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风格翻译的认知阐释

2012-03-19朱海燕

外国语文 2012年3期
关键词:表达式语言学译者

朱海燕

(四川外语学院 翻译学院,重庆 400031)

1.引言

文学评论家Lodge(1979:29)指出,“风格不是主题的装饰物,而是将主题化成艺术的媒介”。顺理成章,风格问题也是翻译界颇为关注的话题。Nida(1969)认为,翻译等值既包括“信息”对等,还包括“风格”对等。许钧(2001)曾经就风格翻译问题采访过很多当代译界泰斗,他们认为风格是文学翻译中不可忽视的构件。但Snell-Hornby(2001:119)指出,名义上人们十分重视风格翻译,至今却鲜有具体且令人信服的探讨。Jeremy Munday(2008:30)也指出在翻译范畴内,至今仍然没有风格分析的标准方法。

Beier(2006:5)指出,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考查翻译中的风格问题:(1)风格作为原文作者的选择;(2)原文风格对读者(译者)的影响;(3)体现译者选择的译文之风格;(4)译文风格如何作用于其读者。她认为翻译研究总体上既要重视原文风格也要重视译文风格;既重视原文作者还要重视读者;但具体的研究必然有自己的侧重。她认为第二和第三个方面属于翻译过程研究,也是众多翻译研究关注的焦点。

语言学一直是翻译研究的重要理论来源。Chomsky的生成语法曾经被Nida借用到翻译理论中。而今,“基于对过往语言理论,特别是对乔氏TG理论反思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认知语言学”(王寅,2011:33)有了许多新发现。这些发现已经被运用到诗学(熊沐清,2008;刘玉梅,2009)、社会语言学(Gitte Kristiansen and René Dirven,2008;朱海燕、刘懿娴,2011)、翻译(王寅,2008)等学科的研究中。受此启发,本文欲梳理中西风格翻译研究的问题,检视语言学和文体学范畴内关于风格内含的认识,然后以翻译过程为考量范畴,从认知语言学的识解观出发,剖析在翻译范畴内风格如何被感知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被移植到译文中。

2.中西风格翻译研究回顾

“风格”与文体有时会被人们不加区分地使用,但这两个词并不等同。丁金国(2009:20)指出,先出现的是“文体”,最初包含两层意思:风格和文章体裁。经过一定时间的演进,“文体”开始专指“文章体裁”,“风格”指的是文本所特有的与审美相关的特质。童庆炳(1994:90)指出,文体包括体裁、语体和风格三个层次。风格指的是“能引发读者持久审美享受的、作家创作个性在作品的有机整体中所显现出来基本特色。”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风格”是“文体”的下义词,专指文学文本所独有的特质。

中国翻译史上,关于风格翻译的讨论散见于一些译家的只言片语中。鸠摩罗什说,“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陈福康,2010:15)在他看来,如果不能不翻译原文的风格,不仅会失去原来的“味道”,还会令人读起来“恶心”。在20世纪早期,我国掀起了关于风格翻译的讨论,代表人物有郑振铎、周煦良等。当代风格翻译研究的代表人物刘宓庆对风格翻译讨论比较详尽,颇有影响。

关于风格翻译,归纳起来,我国译论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其一,风格是原作特征之一,应当翻译。郑振铎(陈福康,2009)认为,文学风格等于“表达”,所谓“表达”就是将思想翻译成文字;人类思想具有共通性,所以风格可以在各种语言中转移。其二,风格难以琢磨,所以不用翻译。周煦良(2006)认为原文风格是无法转译的,因为文学作品在翻译成目的语时,其风格会受到四个要素——原文风格、译者个人风格、目的语特征、译者所处时代的影响。所以,要翻译原文风格是不可能的,至多可以要求译文具有一定风格即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是一场关于风格本质的争论。可译论者认为风格的本质是“表达”,是“思想”;不可译论者则认为风格是一个由文本、译者个人认知能力、时代、语言形成的动态系统。

西方翻译界认为,译文应当“从风格到写作方式上都与原文相同”(Ttyler,1978:XXXVI)。从古代的Tytler到当代的Snell-Hornby等人,翻译界一直强调风格翻译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众多解决方法。17~18世纪法国翻译史上曾出现“耶稣会教员通过修辞研究,培养学生对语言风格的兴趣”(谭载喜,2009:96)。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Tytler认为,翻译时译者要假设自己就是原作者,尽量模仿原文风格。Dryden认为风格是文本的“精髓”(genius),是作者“独有的、精细的思想和表达方式”(Lefevere 1992:104)。Vinay和Darbnet认为风格翻译是必要而且可行的,他们提出了具体的七种风格翻译技巧。但关于风格本质的叙述寥寥无几。Boase Beier(2006:11)指出,20世纪之前,关于风格翻译的理论主要是“提醒译者要了解源语和目的的风格”,但“怎么样叫‘了解’,要‘了解’哪些具体的内容”,被认为是“不言而喻”的(self-evident)。总之,西方传统译论中鲜有关于“风格是什么”的讨论。翻译学兴起之后,在一些当代翻译研究者的著作中才偶见关于风格的界定。这些界定都借用语言学界的定义,认为“文本作者所做语言选择”即风格。(Snell-Hornby,2001;Jeremy Munday,2008;Boase Bier,2006)这种界定过于抽象,难以用来考查翻译界关心的三个问题:“原文风格是如何被译者感知的?”“原文风格如何被译者移植到译文中?”以及“风格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移植到译文中?”

从我国关于风格是否可译的争论到西方现代翻译研究者尝试着对风格进行界定都反映出风格概念的模糊和不可琢磨性。Leech(1980)在《小说的风格》(Style in Fiction)中指出,要确定风格,需要首先把“风格”和“风格领域”(domain of style)区分开来。风格只有在具体的领域中才有确定的意义。“文本”也是翻译研究关注的对象,但在关注翻译过程的研究中,与在文体学、语言学范畴内讨论风格不同,在翻译范畴内,风格不仅仅与“文本”相关,更与“译者”相关。“文本”与“译者”同样重要。因为翻译的过程是“译者”解读原文,再将自己的“解读”用目标语“写”出来的过程。

风格翻译研究过去一直语焉不详,对风格的本质认识不清,故风格是如何被感知,是否能够被移植也就无法言明。下文我们将梳理关于“文本”风格本质的一些认识,希望从这些认识中寻找风格与“译者”的连接点。

3.西方语言学和文体学范畴内关于风格本质的认识

对研究客体确定性的要求是西方科学研究的范式,故关于风格本质的刻画,在西方语言学和文体学中并不少见。翻译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与这两门学科关系非常紧密,所以关于风格的界定多是借用这两门学科内的成果。要了解“译者”是如何感知原文风格的,就有必要先了解在文体学和语言学范畴内关于“文本”风格的认识。

Style一词源自希腊语stylus,其义为古代在石板上写字的刻刀,后被用来借指一个人的讲话方式。刻刀是借代,借指刻刀雕刻后留下的痕迹,后被用来指代文本的“讲话方式”(manner of speaking)。在一般的交际场景下,其含义“不言而喻”。作为研究对象,就必须明确指出其具体的客观的所指。对风格本体的追问,在西方一直没有停止过。归纳起来,关于风格本质,主要有四种认识。

3.1 Style即“修辞”。这里的修辞不仅仅指修辞手段,还包括词语、句型的选择。这是关于style的最早界定,代表人物是亚里士多德。他认为,“style的问题就是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同一个主题的问题”(Rapp,2010)。他所关注的是如何用语言增强劝说效果,所以他认为style的核心就是修辞手段、词语和句型的选择以达到最好的“劝说”效果。一篇文章要有风格关键是要在“高雅”和“平实”之间做到恰如其分。其拥护者包括Cicero、Longinius等。现当代持这种认识的人也不少。

3.2 Style即文本所展现的“个性化的语言特点”,或style是讲话人为了交际目的而做出的语言选择。推崇该观点的主要是“语言文体学派”,他们把文体学视为语言学的一个分支,用后者的相关理论来解释、解读文本。其创始人Charles Bally(Miíkov,2003)认为,style 是讲话人在具体的语境中所选择的能体现他们“自发性”(spontaneity)的语言表达式。他认为,任何语言成分都包含两个方面:一面是语言,另一面是理解或使用该语言的人。Style就蕴含在后一个层面上。换言之,style是语言所包含的“情感要素”。比如“儿童”、“小孩”、“孩童”等,在客观语义上是相同的,但这些词所包含的“情感要素”却各不相同。讲话人选用不同的词就能体现他不同的情感倾向,从而产生话语或文本风格。“语言文体学”派还包括 Enkvist、Halliday、Leech等。他们虽然各自给风格都作出过自己的定义,但均殊路同归,对风格的认识本质上是相同的。

3.3 Style即“前景化的”或者“变异的”语言形式。这一思想的根源是俄国形式主义(Russian Formalism)。这一派的最大兴趣是研究“文学性”(literariness),即什么使一个文本成为“文学”文本。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 Mukarovsky(Donald C.Freeman,1970)提出了“前景化”(foregrounding)概念,即在文学语境中某些语言形式不是以实现“交流”任务为目的,而是以凸显语言形式本身为目的。通过“前景化”(其另外一个对等表达法“陌生化”),文学文本获得“文学性”,这种“文学性”就是文本风格之本质所在。

3.4 style即“思想的展示方式”,或风格是讲话人思想顺序的安排。文本结构、语言形式的选择和安排体现了作者或者作品中人物的“思维特征”或“世界观”。这即 Roger Fowler的“思维风格”(mind style)。Leech在《小说风格的翻译》(Style in Fiction)里对此进行了阐发和分析。其中,Leech认为,辨识“思维风格”的最重要的“标记”是“动词的及物性”、“主位—述位”关系等语言形式。

我们认为,以上四种观点在两个方面是相同:(1)风格是文本表现出来的语言上的特点——修辞上的特点,“情感”特点、陌生化特点、思维特点。(2)这种语言特点是由某种交际目的决定的。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个目的是“劝说”;在Bally看来,这个目的是“交际”;在Mukarovsky看来,这个目的是“文学性”;在Roger Fowler看来,这个目的是“展示思维方式”,或“展示讲话人的世界观”。现象学家杜夫海纳(1996:133)认为,在一切无主题的事物中都不存在风格。风格的实质是为了表达创作者的某种“世界观”而有意选择的材料以及材料的配置方式。由是观之,语篇的“目的”和语言形式表现出来的特征是“文本”风格的两大要件。但这两个要件在翻译视域下如何关联,尚需进一步考查。

4.风格翻译的认知解释

将风格的内含确定为“为主题服务的语言表达式”为我们的进一步研究风格翻译指明了方向。但“主题”和“语言形式”的具体关联方式是什么?译者是先感知“主题”还是“语言形式”?译者在这两者的关联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传统译论没能作出有效回答。我国译界曾经有过用“风格标记”来解决风格翻译的呼声(刘宓庆:1994)。然而,该术语的创始人Leech(1981:69)对“风格标记”(style marker)的界定是:读者根据文学和语言学方面的双重标准,依赖“直觉观察”(intuitive observation)而认定的突出的“语言表达式”。既然“直觉观察”是辨识“风格标记”的关键,因此,用“风格标记”来识别原文风格无异空谈。所以,有效描述语言与语言使用者之间的心理关联,或者说通过译者将“主题”和“语言形式”连接起来,是描述风格如何被感知又如何被移植到译文中的关键。认知语言学强调语言与人类认知的关联,认为语言现象本质上与其它心理现象无异,为我们探讨这种心理关联提供了很好的视角。

语言的共性是翻译的基础。语义性是所有语言的共性,“是人类认知的表现”(李葆嘉等,2007:18)。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是经由语言表达式表现的概念化过程,(Langacker,2008:4)包含两个部分:概念内容和加于其上的识解(Langacker,2008:43)。语言表达式是词素、词汇和语法形成的连续统,不仅前两者有意义,语法也有意义。

“Construal”(识解)原本是认知科学的术语,被 Langacker用来指称语言表达式所表征的既定观察视角。“识解指一个人能从不同角度理解和描述同一情境的能力。”(Langacker,2008:43)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根植于人类对现实世界的观察、体验。现实时空中的事物具许多维度,具有不同的层次、精度。不同的观察者会关注不同的维度、层次和精度。所以,对同一事物和情景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观察和表述。每一个观察角度都是一种“识解”,都可以经由语言形式来表征。这种基于客观现实的差异而形成的不同识解,我们称之为“原发性识解(primitive construal)”。语言中有大量概念相同但“形式”不同的表达法,皆源于人们观察的不同或体验的差异。比如,“马铃薯”是从物种关系描述一个“概念内容”,而“土豆”则是从其生长地方和形象,描述同一“概念内容”。如,frost filling the sky和frosty sky这两个表达式,在“概念内容”上都只包含两个东西:霜和天空。但前一个表达式十分明显的呈现了讲话人在观察霜与天空的时候所经历“认知路径”,后一个表达式就没有呈现这个路径。因此,这两个表达式给读者的“认知体验”也不相同。这种认知体验上的差异,正是这两个表达式在“识解”上的差异。不止是词汇能表征识解差异,句法更能够表征这种差异。比如,“他跑出去了!”和“跑出去了,他!”在“概念内容”上是一致的,但这两个句子在读者大脑中的认知顺序大相迥异,这种差异就是这两个句子所呈现的“识解”的差异。

“原发性识解”主要蕴藏在篇章层面以下的语言表达式中,对译者解读原文主题有着很大关联。风格之所以被认为是“虚无缥缈”的,在于人们一直认为风格是“语言内容”之外的“意义”。比如,Hough(1969:8)认为“(文本)风格是意义的一部分,但这部分意义可以独立讨论”。但他没能指出这可以独立讨论的究竟是何种意义。从认知语言学的语义观来看,这个“独立”的意义就是识解。在认知语言学视域下,四种认知能力,导致语言表达式呈现出不同的“识解方式”——详略度、焦点、凸显和视角。(Langacker,2008)在观察周围现象时,人类的认知能力允许他观察得比较精细,也允许他观察得比较粗糙。精细和粗糙的观察结果也可以用语言表达式来体现。比如“杯子”和“茶杯”,前者是一个模糊的观察,后者是一个相对精细的观察。同样,人类在观察时可以把注意力专著在其视野范围内的某个东西上。视角除了反映了人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事物的能力外,可以表现为展现观察者和隐藏观察者的差异。比如,“我看到天很蓝”和“天很蓝”之间的差别不是概念内容上的差别,因为后一句与前一句描述了相同的场景,只是后者隐藏了观察者,突出了被观察对象。总之,通过详略差异、先后顺序、切分、突出等方式识解操控着讲话人对概念内容的看法和态度,而这种操控往往不易被读者察觉。正如一个人在观察事物时被带上不同色彩和形状的眼镜,虽然眼镜影响着他看到的内容,但带眼镜者很难意识到眼镜的存在,也不易注意到自己的观察结果与所带的眼镜之间的关联。

另一方面,语言的线性特征,也决定了人们在对某个物体或情景的观察结果进行语言编码时,必须按照自己的“交际目的”选择特定的素材、视角、精度和层次进行描述,此我们所谓“创造性识解(creative construal)”。这种识解,是文学作品具有“文学性”或“诗学”特征的关键。在文学文本中包括素材的选择、叙事方式的安排、语言表达式的选择。具体到翻译范畴,前两项往往不需要译者大费周章,因为翻译(全译)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忠实”,不允许译者擅自改动篇章结构和叙事方式。由此可见,在翻译范畴内,创造性识解主要体现为译文句法和词汇,在“识解”层面上对主题(译者的主观解读结果)的表现。

前文已经提到,翻译风格有两个关键步骤:(1)解读原文主题;(2)将原文的语言特征最大程度转移到译文中。解读原文主题不是简单的事情。文学文本的主题并不总是透明,不同读者可能对同一篇文章的主题有不同解读。这也就意味着对原文风格的感知会因人而异,这岂不意味着原文没有风格了?原文没有风格,译文也就谈不上移植风格,风格翻译不就成了伪命题吗?要回答这一问题,还得从认知语言学的语义观和认知语言学的基石——体验哲学着手。

认知语义学认为,概念化过程(语义)是一种心理现象,但不是虚无现象,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这个物质基础是大脑和社会互动。大脑是产生心理现象的物质器官,这个器官是身体的一部分,而身体又是世界的一部分。体验哲学认为,人类的语言是人类与世界互动的结果。人类的生物基础和其所处的物质环境大部分都是相同的,因此,在语义这个层面上,人类语言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语义还是人们社会互动的产物,是讲话的双方根据自己的知识、思想和目的进行协商的结果。换言之,语义的社会属性保证了其通约性。

语义的客观物质特性保证了人们对文本主题解读的基本一致性。我们由此认为,在翻译这个范畴内,风格包含的“主题”这个要素,是指译者对文本的解读。但这种解读不是虚无的,抽象的,而是读者以自己的生物机制和社会互动经验为基础,对原文做出的具体解读。解读原文主题的过程,是从具体的语言表达式出发,通过认知框架的关联,最后得出的符合逻辑的结论。在这个过程中,译者除了关注每个语言表达式所包含的“概念内容之外”,还要关注其所呈现的“识解”。不仅是存在于词汇层面的“识解”还包括存在于句法层面的“识解”。读者的阅读经验、认知能力的差异可能导致对原文主题和风格解读的差异,但这种差异性小于读者在主题解读上的一致性。王寅教授(2008)在研究了张继《枫桥夜泊》的40个译文后指出,尽管有40个译本,解读都不相同,但所有译本都是在张继设定的范围内进行“有限的不同解读”。

再现风格的过程中,译者要选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式表现他对原文主题所做的解读。“恰当”意味着在“概念内容”和“识解”两个方面都要有助于表现译者的解读。必须指出,不同语言之间,语言表达式在“概念内容”或“识解”上不相等的情况并不少见。所以如果单从“语言形式”对等作为衡量标准,可以说风格翻译很难实现。但如果我们牢记风格是以“主题”及“语言形式特征”两个部分组成的,那么可以说风格的可译性是一个介于“可译”和“不可译”之间的连续体。因为在“语言形式”难以对等的情况下,目标语中的语言形式可以保证“主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表现。如果我们再加上一点,即“识解”包括词汇的原发性识解,也包括句法和篇章层面的“创造性识解”,那么“风格翻译”是介于“可译”和“基本可译”之间的连续体。换言之,在词汇这个层面,原文风格可能很难翻译;但在句法和篇章层面,原文风格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被翻译的。

5.结语

翻译是作者、译者和读者之间进行的沟通行为。在这个行为中,译者的首要目标是将原文的主题(包括宏观命题和微观命题)传达给目的语读者。源语和目的语文本在语言、文化、政治、意识形态等规范上存在差异,要表达命题,译者必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作者和目的语读者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人类语言的共性是语义而不是形式,译者所搭建的桥梁必然是语义之桥。语义在认知语言学视阈下,包括概念内容和加于其上的识解。文本风格是独立于概念内容的那部分意义,而这部分意义,就是识解。综上所述,在翻译范畴内,原发性识解是译者感知原文风格的关键,而创造性识解是译者进行风格移植的核心。风格作为“主题”和“语言表达式”的共同体,可以被感知也可以被转移到目标语文本中。其可译性是介于“基本可译”到“可译”之间的连续体。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四川外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刘玉梅博士的精心指导。特诚致谢!

[1] Boase-Beier.Mind Style Translated [J].Style,2003(3):252-256.

[2]Freeman,Donald C.Linguistics and Literary Style[C].New York:Rinehart& Winston,Inc.,1970:43 -44.

[3]Kristiansen,Gitte& René Dirven.Cognitive Linguistic Research[C].Berlin:Mouton de Gruyter,2008.

[4]Hough,Graham Goulden.Concepts of Literature:Style and Stylistics[M].Routledge& Kegan Paul PLC ,1969.

[5]Langacker,R.W.Cognitive Grammar:A Basic Introduction[M].Oxford:Oxford Press,2008.

[6]Leech,Geoffrey N.& Michael H.Short.Style in Fiction: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to Fictional Prose[M].New York:Longman Inc.,1981.

[7]Lodge,David.Language of Fiction:Essays in Criticism and Verbal Analysis of the English Novel[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9.

[8] Miíkov,Gabriela.Linguistic Stylistics[M].Nitra:Univerzita KonL'tantína Filozofa,2003.

[9]Munday,Jeremy.Style and Ideology in Translation:Latin American Writing in English[M].New York:Rutledge,2008.

[10]Snell-Hornby,Mary.Translation Studies:An Integrated Approach[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11] Tytler,Alexander Fraser.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M].Amsterdam:John Benjamins B.V.,1978.

[12] Rapp,Christof.“Aristotle’s Rhetoric”,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Spring 2010 Edition)[DB/OL].Edward N.Zalta(ed.),Http://plato.stanford.edu/archives/spr2010/entries/aristotle-rhetoric

[13]Vinay,J.P.& Jean Darbelnet.Comparative Stylistics of French and English:a Methodology for Translation[M].translated by.J.C.Sager and M.J.Hamel.Philadelphia:John Benjamins,1995.

[14]陈福康.中国译学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15]杜夫海纳.审美经验现象学[M].韩树站,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6.

[16]李葆嘉等.语义语法学导论——基于汉语个性和语言共性的建构[M].北京:中华书局,2007.

[17]刘宓庆.翻译的风格论(下)[J].外国语,1990(2):61-56.

[18]刘玉梅.体验性和动态性张力下文学语篇的整体性识解——以 William Blake的“London”为例[J].外国语文,2009(2):18-22

[19]童庆炳.文体与文体的创造[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

[20]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1]王寅.认知语言学的“体验性概念化”对翻译主客观性的解释力[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8(3):212-217.

[22]王寅.认知构式语法[J],外语学刊,2011(3):28-34.

[23]熊沐清.语言学与文学研究的新接面——两本认知诗学著作述评[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8(4):299-305.

[24]许钧.文学翻译的理论与实践[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25]朱海燕,刘懿娴.认知语言学与社会语言学的新接点[J].外国语文,2011(1):142 -133.

[26]周煦良.周煦良文集[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猜你喜欢

表达式语言学译者
生态翻译学视角下译者的适应与选择
体认社会语言学刍议
译者生存与翻译存在关系的生存论建构
《复制性研究在应用语言学中的实践》评介
一个混合核Hilbert型积分不等式及其算子范数表达式
表达式转换及求值探析
论新闻翻译中的译者主体性
浅析C语言运算符及表达式的教学误区
认知语言学与对外汉语教学
元话语翻译中的译者主体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