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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租赁宣纸蒸锅合同”述论*

2012-01-28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10期
关键词:泾县皖南家村

曹 天 生

·中共党史资料·

“新四军租赁宣纸蒸锅合同”述论*

曹 天 生

宣纸是我国特有的传统手工纸张,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具典型的代表之一。2006年,宣纸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宣纸又被联合国列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青檀皮和沙田长秆稻草为主要原料和配料的宣纸制作技艺经历了长达近千年的发展和完善。2011年6月,《中国宣纸传统制作技艺抢救性挖掘整理研究》项目组在宣纸原产地安徽省泾县展开田野调查中,发现了一份弥足珍贵的历史文献。这份文献向我们进一步印证:新四军在抗战艰苦的岁月里,对宣纸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新四军是有文化的军队,是与广大民众血肉相连的军队。

现就几个问题分述如下:

一、“新四军租赁宣纸蒸锅合同”文献内容

先将这份文献加以点校整理和说明:

新四军租赁宣纸蒸锅合同①标题为笔者所加。

立租字人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理事主席曹炳南、监事主席曹彩臣等,今凭中租到梅炳魁名下坐落外梅村口土地庙上首皮锅基地壹业,锅坦、石磡、水潭一并在内,其基地归社租受建筑皮锅壹台,制造宣纸原料应用。三面言定,每年纳行租国币叁元正,其租金按三季交付,不得拖欠短少。自租以后,限于五年。惟皮锅筑成后在五年内损坏归社修理,五年期满,若停止营业,其锅、蒸双方公议估价,归东收回,并无异言。自租以后,出入日行,毫无阻碍,如有租税不清,请东另招人租,亦不得掯霸,今欲有凭,立此租字大发为据。

民国二拾玖年国历六月吉日

立租字人: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合作社:

曹炳南 (章)曹彩臣 (章)

曹双武 (章)曹金礼 (章)

丁汝庭 (章)

凭中:曹东祺 (章)曹锦堂 (章)

代笔:丁秀生 (章)

土地庙上首水潭东家浸草。(曹炳南章)

本租赁合同盖有两个长方印章,上首印章6×4.5(厘米),盖在 “二拾玖年”四字上,上刻篆体字 “保证贵任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图记”;下首印章9.5×1.7(厘米),盖在 “国历六月吉日立租字人泾”字上,为阳刻无边长条章,上刻扁宋体字 “保证贵任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 (6旦)”;立租字人、凭中人、代笔人名字均由丁秀生代笔统一书写,分别盖有各人四方小章;租赁合同末尾添加说明的 “土地庙上首水潭东家浸草”处由曹炳南章,以示严肃与郑重。上首章和下首章均为 “保证贵任”四字,这里的 “贵”是个敬词;“任”即 “堪:胜任”②《古汉语字典》,第507页解 “任”字其一意:“堪,胜任。柳宗元 《谢吉甫相公示手札启》:无任喜惧感恋之至。”成都:巴蜀书社,1998年。之意,四字连起来,即 “保证胜任”的意思。根据笔者初步研究,该二章加上此四字的作用有二:一是做特别识别之用,使章具有保密作用;二是带有吉祥祝语的意味。

经与当地我们发现的其他在清代、民国时期的租赁合同和其他契约相比,这是一份合于当地民间规范的合同文件。这份契约文件文字虽短,却见证了新四军军部在皖南时期新四军在小岭一带开办宣纸联营合作社的情况。

二、“新四军租赁宣纸蒸锅合同”产生的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前,泾县宣纸生产曾经出现一个黄金发展时期。1926年至1931年间,全县宣纸槽数在120个至130个之间,其中宣纸发源地小岭一地就达90个。宣纸产量全县在1000吨上下,其中小岭约有650吨左右。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和上海 “八一三”事变后,上海、南京等商埠相继失陷,宣纸销路完全被阻,陷于停产停销境地。同时,由于纸厂的倒闭,纸工们生活无着,被迫出走他乡,改谋生计,陷于悲惨的境地。

1938年8月,新四军军部迁至云岭罗里村后,便成立了军部政治部农村经济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调查社会各阶级、阶层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倾向等情况。调查以后,由专人撰文,分别在 《抗敌》杂志上发表。其中也对宣纸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

1.分析了抗战以前和以后宣纸业由盛而衰的原因。“泾县原以产纸闻名,但在战前,一般的纸棚生产数量却在日趋萎缩,除肖岭 (即“小岭”)所产连史纸,有其特殊的销路外,其余出产表芯纸等比较粗劣的纸棚,则有很多停业。战后纸价飞涨,粗劣纸张也被抬高了地位,用途日广,市价上升,不可遏止,过去一担大表芯纸仅值七八元 (一担等于146刀),战后因洋纸输入减少,市价曾一度涨至二十四元一担,现在则经常徘徊于十四五元一担,除肖岭 (小岭)的连史纸 (“宣纸”之别称),因市场丧失(京、沪、平、津)而销路停顿,纸业停业外,其余制造粗劣的纸棚则大都获利。”①“皖南农村经济的副业与手工业”(1940年3月16日),新四军 《抗敌》杂志第9期。这段话指出了当时宣纸由盛而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日本侵华而阻滞了宣纸的销路所引起的,其它土纸的由衰而盛也是由于日本侵华使洋纸输入减少所引起的。

2.指出了清末民初到抗战以前皖南宣纸等小商品生产一度繁荣发达和抗战以来又陷入萎缩的根本原因。认为 “小商品生产 (如烟叶、宣纸、蚕丝、麻布袋等)相当发达,但这是帝国主义造成的”②“皖南农业经营管窥”(1940年3月1日),新四军《抗敌》杂志第8期。。从清末民初到抗战前,我国经济的主要变化是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手工业生产也大批由简单商品生产转变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小岭宣纸手工业生产也不例外,新设纸棚增多,投资总额增大,纸棚扩充外迁等都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渗透到宣纸行业中,刺激着宣纸业向商品生产的发展。还有一个原因是宣纸作为一种特种手工艺品,在一定程度上抵制着外国商品纸和本国纸业的市场竞争。但到抗战后,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对华侵略,致使宣纸业陷入灭顶之灾。

3.指出小岭宣纸棚主集棚主、纸商与地主三者于一身。 “泾县肖林 (著名的宣纸产地)一带的土地,很多集中于宣纸商兼地主手中。”“肖林 (小岭)的纸商,也是占有巨量的土地的大地主”。③“皖南土地分配缩影”(1940年7月15日),新四军《抗敌》杂志第13期。这些记载和论述,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早的对宣纸棚主的阶级分析和经济分析论述,这对我们深入研究新中国成立前宣纸棚主阶级属性、宣纸行业中的民族资本主义生长情况以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特点等,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新四军在对宣纸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④新四军调查宣纸业等经济社会情况在军部进入皖南后不久即开始,但形成文章发表则在1940年,与新四军工作开展并不矛盾。,根据战时的条件,开展了支持宣纸业和扶持宣纸生产的工作。1939年4月,“工合”在安徽屯溪成立浙皖办事处。7月,新四军派叶进明、侯蔚文、蒋传源等到屯溪参加 “工合”办事处工作。10月,“工合”浙皖办事处为直接支援新四军的抗日斗争,又决定在新四军军部附近兴办 “泾太事务所”,由中共泾县县委派员临时负责,在泾县茂林镇开始筹建工作。11月1日,泾太事务所正式成立,所址设在在泾县茂林镇南头的桂花畅厅,茂林镇是国民党泾县政府控制的地区,是新四军军部所在地云岭连接后方的必经之地。首任所主任为吴昆,未几,由新四军军部派蒋传源担任,事务所工作人员大多为中共党员、进步人士和新四军所派人员。随即,泾太事务所首先在小岭办起造纸合作社,将新四军民运部开展的地方民运工作与之紧密结合,经过资金筹备,招募技术工人,修复房屋设备,添置工具材料等,很快便恢复和扩大了生产。

在泾太事务所正式成立之前,新四军民运部就已在小岭帮助纸乡人民恢复生产。“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等一批合作社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成立的,这份租赁合同也就是新四军 “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扩大宣纸生产、满足宣纸原料供给需要而在新四军干部丁秀生等的组织下签订的。有史料记载:“1938年初冬,新四军派民运干部侯蔚文(女)①《泾县小岭宣纸厂厂志》,1986年打字油印本,第66—67页。经查有关材料得知,侯蔚文——新四军政治部人员,1939年5月应工合浙皖办事处的邀请被派遣到该处协助工作。同志来到小岭,开展民运工作。她身材很高,留短发,体格强壮,长骑一匹灰色的马。在当地党组织的密切配合下,她深入群众,宣传抗日救国的革命道理,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广大工人群众的觉悟,很快在小岭成立了进步的革命组织——红抗会。”②《泾县小岭宣纸厂志》,1986年打字油印本,第66—67页。文中云 “红抗会”,有的材料云 “工抗会”,笔者认为并不矛盾,经笔者调查研究,当时成立的各种抗日救国群众组织很多,有多种称谓。1940年初,泾太事务所首先在小岭的柏岭坑办起了第一个宣纸生产合作社,由新四军军部赞助了4900元钢洋,由蒋传源③蒋传源,新四军政治部人员,1939年5月应工合浙皖办事处的邀请被派遣到该处协助工作,后任工合泾太事务所主任等职。通过丁秀生、曹千斤、丁梦飞等新四军干部、地方农抗会干部和进步人士进行筹办,收购原料、添置设备、招收工人,短短半个月,就办起4帘纸槽,有30多名工人的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当年便生产了宣纸10多吨。根据陈毛香老人生前回忆,当时,新四军民运部的侯蔚文从云岭到小岭开展工作,经常到她家歇宿,总是由她安排,侯蔚文经常与当地工人联系工作,组织宣纸生产。继柏岭、双岭后,小岭的皮坦、汪义坑、方家山、周坑等地相继成立了宣纸生产点,接着,小岭以外的宣纸产地也成立了生产点,当地人一般将这些宣纸生产点以“合作社”之名称之,实际上这些生产点全由新四军 “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实际领导。

“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的建立与 “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④据双岭坑陈毛香老人1979年回忆,双岭坑的合作社就设在她家,家门上挂的牌子为 “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牌子为杉木板制,皖南事变后,家人将此牌藏于山上的柴堆里,以后又转移至自家阁楼上,用物件掩遮,到 “文化大革命”时,被劈开当柴烧了。现有文称为 “双岭坑宣纸生产合作社”,经笔者走访和判断,从陈毛香老人说。等合作社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新四军到达小岭特别是双岭、许湾一带核心产纸区建立合作社生产宣纸后,由于产品统由新四军统购包销,因而生产迅速扩大,随之对原料的需求也就大大增加。为扩大生产之需, “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便应运而生,这也是新四军租赁梅炳魁宣纸蒸锅合同的背景。

三、“新四军租赁宣纸蒸锅合同”的文本解读

这份合同文本内容虽然简短单一,但内涵却十分丰富,有必要加以详细考证说明:

1.关于梅家村。梅家村,又称梅家、梅村,是一个梅姓村落。查 《梅氏宗谱》:梅氏于清顺治年间从宣城迁来小岭西山北部山坳之中(该地至今仍然称作 “梅家坦上”),传至梅万忠时又迁梅家村为梅氏始祖。来因主要是:“健中三子普福以贸易至泾邑枫坑,遂居焉”⑤《梅氏宗谱》2000年印本第72页记载:普福两个兄长分别生于顺治三年(1646)和十一年(1654)。。从此梅姓主要营生是专为小岭曹姓槽户制作宣纸原料,历史上一直未曾从事宣纸制作的成纸之捞、晒、检等核心工段,在曹氏宣纸技艺的核心技术严格保密的情况下,梅姓一直从事最为繁重的原料加工,因此也被称作 “草户”,其原料制作特别精良,与曹氏的合作长期配合默契。

2.关于合同签订的时间。签订的确切时间为1940年6月,这可以通过“国历”二字得知。至于 “吉日”,在这里不是指确切的日期,是当地民间书写的一种方式,是讨口彩的一种方式,如果不写具体到哪一天,一般以吉日代替。当地人还有一种习俗,一般以农历 (又称阴历)中的初六、十六、二十六,初八、十八、二十八等为吉日,“六”取 “禄”、“六六大顺”之意,“八”则取 “发”之意。需要说明的是,订立这份合同的日子为6月,但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成立的确切时间还有待考证,根据判断在1940年上半年是确凿无疑的。

3.关于皮锅基地东家梅炳魁。查梅军保存的 《梅氏宗谱》,梅炳魁为梅军的曾祖父。梅炳魁生梅学明,梅学明无子,生女梅秋娣招赘,领养外甥女为女儿,招赘,生梅军。①梅军现在当地从事宣纸生产和宣纸加工工作。梅炳魁之父为梅昌信,祖父梅垂来。梅垂来、梅昌信、梅炳魁三代都是当地梅姓族长,梅垂来还是有名的讼师。梅炳魁是原料制作的行家里手,在当地有一定声望。梅炳魁出租皮锅基地给合作社,也是对新四军扩大宣纸生产的支持。梅家数代家境殷实,知书达理,故保存下来包括“新四军梅家村宣纸原料皮锅租赁合同”在内的诸多珍贵史料。

4.关于 “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合作社内部设理事和监事。理事主席为曹炳南,曹炳南是许湾人,宣纸工人,进步人士,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理事有曹双武、曹金礼,这二人均是许湾人;监事会主席为曹彩臣,双岭人,宣纸工人,进步人士,在当地有一定声望。监事有丁汝庭,丁渡人,宣纸工人。

5.关于 “凭中”。凭中又称 “中间人”、“见证人”。曹秉祺,宣纸工人,许湾人;曹锦堂,宣纸工人,双岭人,地下党员。按当地风俗习惯,凡为凭中人的,一般都是深得众人信任、有一定声望的人士。

6.关于 “代笔”。代笔丁秀生,是新四军派来小岭、丁桥一带开展地下工作的干部。丁秀生 “具体领导合作社事务”②《泾县小岭宣纸厂厂志》,1986年打字油印本,第67页。。由丁秀生代笔我们所知,这份合同就是丁秀生的亲笔手迹,从合同写作来看,他受过严格的私塾教育,书写工整,书法老道,对当地契约书写的格式等十分熟悉。由丁秀生担任代笔,符合他担任新四军干部、合作社察事的身份,也显示了这份合同的权威,还反映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丁秀生等人与当地合作社人员的亲密关系等。

7.关于印章。合同上盖有公章印章,在“新四军梅村宣纸原料皮锅租赁合同”上盖有两个印章,上首为 “保证贵任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图记”,下首为 “保证贵任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 (6旦)”。上首章为理事章,此章由理事主席执掌,下首章为监事章,此章由监事主席执掌,同时盖章方为有效,这也是当地其它民间组织通行做法。上首章是对外章,下首章主要在内部使用或与上首章在重大事情的决定时一并使用,以示十分郑重。

8.关于习俗表达。本合同中几处习俗表达。如 “立此租字大发为据”中的 “大发”,在笔者所见当地甚至整个皖南的民间契约中多有 “大发”等字样,③又如 “吉屋”、 “吉房”、 “吉日”等皆是,都是吉祥、讨彩语。甚或成为一种格式性语言;又下首章中的 “六旦”,旦, “日之意”,如元旦,就是元月一日,下首章中就是一种祝愿、吉祥的祝愿之词,但根据上下文和当地习俗的理解,应为 “六月”的意思。合同中 “六月吉日”实际上是指签订合同的日子。但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合同几方选定一个日子订立合同,该日就是 “吉日”。在旧时契约中,关于时间的具体 “日”,除非特殊需要,一般不写至日,而以 “吉日”表述。

四、由 “新四军租赁宣纸蒸锅合同”引出的若干问题研究

1.关于 “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和“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的关系

“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和 “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两个合作社究竟是什么关系?所能见到的有限材料认为是平行关系,如前面提到 《泾县小岭宣纸厂厂志》中就云:“这是同时期泾县十三个生产合作社中的两个”,①《泾县小岭宣纸厂志》,1986年打字油印本,第66—67页。实际上这两个合作社是隶属关系。根据笔者长期对皖南工合运动特别是泾太事务所所办合作社情况的文献检索和实地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新四军当年在泾县创办宣纸合作社只有一个,即 “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从1939年4月开始创办到1940年最为兴盛时,共有生产点40多个,最多时达到50帘槽。②请详见拙文:新四军与皖南 “工合”运动,载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第57—63、73页。这个观点我们可以从2011年8月于泾县档案馆查到的材料得到印证:“合作社具体是这样组织的:有一个主任,另外还有一个理事、察事、经济保管员、会计等。最先合作社的主任是蒋传元(即 “蒋传源”),后来换成曹主任。理事是曹金干③应为 “曹金淦”,当地人常将难写的 “淦”字简写成 “干”字。,察事是丁秀生,经济保管员曹振道,会计曹鸿根。宣纸合作社一开始就有两个槽生产,有工人30多人。由于事务所拨出大量的现款资助生产,所以合作社的生产比较正常。1940年上半年,又在梅村设立了原料加工生产合作社,把加工的原料供给它生产。这时宣纸生产合作社的产量更大了,每年可产十多吨纸……1940年底泾太一带共有新四军组织生产的宣纸生产合作社40多个。”④安徽师范学院历史系、中共泾县县委宣传部联合组成的公私合营泾县宣纸厂厂史编辑组调查报告:《泾县宣纸厂基本情况》,1959年9—10月,藏泾县档案馆,1960年卷。可见,“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成立在先,“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成立在后,从名称看,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中的 “联营”为 “联合经营”的简称,具有对各宣纸合作社和生产点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从行业习俗和生产功能看,纸乡历来将宣纸原料加工看作是附属工种,是非宣纸核心制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因为加工原料在旧时被认为是宣纸行业的下等工种,特别辛苦和劳累,是从属性工作,劳动人员的门槛极低,只要不怕吃苦劳累即可。从合同中签名的人员来看,丁秀生处在最为关键地位,他是 “代笔”,是新四军派来在小岭一带开展工合运动的主要人员之一,由他作为本合同的 “代笔”,说明这是新四军开展工作的结果,另他又是 “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的察事,显然是他在发挥职责范围内的作用,毫无疑问也是 “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成立前的决策人之一。所以,笔者认为,这两个合作社的关系不是并立平行关系,而是有着隶属关系的。所有后来成立的其它宣纸生产合作社的生产点,根据笔者在家乡走访老纸工,他们回忆,其时纳入皖南联营生产合作社生产点 (当地人泛称这些生产点为“合作社”)有双岭坑、周坑、柏岭坑、金坑、皮坦、方家山、西山、南容等处,主要生产点为双岭坑、皮坦和周坑三地。因为这些老纸工大多为家乡同宗,又都在20世纪70至80年代的回忆,所以完全可信,可见 “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对宣纸业的合作社实行统一领导和指导作用,这是当时条件下也是革命斗争的需要。

2.关于 “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等的性质

在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大背景下,皖南工合运动多少带有国共合作的色彩,但具体到皖南宣纸生产合作社,则属于全红色。具体来说:

(1)组织领导全部为新四军派来的干部和中共地下党员。侯蔚文在丁家桥、小岭一带开展工合运动的事迹,虽然已经过去了70多年,但代代相传,仍是纸乡人时常提到的一个人物,许多当地出版印刷的材料都反复提到她的名字。如“民国27年(1938年)冬,驻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派民运干部侯蔚文 (女)到小岭许家湾村宣传抗日救国,发动群众成立 ‘工抗会’,在此基础上发动群众集资……两社生产经营由未公开政治身份的共产党员曹金淦、孙云山、曹鸿根、曹锦堂四人负责”⑤泾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泾县志》,北京:方志出版社,1996年,第245页。,还有前面提到的“具体领导合作社事务”的丁秀生等。

(2)资金来源主要为新四军。皖南宣纸联营生产合作社创办之初,新四军首先赞助4900元作为资金铺底,启动了合作社的工作和后续宣纸的生产,其中包括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的宣纸原料加工。

(3)宣纸产品主要由新四军统购包销。“宣纸合作社一开始就有两个槽生产,有工人30多人。由于事务所拨出大量的现款资助生产,所以合作社的生产比较正常。1940年上半年,又在梅村设立了原料加工生产合作社,把加工的原料供给它生产。这时宣纸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量更大了,每年可产十多吨纸。宣纸生产合作社制出的纸有大部分供给新四军用,另一部分是出售。新四军主要是用来印刷抗敌报。当时有专门运输工人,每隔一天就要运十多刀纸到云岭新四军军部去。另一部分运到屯溪、苏州等地去卖。”①安徽师范学院历史系、中共泾县县委宣传部联合组成的公私合营泾县宣纸厂厂史编辑组调查报告:《泾县宣纸厂基本情况》,1959年9—10月,藏泾县档案馆,1960年卷。

(4)新四军与当地纸工、民众的关系十分密切。“在宣纸生产合作社里的工人,不管是政治还是经济生活都大大提高。工人的工资比在资本家工厂里的工人工资高一角多,达三角多钱,伙食也有所改善。新四军对工人说:资本家给工人芥菜吃,我们不给你们芥菜吃。老工人孙立贵回忆当时的情景说:每天是二菜一汤,当时超过了地主的伙食。工人的政治地位提高,合作社里的工头只是指挥和领导生产,没有工头压迫工人的现象。新四军宣纸生产合作社里的工人都是穷人,没有地主,因为地主的身份不被要求在工厂做工。工人有意见或建议可以提出。”②安徽师范学院历史系、中共泾县县委宣传部联合组成的公私合营泾县宣纸厂厂史编辑组调查报告:《泾县宣纸厂基本情况》,1959年9—10月,藏泾县档案馆,1960年卷。这说明在新四军创办的合作社里的一种新型劳动关系和军民鱼水情谊。

新四军不但组织联营,而且也扶持小业主搞好宣纸生产,小岭梅家村人曹晓五③曹晓五(1908—1991),出生于泾县小岭宣纸世家,是曹廷柱之子,曹廷柱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宣纸泰斗,曹晓五是建国后被公认的宣纸通家。笔者在20世纪70至80年代曾多次拜访过他,他的回忆我曾在数篇文章中写到。老师傅回忆说,当时他在双岭自捞1帘槽的纸,新四军民运部的工作人员同他联系,订立购销合同,也同样给他贷款,他所生产的宣纸全部卖给新四军。一次,曹晓五赶着小毛驴将宣纸运到罗里,政治部主任袁国平亲自收货,并留他共进晚餐。出于对新四军的热爱,曹师傅总是以较低的价格卖纸给新四军,但新四军的工作人员总是根据宣纸成色按质论价,他逢人便说新四军买卖公平,曹师傅生前每当回忆起与新四军交往的往事,总是漾出崇敬之情。

3.关于新四军在皖南创办宣纸生产合作社的历史意义

由于包括 “梅家村宣纸原料生产合作社”在内的各合作社生产的宣纸绝大部分都由新四军优惠包销,不仅粉碎了敌人的封锁,满足了各方面的用纸需要,而且使失业的纸工们重新就业,稳定了当地人民和外来工人的生活,使宣纸业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得以恢复和发展。尤其要指出的是,宣纸生产合作社所产宣纸,由于质量更胜一筹,主要供新四军政治部印刷《抗敌报》(新四军军报)《抗敌》杂志半月刊等和毛泽东著作单行本等。此外,合作社所产宣纸,还被用来支援地方和友军,新四军还设法 “出口”宣纸,把宣纸运出封锁线,换回自己所需要的各类物资。

新四军在抗战艰苦的岁月里,对宣纸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新四军与皖南民众情深似海。新四军及其领导人对宣纸的重视与关怀以及宣纸工人的事迹至今仍在宣纸之乡广为传颂。例如:1940年10月4日,日寇向泾县云岭进行 “大扫荡”,妄图一举消灭皖南新四军。但在汀潭一带却受到新四军的勇猛还击,后向泾县方向败退中又遭新四军伏击,最后在飞机的掩护下溃逃而去。这场战斗史称“皖南1940年秋季反扫荡”,是叶挺将军亲自指挥的。10月9日,叶挺、袁国平等人由泾县返回云岭途中经过小岭,曾特地参观了皮坦曹恒源秀记宣纸厂。老工人曹永辅高兴地领他们参观了工艺流程,叶挺还拍摄下一些工人操作的照片,夸奖工人手艺精巧和宣纸精美。临别时随行人员递上叶挺的名片给厂主曹秀峰作纪念,大家才知道这位英武的军人就是北伐名将、新四军军长叶挺。忙乱中,厂主曹秀峰急忙挑选了2刀精制四尺夹宣,工人曹永辅一路疾奔,一直追到通往云岭的大岭脚下才追到叶挺将军一行,将宣纸送给叶挺将军,表达大家对将军和新四军的敬意。①《泾县小岭宣纸厂厂志》,1986年打字油印本,第68页。 《中联部副部长李进军谈 “党的对外工作90年”》,人民网,2011年6月28日,http://cpc.people.com.cn/GB/66888/66889/15022372.htm l。

小 结

综合上述,新发现的 “新四军租赁宣纸蒸锅合同”虽然是由 “泾县梅家村宣纸原料合作社”与东家梅炳魁签订的一份合同,但该合作社是由新四军派出的工作人员发动群众创办的,资金主要由新四军供给,合作社的生产是中共地下党员和宣纸工人中的积极分子掌握的,在合作社内部建立了一种新型关系,宣纸产品主要供给新四军,因此,这份合同本质上是一份反映新四军与民众公平合作的契约文件,它所承载的革命历史信息是十分丰富的,因而是一份十分难得的革命历史文物,也是关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宣纸研究的一份珍贵文物,尤其是填补了抗战时期新四军与宣纸发展关系史上的一段空白。

(本文作者 安徽财经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教授 蚌埠 233041)

(责任编辑 薛 承)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中国宣纸传统制作技艺抢救性挖掘整理研究”(10&ZD08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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