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资源保障
——禹州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综述
2012-01-29张延伟
□张延伟
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资源保障
——禹州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综述
□张延伟
禹州市位于豫西山区和豫中平原交接处,土地面积1461平方公里,素有“煤海、瓷都、药乡”之美誉,境内煤、石灰岩、铝矾土、陶瓷黏土等矿产资源丰富。近年来,禹州市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在打击非法采矿、矿业权市场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
乱挖滥采得到有效遏制
禹州市矿产资源分布广泛,且埋藏浅、易采挖,由于煤矿兼并重组期间长期停产,矿产品价格上扬、农村富余劳力增多等多种因素影响,非法采矿现象曾一度死灰复燃,给资源监管工作增加了较大难度。近两年来,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着力破解矿山执法瓶颈,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矿现象,确保了辖区内矿业秩序的长期稳定和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该局立足打造一流的执法监管队伍,采取竞争上岗形式,选拔了一批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以退伍军人为主的骨干力量充实到执法一线,组建了矿山执法监察大队,实行军事化、规范化管理。他们还结合执法实际,强化技能培训,全体人员在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和办案水平的同时,80%以上的队员都熟练掌握了三轮车、装载机和挖掘机的驾驶技术,为及时查扣、封存非法采矿机械设备奠定了基础。全体队员发扬“5+2”、“白加黑”精神,24小时通讯畅通,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能胜,成为非法采矿者的“克星”。
该局从改变群众的传统观念入手,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采矿意识。他们以每年3月19日矿产资源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资源乡镇重点部位喷绘墙体标语200余幅,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张贴《关于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通告》400份,发放《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和相关宣传材料2000余份,连续2个月在市电视台利用飞播字幕形式宣传矿法知识,公布国土、公安部门全天候手机举报号码等,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坚持做到60分钟内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通过市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矿山执法工作动态,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查处结果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非法采矿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该局建立了各片区非法采矿点明细档案,逐一编号、拍照,填写矿主个人信息、详细位置、死灰复燃记录、最近一次关闭时间、责任人员名单等;建立了记录分包人员巡查、发现、制止和报告等情况的台账,台账由轮班分包人员签名、负责人审核签字,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严格实行24小时轮班责任制,将所有无证采(探)矿点、已关闭采(探)矿点全部纳入范围,责任到人,重点排查资源整合煤矿设计不利用井筒和历史遗留废弃井筒的关闭情况,查清是否按照“六条标准”关闭到位,现场是否有备料、工具、设施、设备、供电、矿产品、火工品、人员及车辆活动等迹象,发现非法采矿行为,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乡镇政府予以取缔,不留后患。
针对非法井筒关闭后修复时间短、成本低,火工用品购买使用和矿产品运输、销售渠道未有效切断等不利因素,他们及时创新工作思路,重点从切割井架、绞断绳索、摧毁设备、收缴采矿机械着手,让非法采矿者痛在金钱上,撤在行动上。为了体现打击效果,该局积极协调公安部门采取非常规措施,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13名无证矿井当事人予以拘留,其中3名当事人被批准逮捕。
得力措施带来了明显成效。资源乡镇原来随处可见的非法采矿者搭建的简易工棚、到处矗立的井架消失了,夜间那种机器轰鸣、灯光闪耀的乱挖滥采场景不见了,非法采矿基本销声匿迹,真正实现了矿业开发秩序的长期稳定。2011年以来,该市发现并制止非法采矿苗头48起,关闭取缔无证矿井(坑)12处,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50%和80%以上,真正实现了年初市政府提出的“非法采矿得到根本遏制”的目标,取得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的双重效果。
矿业权市场日趋科学规范
近年来,禹州市不断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矿业权交易市场,切实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推动了矿业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05年以来,该市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采矿权50宗,累计征收采矿权价款9298.173万元。
禹州市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石灰岩及铝矾土矿产资源基地之一。2005年以前,单位和个人开采使用矿产资源多是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授予方式,导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采富弃贫、浪费资源和破坏矿区生态环境等现象屡见不鲜,而且容易产生各类安全隐患。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加强和规范采矿权出让管理,2005年以来,该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用政策控制总量,用规划调控布局,用市场配置资源,全面推行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来决定采矿权价格。原有矿山企业采矿权有效期满的,其采矿权一律从无偿授予转为有偿出让;凡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申请开采一处矿产资源的,则按照新办矿山的要求,以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受让人必须按出让合同规定合理开采使用,严禁超层越界开采。未经批准擅自转让采矿权或以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采矿权的,将视为非法转让采矿权和非法采矿行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从而建立起符合当地实际,规范、健康的采矿权市场,采矿权公开出让比例连年提高,实现了矿产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最大价值,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性质得以充分体现。
资源整合工作稳步推进
近年来,禹州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规模开发”的要求,围绕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和高效利用,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推动矿产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聚集,促进了矿业产业的升级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禹州市境内煤炭、铝土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等矿产资源丰富,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资源开发利用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由于长期以来的分散开采,集约化程度和综合利用率低,加上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和无序竞争、乱挖滥采、采富弃贫等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严重。矿山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三废”污染周围的土壤、水体和空气;采掘活动中引起地表结构改变,产生大面积塌陷区,毁坏植被,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再加上后备资源不足,矿产资源接替困难,特别是随着天瑞、中锦、灵威等大型企业集团的进驻,水泥用灰岩资源严重不足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问题日益凸现。
为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程度,禹州市结合当地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及开发、管理实际,积极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全市资源整合工作。他们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优势企业和骨干企业优先取得矿山后备资源,并鼓励其对矿产资源实施整装勘查和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水平,不断推动矿产资源向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资源利用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集中,形成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大矿小开、越界开采、矿业权交叉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矿山安全状况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资源整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禹州市境内保留煤炭采矿权78个,非煤矿山采矿权173个,铝土矿采矿权4个,分别较2007年以前的219个、264个、19个减少了64%、34%和79%,初步形成以平禹集团、神火集团、永锦集团、中铝公司、中锦水泥等大中型煤矿、铝土矿、水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格局,产业集聚程度大幅提高,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2011年9月,禹州市人民政府又制订印发了《禹州市石灰岩矿山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科学严格的准入标准,在2010年的基础上对全市石灰岩矿山资源进行再整合,目标是全市石灰岩矿山采矿权最终保留在30个左右,在原有基础上压缩80%以上。整合工作完成后,一个矿区只能保留一套生产系统,企业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50万吨/年,以前存在的矿产开发结构调整不到位、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健全、矿山安全距离不足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将得到根本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已上报石灰岩矿山整合主体企业27家,整合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深部探矿富有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稀缺性进一步凸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禹州市切实加强煤炭、铝土矿等矿产地质找矿和深部探查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预计新增煤炭资源储量30亿吨,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保障。
为确保地质找矿和深部探矿工作顺利开展,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两权价款”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勘查项目在完成当年法定最低勘查投入的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勘查设计方案开展地质找矿或深部探矿,按时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及探矿权价款等。在此基础上,该局还千方百计为各探矿权人提供优质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村组等,为勘查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目前,禹州市葡萄寺煤详查、扒村井田煤详查暨上报备案工作已经完成,新增煤炭资源储量近10亿吨;张得煤田预查区普查、平禹煤电一矿深部预查区详查及方山—白沙煤深部详查工作正在进行,勘查工作结束后预计可增加煤炭资源储量约20亿吨。另外,该市的煤深部铝土矿整装勘查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作者单位:禹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