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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论文论点摘编

2012-01-28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7期
关键词:婚姻家庭政权运动

中国语境与儒家命运——1949年以来国家政权建设的视角

闫 帅

1949年以来,儒家在中国的命运经历了“J”字型的变化趋势,从“反儒”到“复兴”,根源均在于国家政权建设之需要。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在国家政权建设上表现为“与国民党政权作出区分”。由于儒家思想之于蒋介石和国民党,不仅内化于心而且外化于行,“孔子”、“儒家”和“蒋介石”、“国民党”被并列在一起受到批判,“反儒”运动由此在大陆展开并不断走向强化,直至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后期的“批林批孔”运动。但毛泽东本人对儒家文化的态度显得有些模糊,“反儒”更多的是一场“反蒋”、“批林”的政治运动。改革开放在促进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引致传统文化和国人精神信仰的危机,“原子个人”和“伦理侏儒”成为社会常态,西方文化的输入直接影响到中华民族的自我认同。这种态势唤起了国民内心深处的民族主义意识,在国家层面要求作出“我族”和“他族”之分,在社会层面要求重塑文化信仰。在此背景下,中共逐步重新肯定并支持儒家文化的复兴,但目前试图复兴的儒学的价值理性没有完全驾驭消费至上的工具理性,更未内化为国人的心灵追求和价值认同,儒学被严重地庸俗化、浅薄化、商业化、娱乐化和标签化,所谓“儒学复兴”呈现严重的得“势”不得“理”的非均衡发展模式。如果不解决儒家文化内力不足、根基不牢等问题,儒家文化便难免再次成为象征性治理的政治符号,难逃其工具性的历史宿命。(吴志军摘自《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全文约12300字)

农村权力关系的重构:以苏北土改为例(1950—1952)

刘握宇

新中国建立后兴起的一系列政治运动带来了中国社会的结构性变革,突出体现在广大乡村地区权力关系的重新构造,这一复杂的重构过程发轫于1950年的土地改革。从苏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推动土改可以将共产党在乡村面临的诸如基层政权孱弱、饥民抢粮等问题的根源转移至乡村社会内部,然后在调整矛盾各方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实现建立和稳固政权以及重构农村权力关系的意图。这个意图通过斗地主、动员群众和整顿干部等三种策略得以完成。通过分化、斗争、批判、管制甚至武力镇压以及分配和追缴地主财产等方式,地主阶级的政治权势和经济财富被全面瓦解,彻底颠覆了农村中的传统权力秩序,极大地鼓舞了农民对新政权的信心,并对掌握权力的土改干部产生了强烈的敬畏感,由此积极加入土改运动。虽然土改运动造成了农民内部的许多矛盾,但也强化了农民对各自阶级成分的认同,有利于新的阶级话语在传统乡村社会的传播,并造成不同阶层之间基于身份认同而形成的排斥或联合,为国家权力向社会基层扩张营造了有利形势。中共在土改过程中还大力整顿基层党组织,一批被认为“不纯”和有“地主思想”的基层干部受到处罚。为巩固新的基层政权架构,在1951年2月苏北各地已基本完成平分土地的任务后,中共苏北区委和苏北农村工作委员会却数次决定将结束土改的期限延后,要求各地委和县委派工作组赴乡村反复检查,要求党员干部继续以斗争地主和发动群众为根本要务,使得本是土改题中应有之意的民生问题,在重构权力关系的强烈意志前变得无关紧要,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当地的农业经济恢复。当1951年底至1952年春土改运动在苏北不得不宣告结束时,部分地区的农业产量与1950年相比不增反降。(吴志军摘自《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全文约13200字)

20年来“左”的思潮述评

高 放

中国共产党从20世纪50年代起推行“左”的路线长达20多年,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留下了深远影响,以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端正了党的路线以来,“左”的思潮仍然不断沉渣泛起,故态复萌,多次阻碍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内“左”的思潮甚嚣尘上,改革事业陷入停滞甚至倒退的险境。在此历史紧要关头,邓小平及时发表了南方谈话,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局面。自此以后的20多年来,每当党的执政理念有所发展创新和党的方针政策有所调整改变之时,就有“左”的暗潮涌流;每当右的思潮如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抬头,也会激起“左”的思潮对之口诛笔伐。这种情况总计有四次之多,并体现在国家和社会的诸多方面。由于“左”的思维模式在中国根深蒂固,今天重温邓小平提出的“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英明论断,仍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吴志军摘自《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4期,全文约13800字)

民众运动与平民政权的实现——中共在国民会议运动中对政权问题的探索

于化民

作为国民会议运动事实上的主导者,中共倾尽全力推动运动发展,希冀经由召开国民会议达成建立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实行“真正平民政治”的革命目标。在国民会议运动的各个阶段,中共针对国内政局的急剧变化,一再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并对运动策略和运动目标不断作出调整。第一阶段 (1923年2月—1924年10月):中共主张用民众运动的新方法开展国民革命,吸收孙中山三民主义国家设计中关于国民会议的部分,提出废除已成为军阀统治工具的国会制度,迅速召集由各职业团体选举的国民会议;第二阶段 (1924年11月—1926年6月):在用国民会议口号宣传和动员群众的同时,中共进一步明确了国民革命的政纲和要求,并且为平民革命政权设计了议政合一的政权模式,即在正式政府成立之前,由国民会议或国民会议预备会行使临时政府权力;第三阶段 (1926年7月—1927年7月):为防止可能出现的军事独裁,中共力促北伐与民众运动结合,提出分步实现国民会议的方案。这些政治主张从多个侧面反映了中共对国民革命如何取得政权以及新政权的国体政体、政权性质和职能等问题的理论见解。国民会议运动的意义和价值,并非仅在于宣传和动员民众,中共更为关切和着重考虑的,是通过何种方式实现国家政权由军阀政权向民众政权的更替。虽然国民会议运动最终归于失败,但中共对政权和国家体制问题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为此后兴起的苏维埃运动所吸纳。 (吴志军摘自《晋阳学刊》2012年第2期,全文约24000字)

中国共产党引领婚姻家庭建设的策略选择与社会意义

宋学勤

中共关于婚姻家庭建设的思想与实践是与时代同步发展的,基本上能够适时地根据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引领婚姻家庭建设。中共在民主革命时期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婚姻条例法令,打击封建婚姻制度,民主平等的婚姻关系在根据地逐步建立。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的实施和贯彻给予婚姻自由和女性家庭财产权以重要地位,极大地改变了广大普通民众的婚姻家庭生活,推动了新中国的社会整合进程。但随着“左”倾路线和重新抬头的封建专制主义影响,婚姻家庭的政治色彩和不稳定性逐步加重,“唯成分”论制约着人们的婚姻家庭组合,择偶标准的政治化现象非常突出,离婚自由也未得到充分保障。新时期以来,中共婚姻家庭建设的重点转移到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和发展婚姻家庭建设。可见,中共的婚姻家庭建设思想既有传统儒家伦理的精髓,又顺应现代婚姻家庭建设趋势,其建设理念既符合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又有社会规范的层级要求,同时兼顾家庭和个人的诉求。(吴志军摘自《江海学刊》2012年第2期,全文约1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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