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市场非常态运行下的政府调控
2012-03-12谢平楼
谢平楼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郴州42300)
1 商品市场非常态运行的界定
1.1 概念界定
非常态运行的商品市场,是指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导致商品市场突然出现需求与供给的严重脱节,从而使市场很难正常运转的一种异常状态。非常态意味着市场严重失衡,或者说市场处于远离理想均衡状态的价格过高的均衡或价格过低的均衡情形。
非常态运行下的商品市场一般会表现为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和商品供求严重失衡现象同时并存,且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在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如果这些商品的供给在短期内缺乏弹性,那么,市场价格暴涨并不能在某一预期的时间段内有效增加供给,而只会严重抑制消费者的需求,甚至引发恶性通货膨胀。在严重过剩的情况下,若相关商品的需求缺乏弹性,商品市场在非常态运行下出现的价格剧烈下降往往也不能迅速增加需求,而只是让生产者的利益受到伤害,使其付出的生产成本无法收回,并影响下一步的生产活动。
2011年1月,中国南方贵州、湖南、湖北、重庆、四川、江西、广西、云南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地区遭受罕见的冻雨灾害,导致市场上部分商品供给一度紧张,即是商品市场处于非常态运行的一种表现。
1.2 价格偏离度
当商品市场非常态运行时,需求与供给会出现两种情形的严重脱节:第一种情形是,因供给突然减少或需求突然增加而导致的供给不足(或严重短缺现象)。第二种情形是,因供给迅速增加或需求突然下降而导致的产品过剩或积压现象。
在第一种情形下,市场价格暴涨,消费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所需产品。在中国南方8省冻雨灾害期间,由于遭遇了大范围的低温冻雨、降雪或雨夹雪天气,气温跌至0℃以下,致使道路结冰,车辆通行速度缓慢,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车辆滞留现象,运输受阻导致部分地区的菜价上扬。
一种商品供给与需求的严重脱节在价格层面上会表现为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由于价格波动是商品市场的常态,因此必须首先界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价格的波动才是异常的。为了说明这一问题,可以用以下两个图形进行简单解释。
图1 市场价格正常波动
图2 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在图1中,某一商品的价格围绕价格趋势线P0(在此假定趋势线为缓慢上升的一条直线)在一个较小范围内波动。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价格趋势或均衡价格由生产者的边际成本和消费者的边际效用共同决定。
在图2中,商品的价格会在某一刻大大偏离价格趋势线P0,或者暴涨,或者暴跌,使市场价格严重偏离其内在价值或内在均衡水平。在此,可以用市场价格对价格趋势线的偏离度(β)来刻画某一种商品市场偏离正常运行的严重程度。价格偏离度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P0为趋势价格,它等于在此之前若干个时期市场价格的加权平均数;P1为当期商品价格。当价格上涨时,β大于0;反之,β小于0。
为剔除一般价格水平波动的影响,在此需要对(1)式计算出来的价格偏离度进行修正,得到实际价格偏离度βM。实际价格偏离度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π为当期以消费者价格指数(或生产者价格指数)计算的通货膨胀率。当一般物价水平呈现下降趋势时,式中π为负号。例如,若某商品的价格偏离度为20%,而此时的通货膨胀率为5%,则实际价格偏离度为15%;若某商品的价格偏离度为-20%,此时宏观经济为5%的通货紧缩,则该商品的实际价格偏离度为-15%。
根据实际价格偏离度βM,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衡量某种商品市场运行偏离正常状况的程度,并用以测算这种非常态运行态势的严重性。
2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政府干预商品市场的非常态运行
2.1 维护公众的基本消费需求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
经济稳定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社会动荡、自然灾害中,失去财产和收入的普通民众无法通过正常参与市场交易。天灾人祸使产品生产受到极大破坏,市场供给严重不足,一旦出现“有价无市”的情况,包括中高收入阶层在内的消费需求均很难满足。在此背景下,政府有责任积极干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确保市场的基本供应,满足公众的生活需要。
2.2 为减少灾害损失,干预特殊时期的商品市场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中,人们的财产、生命安全、健康等受到极大伤害,社会生产、流通、消费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在此情形下,政府积极“救市”、“补市”,尽快恢复市场供求,确保生活必需品和该时期特需商品的市场供给,有助于减少灾害损失和动荡、冲突事件的发生,有助于稳定民心,确保社会有序运行。
2.3 为实现物价稳定目标,政府必须对商品市场的异常波动进行干预
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一大目标,而某些重要商品在特殊时期出现的市场供求严重失衡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局部或短时期的物价快速上涨或下降。为确保物价稳定,减少价格剧烈波动对生产、消费造成的负面冲击,防止局部或短时期的物价震荡演变成大规模、全局性的通货膨胀,政府必须及时干预,切断警源的传播途径。
2.4 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政府必须确保商品市场的稳定运行
面对周期性的市场动荡以及日益增多的自然或人为的突发事件,政府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确保商品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在市场机制运行成本过高时进行“政府救市”或“政府补市”,以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护市场脆弱一方的利益,这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体现社会主义特色的应有之义。
2.5 在非常时期打击价格欺诈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
在灾难来临时,商品市场会出现严重供不应求,出现价格暴涨。尽管这种上涨有其经济合理性,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有不法商贩滥用自由市场机制,囤积居奇,采用欺诈手段哄抬物价,大发“国难财”。因此,政府必须制定严格的法规,对恶意抬高物价的不道德商贩进行制裁。在非常时期打击价格欺诈,维持市场秩序,稳定消费者的心理,是经济体系恢复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政府在风险社会进行经济干预的一项基本职责。
3 中国南方冻雨灾害期间政府调控商品市场的主要措施
3.1 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供需状况
在2011年1月抗冻雨救灾工作中,各级政府加强信息服务工作,与各省市交通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发布全国各地交通路况信息,同时做好价格信息服务,方便农民实时了解价格情况。对监测样本企业(大型超市),按照“数据调研要准、情况反应要快、信息分析要实、工作责任要严”的严格要求,要求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地报送信息。通过加强对市场供需的信息沟通、监测分析,及早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保障物资供应。
3.2 出台相关应对措施,确保冬季瓜菜的运销
冻雨灾害期间,各级政府对于瓜菜运输车辆保证贯彻中央“绿色通道”政策,对过路过桥费实行减免,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施优先放行;对于运输瓜菜的外地车辆,免收公路征稽费用3~5天;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立瓜菜运输车专用通道,方便往来运输车辆快速通关。
3.3 农业部紧急部署,地方政府积极行动,应对低温雨雪灾害天气
农业部办公厅于2011年1月9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组织机关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基层,精心指导农民加固蔬菜温室大棚、畜禽圈舍和水产养殖大棚等设施,及时清除积雪,认真检修供暖、供水和发电设备,科学调控温度湿度,增强设施保温抗寒能力;落实幼仔畜禽保育、饮水系统防冻以及饲草料、柴油、燃煤储备调运等措施,指导养殖户适当增加能量饲料的饲喂量,提高畜禽抗寒能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治;搞好水产养殖破冰增氧、不耐寒水产品种保温越冬、露地蔬菜和果树除雪防冻工作,强化渔业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地方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响应,迅速按要求行动起来。这样,确保了冬季农业生产稳定发展,防止了灾害的扩大,保障了灾后农产品市场供应。
[1]李明义,周清杰.2008,我国商品市场非常态运行与政府调控[R].北京:商务部研究报告.
[2]宋劲松.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经济管理措施[N].中国经济时报,200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