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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办学机制影响因素探析*

2012-01-29裘俊彦刘艳云

职业教育研究 2012年7期
关键词:办学校企机制

裘俊彦 刘艳云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常州 213164)

高职教育办学机制影响因素探析*

裘俊彦 刘艳云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常州 213164)

随着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高职教育面临着新的问题与挑战,“学非所用,用非所学”是目前高职教育存在的最大问题,反映出高职教育的办学机制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分析了影响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因素,探讨了高职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基本策略,即强化政策指导,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强化行业职能,完善交流与沟通机制;强化企业职能,完善产教结合机制。

高职教育;办学机制;影响因素;基本策略

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30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这30年间,我国的高职教育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成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力军。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换代及社会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高职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学非所用,用非所学”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高职院校的专业制定、课程安排、人才质量与企业行业的要求存在明显的差距,毕业生缺乏实践经验,实际工作能力及专业能力不强,毕业生不能迅速达到岗位要求。以上问题集中地反映了当前高职教育办学机制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职毕业生如何从目前的“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变成“学即所用、用即所学”,笔者拟从高职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及现行办学机制的影响因素入手,对高职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基本策略进行探讨。

高职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问题

毕业生缺乏“就业竞争力” 高职毕业生现实的就业情况并不理想,《2009年大学生就业调查》显示:“81.2%的大学生(含高职)认为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非常困难或者比较困难”。高职毕业生来到企业后,往往出现“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现象,难以适应企业岗位的需求,无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毕业生缺乏就业竞争力。

教学脱离生产实际,导致人才培养的极大浪费 由于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的机制尚未建立,所以各行各业也只是以接受学生生产实习、生产实训等方式参与合作教育,即使是以“专业指导委员会”等名义参与学院的教学计划、专业设置的讨论或咨询工作,也仍没有真正对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岗位能力标准、技能要求等提出有针对性和实质性的意见,因此,教学脱离生产实际,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的人才要求不一致,导致人才培养的极大浪费。

多渠道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 数据显示:2005年,本科预算拨款约为936亿元,约占总量的89.5%,高职高专预算拨款约为110亿元,经费仅仅占了总量的10.5%。2006~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52937亿元,高职教育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每年都略有提高,但由于经费存量小、比重低,高职学生的人数增长数远高于经费增长数,多渠道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

实训设施建设落后,不适应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要求 由于高职属于技能性教育,需要实训基地、实验实训设备及大量的耗材,它的成本明显高于普通教育。有关高职类教育的成本研究显示:高职教育的成本是普通高等教育成本的2.64倍。高职教育需要的成本高却投入少,使得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资源严重短缺。由于高职院校实训设施建设滞后,许多地方的办学条件较差,培训设施、设备较为简陋陈旧,难以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合作缺乏制度保障,企业、行业参与高职教育的主动性差 按照 《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及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还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对学生实习、实训及教师实习没有积极性,因为企业在实习、实训过程中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而且对积极参与合作的企业应当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贷款优惠、财政补贴等也不够完善,至于如何去执行这些优惠政策,更是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高职教育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缺乏宏观性、科学性 现行的高职教育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弊端,部门、行业间存有界限,企校资源不共享,高职院校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对接。当前,大多数高职院校是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体隶属于教育系统。在这样一种体制下,存在劳动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等多方参与的倾向,这种倾向直接地影响了高职发展的活力,也影响着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在教育发展规划、资源整合、制度建设、督导监管、依法治教等方面管理缺位,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发展高职教育方面缺乏宏观性、科学性。

(二)挑战

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需要大批的高技能型人才 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技能型人才需求的高速增长与贮备不足的矛盾日益突显。一边是高职院校毕业生“找工作难”,一边是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才,学生就业难与企业找不到满意的人才之间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劳动力不平衡现象再次对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促就业、建和谐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迫切需要扩大职业教育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实现人人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促进就业是关系着人民大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教育承担着“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力就业以及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职责。

办学机制的影响因素分析

上述问题集中反映出高职教育办学机制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所谓办学机制是指“办学的主体、目的、服务方向、服务方式、办学资源和办学过程的管理权限等一系列责、权、利关系体系和管理制度等的总和”。要实现“学即所用,用即所学”,必须对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一)宏观因素分析

国家政策对办学机制有导向作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关于职业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全国职教会议也多次提到,“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导向作用,破除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弊端,激发各类办学主体的创造活力”。国家政策对高职教育办学机制具有导向作用。

经济发展程度影响着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改革进程 经济发展水平不仅会制约高职的发展速度,而且还会制约其发展规模。此外,经济发展程度还决定了“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校企合作”的发展既受到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制约,又同时对地区经济进步和教育繁荣起促进作用。经济发展程度影响了高职办学机制改革的进程。

(二)中观、微观因素分析

“校企合作”意识是实施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前提条件 多数企业对搞合作、办教育没有热情,表现为积极性不高,对高校的依存度更是小之又小,认为合作可有可无,没有“校企合作”的意识。此外,一些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也关注不够,没有把参与“校企合作”当作一种新的竞争手段,更不愿把自身优势资源与他人共享,仍采用“封闭式”的发展模式。这些高职院校没有意识到“校企合作”不是普通的教学模式,而是高职院校今后主要的存在方式,是高职院校今后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没有树立正确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观念,就无法扩大“校企合作”办学的开放性,无法开拓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新局面。

“政府主导”是实施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关键步骤 一些地方政府无论是在高职教育的宏观外部环境优化上,还是在高职教育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实施上,以及协调高职与各行各业的互动联系上都显得认识不到位、力度不够、投入不足,没有扮好“管理者、协调者、监督者”的角色,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职业教育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政府的主导作用仍需强化。“政府主导”是实施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关键步骤。

“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是实施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必备条件 由于高职教育主要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职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在许多发达国家,“行业指导制度”和“企业参与制度”一般都较为完善,行业、企业都积极参与高职教育的管理与教学,并逐渐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学机制,如美国的“合作教育”,德国、瑞士等国的“双元制”教育,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等。在德国、日本等国都有明文规定:学生在工厂企业实习,企业必须付给学生一定数量的补助费;企业须参与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和对学生操作技能的考核。参照先进国家的高职发展经验可以看出,“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是实施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必备条件。

“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是高职教育办学机制能够规范运行的制度保障 “制度”的概念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是通过规则的执行来体现的,良好的“校企合作”制度能够保障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有效实施及规范运行。在现实中,“校企合作”缺乏制度保障,企业参与合作教育的热情很低,校“热”企“冷”的两极现象较为普遍。产教合作、校企一体办学和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的改革方向,“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是高职教育办学机制能够规范运行的制度保障。

高职教育办学机制的基本策略

(一)强化政策指导,完善法律法规

迄今为止,针对高职教育,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推进高职教育办学机制方面的政策还是比较明确的,但仍然缺乏与之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高职教育较发达的国家,都从立法上明确了办学机制中所涉及的各方办学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利益等。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消除当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出现的校“热”企“冷”的两极现象,才能激发企业、行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热情。同时,随着高职办学规模的持续增长,为了保障其办学质量,更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强化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

应强化政府在高职教育发展中担负的主导作用,强化对高职教育发展规划、资源分配、政策保障等方面的统筹管理,深化高职教育办学机制改革,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投入新机制,加大对教育经费的资源整合和统筹力度,多渠道地增加高职的经费投入,完善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使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的关系能够最优化地得到处理。完善高职教育管理体制,既要解决好政府、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各自的角色定位问题,又要解决好教育部门、行业部门、劳动部门间的“分工、协调、主次协同”等关系,使政府部门在统筹、兼顾、协调、共管、发展高职教育上具有宏观性、科学性,使办学机制顺应高职教育的发展。

(三)强化行业职能,完善交流与沟通机制

行业是教育界与产业界的桥梁和纽带,应发挥行业组织最了解本领域的前沿技术及行业发展规律的优势,为院校和企业搭建交流与沟通的平台,促进学校准确把握企业、行业所需的技术要求和人才要求,强化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供需、专业布局、课程体系、评价标准、企业参与、集团办学、项目评估、技能鉴定等方面的指导作用;通过完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及时发布行业信息,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引导高职教育更加贴近行业、企业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协助政府制定有关行业参与高职合作教育的法规制度,指导学校开展教学改革,使“行业指导委员会”成为高职教育信息的传递者。

(四)强化企业职能,完善产教结合机制

造成高职毕业生“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直接原因是,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人才质量与企业行业的要求存在明显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七不”,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要不对接,人才培养方案与市场要求不匹配,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不对应,学习体系与工作体系不相符,课程体系与行业标准不衔接,课程内容与企业需求不相融,课程考核与就业岗位技术要求不一致。

要从根本上解决“七不”问题,高职院校和企业必须密切合作,强化企业职能,完善“产教结合”的办学机制,鼓励企业全面参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学校可以通过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学院挂牌或者在企业挂牌等多种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生产型、共享型、创业型的实习基地或就业基地;通过开设“厂中校”、“校中厂”等产教结合方式,达到新的“四位一体”,即校企一体化、教学生产一体化、师资队伍一体化、校企文化一体化”,实现“三个一致”,即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的要求一致,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一致,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一致。通过完善的产教结合机制,使培养出的人才适应企业、行业、社会的需要,使培养的高职毕业生能够达到 “学即所用、用即所学”,成为拥有“知识+技能+素质”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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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0

A

1672-5727(2012)07-0138-03

裘俊彦(1968—),女,上海市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副教授,主要从事高职院校机械类教学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研究。

刘艳云(1979—),女,硕士,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讲师,主要从事高职院校应用电子类教学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研究。

*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1规划课题《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1GZZX063,主持人:冯国平,裘俊彦)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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