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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经济决定性问题

2012-01-28潘中伟

关键词:决定性马克思历史

潘中伟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经济条件是制约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然而,这个观点历来饱受争议,它既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优势和独特之处,又因其易被误认为具有“宿命论”的倾向而成为马克思主义诸多问题的“原罪”。这些争议不仅以各种衍生形态长期左右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也深刻地影响着与之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本文拟在对这一问题进行历史回溯的基础上,通过对相互作用这一思维方式的认识论批判和对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的历史范畴的辨析,来探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经济决定性问题。

一、对经济决定性问题的历史回顾

基于经验和哲学理论的双重契合性,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诠释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相互作用的思维方式在思想界一直占据支配地位,甚至已成为常识。但这种思维始终困惑于“从根本上说,究竟谁决定谁”的问题,以致严重影响了理论本身的自洽性。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概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他将人类的生活形式划分为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和法律等上层建筑、一定的意识形态等几个因素,强调生产力的发展所造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此处论述的实质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对于其他要素的单向制约作用。这一说明显然与许多人的常识不相一致。因为,直观地看,人类的任何有目的的活动都是经由思想和意志才成为可能的,片面地强调必然性的物质运动而忽视诸如法律、道德、宗教等因素的影响实为不妥。对于这一问题,恩格斯在晚年认为:人们在理解这一观点时缺乏辩证的思维,只看到了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僵硬对立,“完全忘记了相互作用”[1](P728)。为此,恩格斯专门强调了其他因素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和事变,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忘掉这种联系)向前发展。”[1](P696)这种解释固然是部分地纠正了人们对于唯物史观的误解,不过其表述仍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既然是相互作用,如何能分清哪一个始终是决定性的呢?这种区分如果不联系经验事实是根本没有意义的,而若要联系经验事实,则最终的决定作用又是难以证明的。

第二国际时期的理论家们没有人否认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也没有人真正否认其他因素如道德、政治等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他们争论的核心在于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阶段性质的断定,一部分人坚持认为资本主义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无产阶级需要做的是通过政治革命给予它最后一击,使其寿终正寝——在此基础上又有革命策略选择上的差别;另一部分人则反对崩溃论的主张,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当时的任务是扩大民主、改良社会——这是以伯恩斯坦为代表的修正主义的观点。总体而言,对于经济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双方都没有从理论上作更为深入的探讨,他们关心的是事实、数据和当下的实践策略。相比较而言,深受黑格尔影响的匈牙利思想家卢卡奇以方法论问题为切入点,以总体性而不是以简单的相互作用来理解辩证法。[2]这对于我们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中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很有启发意义。当然,过分地强调方法论也是卢卡奇的局限所在,这使他忽视了总体性范畴背后所蕴含的实质性内容。

尽管同意经济因素在历史发展中起“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法国思想家路易·阿尔都塞对经济因素起决定作用的具体方式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他看来,恩格斯将经济因素与上层建筑并提、并断言经济因素是必然性而上层建筑表现为无穷无尽的偶然性事件,历史是由必然性因素和无数偶然性事件形成的合力推动的,并没有说明为什么经济因素是那些偶然事件的必然性。同时,如果上层建筑的形式产生了诸多的偶然性事件,那么经济因素也会产生同样的情况。这就于无形中抹煞了上层建筑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阿尔都塞的观点是:恩格斯的历史发展动力的合力论,其基础是无数的相互冲突的个人意志,但这种解释并不能真正说明经济因素在历史进程中的决定作用,因为无法证明这个“合力”是“最终的”,更不能说明所谓最终的合力一定就是体现为必然性的经济决定的结果,除非是人们将主观期望的结果即经济因素“偷偷地塞进最终的合力中去,这就等于在单个意志的情形下一开始就把宏观决定因素塞进微观决定性因素中去”[3](P115)。而且,说个人意志的冲突能够产生历史事件,这也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历史事件都是确定的,体现为结构和上层建筑形式的变化,而这些东西恰恰与无穷无尽的、难以把握的所谓偶然性毫无关系。因此,阿尔都塞用结构的因果性来解释这个问题,认为社会结构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而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存在条件,上层建筑是社会结构的存在条件,它们之间不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尽管如此,生产仍然构成了“占统治地位的主导结构”[3](P201)。当然,这种结构因果性并不是经验概念,“它是一个建立在对象本质基础上的理论概念,是一个始终既与的复杂整体”[3](P202)。这种结构因果性就是阿尔都塞所理解的辩证唯物主义,而一切关于历史的研究无非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中的应用而已。这似乎又回到了经典理解的原点。其实,即便承认阿尔都塞所说的结构因果性的正确性,人们仍然不知道为何生产就一定是占主导性的。由于现实世界一直被保留在纯粹的偶然性的境遇之中,因此阿尔都塞的这套理论对于分析现实世界根本没有任何帮助。

由于不满阿尔都塞理论的含混性,英国思想家G.A.科恩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概念作了细致的清理。他赞同的是一种“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他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阐明和辩护,局限在物质生活及与其直接相关的法律和国家等上层建筑领域,并不试图用物质的东西解释精神发展的轮廓。[4](P412-413)去除掉社会生活的内容,科恩的历史唯物主义所要解释的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他在第一个问题上遇到了难题——既然是相互作用,何来生产力对于生产关系的单向决定作用?这一疑问当然也适用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于是,科恩引入颇具形而上学色彩的发展命题,即“生产力趋向发展贯穿整个历史”[4](P163)给予补充,并加上“人性”因素,以使生产的首要性问题变得圆满。科恩将这种在相互作用的因素之中寻求决定性因素的做法命名为“功能解释”。其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围绕生产的首要性问题和“功能解释”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争论,但从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基本思维方式并没有改变。

二、相互作用思维方式的认识论批判

对于概念的认识论批判是哲学研究的一项基本工作。就历史唯物主义中经济因素的作用而言,也需要类似的努力,以便为那些持久争论的问题提供一个较为可行的解决思路。现在的问题是:在经济的决定性问题上,相互作用的思维方式是否合适?

黑格尔早已指出,在自然研究尤其在生命有机体的研究中,虽然由因果关系发展而来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思维范畴,但相互作用也只是“正站在概念的门口。……假如我们对于某一内容,只依据相互关系的观点去考察,那么事实上这是采取一个完全没有概念的态度。我们所得到的仅是一堆枯燥的事实,而对于为了应用因果关系去处理事实所首先要求的中介性知识,仍然得不到满足”,原因就在于“相互关系不但不等于概念,而且它本身首先必须达到概念的理解”。[5](P321)那么,相互作用与概念式的理解之间的差别在什么地方呢?相互作用指的是两个实体之间的互为因果关系,而并不假定两个实体是内在统一的;概念式的理解则不同,它并不将相互作用的两个因素看成孤立的两个实体,而是将二者作为一个实体内部的两个因素来对待。因此,相互作用的两个因素就具有了内在的一致性,是一个统一体内部的两个环节。按照黑格尔的理解,决定两个因素关系的恰恰是概念,是两个因素共存于其中的那个统一体。概念作为一个具体的总体,“作为自在自为的特定存在,这就是个体性,构成它的自身联系和普遍性”[5](P334)。换言之,概念之内的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概念的特殊性质,这种特殊性质的展开就是概念所蕴含的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当然,黑格尔决不承认概念是有来源的东西。总之,对于黑格尔来说,一个辩证总体的性质决定了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至于各个环节之间,只能是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不能说哪一个是具有决定性的。

事实上,黑格尔的上述理解基本上为马克思所接受,但有一个重大的不同:马克思并不将概念或具体的总体看做概念的自我展开。在分析生产及其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时,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导言中专门指出:具体的总体并不是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6](P42-43)。作为一种理论化的现实状况,具体的总体是对于实际存在的现实关系进行抽象的结果,是思维把握现实的一种特定方式的成就。因此,对于这个具体的总体,也就是对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及其构成要素来说,它们的性质和关系是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这一看法体现了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它使得马克思与黑格尔以及阿尔都塞隐蔽的黑格尔主义区别开来。这一不同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是从何种意义上来谈“决定性”的。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即马克思对于生产与其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分析。马克思认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其中生产是决定性的。

首先,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中,狭义的生产对于消费起决定性作用。在生产中存在着消费的规定性,即生产消费;当然,本来意义上的消费指的是满足主体需要的消费,它同时也具有生产的规定性,并再生产出主体。也就是说,生产与消费构成了生产循环的起点和终点,而起点和终点在某种意义上是重合的。这样一来,在生产与消费之间就存在一个中介运动——二者互相中介又相互依存、互为手段,每一方都由于对方的实现才能实现自己。尽管如此,马克思却反对黑格尔主义那种将两个要素等量齐观的做法,而将生产与消费看做一个运动过程中的两个要素,“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消费,作为必须,作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但是生产活动是实现的起点,因而也是实现的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是整个过程借以重新进行的行为。个人生产出一个对象和通过消费这个对象返回自身,然而,它是作为生产的个人和自我再生产的个人。所以,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6](P35)。这段话十分重要,表明支配性作用、决定性作用是从运动过程实际开始和再循环的起点的意义上来说的。

其次,在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中,分配是生产的产物,生产的结构决定分配的结构。因为分配只能是分配生产出来的产品,而且参与生产的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比如,利息和利润作为分配形式,是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为前提,又是资本的再生产方式。另外,分配不仅是产品的分配,而且是生产工具的分配和社会成员一定生产关系的分配。因此,这种分配本身就包含在一定的生产过程中并决定生产的结构,这是属于再生产领域讨论的问题。除了最初的自然产生的生产条件以外,由于生产条件本身就是历史生产的产物,因此作为前提的恰恰是历史生产的结果。即便通过法律的规定建立起新的分配关系,如果这种分配关系不能与以往历史的生产条件相一致,它将不能持续和巩固。如法国大革命打碎了大地产制并用法律固定下来,但并不妨碍地产在此之后的集中。[6](P39)因为要分配的物质存在、生产工具是历史生产的产物,所以这里的决定性作用不仅是指生产在时间上先于分配,而且是指它决定了生产和再生产稳定地、持续地进行。

再次,在生产与交换和流通的关系中,交换和流通包含于生产之中,由生产决定。在马克思那里,流通只是交换的一个要素、一种形式,可以与交换合并处理。交换是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既然消费是生产的一个要素,交换也属于生产的一个要素。这表现为生产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是生产的组成部分,直接隶属于生产;当产品交换是被用于制造直接消费产品的手段时,这种交换也是生产范围的事;实业家之间的交换也是生产活动。只有为消费而产生的交换与生产无关。因此,交换首先为社会生产的分工所制约,私人之间的交换为私人生产所制约,交换的深度、广度、方式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可见,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6](P40)

总之,马克思在谈到生产这个有机整体各环节之间的关系时,承认各个要素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关系,同时又承认生产在所有这些要素中作为起点居于支配地位。可以说,所有这些要素构成了一个广义的生产范畴,而这个广义的生产的性质则为狭义的生产的性质所决定,因为狭义的生产是广义的生产的起点。那么,起点仅仅是从时间意义上来说的吗?显然不是。因为,这里的具体总体本身就是概念把握的产物,而不单纯是时间发展序列意义上的抽象。马克思已经指出:经济范畴的次序排列与它们的自然次序或历史发展次序不相一致,甚至相反,这一次序的选择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内部的结构”[6](P49)。马克思考察的是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和一种特殊的存在,对于他来说,对象就是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因此,很明显,起点就是相对于资本的产生而言的。生产是资本成为资本的第一个场所,是它的起源。只有通过生产过程,物质生产资料才能获得资本的性质,才可以产生出借助于对社会生产力的占有来榨取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的可能性。因此,这里的决定性作用是就作为整体及其性质的产生源泉来说的。

由此可见,如果从一个有机整体内部的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来看,一定会得出相互作用的结论;但如果从整体性质的产生来看,则一定会凸显单向的制约作用。因此,当马克思说到经济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单向制约作用时,并不是理论上的不严谨,而只能是针对一定历史整体的性质来说的,或者说,他的这一论点是以辩证的、整体的概念方式把握研究对象所得出的结论。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来说,它所着眼的整体是历史,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历史?这种历史的性质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吗?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范畴

能够给予历史以系统的解释、并且给出切实历史结构的分析的思想家,在黑格尔之前,尚有维柯、赫德尔和施莱格尔。[7]对于黑格尔来说,历史哲学的对象就是世界历史,历史哲学的目的在于证明历史是一个合乎理性的过程。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在历史之外赋予了历史以意义和目的,马克思所说的历史不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以往的一切历史观都忽视了历史的现实基础,因而“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8](P93)。由于在历史中排除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历史就只能成为政治史或宗教史,最终成为思想史。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观同样也是针对世界历史而言的,然而马克思为什么坚决地否认他的历史观是历史哲学呢?原因就在于“世界”这个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绝对的整体和经验的整体。这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专门区分过的两个概念,这一区分也是康德解决形而上学命题中二律背反问题的关键。如果从这一视角切入就会发现,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针对的是当下的经验整体。问题是,这一经验整体的性质如何?它在什么意义上是“世界”的?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8](P57)

旧唯物主义,在这里主要指的是费尔巴哈哲学,它的主题是人们在爱的基础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类存在。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哲学的基础是市民社会。这里的市民社会指的是什么样的社会呢?按照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的阐述,市民社会就是一个利己主义的私人社会,在市民社会中,个人是“异己力量的玩物”[9]。这与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费尔巴哈的批评是一致的:费尔巴哈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人,“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8](P78),于是他不得不求助于“类的平等化”来寻求人类的普遍联系。因此,费尔巴哈虽然意识到人类的普遍联系,却没有找到这种联系的真实基础,当然也没有找到摆脱人的孤立状况的现实途径。

新唯物主义,也就是马克思所主张的哲学,它的主题是人的解放,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这种哲学的客观基础正是在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中正在形成的、处于普遍联系中的社会的人类。与《论犹太人问题》中的看法相反,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此前的国家看做虚幻的共同体,人与人的普遍联系则是一个由于经济交往造成的、不断趋向于实现的历史事实。在资本主义时代,“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只有参与到世界历史之中,“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8](P88-89)在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中,不仅个人实际上通过物质生产而与其他人紧密联系,同时也获得了世界的、人类的眼光和意识。当然,这一过程本身也带来了世界市场力量对于个人的支配,而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实现人类对于自己创造出来的普遍交往的控制、实现人的自由解放。

因此,马克思讲的历史实际上是世界历史,是在物质生产基础之上产生的人类共同体的发展史,历史唯物主义探讨的正是基于普遍交往而形成的世界历史。在一定的人类共同体中,存在四个基本因素,即物质生产与再生产、人的生产与再生产。在此基础上,还有意识(包括宗教、道德和哲学等)、法和国家等。这个历史的发展就是物质生产基础之上人类共同体的发展。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到分裂为阶级社会并以国家这种虚幻的共同体为补充的人类的集合,再到资本主义带来的竞争条件下的世界性联合,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个人的利益满足和自我发展的要求与共同体之间的矛盾。但二者又具有统一性,个体是共同体的个体,共同体由个体组成,个体从自然联合到阶级联合再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联合,这既是个体的发展过程,也是共同体的变化过程。通过对于这种世界历史形成过程及原因的探讨,马克思、恩格斯为自己的哲学主张找到了客观依据。他们对历史的研究表明,人与人的普遍联系是一个不断趋向于实现的历史事实,这是由客观的经济交往活动造成的。因此,人的自由解放就是一个完全可以实现的目标,而不是空谈。马克思对世界历史的这种理解当然也得益于费尔巴哈的类哲学。马克思其实是在另一层面将费尔巴哈的类哲学放置于经验的基础之上,并将历史理解为另一种意义上的类的生成的历史。这里的类不是自然的共同性,而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事实上,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描述并展望了人类从自发联合走向自觉联合的历史进程,正体现了马克思对历史的这种理解。

也许有人会说:马克思的这些看法难道不是一种隐蔽的目的论吗?这不是历史哲学的典型特征吗?马克思本人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断然否认历史有自己特殊的目的。“前期历史的‘使命’、‘目的’、‘萌芽’、‘观念’等词所表示的东西,终究不过是从后期历史中得出的抽象,不过是从前期历史对后期历史发生的积极影响中得出的抽象。”[8](P88)用马克思的话来说,真正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6](P42)。应当指出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所谈的历史只是针对资本主义产生之前的历史而言的,至于资本主义产生以后的社会如何发展,则只能将其看成一种合理的推断,不属于历史的范围。

因此,既然讨论的是经验的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那么,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经济的决定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人类的这种物质交往关系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由生产发展所推动的。这不仅是对于历史的经验的总结,而且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所做的历史性回溯的结论。至于受经济决定的政治、法律、宗教、道德和哲学等,都必须从其与特定共同体的联系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以马克思意义上的世界历史的形成为视角来考虑才有意义。当然,这种理解涉及对于这些社会和思想形式的本质规定,或者说已经默认其为人类共同体的表现和反映。这里多少有了黑格尔的因素,应有进一步考察的空间,但已超出本文的主题。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经济因素对于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涉及的不是共同体形成、发展并以世界历史的形成为最终目的,就绝不能盲目套用。

四、结论

综上,对于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经济决定性问题,仅从相互作用的角度无法掌握其准确内涵。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如果仅着眼于一个有机整体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一定会得出相互作用的结论,但就整体性质的产生而言,则一定会凸显经济的单向制约作用。所以,当马克思说到这一制约作用时,他是以辩证的、整体的概念方式来把握研究对象而得出的结论。此外,经济的决定性问题必须联系到马克思有关世界历史的思想来理解。马克思对于世界历史的研究是立足于经验的概念研究,而“决定性”这一概念正是相对于整体及其特殊性质的产生而言的。正因为这一研究针对的是特殊的问题,因此它有自己的界限,绝对不能将其当成普遍适用的历史哲学。比如,在以往的历史研究中,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名义将历史人物的思想与其直接生活的环境简单联系起来的做法,或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名义将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与政治实践简单联系起来的做法等,都属于以特殊性遮蔽普遍性。诸多的误用甚至滥用曾经给马克思主义带来不少令人尴尬的嘲笑,“也的确造成过惊人的混乱”[1](P698),但这些不应当由马克思本人来负责。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67.

[3] [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4] [英]科恩G A.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M].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5] [德]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M].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4-6.

[8]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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