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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生命的伦理问题及其管理建议

2012-02-05翟晓梅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2年3期
关键词:预防性生物学伦理

杨 磊,翟晓梅

(1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05;2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基础学院社会科学系,北京 100005)

合成生命的伦理问题及其管理建议

杨 磊1,翟晓梅2*

(1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05;2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基础学院社会科学系,北京 100005)

探讨了合成生物学四个主要伦理问题:合成生命概念,风险受益,可专利性和合成生物学家的道德义务。基于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合成生物学的伦理-政策,合成生物学的伦理意见并未引起科学界和社会的充分重视的现实,认为我国需要尽快建立合成生物学研究的监督管理机制,在保证合成生物学发展的同时,规避其潜在风险。

合成生命;伦理-政策;生命伦理学;合成生物学;道德义务;风险收益

合成生物学是一门新兴的、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并有望成为下世纪引领生物领域的重要学科。简单来说,合成生物学通过设计和构造自然界中不存在的人工生命系统,解决能源、材料、健康和环保等问题。其产业前景诱人,同时也有许多潜在风险,产生了诸多伦理问题。

利用合成生物学有望研发环境友好的新型生物能源,净化环境,生产和改进药物,降低药品成本等;合成生物学也可能被用于生产新型生化武器,生物恐怖袭击,无意或有意释放合成生物到环境中引发生态失衡等。其次,合成生命会对传统“生命”含义、价值和意义造成冲击。

合成生物学的伦理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概念性伦理问题,另一类是具体的非概念性伦理问题。[1]

1 概念性伦理问题

1.1 克雷格·文特儿没有创造生命

首先,有观点认为,克雷格·文特儿只是合成了基因组,导入去核的细菌中,但没有从头合成宿主细菌。其次,克雷格·文特儿没有完全从无机物开始合成。合成基因组的原料仍然是有机物分子。这样一种合成细菌,与自然界中自然变异的细菌并无本质上的区别。[2]

1.2 合成生物学与生命观念

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是“作为客体的身体”,是区分活有机体与无机物的基本前提;社会文化意义上的“生命”是“赋体的存在”,是与个体自我经验相联系的身体。[3]合成生物学技术可以打破这种“生命”与“非生命”的天然界限,必然会对传统“生命”含义、本质、价值和意义等观念形成冲击。

但这种观念上的冲击并不足以构成反对合成生物学的理由。首先,合成生物学家即使在未来创造出生命,也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并不能赋予社会文化意义上的“生命”。如果公众能够参与合成生物学的评估、监督,科学家与公众能够沟通交流,那么这种生命观念的冲击将大为降低。其次,随着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类生命观念一直在改变。美国生物伦理委员会报告指出,几乎没有来自宗教或非宗教伦理学家的道德责难。[2]也有学者指出,假若抛开较为激进的宗教情感,理性的人会倾向于在道德上接受合成生命。[4]

合成生物学对生命观念的冲击也不可忽视。第一,如果没有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将不利于合成生物学的发展。第二,如果人们认为生命可以批量制造,将会贬低人们心中的生命价值,最终导致对生命的不尊重,甚至漠视生命。

在全球多元化背景下,不同的宗教、习俗和文化对合成生命的态度也会不同。因此,公众应参与合成生物学评议,公众教育也应加强,同时科学家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以获得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人类社会不应对合成生命下道德禁令,但也要慎重对待合成生物学研究与应用。

2 非概念性伦理问题

2.1合成生命的风险与受益

利用合成生物学有望研发可再生能源,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减少污染。同时,全球经济和政治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也将降低。但由于微生物自然变异和进化等,有意或无意地泄漏导致合成生物非常难以控制。从理论上讲,难以避免的泄漏有可能使合成生物与其他生物杂交、扩散而难以控制,排挤现有生物物种并影响生物多态性。[5]

此外,利用合成生物学有望开发新药品和疫苗,促进基础生物学发展,形成个体化医疗。但由于微生物难以控制,合成工程微生物有可能形成传染性疾病,对研究人员、社区或环境形成危害。

利用合成生物学还有望提高全球食物供应和改善生态环境。但难以控制的合成生物也有可能与现有作物竞争,破坏生态环境及物种多态性。

同时,合成生物存在的生物防护和生物安全问题仍令人担忧。虽然目前还无法利用合成生物技术开发生化武器,用于战争和恐怖袭击,但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如果没有伦理-政策监管制度与机制,这种风险极有可能出现。合成微生物具有难以控制的特点,其对人类一旦造成危害将极难补救。

如果忽视科学技术的负面作用,坚持“做了再说”观点,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将面临极大风险;如果因为对潜在伤害的担忧,对合成生物学下道德禁令或将阻滞科学发展与进步。将合成生物学进行任何模拟或者类比,其结果都无法让人信服,因为未来具有不确定性,合成生物学、人类社会或者环境任何小的变化,都将改变原有预判。因此,合成生物学研究与应用的风险受益分析存在着极大困难。

2.2 合成生命的可专利性

合成生物体属于科学发现还是技术发明?有人认为合成微生物尚不具备实际应用性时,应属于科学发现;也有人认为合成生命具有独特的应用价值,是一种创造生命的技术发明。合成生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间的模糊性是这种争论的来源。

国家对待合成生命专利问题时,不能仅考虑其是否符合专利法规,这是因为:

第一,合成生命专利问题涉及伦理问题。合成生物存在误用或滥用的可能性,如果违反伦理道德、危害公共利益或严重损害公正原则,则不应授予专利。

第二,国家应权衡专利保护和学术公开、科研进步的得失。专利法授予专利,一方面激励发明,鼓励研究;另一方面也会给后来者造成科研障碍。在合成生物学中,许多细胞元件是高度保守的,这些保守元件是大多不同生物体都必不可少的。[6]合成生物学不像软件或者其他应用学科,一旦过早授予专利,专利保护的高度保守的细胞元件将形成其他科学家难以绕过的科研壁垒,最终阻碍合成生物学的发展与应用。

因此,在合成生物学尚处于主要进行基础研究的起步阶段时,应从严掌握专利的申请与授予。

2.3 合成生物学家的道德义务

合成生物存在着误用或滥用从而危害生态、公共卫生的可能性,合成生物学家对此是否负有道德责任?部分科学家认为,科学家追求的是知识,知识本身是有价值的,造成这种知识误用或滥用的人应负责。

这种辩护是存在问题的。伦理评判分为两类,一类是赞扬与批评,另一类是对与错。[7]合成生命的误用导致的灾难,即使不批评合成生物学家们,但是他们追求这种导致灾难的知识不应该是对的,因此科学家必然要有一定的道德责任。

但若过于强调科学家的道德义务,加大科学家的道德责任,也可能抑制科学家的研究积极性,加重科学家的负担,阻碍学科的发展。科学家必须要有一定的道德的责任感,这种自律与伦理-政策的他律有机结合起来,才能降低合成生物学给人类带来的风险。

3 合成生物学的政策建议

在发展和应用合成生物学时,存在着两个观点:热心派和谨慎派。热心派坚持占先性原则,技术谨慎派更倾向于预防性原则。

3.1 占先性原则

关于是否应建立伦理-政策监管制度和机制,占先性观点认为应该做了再说,抢占先机。他们认为:首先,合成生命技术得不到迅速发展,民族产业和国民经济将丧失重大机遇;其次,不应设定伦理规范。因为伦理争论没有标准答案,纠缠于争论将丧失宝贵的研发机会;再次,伦理讨论过于超前,因为合成生命只是处于起步阶段。[8]

笔者认为,这种拒斥伦理规范的占先性观点是错误的、有害的,原因是:

第一,合成生命技术绝非百利而无一害。合成生命一旦有意或无意进入到环境中,可能会对人的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审慎对待合成生命绝不为过。不少科学家宣称科研人员完全可以控制合成生命引发的风险,不需要外部的严格监管。但试想一些相对简单而且已经成熟使用数年的技术,仍会对公众、生态造成极大损害。合成生命技术潜在风险也绝不仅是科学家通过技术和自律就能规避的。

第二,伦理规范不会阻碍科学发展。伦理规范追求的是风险最小化、受益最大化,尊重受试者和病人,公平分配受益和负担,保护环境。遵循伦理规范,将减少科学研究和应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规避风险。从长远来看,伦理规范将更好地促进科学健康发展。

第三,不能因为部分伦理观点、争论而排斥所有伦理规范。合成生命技术是多元利益相关的,存在超前性和争论是必然的。不同于易于量化的技术标准,合成生物学研究与应用中的风险与受益是多元而难以精确评估的,更需要多方面的审慎评估与权衡。

3.2 预防性原则

根据预防性原则,如果行为或政策可能对公众和环境导致严重的或不可逆转的伤害,并且根据科学共识无法确定这种伤害不会发生,那么举证责任(即证明行为或政策无害或可控的责任)就由主张推行者来承担。预防性原则有两个要点,一是行为或政策主张者有义务主动预测其行为或政策的潜在伤害;二是行为或政策主张者有义务主动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小伤害,即使科学上难以判断伤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程度。[8]持这种观点的人通常要求更多的管治和公众参与;要求更透明,要求公司和政府向民众提供更多的信息;要求产品上市前进行检验测试,要求第三方对风险受益进行评估;除了科学家自我管理外,他们要求外部管理和公众参与,要求公众在“上游”就参与管理,以避免重蹈覆辙。

坚持预防性原则,可使合成生命技术的风险降低。但预防性原则也有问题,即有可能阻碍科学技术进步和错过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受益。第一,根据预防性原则,科学家应负有举证合成生命技术无害或伤害可控的责任,但合成生物学尚处于初期,其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这种举证责任很难实现,只能成为科学家的负担。第二,根据风险受益原则,即使存在风险,风险不可避免并且没有有效规避措施,也不能轻易禁止。这取决于受益相比于风险的大小,伤害可否接受。预防性原则只降低风险,没有合理估计受益与风险。第三,预防性原则忽略了科学进步。合成生命造成的问题,随着合成生物学的发展则有可能得到解决。

占先性观点是错误而有害的,过强的预防性原则也不利于合成生物学初期的发展。建立适当地合成生物学研究的伦理-政策框架,健全由政府和科研机构监督管理、科学家自律、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坚持弱的预防性原则,随着合成生物学发展进行长期实时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的风险监测与评估、限制与控制,是促进合成生物学进步和规避风险的较好方法。

4 伦理-政策建议

美国总统生命伦理委员会对合成生命的结论是:没有必要暂时停止研究或强加新法规给富有争议的合成生物学这一新领域。我国科学家群体中也有一种观点,对合成生物学不要故意渲染其安全防范问题,不要走转基因作物和干细胞研究被伦理束缚过紧的老路。[9]

这种观点看似与美国总统生命伦理委员会关于合成生命的结论相似,但并不符合我国伦理监督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国根本没有转基因方面的伦理规范;而干细胞研究,我国也没有对研究单位和研究人员做出伦理资质要求,虽有一些禁令,但没有罚则。[3]而欧美国家在规范DNA技术、转基因作物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有可参照的伦理准则和政策法规,以及系统的伦理-政策研讨机制。因此,两者结论的前提条件完全不同。欧美国家在已有伦理-政策监督下,若再新加法规将限制合成生命技术的发展;而我国当前伦理-政策监督远不完善,若忽视这一前提,极可能使公众健康、生态环境面临风险,最终也会严重影响合成生物学在中国的发展。

如何建立适合于合成生物学研究的伦理-政策和监督管理机制,笔者建议如下:

第一,由科学家、人文学家、环境专家、科研管理者及公民代表共同制订合成生物学研究和应用的伦理准则,作为从事合成生物学研究、开发、应用的科研人员、单位和管理机构的行动规范。第二,政府和科学家应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公众进行合成生物学的教育;同时,科学家应加强与公众交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第三,随着合成生物学发展进行长期、实时的风险监测与评估,加强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风险的限制与控制,并探索风险的防范措施。第四,大众媒体应客观、全面、公正地对合成生物学研究进行报道。因为媒体报道会影响公众的观点。2003年~2008年,51%的美国媒体关注合成生物学的潜在受益,而在欧盟仅有26%的媒体关注;美国媒体主要关注生物防护,而欧盟关注生物安全和生物防护的同时,也注重创造生命的伦理讨论。[10]第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参与国际上在合成生命生物安全、伦理规范等方面的讨论,制订适合我国情况的规范。第六,加强合成生物学家的伦理教育。研究人员的增多,只依靠伦理监督管理是不够的,必须加强科学家的自律,才能更有效地降低合成生物学的潜在风险。

[1]翟晓梅,邱仁宗.合成生物学的伦理与管治[N].科学时报,2010-07-16(A3).

[2]U.S.Presidential Commission for the Study of Bioethical Issues[R].Washington DC,New directions:the Ethics of Synthetic Biology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2010,3.

[3]张新庆,邱仁宗.合成生命的伦理问题及其社会规制[R]//中国科学院.2011高技术发展报告.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266-274.

[4]Henk B.Playing God in Frankenstein’s Footsteps: Synthetic Biology and the Meaning of Life[J].Nano-ethics,2009,3(3):257-268.

[5]Eggers,J.,et al.Is Biofuel Policy Harming Biodiversity in Europe?[J].Global Change Biology Bioenergy,2009,1(1):18-34.

[6]Stephen A.,et al.Scenarios for the Future of Synthetic Biology[J].Industrial Biotechnology,2008,4 (1):39-49.

[7]Henkel J,Maurer S M.The Economics of Synthetic Biology Molecular Systems[J].Biology,2007,3 (117):1-4.

[8]Wikipedia.Precautionary Principle[EB/OL].http://en.wikipedia.org/wiki/Precautionary principle,2012-04-10.

[9]王学健.如何让合成生物学不重蹈转基因覆辙?[N].科学时报,2010-07-20(A1).

[10]Pauwels E,Ifrim I.Trends in American and European Press Coverage of Synthetic Biology:Tracking the last Five Years of Coverage[J].Synthetic Biology Project,2008,(28):1-33.

〔编 辑 李恩昌〕

Ethical Issues of Synthetic Biology and Regulatory Recommendations

YANG Lei1,ZHAI Xiao-mei2
(1 Graduate School of Peking Union Medic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05,China;2 Chinese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Bioethics Center of 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School of Basic Medicine,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Beijing 100005,China)

The paper explores four major concerns with respect to synthetic biology:the concept of synthetic life,analyses of risk/benefits,patenting and scientists'moral duty.Until now none ethics and policy framework has been made in China and the lack of attention to ethical views from the public and scientists is still popular.Considering concerns all above,it's high time to develop an ethics and policy framework for synthetic biology,thus ens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synthetic biology and avoiding its potential risks.

Synthetic Life;Ethics and Policy;Bioethics;Synthetic Biology;Moral Duty;Risk&Benefit

R-052

A

1001-8565(2012)03-0273-04

* 通讯作者

2012-05-02〕

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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