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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语境中审视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早期传播史**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青年》与早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12BKS013)的阶段性成果。——以瞿秋白是“在中国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的说法为例

2012-01-28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7期
关键词:新青年辩证唯物主义瞿秋白

对历史应该在历史语境中审视,还是在现实语境中审视呢?列宁对此有明确的态度:“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①《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75页。这段话就是要求我们以遵循前者作为研究历史的基本方法。陈寅恪也认为:“凡著中国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今日之谈中国古代哲学者,大抵即谈今日自身之哲学者也;所著之中国哲学史者,即其今日自身之哲学史者也。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②陈寅恪: 《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47页。。他虽然谈的是治古代哲学史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就方法论来讲,与列宁的思想是相通的。

所谓历史语境是指对所研究的对象,必须?了解其历史背景、范围与语言的时代性。在历史语境中审查历史,不仅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原则与科学方法,而且还是研究者对其研究对象下笔评论的前提条件。这一点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早期传播史①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起止时间是一个有待学术界统一的问题,本文暂定在1918年至1927年。时尤其重要,因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传播是从传播唯物史观开始的,是一个逐渐演变的历史过程。不同历史阶段,马克思主义所呈现的基本形态有所不同,有些重要概念与现在有很大的落差。以马克思哲学称谓为例,迄今为止,在中文语境中流行过两种提法:第一种是所谓“以恩解马”,即恩格斯提出的“唯物史观” (又译为“唯物主义历史观”);第二种是所谓的“以苏解马”,即苏联哲学教科书和斯大林提出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②此外还有狄慈根、普列汉诺夫、列宁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提法,但没有流行开来。。

对此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恩格斯在不同的语境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现代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简称“唯物史观”)、“新哲学”、 “新的历史观”、 “共产主义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等多种提法。其中“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提法被马克思明确认可。1859年6月,马克思发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对自己创立的新哲学作了经典表述。7月19日,他写信给恩格斯,建议写书评谈一下其中的“方法问题和内容上的新东西”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2页。。8月,恩格斯发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首次将马克思的“方法问题和内容上的新东西”称之为“唯物主义历史观”,称赞它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新的科学的世界观”,是党“理论的基础”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9页。,其基本观点就像“一根红线贯穿着党的一切文献”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8页。。1877年,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第一编 (即哲学部分)以论文的形式在欧洲发表。在论文中,恩格斯全面阐释了马克思新哲学的来源、本质属性,以及主要内容,指出: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进行了彻底改造,创立了科学的历史观。论文第一次明确提出“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是马克思对社会科学研究的两个伟大发现,而“由于这两大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页。。1880年,恩格斯又将《反杜林论》中“最重要的部分”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93页。摘录成一本小册子。这个小册子后来以《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简称《发展》)书名闻名于世。《发展》的第二章专门阐释了一个观点,即“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彻底的唯物论与“自觉的辩证法”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版中称自己的辩证法为“我的辨证方法”,并阐述了他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质上的不同,但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 (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1版的序言中将马克思的辩证法称为“自觉的辩证法” (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3页)。的统一体。马克思为该书法文版 (第一版)写了序言,称它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入门”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93页。。1890年9月,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约·布洛赫、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明确地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唯物史观”⑨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约·布洛赫的信中,将唯物史观与历史唯物主义连用;在致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明确说“马克思发现了唯物史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6、591、669页。。很显然,在恩格斯那里,“唯物主义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物史观”是同义词,指向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与方法论,即马克思的哲学。由于《发展》比《反杜林论》传入中国要早得多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于1912年在上海《新世界》杂志刊登了部分译文,《反杜林论》的第一个中文本由吴黎平翻译,1930年由上海江南书店出版。,所以中国人最初是从《发展》中了解到了唯物史观中阐发的辩证法。

对“唯物史观”的提法,在恩格斯逝世前后都有人质疑,传播到我国亦然。李大钊指出:马克思的哲学“后来有四种名称,在学者间通用,都是指此法则的,即是:(1) ‘历史之唯物的概念’(The Materialistic Conception of History),(2)‘历史的唯物主义’(Historical Materialism),(3)‘历史之经济的解释’(The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及 (4) ‘经济的决定论’(Economic Determinism)。在 (1)、(2)两辞,泛称物质,殊与此说的真相不甚相符。因此此说只是历史之经济的解释,若以‘物质’或‘唯物’称之,则是凡基于物质的原因的变动,均应包括在内……第 (4)一辞,在法兰西颇流行,以有倾于定命论、宿命论之嫌,恐怕很有流弊。比较起来,还是‘经济史观’一辞妥当些”①《李大钊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16页。。李汉俊也指出:“‘唯物史观’这个名称在德文原文为Materialistische Geschichtsauffassung(英译为 Materialistic Conception History)。马克思并没有用这样的名称,是他底亲友因格尔斯 (Friedrich Engels,1820—1896)为他取的这个名称,很容易令人发生误会,尤其译为‘唯物史观’的时候,容易令人发生误会,在德文原文固然是可以这样译,但亦未尝不可译作‘物的史观’。”②汉俊述:《唯物史观讲义初稿》,武昌正信印务馆代印,“绪言”第2页。这是李汉俊在武昌高师授课讲义,具体时间待考,当在1922年下半年至1924年之间。那么为什么“唯物史观”的提法得以流行呢?李大钊解释:“只以‘唯物史观’一语,年来在论坛上流用较熟,故且仍之不易”③《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216页。。李汉俊的说法表明,这个词“现在已经成了惯用的名称,只好随俗使用”④汉俊述:《唯物史观讲义初稿》,“绪言”第2页。。这样,从五四时期到20世纪30年代,“唯物史观”在我国媒体、理论界成为非常流行、通用的概念。

第二,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经过20世纪20年代苏联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名称的讨论后,到1938年由斯大林发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文章而一锤定音。至此,这个提法成为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准称谓,从30年代后期开始对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亦成为我国官方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一称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解放,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称谓展开了争鸣。学者们普遍认为: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称谓不是简单的名词定义问题,而是如何“回到马克思”的问题。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属性,斯大林的提法有悖马克思的本意。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如何称谓,哲学界对此并无定见,尚在讨论中。

第三,恩格斯与斯大林的提法有本质的不同,这反映在他们对马克思哲学定义的不同诠释上。恩格斯的诠释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唯物论 (彻底的唯物论)与辩证法 (自觉的辩证法)的结合统一;斯大林的诠释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的统一。

很显然,在恩格斯那里,“自觉的辩证法”与唯物史观是属种关系,而到斯大林那里,唯物史观与辩证唯物主义成了并列关系。斯大林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划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便将自然观和历史观割裂开来,也抹去了历史唯物主义中的辩证法,显然与马克思的原意不符,没有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

第四,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称谓不是本文的任务⑤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的讨论参见石云霞:《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称谓问题》(《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重点难点解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王东、林锋: 《马克思哲学创新实质新探》(《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张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及其称谓》(《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8年第6期)。,本文只是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名称在不同传播阶段有不同的解读,因此我们在研究时,必须考虑这些不同解读影响了不同时代的中国人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然而直至今天,我们还是只按照斯大林的定义来审视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史,因此误读、误解,甚至歪曲最初传播者本意的情况非常普遍。

长期以来,学界流行的瞿秋白是“在中国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的说法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例证。这个说法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例如丁守和在《瞿秋白思想研究》的专著中指出: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在中国首先谈论辩证唯物主义的是瞿秋白”①丁守和: 《瞿秋白思想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29页。。这一说法在进入21世纪后依然被沿袭下来。例如,陶德麟等人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与反思》(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一书中,就专门设计了一节“瞿秋白:在中国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又如,刘小中、丁言模编著的《瞿秋白年谱详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也承袭此说。

所谓瞿秋白是“在中国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的说法,依据是1924年瞿秋白在上海大学执教时编的《社会哲学概论》 《现代社会学》《社会科学概念》(以下简称“三讲义”)中,首先在我国传播了辩证唯物主义。

而实际上,此说有悖历史,也有悖瞿秋白原意。只要将这三个原始文本,及其相关的理论背景、范围略加考证,问题就清楚了。

第一,瞿秋白在“三讲义”中,传播的是“dialectics”(“互辩法”),不是“辩证唯物主义”。有意思的是,瞿秋白可能就是怕别人误解他的意思,特意在相关译著里,注上英文“dialectics”,专门说明他不同意将“dialectics”译为“辩证法”。他指出:将“dialectics”译成“辩证法”是从日文中转译过来的,这种翻译“不甚确切”,因为“‘辩证’两字和普通论理学(逻辑)无所分别,而且和互辩法原义无甚关系。互辩法的原意,本从希腊字‘Dialog’—— ‘对话’而出,意义是互相辩驳;至于互辩法一词的哲学上的意义,实在是:相反者往往相成,矛盾者有时可以互变……所以如果意译,则不如译为互辩法及互变律,两词可以同用,重要却在那一个‘互’字上”,或者音译“第亚力克蒂”(罗马字母之音)。②〔苏联〕郭列夫著,瞿秋白译: 《新哲学——唯物论》新青年社,1926年,第157页译注。至于瞿秋白的见解是否正确,应该将 “dialectics”译成 “辩证法”,还是译成“互辩法”,那是另外一回事。至少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应该尊重瞿秋白,“回到瞿秋白”。

为什么说瞿秋白传播的“dialectics”不是指向“辩证唯物主义”呢?因为那时在中文语境中还没有这个概念,如前所述,这个概念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出现的,因此我们不应该将瞿秋白自己还不知道的概念强加于他。

第二,瞿秋白阐述的“互辩法”实际上与恩格斯的“自觉辩证法”是同义语,指的是马克思的辩证法。瞿秋白传播“互辩法”的理论来源于布哈林1921年出版的一本传播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通俗读本。这个读本在我国有多种版本,仅1930年就有普益出版社、乐群书店、泰东图书馆、现代书局等4家出版社出版了4个版本。本文以普益出版社的《历史的唯物论》为分析底本,简称“30年本”。1983年人民出版社将此书改译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并重新翻译出版,简称“83年本”。

布哈林的《历史的唯物论》与《共产主义ABC》为姐妹篇,都是马克思主义通俗读物,在世界范围内曾产生了很大影响,先后有近20种文字的译本。而瞿秋白是中国最早接触、运用《历史的唯物论》的人。瞿秋白的“三讲义”实际上是《历史的唯物论》的中文解读本,而且瞿秋白的《现代社会学》第一、四章,直接取材于《历史的唯物论》的第二、五章。布哈林对马克思哲学的诠释基本上是遵照恩格斯的唯物史观的思路,是将马克思的辩证法置入唯物史观的框架内阐述的。如他所讲:“历史的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一切基础之基础”,“这种学说底要点是创自马克思和恩格斯。有人称之为唯物史观或简称‘经济的唯物论’”③〔苏联〕布哈林著,梅根、依凡合译:《历史的唯物论》,普益出版社,1930年,第9页。。因此,1930年上海泰东图书馆出版这本书时,直接将书名译为《唯物史观》。布哈林在书中非常强调马克思的辩证法,除了全书贯穿这个理论外,还特辟第三章“辩证法的唯物论”进行专门的论述。布哈林之所以强调辩证法,是出于苏俄革命与建设转型时期的客观需要。列宁处在帝国主义时代,又缔造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样一个新时代给马克思主义提出了新课题,要求马克思主义必须要有新境界、新发展。列宁提出的帝国主义理论、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理论 (即东方革命理论)、新经济政策等,没有“自觉的辩证法”是无法提出的,所以布哈林诠释的唯物史观就有了列宁哲学的新元素,有了时代的新内容。问题在于,斯大林的提法产生后,如何翻译布哈林的这本著作就给我国从事马克思主义翻译的学人提出了挑战。结果,他们不是按照布哈林的原意,而是按照斯大林的提法,将“83年版”的书名改译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共8章)。这个改名不仅违背了布哈林的本意,而且在逻辑上也产生了问题。按照斯大林的提法,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分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部分,那么怎么在诠释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书中出现应该属于“辩证唯物主义”内容的“第三章辩证唯物主义”呢?①“30年本”的标题是“辩证法的唯物论”,贴近恩格斯的提法。显然这是矛盾的。而如果“回到布哈林”,就会解决这个矛盾。因此,将布哈林的《历史的唯物论》 (或《唯物史观》)的书名改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这样一个看似很小的事,却成了是不是从历史语境中审查历史的又一个例证。瞿秋白的“三讲义”与布哈林保持同一立场,即将马克思的辩证法视为唯物史观的很重要内容,所以,将瞿秋白宣传辩证法(“互辩法”)说成传播与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并列的“辩证唯物主义”,就违背了瞿秋白的本意。不仅如此,这样的评价还低估了瞿秋白1924年对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历史价值,这点将在下面进行评述。

第三,鉴于以上的叙事,瞿秋白显然不能被称为是我国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那么能否被称为是中国传播马克思辩证法的第一人呢?也不能。这里需要对“第一”的概念确定标准。所谓“第一”就是“最先”,或者“最早”,或者“首先”,而不应该涉及传播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在具体考察马克思哲学传播到中国的历史时,如果考虑到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就会因具体的指向不同,出现多个“第一”。例如毛泽东的《矛盾论》从某个角度也是可以称之为“第一”的。而这里的问题只是需要确定第一个传播马克思辩证法的人是谁。

根据现有的史料,五四时期首次提到马克思辩证法的是1919年7月18日至24日《晨报》副刊刊登的译文《马氏唯物史观概要》。该文开首就说明,“马克思学说的构成分子,就是当时世上流行的辩证法的思索法和唯物论的观察法。他学说的新特征,就在于把这两个东西结合拢起来就是了。”“世人往往将辩证法看做有诡辩的意味……辩证法并没有诡辩的意味……其实这辩证法,可算是进化的思索法,换句话说,就是将一切事物,作为历史的考究。因为一切事物,是变化不息的。所以要理解事物,便不能不理□他的生死和盛衰。主张唯物论的人,要把这个思索法,应用在‘人类社会的历史研究’上头,这就是‘唯物史观’,这就是马克思学说的根据。”但在这一时期,李大钊、陈独秀等传播者是在传播唯物史观中的彻底的唯物论部分,包括《马氏唯物史观概要》,虽然也提到辩证法,但仅此为止。李达翻译的《唯物史观解说》(郭泰著,中华书局,1921年)可以说是当时传播唯物史观的集大成者,但诠释的是彻底的唯物论部分,对于辩证法等“许多复杂的问题”,则“完全没有提及”②〔苏联〕布哈林:《历史的唯物论》,第1页。。

1922年1月23日、31日,上海《民国日报》副刊“觉悟”用了4个版面刊登李汉俊的《唯物史观不是什么?》一文。这篇1.3万字的文章其实是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第二章哲学部分的中文解读本,在唯物史观早期传播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文章指出了唯物史观是“辩证法的思索法和唯物论的观察法”的“巧妙地结合”①汉俊:《唯物史观不是什么?》,上海《民国日报》“觉悟”副刊,1922年1月23日。;论述了唯物史观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论的联系与本质区别;批驳了社会上对唯物史观的种种误解与歪曲,澄清唯物史观与近代唯物主义、诡辩唯物论、“盲目的经济史观”、机械唯物论等的区别;集中阐述了世界是不断矛盾运动的基本辩证法则。该文的历史价值表现在多方面。首先,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启蒙由彻底唯物论发展到马克思的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标志。其次,在中文语境里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来源与矛盾运动法则进行了初步解读。再次,强调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尤其是经济越落后的社会,“新主义、新思想”②汉俊:《唯物史观不是什么?》,上海《民国日报》“觉悟”副刊,1922年1月31日。的启蒙就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对无产阶级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灌输,促进他们行动起来投入社会革命;强调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必然随着世界进步潮流而进化等思想。最后,该文是中共一大后,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 (特别是辩证法)来剖析国情的最新探索成果之一。

1923年3月1日,《少年》第7号发表了石夫节译,阿多那斯基 (V.Adoralslay)著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底几个规律》一文。此文是第一篇宣传马克思辩证法规律的专论,在马克思主义传播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文章阐释了5个规律:第一个规律是思想 (意识)由人生存的物质条件所决定,强调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第二个规律是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要以统揽全局的观念观察事物的发展。“在政治上,这个规律要我们不仅注意到一国的情形,应注意到各国的情形。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在全国中和全世界大势中观察阶级斗争的发展与事变。”第三个规律是在运动中研究问题,说明辩证法观察事物的方法论。第四个规律是理论必须联系实际。“我们不应只在认识环绕我们的环境,我们应改变环境。我们不应只观察争斗、思索争斗,我们应加入争斗,从争斗中吸取教训。”第五个规律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着的,没有永远不变的“真实”,因此制定方略时必须随着社会的变化,阶级斗争的变化而变化。由于《少年》是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的机关刊物,读者极其有限,国内读者更是无法读到,因此后来在瞿秋白主编的《新青年》季刊第3期 (1924年8月)上特地进行转载。《新青年》这一期同时还发表了普列汉诺夫的《辩证法与逻辑》一文。

通过以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早期传播史的历史扫描,不难看到,瞿秋白的“三讲义”正是以上传播的继续,是马克思主义传播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我们只有深入到历史范围,才能进入瞿秋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场景中,从而在历史的语境里,“回到1924年的瞿秋白”。

值得强调的是,如果将“三讲义”的评价仅仅关注在传播马克思的辩证法上,是无法真正诠释其价值的,而只有将它置于马克思主义传播史的整个流程中考察,才能凸显其历史贡献。笔者认为,“三讲义”的价值主要在三个方面:首先,它标志着瞿秋白成为我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奠基者。其次,它表明瞿秋白是将唯物史观的彻底唯物论与“自觉辩证法”打通为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再次,它是马克思主义传播主渠道由日本渠道转向苏俄渠道的重要标志之一。③当时懂俄文的进步知识分子并不多,通过俄文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还有张西曼、杨明斋、俞颂华、李仲武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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