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2-11-07
叶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叶告字〔2012〕1号)
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2月20日,到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2月20日,到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2月20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2月8日9时至2012年2月21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程延斌
联系电话:0375—3312960
开户单位:叶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叶县支行
账 号:41001582610050202245
叶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