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激发、社会变迁与序列变化:以少数民族国家认同为研究对象
2012-03-25任勇
任 勇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062)
认同激发、社会变迁与序列变化:以少数民族国家认同为研究对象
任 勇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062)
认同边界的改变能够激发或者强化新的认同类型,而社会发展和结构转型可以加速这一过程。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革命手段和政治力量实现了多民族的国家整合,实现了少数民族认同结构的有序排列。而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结构的变迁,又重新激发了少数民族原有认同序列,出现了认同的冲突和矛盾,其中国家认同表现更为明显。因此就需要对少数民族的价值和认知实现重建,而公民教育就扮演这种作用和功能。
认同有序;公民教育;国家认同;认同激发
一、认同整合与革命建国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由于认同本身的复杂性,在探讨到关于政治变迁与认同类型的互动关系中,“很少能够化约为单一的公式或对称的排比。因为各个要素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关系,所占的比重也很不大相同。”[1]伴随着政治环境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会使不同个体的认同情况发生变化,具有独特族群身份的少数民族认同结构更是如此。这样就有可能导致少数民族认同及其序列①由于每个少数民族成员都有不同的认同,社会成员在具体的社会行动中,这些不同认同之间关系进行依次排列,形成了不同序列结构,本研究将其称为认同序列结构。在不同的环境下,少数民族成员不同类型认同在个体和群体中地位和影响是不一样的,他们往往根据不同的情形对自己的认同进行排列,从中导致传递的信息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直接影响了整个事件和行动的过程,尤其在少数民族成员互动过程中表现的更为明显。发生变化,其中不同认同占据的比重就可能处不稳定的状态,从而引发了少数民族的认同边界的变化以及差异性的增加。加上“认同被认为是相互冲突的文化力量的产物,是相互关联的,是由各个差异系统所构成的。”[2]因此对于少数民族来讲,其认同序列在不同条件下经常会发生变化,尤其是遇到社会变动或者结构调整情形。而在其中,最为直接表现为认同边界的改变,从而激发或者强化新的认同类型,从而引发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力量的重新组合,这样就可能出现矛盾或者冲突,不仅会影响到少数民族成员的国家认同以及内部团结,而且还会涉及到国家整合的能否顺利实现,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推动的多民族国家整合过程就说明这一点。
在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以革命的方式建立起多民族统一国家,这场“革命为所有获得政治意识的新团体带来的新的团体感和认同感。”[3]对于西南少数民族也不例外。建国以后,在国家力量推动下,先后进行的民族调查、民族识别,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系列的制度建构,让传统封闭的民族地区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国家力量,并逐步被纳入到国家体系内部。如毛泽东所说:“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其他各种组织里,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用伟大的人民群众的基本力量,拥护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建设独立民主和平统一的新中国。”[4]在建设现代国家过程中,西南少数民族社会体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土地改革、民族调查与民族识别等与国家行动的推进,使少数民族成员,尤其是下层民众越来越多感觉到新国家的吸引力。例如亲身经历该过程的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如下回忆:
民主改革开始后,有许多解放军来到我家,因为我以前从未见过除本地民族以外的任何人,当时很惊讶也很害怕,他们带来通司(翻译)说“让我们不要害怕,解放军是来救济贫困人民的,给我们送吃的,让我们翻身的。”解放军给我们送来了大米、面粉,这些都是以前没有吃过的东西,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但对我们很亲切。……后来我被推选为积极分子,随着解放军在唐克区参加民主改革,要求发动群众诉苦,父亲在草地上给解放军带路当向导。[5]
可见,革命结束以后,国家推行的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已经开始深入普通少数民族的内心深处。同时,以体现民族团结、民族平等为主要原则的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彻底颠覆了少数民族旧的社会秩序,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赋予了少数民族广泛的参政议政的权利,在形成新型民族关系过程中,保障了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具有典型意义的表现,则是对该地区中一些有歧视性的族群称谓进行废除,消除了相关的实物、语汇以及文字等,对不平等的族群身份含义进行彻底清理。将“西番”改名为“普米”、“卡瓦”改名为“佤族”都体现了这一原则,这些族群因此摆脱了历史上受到歧视的阴影,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族群身份,从而真正成为本地区的主人,强化了国家认同意识。对于该过程,当时主持西南工作的邓小平说:“我们各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经陆续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6]同时,国家逐步完善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在内的民族关系基本原则,通过少数民族干部体系、确立地方自治单位等内容,将国家整合的原则、规则、标准和程序在少数民族当中有效扩散。具体来说,国家在革命时期形成的成熟建构艺术和能力,如暴力、协商、谈判等内容,都分别在西南民族地区得以落实,构成了国家认同在该区域的现实逻辑,从而整合了相对封闭的地方性社会,致使少数民族成员的归属中心发生转移,开始由封闭地方社会认同转向现代国家认同。由于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和传统,少数民族成员真正感觉到成为现代国家的主人,并在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国家认同和其他认同类型上实现了和谐相处,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在革命后很长一段时期实现了优化,虽然此间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而基本上局限在小范围和低层次①这种情形出现在文革期间,主要包括随意撤销民族地方,少数民族的学校被停办,强迫少数民族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等等。参见金炳镐主编:《新中国民族政策60年》,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21页。。
二、市场转型与序列变化
改革开放以后,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市场化力量的推动下,引发了庞大的社会人口的迁移和信息的充分流动,它让“阅读印刷品的能力已经使我们早先谈到的那种漂浮在同质的、空洞的时间中的想象的共同体成为现实。”[7]民族地区资源和要素被重新进行再分配,少数民族个体结构逐渐呈现出原子化形态,利益考虑逐渐在认同序列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可能引发与此相关的行动②因为享有同一种认同的人们拥有一些共同的动机,一些对联合行动的某种程度的准备以及对于鼓励类似行为的一套共同的社会假定。因此,分享一种共同认同的人们将会有应对集体行动的资源。这就使得围绕族群群体的动员成为一种可行的政治行动策略。这些价值观、信念和传统惯例的复杂联合体影响了行为举止,所以认同就会产生重大的历史效用。参见李丹:《理解农民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的案例研究》,张天虹等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8年版,第367页。。这些情形在西南少数民族当中也不例外,围绕着利益相关的多种纠纷类型纷纷出现,除了一般性的纠纷和冲突以外,还出现大量的非传统纠纷,这些社会纠纷在利益纠结下往往可能转化为民族、宗教问题,甚至严重时还可能受到境外敌对势力的影响和控制,把少数民族利益纠纷转化为影响国家安全的社会冲突,就会采用特殊动员和对抗方式,如集体上访、游行示威等等。同时,在整个国家民族政策中,各种优惠政策占据重要一部分,尤其采取了对每个少数民族日常生活影响巨大的人口和教育优惠政策。(参见表1)
表1 国家对少数民族人口和教育等优惠政策
这样,在国家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在少数民族成员日益个体化情形下,少数民族身份与资源分配方式发生了最直接的联系,于是就出现了以下情形:
对少数民族成员来说,他们可能在许多方面,特别是一些涉及到重大个人利益的方面,如计划生育和升学考试,拥有比汉族更多的利益机会。这使得在一定条件下,少数民族身份本身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如果能成为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实体,它们也可能在财政、政策安排和决策权力方面获得更多的好处,这都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放大自己的“民族特点”,甚至要求成为自治单位。[8]
同时西南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就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一政策的诱导作用(参见图1)。
图1 第五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比例的变化情况
在类似的这些情形中,少数民族身份越来越多与利益分配和政策导向结合在一起,这使得整个少数民族的认同序列发生了微妙变化。在现代社会中,巨大的社会转型加剧了各种风险类型出现,使得少数民族个体更多在共同体中来寻找规避风险的手段和措施。只有这样,少数民族成员才能“体验到他生活在这样一个共同体中,这个共同体能够使他毫无阻碍地公开表达与发展人格中那些他作为自己共同体成员的身份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9]于是,族群共同体力量的内涵被重新挖掘,其成员在向共同体价值回归过程中,认同更多依赖于个体的选择,而不是以往的道德意识,利益考虑往往成为族群成员首先选择要素。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在现代化中的“国家日益增长的围绕公众目标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不断扩张的能力,激发了原生情感。”[10]基于对原始情感以及依附体系的依赖,少数民族成员在为了在共同体中寻找到新的安全感和依赖感,其认同序列的地域认同、宗教认同、风俗认同以及族群认同等被潜在的价值和情感,一旦遇到合适的条件和环境,就会被激发出来,并且在城市和乡村呈现出不同的场景。
从城市的层面来看,在市场驱动下,大量的少数民族离开相对封闭的村寨,依靠教育和劳务输出、经济交易等多种途径进入城市。(参见表2)
表2 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情况
在这个背景下,各个民族之间的族际交往逐渐加深,虽然他们可能在在经济和物质等层面有所受益。但一旦面临新的文化环境,就可能出现文化不适应的情形,“在适应、调节和内化主流文化的社会习俗时,个体经过抵抗、担忧、焦虑、忠于自己的文化等一系列心理过程。”[11]在此过程中,由于不同少数民族成员获得资源的途径和过程有很明显差异,就可能出现主要以青壮年为主的族群成员逐渐被边缘化、分离化的情形,形成所谓的离散心灵和心理不适应的问题。根据四川甘孜州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调查就说明这种情况:
一方面,大多数流动人口认为他们的经济收入、工作环境、精神状况等比进城打工前或比留在家乡的人有现在的改善和提高;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明显感觉到与城里人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巨大差距,特别是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实际上的地下地位,并因此产生和积累着不公平和不满意的情绪。[12]
对此,少数民族身份成员可能会采取不同的策略,强调与其他族群进行交往并加强互动,希望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场合来突出和强调独特的身份,甚至来建构和强化与其他族群的文化差异,来达到利用族群身份的资源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这方面在少数民族商业方面最为突出,但同时它也加深与周围所处环境之间的不同文化差异。于是,少数民族个体成员为了寻求新的文化适应途径,原有的认同网络所联系各种关系,就成为他们调节文化差异的重要途径,“新的社会经济群体为民族成员提供了集体保护、增进合法性及瞒着合法需要的替代物或部分替代物,从而使纵横交错的现代社会网络得以建立。”[13]在以上动力的激发下,各种基于族群和地缘意识的社会关系网络和民间组织自发的建立起来,诸如同乡会、民族联谊会等等。当地政府在民族政策和方便管理综合考虑下,往往对这些情况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态度①在进行的成都、昆明等大城市进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一些调查中发言,在西南地区的一些大城市中,如果一旦当地的少数民族商业规模比较巨大,达到一定程度时,该地方驻该城市的办事处就会介入,通过组织活动、定期聚会,甚至组织商会的方式来帮助其建立联系网络,而进行活动的非常重要的联系纽带即使宗教和族群身份,并且这种加强联系方式效果非常的明显。,这些组织体系成为少数民族成员应对文化不适应重要生存策略,加深了少数民族族群身份凸显。族群认同、家族认同甚至宗教认同就是这种场景中被激发出来,逐步的被社会网络化,成为少数民族成员认同被激发甚至强化的重要来源②国外也有类似的研究证明了现代化可能引起族类认同的再造和强化。例如阿布纳.科恩在《非洲都市中的习惯法与政治》一书中探讨了豪萨人在都市现代化过程中,形成了商业网和生存手段,靠的是自己的族类的凝聚力。最后认为,这种反对同化的倾向是现代化进程中正常现象,一个部落群体可以通过不断参与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入国民经济和全国性政治宗派和政党之;与此同时,它又可以从另一方面出发,在一定程度上重申自己的文化特殊化。参见特德.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朱伦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138页。。
虽然在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少数民族成员进入城市,但是村寨社会依然还是少数民族成员聚居的主要场所,“在大城市之外,主导的族群依然维持他们本土的、尽管也在变化的文化、记忆、象征和起源的神话。”[14]虽然此时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社会已经不同于以往的旧结构,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已经极大改变了封闭的村寨社会。在新的条件的改变和融合的过程中,整个村寨文化结构也被重新塑造,一方面,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开始改变少数民族成员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使得一些传统少数民族语言在逐渐消失,语言认同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地位逐步下降。根据调查,西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的语言,有可能将在二三十年内消失,其族群的基本特征也可能不复再现,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地区的基诺族言等。而另外一方面,传统少数民族文化蕴含的各种文化因素逐渐被复苏和复制,包括信仰、服饰、生活方式与交际方式、禁忌与习俗等显性和隐形内容,以各种方式重新出现在不同场合,一些与少数民族相关的新内容被重新复制出来,从而强化了认同序列中的原生性以及地方性认同,形成了被发明的少数民族新传统。例如当前在西南少数民族中迅速复兴的宗教教育,扮演新的条件下维系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和塑造少数民族宗教认同的角色。贵州黔东南的岑巩县寺庙教育,大理回族的“经堂教育”,维西傈傈族中的基督教新教教育就是例证。与此同时,仅仅以西南藏区为例,有现在大小寺庙统计起来远远超过原来文革时被毁坏的数目,出家的僧人人数也在骤增,寺庙在牧区恢复的速度迅速,各种藏传佛教在该区域得到了迅速传播。一些与国外边境接壤民族地方的信仰宗教人数也在迅速增加(见表3)。
表3 云南边境7州市信教人数统计表(2003年) 单位:人
类似情形不仅在宗教认同方面得以表现,而且在公共空间塑造过程中也得到体现。例如在四川和云南等地定期举行的大型民族节日庆典活动中,少数民族成员在公共空间③公共空间本身就是建构认同关系的重要场所。公共空间之所以对建立民族认同的意义很重要,是因为它可以给接待少数民族的社会提供来赖以判断这些少数民族的价值和可接受的材料。参见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社会转型:多文化多民族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版,268页。中充分展示了本民族的族群文化,使得族群认识的固定化,例如彝族的火把节把彝族的族群文化上升为公共节日,扩展到整个公共空间建构当中,凸显了少数民族成员的族群身份。不仅彝族如此,在西南地区的苗族、侗族,甚至在人口较少的水族都出现了这种情况,他们在对族群、宗教的传统重新塑造过程中,“意味着一整套通常由已经公开的或私下被接受的规则所控制的实践活动,具有一种仪式或象征特性,试图通过重复来灌输一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而且必然暗含与过去的连续性。事实上,只要有可能性,它们通常就试图与某一适当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过去建立持续性。”[15]通过对于传统的选择和重新塑造,无论是村寨中的大众和精英,族群都是最有用和最常见的表达符号,可以积极主动的审视自身的族群文化内涵,从而修正和重构原有的文化价值取向。在重新塑造和吸纳价值过程中,自觉不自觉的激发出少数民族的认同要素,使得少数民族成员面临着多种选择和机会。而在这些被激发的认同中,并明显就是族群认同本身,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族群成员来讲,族群认同感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内容,可以不断接纳社会变动和经济发展所带来民族归属感和认同感。面对多种认同选择中,少数民族民族成员就会做出自己的选择和排列。对此,有研究者指出:
在现实情况下,真正努力促成谅解的人或者利用形势扩大冲突的人都极少数,多数人要么保持沉默,要么在感情上支持本民族。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应该简单的把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谴责为“不分是非”或“狭隘的民族主义”。事实上,作为一个族群的一员,能在这种场合保持一种温和的中立态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民族道德”,已经有可能受到本族的社会压力。即使从维护民族关系的角度,我们也无法要求人们过分背离本民族的民族认同而维持一种抽象的“公正”。[16]
不仅如此,在西南地区,还存在一类非常独特的群体,即由于各种原因而没有被识别的少数民族。这类少数民族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已经划定了民族类型但是仍然存在争议性质的,如苦聪人、阿克人、他留人以及在已经被识别的民族下面的分支,典型的就是彝族下面的“黑彝”以及藏族下面的“白马人”等等。另外一种则是至今尚未确定族属的群体,如克木人、莽人、老缅人、他留人等等。这些没有被完全识别的少数民族,都具有很强的族群自我意识和认同特性,只不过以往在国家权力整合下,没有明显的表现出来。到了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权力格局发生变化,他们的族群认同、习惯认同、宗教认同都被激发出来,重新做出基于本族群意识判断的社会行动,例如:
云南金平县的莽人到西双版纳布朗族中进行寻根,寻找文化习俗和语言的相似性;金平县的苦聪人认为自己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与被归属民族有差异性,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又重新返回山林,实行游耕生产,分户居住,回到了曾经的60年代搬出深山老林的游猎生活状态。[17]
这些具有独特身份的少数民族,并不是像传统想象的那样容易被现代化所改变,潜藏其心中的新族群意识一旦与外部条件相吻合,就很容易被重新激发出来。他们会突出族群认同对其社会定位和社会行动的影响,并积极谋求民族成分认定和归属族籍,重新定位自己认同序列,出现了所谓的少数民族有实无名的情况。虽然这部分群体占据西南少数民族人数并不是太多,但是由于这部分群体独有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其认同序列格局的改变对整个少数民族治理格局影响仍然不可忽视。
总体来看,在改革开放以后,无论是乡村,还是城市,并不是一般所理解的那样,与传统所联系起来的少数民族的认同在逐渐的衰落。反而少数民族在吸纳了现代化所带来的各种新的价值观中,各种传统被重新复制出来,在新的商业创意和包装下,“他们采取参照旧形势的方式来回应新形势,或是通过近乎强制的重复来建立他们自己的过去。”[15]就是在不断激发过程中,兴起的各种认同与利益和资源分配结合在一起,并以各种巧妙的方式展现出来。这样就导致不同认同类型所占据的比重也发生变化,尤其是和少数民族成员国家认同的位序相比较,甚至出现了偏转的情形。同时,如果出现“政府的政策所导致的政治权力、政治资源的分配不均,或是文化的挫折感,再加上族群精英基于利他或利己的考虑而推波助澜,”[18]就有可能在民族地区引发了一些矛盾和冲突。
三、国家认同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的变化
如前所述,在前现代社会,少数民族成员性流动较小,各个少数民族村寨基本上以本民族成员集中居住为主,信息不太发达,各个少数民族成员一般是通过少数民族领袖来对建立国家忠诚,从而实现国家与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之间的平衡,并且在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通过政治的力量实现了少数民族的认同性整合。而在新的社会环境下,随着国家建设推进和市场经济成长,在整个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新排列过程中,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被激发的同时,国家认同也受到各种挑战,其包含各种要素呈现出逐步减弱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全球化中的国家认同危机
上个世纪末最重要的事件即全球化的出现。作为包含领域广泛的现象,全球化对以民族国家为表现形式的国家建构和治理模式提出了挑战。它不仅可能腐蚀国家主权的独立性,引发社会成员对民族国家合法性的质疑,而且也影响到多民族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在各种新型媒体的介入和推动下,与全球化并生的跨文化、跨地域、跨组织、跨族群的人类交往使得潜伏的各种文化认同活跃起来。对于多民族国家治理来讲,多种认同兴起的背景下重新族群化的现象很突出,并且它已经突破了民族国家界限,成为国际范围内社会运动的一股重要潮流,族群成员的认同危机成为多民族国家治理面临的重要任务。“在这种身份危机时刻(整个社会和族裔群体都遭遇到危机),重新商定族裔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辞藻、标记和仪式都得改写,他们既通过主导群体的强制性检测,又得维护少数族裔文化中的基本价值观念。显然这一商定过程会受到各有关方面之间的权力关系的影响。”[19]也就是说,在全球化过程中,认同关系变化已经越来越紧密的与政治结构结合在一起。对于中国这样逐渐深入融入世界的多民族国家来讲,其民族地区治理模式的改变不可避免受到全球化的影响。在整个国家与少数民族成员的关系中,与国家认同相比较,包括与族群认同在内与原始族群身份相联系的认同类型,更容易接近社会成员的天然选择,其归属感和认同感更容易巩固。加上中国的少数民族成员身份具有很强建构性,就决定了族群成员选择的差异性①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等表述是最直接的反应这种差异性选择,在全球化背景下,这个以往来描述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常用概念也发生了变化,虽然他们本质上都属于族群民族主义,但与民族地区兴起的民族权利、文化多样性已经开始交织在一起,其概念的现实实用性正在遭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因此就更易受到国际认同危机的影响。虽然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一直试图通过民族政策的调整来消弭这种差异,但实际上这种现象仍然存在,并且随着社会发展和全球化的影响而变得愈加明显。“如果认同是通过各个差异系统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那么认同将具有冲突、多元化、多样的和不稳定的特点。”[2]就全球化对西南少数民族影响而言,其发生作用的方式和途径是多样化的,最典型表现为新兴媒介的发展,尤其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媒介的发展,在迅速传播各种信息的同时,也让“即使是最小的民族的成员,也不可能认识他们大多数的同胞,和他们相遇,或者甚至听说过他们,然而,他们相互连结的意象却活在每一位成员的心中。”[7]西南少数民族信息传播途径的逐渐多样化,在传递国家理念和价值的同时,也对少数民族成员生活的时间秩序和地理空间进行实质性改造,极大的改变了少数民族成员的社会感知和心理体验,为少数民族成员提供了现实意义上重新建构认同的可能与途径。虽然,在此过程中国家意义和价值可以得到展现,但是其他类型认同在此过程也得以激发,一些地方性认同从而得以显现。当少数民族成员面对多种选择和多种机会时,必然和国家认同产生竞争关系,以至于有所冲击,加之族群化倾向和全球化融合在一起,使得这些危机一定程度在少数民族成员中也有所体现②从目前的全球治理的发展情形来看,当民族国家并不能代表一种强有力的认同,或者无法为一种在建构起来的认同名义下提升自己的社会利益提供平台,那么,由某种特殊的认同(例如种族、地域的和宗教的认同)所形成的社会和政治势力,就会取代国家,并把国家变成这种认同的排外工具。参见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第二版),曹荣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31页。吉登斯做了类似的判断,他认为在全球时代,国家认同变得困难重重,以往形构国家认同的因素现在正处于消失之中,因此他认为要向寻找自我认同一样去寻求国家认同。参见安东尼.吉登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国家:吉登斯讲演录》,郭忠华编,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10年版,第17页。。
(二)对于少数民族意识形态的感召能力减弱
“新国家建国问题的实质在于为全体人民寻求一种新的集体认同意识——种在由现代世界普遍的世界主义文化的一切潜力所提供的前提之上建立的认同感,它是一种对一切自己固有特征中卓越优点自尊自重的全面的表达。”[20]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在进入民族地区时,当时就面临这个问题。基于对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民族问题上具有高度的道德自觉意识,主张尊重各个少数民族平等和权利,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同时更注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崭新而又对少数民族具有号召力的意识形态,“充当了社会关系的黏合剂;它使个体彼此结合;它使当下的经验彼此相连,也使之于过去的、未来的经验相连。”[21]虽然国家在介入西南少数民族时,比较彻底颠覆了该区域的传统意识形态,但是并没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相反,依靠政党和国家的道德权威以及组织体系,从而迅速重建社会秩序。在新的社会秩序中,包括精英和大众在内的少数民族成员都形成对新国家的强烈集体认同感,一个崭新的现代国家形象在西南少数民族当中树立起来了。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化改革在民族地区的广泛推行,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基本价值理念已经成为共识的前提下,少数民族成员的个人选择成为其价值判断的重要标准。同时,少数民族成员在分别走向城市或者留在乡村的背景下,逐步发生分化,各种认同出现在少数民族的价值判断当中,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内涵和标准也在全球化的场景下发生变化。于是,国家就很难基于原有的道德标准意识形态来增强对少数民族成员的吸引力,加上新兴媒体的兴起也为少数民族成员创造了更多的价值空间,乡村宗教、习俗、家族的复兴使得民族成员有了多元化的选择。并且经济越繁荣少数民族多元文化的异质性更容易发挥作用,其影响是两面的,“文化可能具有整合作用,但它可能通过具有分裂作用。它可能将默认的公民联合在某种共同的政体和共同的符号下,但它也可能是分化、斗争和冲突的焦点。”[22]这就可能为其他非主流意识形态兴起提供可以发展的空间,尤其与族群、地方性相关的内容。因此,在西南少数民族当中建构符合各民族特点并有效的意识形态,已经成为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从理想状态来讲,“一个意识形态能在何种范围提供和增加散布性支持的手段,取决于它在很大程度上成功地捕捉系统大部分成员的想象力,并因此加强他们对当局和典则的合法性情感。”[23]对于少数民族成员想象力的有效捕捉,就需要基于少数民族成员身份特点的变化,即纳入公民权利和公民意识的因素。不仅如此,“在国家个性形成过程中,人格看起来也是文化和传统网络中的核心环节,”[24]通过培养少数民族的公民意识,可以影响到其价值判断和社会行动,并能达到提升国家合法性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讲,意识形态重建当中也应该纳入公民教育的内容。
(三)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整合能力下降
从中国政治发展的逻辑来看,在建国之初,“少数民族政策的实施是政府试图兑现其革命之时对社会所做的承诺,同时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组成部分。”[25]在民族地区的国家建设道路中,由于有强大的政党组织体系保证,国家在进入该地区过程中,通过制度建构、社会重组、区域调整等方式迅速将西南地区整合到统一国家当中。但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在民族地区的整合能力出现新的情况。首先表现为整合手段层面上,在以经济发展为主轴的社会转型中,国家已经很难用单纯的暴力或者说服的方法来对少数民族成员进行整合,因为经济发展和大众传媒的扩展,使得少数民族成员向个体化以及多样化方向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加还能使人们较少顾忌他人的舆论及他们所在社会的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机制的束缚,使他们只要自己愿意,便能以某种非正统的、往往采自其他文化背景的生活方式来生活。”[26]面对各种利益选择,少数民族成员往往基于自身意志的表达而行动多样化,加上其少数民族身份和多种认同体系,经常会陷入传统习惯和现代实践、狭隘本土情感和整体国家实践之间的治理困境,整合的难度加大。这就需要国家在创新民族地区治理方式时,“经由公民身份及其权利的确认,构成了各个社会集团组织间基于合约基础上对等社会关系,从而创造出新的整合秩序。”[27]其次则表现为国家过渡干预的情形,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整合过程中,经常可能基于发展战略需要而对少数民族事务进行过度干预。比较典型事例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热衷举行各种少数民族文化活动,表面上看起来是弘扬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展示少数民族风貌,但实际上普通少数民族群众很少参与类似这些活动,其效果更多是象征性的,并且有意无意的制造出自我与“他者”的感觉。与此相类似情形还表现在民族地区一些重要或者官方场合,为了突出氛围的庄重和严肃,当地政府一般都要求参加人员穿上当地少数民族服饰①在调研的过程中,作者就发现类似的事例非常常见,如果是有上级领导或者重要仪式活动时,参加的人员都会被要求穿上体现当地特色的民族服装,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群众。即使民族地区到外地去访问或者参观时间,他们随身也会戴几套民族服饰,以准在重要场合使用,根据作者了解,这种做法基本上是行政强制式,虽然其中很多人也不见得愿意去穿这些民族服饰。,并且似乎已经成为民族地区的重要政治惯例。如果说在国家整体层面上,这种行为展现了对国家统一感理念的宣扬,而在地方层次上则体现为精英阶层对少数民族特殊身份的显示,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一方面似乎在提倡民族团结,另外一方则在凸显少数民族身份的独特性,从理论和行动上都会陷入矛盾境地。类似的国家过度干预情形使得少数民族文化表征变成具有认同行为取向的问题,影响了国家整合在少数民族群体中的实现,减弱了国家在少数民族当中的整合能力。
“关于经济持续增长的许诺一向是人们接受作为一个更大的政治整体内的一个少数群体这一地位的主要原因。当这种许诺未能兑现时,现代民族国家的全部合法性便成为有争议的了。”[26]对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尤其如此,经济增长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并成为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在这样背景下,少数民族的认同序列结构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既有序列层次,也有文化层次。而在其中,国家认同的地位正在发生微妙变化,原有的忠诚感在不同成员中被多重分配,这样就有可能产生矛盾和冲突,由于认同冲突是与情感价值结合在一起的,“当冲突增至危机状态且感情的激流,人们立即感到被一种共同的激情所获而失去其社会自制力,”[28]其后果无论对于国家,还是社会都是极其严重。因此,“就要在于它们在一般人类社会生活过程中产生和出现的地方重建特殊的社会情境,改变特定的社会联系结构。这些重建和改变要由个体的心灵来进行,这些冲突发生在他们的经验和他们的自我之间。”[29]而对于少数民族成员来讲,心灵改变和价值重建也是对认同序列重构的过程,就需要“必须有一种教育,使每个人都对社会关系和社会控制有个人兴趣,都有能促进社会的变化而不致引起社会混乱的心理习惯。”[30]而实际上,公民教育就起到这样一种作用和效果。作为一种政治社会化的手段,公民教育不仅能够培养少数民族成员成为有见识的现代公民,即“熟悉恰适性行为的规则、道德高尚、有才智行为的人,一个了解行为之制度理性的人,能够根据更高层面秩序偏好来维护制度的人。”[31],而且能够在实现少数民族成员公民价值内化的同时,又促进少数民族作为公民主体的成长和完善,让其能够实现以公民身份教育来平衡和调节不同认同之间的紧张关系,完成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重构,进而促进和谐族际关系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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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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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41(2012)05-0039-08
2012-06-05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部民族地区公民教育与国家认同研究”阶段性成果(10CZZ004)。
任勇(1978-),男,湖南卢氏县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