而这就不是单纯的表达性压制了,实现了认知性压制的功能,此时将这个构式看作修辞构式,就未尝不可了。由此可见,从构式系统的类型来看,语法构式和修辞构式是一种静态的构式类型分类;而从语言运用的交际过程来看,表达性压制和认知性压制则是利用这些构式来实现特殊的表达效果,创造新的表达手段。
⑦袁毓林(2004)对双宾结构论元增容现象的生成条件做了极具启发性的精细分析,这种思路和结论对分析使移构式同样适合。袁文将该现象的生成机制描述为:“表达的精细化等语用动机促动了句式套用和词项代入,这又引发了动词和句式的互动,其结果是动词改变其论元结构来适应句式意义和句式构造的需要。”该文同时具体刻画了句式对动词的选择限制条件,如进入该构式的边缘动词的意义必须可以解释为典型动词的意义的一个次类,前者具体地例示后者的手段、方式、条件、结果等;句式只能容忍在概念层级上比典型动词低一个级别的边缘动词、而不能容忍比典型动词低两个、或更多级别的边缘动词,即能替换典型动词进入某种句式的边缘动词必须是表示基本层次概念的。这种分析就使边缘句子的生成更具可操作性和预见性。当然,如果就本文的理解而言,我们认为,关于动词为适应句式意义和句式构造的需要而“改变其论元结构”的认识还可进一步商榷,这样的认识也容易让人有词汇中心论之感。
⑧这只是简单的说明,具体分析参见施春宏(2001,2002,2005a)。有先生认为“进入副名结构的名词中,具体名词优先于抽象名词,有生名词优先于无生名词”(黄洁2009a),跟实际情况并不完全贴合。
⑨做语言研究必须既关注语言现象的语言价值(即为作为交际系统的语言提供特定的语言成分,形成特定的结构关系,实现特定的功能),同时还要关于它的语言学价值(即启发、推动人们作出有意义的语言学概括)。施春宏(2010a)曾通过对网络语言现象的分析探讨了这两个元语言学概念及其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