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速”断案止斗殴
2012-01-29赵栓伟
□ 陈 海 赵栓伟
8月5日上午11时30分,下乡巡查刚回到所里的汝阳县刘店国土资源所所长桑康,突然接到刘店镇刘店村村干部打来的紧急电话:“我们村23组两户马姓村民因宅基纠纷,双方聚集了好多人,快要打起来了。”挂断电话,桑所长立即通知镇派出所民警并带领所里另外3名工作人员赶到事发现场。
桑所长一行赶到现场,眼前出现惊险的一幕:双方各聚集20多人,手拿铁锨、棍棒正在相互推搡,情绪激愤,矛盾一触即发。桑所长一行和派出所的民警一边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禁止两家人员互相靠近,对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劝阻和调解;一边组织人员勘查现场,查看两家宅基地证件,寻找证人,调查事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
经调查了解:两家属于前后邻居(前面一家向南,后面一家向北)。住在前面的马家房屋已建成,上房为2层,房顶出后墙0.5米;批准使用面积长17米,实占16.24米,虽然上房房顶向后出墙0.5米,但没有超出批准使用面积,而且少用了0.26米。住在后面的马家批准使用面积长15.47米,实占20.38米,超出批准面积长4.91米,于今年7月份建上房时,准备把二层房顶向后出墙0.5米。前面马家认为后面一家房顶向后出墙0.5米,超出证批面积,属违法占地行为,并且自己在以后翻新房屋时也不便通行,所以坚决不同意后面马某家上房顶向后出墙0.5米。该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这才出现文章开头惊险的一幕。
桑所长一行与派出所民警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会同该村的村干部、两家家族老人一起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加深乡情的原则,对两家反复做说服教育工作。艰辛调解,在派出所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一是前面马家的上房房顶向后出墙0.5米,下雨时雨水将会影响到后面马某家上房后墙的安全,因此,应去掉0.2米,当场拆除。二是后面马某家上房房顶向后出墙0.5米改为0.2米,超出部分现场拆除。
双方握手签字,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至此,一场即将发生的激化事件得到及时化解,避免了一起因宅基纠纷而引发生的群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