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静脉量管在治疗肝癌晚期顽固性腹水中的应用及护理
2012-01-28罗慧敏董亚琴杨盼盼
罗慧敏 董亚琴 杨盼盼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脾胃肝胆病科一区,郑州450000)
中心静脉量管在治疗肝癌晚期顽固性腹水中的应用及护理
罗慧敏 董亚琴 杨盼盼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脾胃肝胆病科一区,郑州450000)
目的 观察应用中心静脉导管穿刺引流在治疗顽固性腹水中的疗效,总结护理要点。方法 将中心静脉导管腹腔内置入,进行间断腹腔放液或经导管腹腔内注药治疗,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预防并发症。结果 23例置管均成功,留置时间为7~16d,局部红肿3例,皮下渗液2例,导管滑脱1例,全部病例腹胀、呼吸困难均明显改善。结论 中心静脉导管腹腔内置入能定时、定量引流腹水,方便、安全、有效,避免了反复的腹腔穿刺给病人带来的痛苦及心理压力,降低了感染几率,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治疗效果及生存质量,可作为治疗顽固性腹水有效的辅助治疗手段。
中心静脉量管;肝癌晚期;顽固性腹水;护理
肝癌晚期患者大量腹水会压迫心肺功能,如不及时治疗会增加患者的痛苦,加速患者的死亡。一般认为经卧床休息、限钠饮食及正规利尿剂治疗6周,腹水仍无明显消退或加重的一种腹水状态称为顽固性腹水。我科自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用中心静脉导管留置于腹腔治疗23例顽固性腹水患者,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将护理体会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23例均为男性肝癌晚期患者,年龄在43~68岁,穿刺前均有大量腹水、腹胀、呼吸困难等症状,使用导管均为一次性使用双腔中心静脉导管。
1.2 治疗
1.2.1 腹腔放液治疗 第一次腹腔放液量不宜超过1000ml,放液速度每半小时500~700ml,以免短时间内大量放液造成腹压突然下降引起晕厥或休克,导致水电解质紊乱、大量蛋白丢失而诱发肝昏迷。以后可根据医嘱及病情引流腹水,引流量一般≤2000ml/d,放液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心率、呼吸、面色等变化,若出现面色苍白、心慌、头晕、恶心等不适时应立即停止引流,并作对症处理。每次引流前后测量腹围1次,每天测量体重1次,并作好记录,利于观察和掌握引流的效果。
1.2.2 腹腔注药治疗 对于腹水感染或腹腔内肿瘤扩散的患者,经中心静脉导管给予腹腔内注药以控制感染或抗肿瘤治疗是有效治疗手段,腹腔注药10min后,协助患者更换体位使药物在腹腔内均匀分布,以提高疗效。
1.3 护理
1.3.1 心理护理 置管前向患者耐心的解释置管的目的及重要性,消除患者的心理负担及紧张情绪,以便取得配合,置管过程中嘱其做平静缓慢呼吸,置管后取舒适卧位,告知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防止患者烦躁或穿脱衣服时带出导管。
1.3.2 穿刺点的护理 严格交接班制度,穿刺处用无菌敷贴覆盖,穿刺第2d更换敷贴并注意观察穿刺点处皮肤情况,此后如穿刺处无异常,可每周更换敷贴一次,如有红肿,严格无菌技术操作,每周更换敷料2~3次,局部皮肤消毒后穿刺点外涂莫匹罗星软膏;如有分泌物,及时更换敷料,可在穿刺点处覆盖一块无菌纱布,便于观察分泌物的颜色、性质、量,同时用多头腹带加压包扎;如出现原因不明的发热应及时拔除导管并做导管尖端细菌培养。
1.3.3 导管的维护 导管置入腹腔后,记录置入深度,为防止导管滑脱,可在腹壁皮下缝一针丝线固定,将外露的导管盘“S”型用无菌薄膜敷贴覆盖。护士每班检查导管,防止导管打折、扭曲和堵塞。因中心静脉导管腔较细,而腹水中含有大量纤维蛋白原和细胞,为防止导管堵塞,可1~2h挤捏引流管1次,发现引流不畅时,协助患者改变体位或用生理盐水20ml正压冲洗导管至通畅,切忌用注射器向外负压抽吸,以免导管堵塞更严重。
1.3.4 引流袋的更换 本组病历均采用抗返流引流袋,每周更换1次,注明更换时间,更换时先关闭导管,以防空气进入腹腔或积液逆流引起感染,连接固定好,将引流袋的系带用别针固定于患者病员裤上。
1.3.5 拔管后的护理 拔除中心静脉导管后,护士应密切观察穿刺点情况,出现渗血和渗液时,及时处理,穿刺部位无菌纱布覆盖,腹带加压包扎2h。
2 结果
23例置管均成功,全部病例腹胀、呼吸困难均明显改善。
3 讨论
肝癌晚期患者因其恶病质,腹水反复复发,腹腔穿刺放液是治疗顽固性腹水的重要手段,但反复的腹腔穿刺给患者带来的痛苦及经济上的负担、心理上的压力,往往造成后期患者的不配合,进而加重病情,而采用留置中心静脉导管引流腹水,只需穿刺1次,且导管柔软富有弹性,对组织刺激性小,导管密闭性好,不易引起感染,可随时调节引流速度及关闭引流,既安全、方便、操作简单,又减少并发症,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且能动态观察引流量及腹水消退情况。同时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随意活动和更换体位,不影响患者的生活和休息,增加了舒适度,提高了治疗效果及生存质量,易于被患者和家属接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10.3969/j.issn.1672-2779.2012.16.096
1672-2779(2012)-16-0134-02
��刘文娜
201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