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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高等职业教育的目的

2012-01-29

职教通讯 2012年7期
关键词:技术型技能型岗位

陈 霞

再论高等职业教育的目的

陈 霞

培养具有何种特质的人才,是确定教育目的的基本依据。问题在于,人才类型与教育类型都有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当二者发展到已偏离最初的样式,相互之间不甚匹配时,是否还能以人才类型作为教育目的的判定依据?基于此,高职教育目的应合理上移,界定为为某些职业岗位培养人才,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并促进身心发展。在此基础上,不同层次、类型、规格、地域的高职院校可以自行确定更细化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教育;目的;技术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

教育目的是个古老的话题。所谓教育目的,是指培养人的总目标;关系到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何种社会角色和具有何种素质的根本性质问题。教育目的的重要性,使对教育目的的探讨贯穿教育发展之始终。历史上教育思想家对教育目的有不同论述,大致可分两类:一是从社会的需要来认定教育目的,是为社会本位论。如《学记》提出,“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朱熹把“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列为教育目的;法国早期社会学家涂尔干主张“教育在于使青年社会化——在我们每一个人之中,造成社会的我,这便是教育的目的”。二是从个体发展来确定教育目的,是为个人本位论。如夸美纽斯认为“教育在发展健全的个人”;裴斯泰洛齐主张“教育在使人的各项能力得到自然的、进步的与均衡的发展”;杜威则主张“教育即生长”,教育除了促进个体生长外,没有其他目的,故又称教育无目的论。[1]这些思想家的真知灼见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与其他类型的专门教育一样,高职教育目的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考虑:一个是满足社会需要,一个是实现个体成长。

一、现有高职教育目的之表述:以“人才类型”为基准

当前关于高职教育目的的来源主要有两个:(1)来自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种政策。教育部多次以文件的形式提及高职教育目标。如《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这个目的后来发生了变化。之后发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高职教育的目的被表述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时隔6年,我国高职教育的目的从较为笼统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精细化为“高技能型人才”。(2)来自学术界的观点。有专家将人才分为学术型人才、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四类。其中,学术型人才主要从事研究和发现客观规律的工作;工程型人才主要从事与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有关的规划、决策、设计等工作;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是在生产一线从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的工作,使工程型人才的规划、决策、设计等变换成物质形态。技术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应用智力技能来进行工作,而后者主要依赖操作技能来完成任务。[2]至于高职教育目的应该是培养何许人才,有专家认为,是技术型人才,并对技术型人才这个概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也有专家认为,是高技能型人才,重点阐述了高技能型人才的特质。

这两种定义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就政策所规定的高职教育目标而言,政策的优势在于高效率,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促进高度的规范化。所以,政策注重宏观指向性而忽略精细表达。劣势在于政府并非教育专业机构,它对教育的主张更多地反映出政府的立场,注重管理上的需要。其政策可能对教育发展有推动作用,也有可能与教育发展规律相背离。正反都有较多的案例。如前述及的教育部文件所规定的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就并非高职教育的专利,普通高等教育的应用型本科早已涉足其中。相比政策的行政色彩,学术界作为非利益相关者,其立场更具客观性和学术专业性,参考价值更高,但也同样存在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对人才类型论述不清。如支持技术型人才的观点认为,伴随着工业的发展,在工程型和技能型人才之间,出现了独立的技术型人才。因此,必须有培养这种人才的教育类型,高职教育正是这样一种类型。[3]这种观点谈到了早期技术型人才作为工程师的助手的内在逻辑性,而没有谈到现代技术背景下技术型人才与“掌握现代高新技术的系统理论知识”的内在联系。这样,根据该定义,技术型人才成为一个过时的、笼统的、缺乏特色的概念。而如果仅仅把技术型人才定位为工程师的助手,这是否表明高职教育实际上是一种较低层次的教育类型?这又与社会对高职教育的重大期待相抵触。而关于高技能型人才的探讨[4],似乎更多地体现在概念思辩的层面,缺乏可操作性,无法得出何谓高技能型人才这个基本结论。现实中,此类人才也并非为高职教育所独占。如飞行员、宇航员、微软操作员,以及其他能操作复杂机械的人才,现主要为普通高等教育中的专业学院所培养。

来自政府和学术界的观点集中于对具体人才类型的描述,以人才类型的差异作为区分教育目的的具体体现。这种表述方式本身无可厚非,但表述效果不完整、不清晰。这可能来自认识上的原因,也可能来自于事物发展本身的问题。总之,高职教育目标的确定,需要一种完整的、表述清晰的、与高职教育相匹配的方式。

二、对高职教育目的再分析:以“职业岗位”为导向

以上定义方式基本上从人才类型的角度阐述教育目的。能够培养具有何种层次、类型、规格的人才,确是判定教育类型的基本依据。问题在于,具体的人才类型往往与院校和专业直接相关。作为高职教育的层面,很难界定出统一、精细的人才特征。同时,高职教育作为一种比其他教育类型更贴近市场、更注重实用性的教育,“职业岗位”完全可以作为判断其教育价值的重要依据。这样,借鉴市场的话语方式,高职教育的目的可以定义为:为某些职业岗位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并促进个体身心发展。在这个目的基础上,具有不同层次、类型、规格、地域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具体现状,设计出更为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教育目标,如确定培养具有何种层次、规格、类型的人才。这种定义,体现出高职教育的“职业”特征,同时顾及高职教育整体性与高职院校个体性区别,又摆脱了对具体人才类型争论的窠臼,体现出完整性和清晰表达的丰富内涵。

(一)理论依据

“职业岗位”为何能成为判定职业教育价值的重要依据,其理论依据何在?答案是:高职教育作为一种提供人力资源的服务行业,其价值的判定,理应取决于它所培养的人才在人才市场竞争中所能占据的职业岗位。它培养的人才能占据的职业岗位越高,能适应的职业岗位越广,便说明该高职教育越有价值,成功的程度越高。这是一个非常朴素的市场原理,也是判断高职教育价值的硬道理,从而成为高职教育目的设定的理论依据。在市场机制下,以下现象将越来越难以被接受,即:高职教育价值很高,培育出的人才很优秀,但是这些人才很难在人才市场上获取更好的职业岗位。

(二)“职业岗位”:使高职目的更清晰

主流观点是以设定培养何种层次、规格、类型的人才作为教育目标的设定依据。问题在于,现有的人才分类过于简单粗糙,未能反映出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群体广泛存在的交叉和融合趋势,难以涵盖迅猛发展、日新月异的职业的分类、分化及交叉,从而无法与高职教育目标形成匹配。当前关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描述,除出现了“技术型”、“高技能型”两种主流说法外,还出现了“复合型”、“金领”、“灰领”、“高级蓝领”、“高级技工”、“技师”等各式各样的说法。可见,原有的概念难以涵盖新的发展。即使在同一院校内部,也同时存在多种层次和类型的人才培养。这充分表明人才类型的复杂性。这也是政策和学术界对人才类型的表述难以清晰的根原之所在。相比之下,“职业岗位”的概念比较单纯,因为人才就是因职业岗位而生,所以二者可以做到一一对应,高度吻合。同时,现有的人才分类过于强调差别,导致不同人才的相对价值难以进行比较和转化;而职业岗位本身就是市场价值的体现,从而可以很便捷地进行比较;社会也许并不能清楚确定哪类人才价值为几何,但是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哪个职业岗位价值更高。最后,按照职业岗位的标准,职业能力成为各院校比较的基本标准。这样就摒弃了人为制造的等级差异,显示出更大的公平性。市场是最公平的,高职院校再也不用照搬普通高等院校模式,而完全可以通过市场人才竞争确定自己的位置。

(三)“某些”:与高职发展同步

任何一种教育都不可能为整个人才市场提供所有资源,所以定位至关重要。定位要根据本身能力科学地确定发展方向,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建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人才是一个大市场,所有的专业教育投入其中,在市场规律运作下,争夺市场份额,构成人才市场的基本生态。在当前,高职教育基本上为处于低端的职业岗位培养人才。这与我国当前经济整体上处于世界产业链低端的现实相吻合。因此,“某些”特指低端职业岗位。但是不可否认高职教育具有为高端职业岗位提供人力资源的潜质。根据学术界的观点,高职教育是一种具有独立类型的高等教育,这蕴含着高职教育向上发展的可能性。当前我国高职教育主要处于专科层面,但是在若干经济发达的国家或者地区,如日本和台湾,已经出现了本科、研究生层次的高职教育。这些院校从职业技术学校逐步发展成为技术学院和科技大学。这给予我国现行高职教育发展很强的启示与动力。积极寻求升级为技术本科就是这种心态的外在反映。此时,“某些”意指“高端”。

(四)“人力资源”:高职的本质产品

这是基于高职教育具有产业属性的角度。高职教育比任何其他教育更具有产业属性,更接近市场。把其产品定位为具有经济内涵的人力资源,体现出“高职教育本质上属于范围广大的产业链的一部分,为产业链提供人力资源,成为产业链高速运转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这一事实。这有助于鼓励高职教育进一步突出特色,开放办学,积极融入市场。

(五)“优质”:高职的质量标准

这体现出高职教育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性。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计划经济时代没有人才市场,人才实行分配,毋需竞争。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并进一步发挥主导功能,高职教育人才数量剧增,流动加速,竞争成为人才资源配置的必然选择。所以“优质”是一种市场话语下的质量标准。优质可以表现为“高质量”、“高附加值”、“品牌”等概念。同时,优质一词与高职教育的“高等性”高度吻合。“高”并非仅指层次,更表现出优质的内涵。只有优质的人才,才可能获取更高的市场价值,从而使高职教育处于更有利的竞争位置。

(六)“促进个体身心发展”:高职目的的重要内涵

以上对高职教育目标的定义显示出一种显性的要求,即更多地从满足社会需要的角度出发,冀望于高职教育培养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是社会本位论的内在动因。然而,人们现已在如下理念上达到普遍共识: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不仅在于应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更需具有健全的人格和完善的个性,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公民。这一理念正越来越被奉为高等教育发展之圭臬。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之一种,培养出优秀的社会公民是其固有的使命,也是体现高职教育高等性的重要标志。缺乏这种必备的底蕴,高职教育就很难被认为是高等教育的一种。从理论上说,促进个体身心发展并非高职教育的特性,而是所有类型教育的共性。在这里之所以要加以强调,是因为高职教育本身的产业属性,比其他类型教育更容易把具有非产业属性的素质教育排斥出高职教育体系。促进个体身心发展是所有教育永恒的命题。

三、对高职教育目的再描述的意义

传统的观点认为,人才的特殊性是判定教育类型的基本标准。但是这种观点往往适用于教育发展迟缓的年代。那时的教育规模狭小,单一化、功能清晰。而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是规模庞大、多元化、功能走向复合型。在这种情形下,简单地以人才类型作为判断教育的基本标准,难以说明问题。何况,当前对人才类型的认识也比较简单粗糙,难以适应新的发展趋势。制定新的标准势在必行。

高职教育是个庞杂、整体的概念,涵盖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高职院校。简单的人才分类难以涵盖高职教育日渐成长的丰富性。所以高职院校应在“为某些职业岗位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并促进个体身心发展”的总体目标基础上,参照产业链的发展状况,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和能力,确定某种特定的人才样式,作为本院校具体的目标。

高职教育本质上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职业岗位则是地方经济社会的重要表征。因此,培养的人才能适应何种职业岗位就成为检验高职教育价值的重要标准:培养的人才能占据的职业岗位越高,范围越广泛,则高职教育的价值越大。这种高职教育目的定位摒弃了简单、模糊、狭隘的人才类型标准,使高职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中职教育实现了融合,三者处于一个平等的人才竞争市场,职业岗位成为三者相互连结的纽带。三者的基本目的都是为经济社会职业岗位培养人才,根据各自的能力占据了不同的市场份额。三者不再有人为的等级分野,不必再刻意营造区别,而是以对经济社会职业岗位的满足程度作为判断其价值的标准,强调的是自身的能力。这样,高职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中职教育三者之间蕴含着一种互动以及潜在的、积极的竞争。市场机制在这里起着一种良性的引导作用。各个院校为获取对职业岗位竞争的优势,必然要确定最合理的目的,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从而效益最大化。在这种竞争中,高职教育要保证对中职教育的优势,必然要加强技术层面的攻关;为了保持对普通高等教育的优势,必然要加强实用型功能的强化。在这里,对职业岗位的满足成为各种院校发展不竭的内在动力。而这种效果,传统的目标定位方式难以企及。

[1]顾明远.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809.

[2]何友义.产学结合培养技术型人才的教学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02(6):23-25.

[3]严雪怡.为什么必须区分技能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J].机械职业教育,2010(10):3-5.

[4]郎群秀.高技能型人才内涵解析[J].职业教育研究(教科版),2006(22):18-20.

More on the Purpos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Chen Xia

What training has the qualities of talent,is the fundamental basis for determining educational purposes.The problem is that type of talent development and the type of education has its own inherent laws.When both developed to have deviated from the original style,not quite match each other,but also to whether the type of talent as a criterion of the aims of education Based on this,the purpos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should be a reasonable move,defined as personnel training for certain professional positions,to provide quality human resources,and promote physical and mental development.On this basis,different levels,type,size,geographical vocational colleges can decide a more detailed training objectives.

vocational education;purposes;technical personnel;highly skilled talent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技术本科标准研究:以广州高职教育为案例”(项目编号:11B59);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院内课题“高职院校品牌战略分析暨女子高职院校品牌战略建构”(项目编号:B1106)

陈霞,女,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

G718

A

1674-7747(2012)07-0065-04

[责任编辑 金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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