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社:重建基层社培育软实力不断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2012-01-28本刊编辑部
近年来,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按照努力把基层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将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作为全系统重点工程,将文化软实力作为组织建设的动力,实现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的重大创新,为供销合作社在“三化同步”中实现快速发展闯出了一条新路,取得了初步成效。
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新建和改造了一批基层社。2011年,新建和改造基层社648个,占乡镇总数的33.4%。其中新建280个,占43.2%;改造368个,占56.8%。新型基层社规范了《章程》,选举了以农民为主体的新理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逐步规范。
(二)增强了与农民的组织联系。新建和改造的648个基层社中,积极吸纳包括农村能人、大户农民个人社员10.98万人,覆盖专业合作社、法人企业等团体社员2668个,吸纳村“两委”干部413人,乡镇干部85人,平均每个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农民社员占88%,理事会中农民成员占76%,真正办成了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三)密切了同农民的经济联系。以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积极推进产权多元化,明晰新型基层社产权关系。通过产权联结和业务融合,基层社同农民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廊坊市固安县16个基层社全部实行股份合作制,县社、基层社以原社有资产为股份,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其中县社占34%,原基层社占17%,其他社员占49%,建立起合理的产权结构,既保证了对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控制力,又激发了其发展活力。
(四)提升了对农民的服务水平。据统计,新型基层社覆盖了辖区内80%以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县域农业主导产业157个,不仅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科技等方面的服务,还拓展了文化娱乐、金融保险等新型为农服务领域,同时,积极发挥社团组织功能,对内服务社员,对外代表农民向政府和社会表达诉求,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审时度势,启动改革。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建设好新型基层社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核心任务。从河北省2010年的情况看,基层供销合作社由于受传统体制机制束缚,与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严重不适应。一是组织涣散。全省1960个乡镇中,已经有45%没有了基层社,还有10多个县成为基层社空白县;二是效益低下。现有基层社,相当一部分靠租赁资产过日子,还有一部分只保留了基层社牌子,处于名存实亡状态;三是服务缺位。与当地农民的组织联系、经济联系出现了“断层”,大部分基层社没有与农民建立起连利连心、共同发展的新机制,即使经营状况较好的,也没能承担起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三农”提供服务的职责。基于以上情况,省社党组、理事会在2011年初做出了着力推进基层供销社组织建设的工作部署,将其作为巩固供销合作社体制、增强供销合作社实力、活力、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 在全省所有乡镇基本建起“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二)立足实际,创新发展。
一是创新发展理念。坚持“民有、民管、民享”的办社方向。围绕“三民”的目标要求,改革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完善服务功能,改进管理方式,增强经济实力,强化带动能力,打造以农民为主体、经营性公益性兼具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供销社主办”的指导原则。政府主导,即争取各级政府将改革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农民主体,即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建设,农民社员数量要占主要比例,农民社员、合作经济组织代表、农村企业法人、农村“两委”负责人等经选举可以担任基层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职务。供销社主办,即各级供销合作社依据供销合作社章程、制度,根据基层实际,加强具体指导和组织落实。坚持市场化运作的操作方法。即在“三为主”原则基础上,运用市场手段整合各种资源,采取市场化运作办法,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经营服务水平。
二是创新发展方式,打破思维定式,多种模式建设。即:空白乡镇抓重建,基础薄弱的抓改造,实力较强的抓提升。主要模式:一、重组。在没有基层社的地方,依托专业合作社、涉农组织以及农民个人加入,重新组建基层供销合作社。二、改造。对基础比较好的基层供销社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合作制的方式,吸纳当地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营大户等入社入股,组建新的基层供销合作社。三、提升。对实力较强的基层社予以扶持,提升服务能力。
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建立后,在乡镇政府领导下,承担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合联”乡镇分会(联合会)三种职能。在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基本覆盖的县(市),适时召开县社换届大会,按照农民为主体的原则,民主选举县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组建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是创新运作机制。依法制定《章程》。明确性质、宗旨、组织原则、组成方式,制订规章制度;通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监事会领导班子,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工作机构等。规定主要标准,即新型基层供销社中农民社员要占到70%以上,理事会成员中农民要占到2/3以上。确立开放型组织结构,即以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协会为主要载体,集聚社会资本和法人实体,形成党组织、行政组织和经济组织“三位一体”的组织模式。
(三) 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统一部署,明确要求。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展开和取得实效,首先,进行深入动员和集中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准确领会改革实质,掌握正确的推进方法。其次,制订规划,落实实施方案。省、市、县社分别制定改革方案,将三年目标层层量化分解,并配套制定基层社《示范章程》、《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第三,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召开专业合作社、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参加的基层社建设解读会,调动农民入社的积极性。
建立组织,强化督导。组建督导工作组。省社抽调力量,组成11个工作组,由省社领导带队分别包市督导;市、县社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机构、人员和职责,全面督导改革。加强工作调度。召开不同形式汇报会,采取考察学习和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大调度力度,开拓思路,交流经验,相互促进。加强理论研讨和信息交流。成立体制改革办公室,掌握改革动态,加强信息反馈。
培树典型,搞好示范。基层社组织体制改革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改革工作,面临的情况非常复杂,而且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为此,采取了培育典型,试点先行的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去年以来,河北省社先后总结推广了固安、阜城等县社及保定市社14个典型的经验。通过示范引导,加快了整体改革的进程。
加强考核,确保质量。按照基层社改革方案要求,建设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制定了考核验收办法,采取逐项打分、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去年12月份通过验收达标的基层社站到新建和改造总数的98%,保证了改革效果和质量。
加强文化建设,培育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
几年来,在推进改革的同时,河北省社把加强文化建设,培育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是大力弘扬“背篓精神”、“扁担精神”,全力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拼搏”的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供销社干部职工队伍。二是深入开展文化活动。与省文化部门合作成立“河北省供销社心连心艺术团”,带文艺节目、带科技知识、带适销商品分赴县、乡、村巡回展演,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扩大了社会影响。三是组织《供销合作社之歌》的歌唱活动。河北省社自己撰写歌词,邀请著名作曲家谱曲,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歌唱活动,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助推了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