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争议核灾应变计划
2012-03-08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张 利
再过几天就是日本“3·11大地震”一周年,香港特区政府因应“福岛核事故”复检“核灾难应变计划”,7日公布详情,维持原计划中撤离距大亚湾核电站20公里半径范围。港府强调,这是参考国际组织制订的最新标准以及先进国家在核应急规划的实践经验,是有科学根据及恰当的做法。但有环保团体批评当局这是低估处理核事故的难度。
据香港《文汇报》7日报道,日本福岛核事故后,香港特区政府就“大亚湾应变计划”展开全面复检工作,修订计划部分内容。其中,各界要求扩大的“紧急应变计划区1”范围将维持不变,继续设定为香港境内离大亚湾核电站20公里,一旦核电站发生泄漏核辐射事故又有机会影响香港,当局会在此区域采取干预行动,因应辐射量,采取烟羽防护措施,让区内市民服用甲状腺封闭剂、进入屏蔽所或撤离等。港府发言人解释称,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应变范围是核电站外的10公里至16公里,当局利用新一代事故后果评估系统模拟核事故发现,影响范围也在20公里内,因此计划维持不变。
特区政府表示,应变计划也设定香港境内离大亚湾核电站85公里范围为“紧急应变计划区2”,此范围覆盖香港全境,有需要时会对从核电站周边地区进口、区内生产或供应的粮食、活生食用动物和饮用水进行监控。港府发言人强调,撤离并非应对核事故唯一方法,当局会因应事故发展而延伸应变计划。目前,特区政府现根据已修订的应变计划,进行跨部门演习的筹备工作,预计约两个月后举行大型演习。
不过,香港《东方日报》7日引述环保团体的批评说,有关单位没有为孕妇、初生婴儿等容易受辐射伤害人士制订独立应变计划,也没有制订措施应付市民离港潮,应变计划不够详尽。香港《新报》的评论称,从日本核灾难的经验应该看到,核事故的影响范围几近50公里,而这范围已包括大半个香港。全民防核演习、紧急求生教育、建立撤离渠道等都需要全面而统一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