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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的本质及其还原解释策略研究

2012-03-19刘晓青

关键词:经验意识理论

刘晓青

(北京师范大学 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一、意识的本质及其还原解释

(一)本体论视角下意识的本质

在当代西方心灵哲学中,说到意识的本体论问题,就是其本质问题。关于意识的哲学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布洛克和福多于1972年提出了“光谱颠倒”的最初形式,关于这一思想实验,具体可参见:Shoemaker S.The inverted spectrum(Journal of Philosophy,1982,79(7):357-381).现象意识:内在具有意识的心理状态被哲学家称之为在“现象上是有意识的”。但是这些心理状态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经历一种心理状态,即感觉起来像什么的经验。换言之,现象意识指向不同的主体感觉,与主体的经验特性密切相关。②生物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除了把意识归结到心理状态之外,还可以归结到人(人是意识的主体),归结到人的意识就是生物意识。在这里,生物意识或多或少等同于知觉。③通达意识:一种附属于心理状态,并与理性思维活动以及某种信息处理、存储相关的意识。

然而,只有现象意识被学术界一致认为是造成意识“难问题”的罪魁祸首。实际上,这主要基于现象意识的几大特点:①主观私密性:比如,同样被蜜蜂蛰了的一个群体,其内部不同个体的内在感觉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也许有的会感觉瘙痒,有的会感觉刺痛,有的会感觉肿胀等。②主观视角问题:就心理经验而言,物理知识是不完备的,这就说明对心理知识的了解需要有特定的视角。③机制问题:自然科学中的机制问题不是一个谜,但意识层面的机制问题却是一个谜,它具有神秘性,无法单独用物理的东西加以解释,存在着解释的鸿沟。④色谱颠倒问题①布洛克和福多于1972年提出了“光谱颠倒”的最初形式,关于这一思想实验,具体可参见:Shoemaker S.The inverted spectrum(Journal of Philosophy,1982,79(7):357-381).:汤姆的经验在现象上与主观上与我们所经历的经验不同,但在功能上却与我们的一样,这就说明功能上同一的倒置经验在形而上学层面具有可能性,所有功能主义不会是关于现象意识的真理,我们无法从功能上分析现象意识。

(二)认识论视角下意识的还原解释

从哲学倾向上来说,可以从还原与反还原两大视角对意识进行解释。这里,我们集中讨论意识的还原策略。著名科学家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lick)明确表明他关于意识的研究方法是还原论,他说:“还原论毕竟是推动物理学、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发展的主要理论方法……除非遇到强有力的实验证据需要我们改变态度,否则,继续运用还原论就是唯一合理的方法。”[1]在还原论者看来,还原的目的就是在于用物理学将自然科学统一起来,具体到心灵哲学领域则表现为内在心理现象都可以还原为大脑的神经生理过程,意识经验的产生完全可以从基本的神经生理过程中得到解释。

但是,在阐述意识问题时,还原解释会遇到一个重大障碍——“感受性”(qualia)。感受性问题已经成为当代心身关系中必须直面的重要问题,因为意识的主观特性假说正成为当代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研究新的热点[2]。“感受性指谓的是心理世界深层结构中一非常隐晦、诡异、难以名状的现象或属性,是我们的感觉和知觉所特有的性质特征。例如我们在看一个红色的东西时,红色的东西所给予我们的那种特别的感受就是感受性”[3]。简单地说,感受性是对经验呈现出来的质的特征的主观体验,并且这种主观经验特性是非物理的、现象的,这在查尔莫斯看来就体现为意识“难问题”。在他看来,意识“难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认识论问题,意识问题的真正难点在于“经验”问题,“解释这些现象性质的问题恰恰是解释意识的问题,这就是心身关系中的真正困难之处”[4]。

还原解释这一认识论问题要求逻辑随附性。具体来说,就物理属性而言,当且仅当一个现象逻辑随附于物理属性之上时,这个现象才是可以还原解释的。可见,还原解释要求一种逻辑随附性关系,但是逻辑随附性对于还原解释而言仅仅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依据金在权的观点,“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联系在于或者是某个东西的存在或者是它所具有的属性依赖于或决定于其他某些东西的存在或它们具有什么样的属性”[5],不难看出,意识并不逻辑随附于物理属性之上,二者之间仅仅存在一种依赖性或决定性关系,而与还原并无必然联系。

二、意识还原解释的几种路径

具体来看,需要结合意识还原解释的几种策略具体分析认识论意义上的解释性鸿沟,客观地揭示现象意识的本质问题。

(一)意识的认知模型解释

首先,认知模型在解决认知科学的大多数问题时起关键性作用。通过展示与认知进程相关的因果机制模型,我们能够解释认知主体行为的因果作用,由此为心理学现象(如学习、记忆、知觉、行为控制、注意力集中等)提供有价值的解释。从这一模型可以看到如何实现特定的功能,但功能的实现对于意识的解释而言是极其不充分的。对于每一个认知模型而言,都存在着模型的实现为什么应该伴随着意识经验这样的深层次问题,而这却无法依赖模型的描述和分析来回答。换言之,不管认知模型能否被例示,都始终伴随着意识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模型只能解释心理学意义上的意识(在这里,意识被视为某种认知或功能性能力),而根本无法从本质上清晰地阐释意识问题。下面以几个认知模型为例具体说明:

1.巴尔斯:语境认知模型

在《意识的认知理论》[6]中,巴尔斯把意识解释为一种智能信息处理器分布式系统中的全局工作空间。具体来讲,当处理器通达全局工作空间时,它们为整个系统传达一种信息,使得全局工作空间的内容成为意识内容。巴尔斯使用这一模型去解释人类进程的大量属性,可以说为主体通达信息的解释以及其在注意力集中、可报告性、自发控制、信息整合,甚至在自我概念形成的重要地位的解释中提供了一种具有启发意义的框架结构。因此,全局工作空间框架适合解释心理学层面的意识,可以说明存在觉知(awareness)的普遍理论。

但是,在这里我们只能认识到意识经验是可以认知的,而根本无法说明意识经验的还原解释,这些过程为什么应该产生意识经验的问题也完全没有得到强调。依据这一理论有人可能会假设,经验的内容仅仅是工作空间的内容,但是尽管如此,也没有什么内在于理论的东西能够说明全局空间中的信息为什么能够被经验,最好的答案莫过于说因为这些信息是可以全局通达的。但是现在问题会以另一种方式被提出,即全局通达性为什么能够产生意识经验?可惜的是这一衔接性问题在巴尔斯的工作中并未得到强调,他只是给出了以意识为基础的认知过程的有趣路径。

2.丹尼特:意识认知模型

在《走向意识的认知理论》[7]中,丹尼特提出了“盒子-线条”模型:这是一个关于机器人如何识别盒子和线条的模型,它由各种模块之间的信息流解释组成,该模型的关键是:(a)知觉模块;(b)从知觉模块接收信息的短期记忆存储 M;(c)通过问答过程与记忆存储相互作用的,能够把注意力指向知觉模块内容的控制系统;(d)从控制系统中接收语言行为命令,并将这些命令转变为公共语言表达式的“公共关系”单元。这种模型可以提供可报告性解释,即具有报告我们内在状态内容的能力,还可以提供产生与行为控制有关的、对我们内在状态进行内省的知觉信息的解释框架。但其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应该存在看起来像经历认知过程的系统那样的东西。

丹尼特提出了更为全新的模型——“多重草稿”模型[8]。该模型由许多小行为主体组成,它不存在关键的控制中心,但存在同时产生影响的多重渠道。通过诉求认知科学、进化生物学、人工智能中的联结主义和生产系统,他对该解释进行了补充。无论这一解释多么复杂,都会最大程度地导致与先前解释相同的难题。如果该模型成功了,就将会为可报告性等认知活动提供完美的解释,同时也可以提供与注意力相关的更具潜力的解释。然而,这一模型同样未能告诉我们在这些认知能力的作用下为什么应该产生意识经验。

不像提出认知模型的大多数人那样,丹尼特明确主张其模型能够解释与经验相关的被解释的一切,特别是他认为要想解释意识,一个人仅需解释诸如可报告性和行为控制一类的功能现象就可以了。有时似乎他还承认,有人一旦解释了各种功能,那么他就解释了一切。

3.菲利普·约翰逊-莱尔德:意识的计算解释模型

莱尔德主张意识经验的来源是一个在平行处理器之上的认知“操作系统”,该系统可以获得自我模型,它能够在模型之内递归地嵌入其他模型[9]。模型的自我塑造方面似乎非常接近于自我意识的解释,接近于认识我们内在状态的能力的解释。该模型中“操作系统”的定义为我们的行为控制以及特定信息的获取提供了非常有趣的框架解释,可惜的是这里也没有说出应该有意识地经验的东西,的确,莱尔德完全搁置了现象意识问题。

4.蒂姆·夏利斯:意识的两种认知模型

夏利斯提出的第一个模型主要体现在《意识的双重功能》[10]一文中,设想大脑包含许多行为系统,但仅有其中一个就可以在既定时间内最大程度地激活大脑。每一个行为系统都有一个特定种类的输入,即选择器,这一输入有两个功能:决定该行为系统是否能成为决定性的;决定是否可以设置行为系统的目标。夏利斯将意识的内容与具有主导性的行为系统的选择输入器等同起来。

在《当代科学中的意识》[11]和《从神经心理学到心理结构》[12]这两部著作中,夏利斯提出了意识的另一个认知模型,它调用了计算机的监控系统和语言系统,并与各种认知模块紧密相联。这一模型非常适合解释一个主体对信息的选择性获取及其他在行为控制中发挥的作用。因此该模型被认为是对心理学意义上的觉知的解释,或者是对布洛克提出的通达意识的解释。

在第一个模型中,夏利斯通过阐述结构中的特定同构性,间接论证了选择输入器与意识相等同,进而阐明了认知过程中信息加工与意识活动互相耦联的模型。同构性并不奇怪,觉知内容与意识内容之间存在特定的平行关系。但在此仍然无法获得为什么通达过程能够产生意识的解释。到了第二个模型出现时,夏利斯仅仅谈到了信息处理模型中的意识与其状态之间的“对应”,并且指出真正建立这一对应是非常有用的,然而关键是在这两个模型中的确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经验存在的根本原因。

通常来说,伴随着这些认知模型,我们可以解释心理学现象(如学习、记忆、觉知等),可能得到特定心理学进程与意识经验之间的对应关系。心理学现象可以被还原解释,但是经验则不能。尽管存在某种对应,但处理过程并未告诉我们这一对应为什么成立。虽然可以明确阐述信息处理与心灵心理学方面的关系,但是心灵的心理学方面与现象学方面之间的联系依然成问题,对心理学状态发挥效力的还原解释似乎在现象学状态的解释中并不起作用。

(二)意识的神经生物学解释

意识的神经生物学路径在20世纪末比较流行,像认知模型一样,这一路径也只能更多地为心理学现象(如觉知的不同类型)提供解释,告诉我们一些与意识相联系的大脑进程的事情,而无法阐明这种联系本身,不可能给出大脑进程为什么应该产生经验的内在原因。简言之,联系在神经生物学的解释中仅仅是一种无理性的事实。

从方法论的观点看,一个人如何形成神经生物学的理论是不明显的。那么,一个人究竟是如何完成自然进程的发现与意识之间关系的实验呢?经常发生的是,理论家暗中依赖意识的某种心理学标准(如注意力的集中、行为的控制,特别是口头报告内在状态的能力等)。可以说,当一个人关于意识的理论进展非常顺利时,他就会意识到某种神经生理学属性将很快被举例说明。但是即使这样,也无法得到意识的还原解释,一个神经生理学的解释至多能够阐明与意识相关的心理学属性如何被举例说明,而关于讨论中的心理学属性为什么应该伴随意识经验的问题依然被搁置。

著名科学家克里克、科赫(Koch)反对运用内省和思辩的传统方法,坚持用科学的还原论来探索意识经验的产生及其本质。他们以视觉神经为突破口,假设40赫兹振荡①克里克和科赫推断连接丘脑和皮层神经线路中的40赫兹(每秒40次放电)的神经元放电是解释意识问题的关键所在,具体可参见塞尔的《意识的奥秘》(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23页)。是意识经验具有的基本神经特征,因为证据表明这些振荡在将不同信息捆绑成一个统一体的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一个事件的两种不同信息(举例说一个物体的形状和位置)可能会分别表征出来,但是这一理论主张考虑到信息被捆绑在一起并储存在工作记忆中,那么独立的神经表征在振荡中可能拥有共同的频率和相位。在此意义上,不同类型的信息可能被融入意识的内容之中。实际上这一理论只提供了部分答案,因为这些振荡只是捆绑的原因。虽然该理论通过假设捆绑与意识之间的联系找到了落脚处,但是为什么捆绑自身应该伴随经验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克里克和科赫似乎非常同情意识问题,他们将其称之为“心灵的神经观点面临的主要难题”。他们主张纯粹认知层次的方法是不成功的,需要神经层次的理论加以补充,但是他们却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让我们相信他们的理论比上述的认知理论更适合处理经验问题。

埃德尔曼(Gerald M.Edelman)在他的著作《记忆中的礼物》[13]中提出了新神经生理学视角下的意识理论,其理论的中心内容涉及凹入式神经回路,该回路是一个相互作用过程:一方面,在知觉信息对记忆产生作用之前,通过这一回路可以从概念上将这些知觉信息范畴化,进而通过知觉信息与内在状态之间微妙的相互作用产生原级意识;另一方面,这一回路在产生原级意识的同时,不断使自身得到优化,通过“语义学的引导指令”产生新的记忆内容。

从《记忆中的礼物》的大部分内容来看,埃德尔曼致力于在自然科学的背景下阐释意识,认为它是“一类特殊的形态结构(丘脑皮层系统的再进入网络)和环境相互作用时表现出来的动态性质”[14]。而他提出的模型最终只可能解释:①知觉觉知,即与后来的进程及行为控制相关的知觉进程的影响;②自我意识,特别是自我概念的起源。正如先前所言,由于这一理论是以联系的假设为基础,所以非常清楚,埃德尔曼尚未能够提供经验的还原解释。在大多数时间中,他只是主张解释成为意识基础的过程,而并不主张解释经验本身。可贵的是,埃德尔曼非常坦诚地承认现象经验是意识理论中最困难的问题,但是没有任何物理理论能够帮我们解决感受性问题,这就说明了感受性问题是分析意识经验的一个突破口。

(三)意识的量子力学解释

我们的世界中没有什么物理学理论能够蕴含意识的存在,但仍有人极力呼吁可能存在一种新的物理学理论,通过这一理论可能阐明意识的出现。由于几乎所有现存的物理学解释都受到量子力学的困扰,因此量子力学在很大程度上会成为一种新物理学解释。

如此一来,人们就会想看到这样的新物理学理论(量子力学)如何蕴含意识的存在?若该理论包括场、波粒子以及相似性结构和机制的描述,那么它将适用于所有一般性问题,关键是量子力学可能会与其他任何形式的物理学理论大相径庭。

不可忽视的是,无论是已有的物理学理论,还是量子力学,其基本元素似乎总归结为两点:物理进程的结构和机制。然而如果从结构和机制来看,只会得出更多的结构和机制,这些虽然指出了与所有高层次结构和功能属性相关的令人满意的解释,但是意识经验依旧不可触及。总而言之,用来解释意识经验的量子力学可能会采用非同寻常的东西,但是关于物理结构和机制的事实并不能增加现象学的事实,量子力学在现象意识面前仍然无能为力。

回到斯图亚特·哈默罗夫的观点,他主张人的认知可能依赖于微小管中的量子坍缩,重叠波功能的坍缩可能有助于解释人类做决定的特定方面[15]。罗杰·彭罗斯(Roger Penrose)在《心灵的幽灵》[16]中讨论了大脑和意识的关系问题,认为理解意识的关键可能在于将量子理论与一般相对论调和起来,坍缩中的非算法元素可能解释数学洞见中的特定方面,可见他们二人都认为微小管中的量子坍缩可能是意识经验的物理基础,这些观点至少能够解释人类认知功能的特定内容,然而仔细一想,他们的分析又极具推测性,似乎无助于意识经验的本体论解释。微小管中的量子过程为什么应该产生意识呢?这个问题仍像往常一样困惑。也就是说,当涉及经验问题时,非算法进程与算法进程面临同样的困境。

意识在物理理论的机制中占有核心地位,量子力学的非地域性可能是意识理论的关键。但这仅能强调意识的存在,使用意识去解释特定的物理现象。不可否认,量子力学在意识理论中起着关键作用,阐释意识与量子力学之间关系的理论偶尔也会被提出,但是这些理论却不是还原论。不管怎样,这样的理论几乎没有希望提供一种关于意识的完全物理的解释。可以说,当涉及还原解释时,以量子力学为基础的理论并不比认知模型和神经生物学理论要好。要想完全解释意识现象,还需要做更多的事情。

(四)意识的进化解释

甚至那些认真对待意识的人们也经常倾向于意识的进化解释策略。毕竟,意识是一个既普遍又重要的特征。基于某一原因,意识必须在进化过程中产生,“它与生物的具体形态、结构有关,是由某种形态所产生的动力学过程”[17]。不幸的是,从其历史来看,通过定义无心人双胞胎在物理上等同于我,故它当然会产生同我无法辨别的行为,这就说明自然选择的过程不能区分我与无心人双胞胎,自然选择不能单独解释有意识的生物为什么会进化的问题。可见,这一观点高估了进化解释能够提供给我们的东西。

在以不同方式阐明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解决意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去解释几大原则与进化过程的不相关性。大致来说,这些原则——不管它们是概念真理、形而上学必然性,还是自然法则——在时空中都是固定不变的,假如我的物理复制品在百万年前就已经存在,那么它会与我一样是有意识的,因此桥接原理自身完全独立于进化过程,二者是不相关的。

三、意识的还原解释将何去何从

我们应该如何解释意识呢?对于一些哲学家来说,对还原解释持批判态度是极为普遍的,还原解释并不是解释中最重要的部分。有趣的是,通过阐明意识的各种还原解释可以注意到研究者对于意识“难问题”的不同态度,并能够进一步揭露这些路径面临的种种困境。总体来说,上述这些还原方案都不是意识解释真正需要的东西,它们只会产生与认知功能相关的越来越复杂的解释,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有利于说明复杂有趣的认知科学,为意识的解释提供大量的实证材料,但却只能去除围绕在高层次现象周围的神秘性,而根本无法去除意识自身的神秘性。

经验是人们在从事各种心理活动时伴随它们所出现并被主观经验到的主观体验,即意识总是具有主观特性[17]。例如当我们看红玫瑰时,就会感觉到红色的质的体验。运用纯粹物理学术语给出的任何解释都将遭遇同样的问题,这样的解释最终围绕的依然是结构和功能问题,其或许能够说明大自然的诸多现象,但是意识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结构和功能解释的范围,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不能解释主观经验现象,功能和经验之间存在认识论意义上的解释鸿沟。这里的功能不是狭义的目的论意义上的功能,即一个系统被设计所能起的某种作用,而是广义意义上的功能,即一个系统在产生行为中可能完成的那种因果作用。

然而,各种具体还原策略的失败并不能推出还原论永远不会成功的结论,如此一来,就需要我们从其他方面展开对还原论的考察。大脑进程和行为处理等纯粹的第三人称描述,不能精确地表达我们想解释的资料,尽管它们在解释中可能起到一个核心作用,但第三人称的科学方法在没有额外的形而上学沟通原则的情况下,不可能彻底解决意识问题,需要紧密结合第一人称的主观体验,这种体验强调因果之间的中介,能够给出语词的内容。应该说,关于两种研究方法之间关系的阐述,可以从方法论上对还原论提出致命批评。

因此,对意识的解释而言,我们必须着眼其他地方,寻找一个新方向。这就暗示我们不需要放弃解释,需要放弃的只是还原解释,意识的非还原解释具有极大的可能性,查尔莫斯就是这一探索群体中的显著代表。他消化了意识不可还原的特征,指出意识的性质具有与基本物理性质同等的本体论地位,并运用二维语义学的方法对具有哲学意义的“无心人(zombies)论证”(所谓“无心人”是这样一种可以想象其存在的系统,在物理和功能方面它完全与人类全相同,但缺乏意识)进行了重新阐释,指明作为一个思想实验,“无心人”仅仅具有逻辑可能性,意识的缺乏与物理世界的存在是不相矛盾的,所以意识不是一种物理特征而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事实。从这个结论来看,“无心人论证”是查尔莫斯意识理论推演的逻辑前提,直接维系着意识“难问题”的哲学命运。

“信息双面论”是查尔莫斯意识非还原性的论证核心,他认为行为和功能性组织本身不足以产生意识,需要引入一些“新的元素”,即把意识看作自然世界的一个基本属性,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便是他的自然主义二元论的实质。这种观点确立了意识经验的存在性和自然理论的可能性,即意识源于功能性组织,需通过信息处理和计算功能主义的方式进行分析,但意识并不是一种功能状态,只是添加给物理世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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