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九十年,事功史实析毫端:评《胰岛素之发现》
2012-01-27李昂
李 昂
一些媒体总是津津乐道我国生物学家“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的一项研究成果——人工合成牛胰岛素。其中的故事已经有了很多的著述和争论。可是,为何胰岛素如此引人关注,以至于人们对关于它的研究总是不吝赞誉呢?现在稍具生理学知识就会知道,胰岛素是由胰腺中β细胞分泌的一种具有51个氨基酸的蛋白质,它参与调节糖代谢、可以用于治疗糖尿病。然而如果只是把糖尿病看作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且又无伤大雅的一种慢性病①在世界范围里,糖尿病是当前患病率位居第五的常见疾病。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糖尿病患者已超过成年人口的10%,中国的这个数字也已经超过了9%。,恐怕永远无法理解胰岛素的发现所带来的轰动效应。
米歇尔·布里斯(Michael Bliss)的《胰岛素之发现》(The Discovery of Insulin,以下简称《发现》),从糖尿病的历史讲起,首先让读者认识到它曾是一种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会致人死命的可怕疾病②糖尿病患者的身体不能制造或利用胰岛素而无法有效地吸收糖分,导致血液中葡萄糖过多而从尿液中排出。病人因不能得到所需的能量而常常处于饥饿状态,且容易引起各种并发症,临终前常因酮中毒而陷入昏迷,死状悲惨。注射胰岛素能帮助病人调节体内的血糖浓度,使他们过上正常的生活。,继而对1921~1923年间胰岛素的发现和应用于临床的过程做了极为完整的叙述,并就相关的一些问题展开了精彩的分析和讨论。对于关心科学与社会的普通读者而言,的确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书。在亚马逊网站的书评里,有读者宣称“任何听说过糖尿病的人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此说是否言过其实,不妨看看布里斯都写了什么。
全书除导言之外一共10章,可以分成3个部分。在第1章里,作者首先给出了一部糖尿病治疗的前史;第2~7章,是这个有关发现的故事的主体;第8~10章对故事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进行了剖析,也评述了人们对这个发现做出的不同反应。下面就依此顺序对书的主要内容作一简单的考察。
1 胰岛素发现之前对糖尿病的认识和治疗
虽然东、西方医学典籍中,很早就都有与糖尿病相关的记载,但这种病症在人类历史的早期还是比较罕见的,据称罗马帝国时期的名医盖仑也只见过两例[1]。由于诊断标准不一、统计方法也不严密,我们无从得知20世纪之前糖尿病在整个社会人口中的比例,不过可以清楚地看到,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这种病变得越来越常见,尤其是在富裕的人群中。到1920年左右,在工业化国家的人口中,0.5% ~2%都患有糖尿病([2],21页)。
眼下,关注健康的现代人多少都能对这种常见病的症状、机理、治疗方案道上一二,但若从历史的角度看,达到这种认知程度,却是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布里斯将书的第一章名为“一首长长的序曲”,想表达的就是这层意思。其实,要将有史以来尝试治疗糖尿病的各种偏方和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欧美各国研究胰腺提取物的先驱事迹解说清楚,20多页的篇幅并不算冗长。
早在18世纪,基于患者的尿中含糖这一现象,医生们对糖尿病的机制就作出了各种不同的推测,并制订了相应的治疗方案。有些医生认为应该多吃东西补充流失的养分,另一些则认为应该少吃以降低尿糖含量。放血和服用鸦片也曾是流行的疗法,然而实际上却没有任何效果([2],23页)。
到了19世纪末,德国学者冯·莫林(von Mering J,1849~1908)和明科夫斯基(Minkowski O,1858~1931)偶然发现切除狗的胰腺能直接引起糖尿病的发生。接着,通过1892年法国医生海顿(Hédon E,1863~1933)和1901年美国学者欧派(Opie E,1873~1971)的实验,人们普遍接受了这样一个假设,即胰腺中的一些小岛状的团块组织产生某种内分泌物①区别于胰腺分泌的消化酶等物质。莫林和明科夫斯基由此提出胰腺具有第二种内分泌功能的假设。这一时期的另一重要发现是肾上腺素以及随之产生的激素概念。内分泌学也由此兴起。,它的缺失将导致糖尿病。自此,很多人尝试用胰腺提取物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文献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到1910年,欧派就抱怨这类文献简直浩如烟海。不过,虽然其中有报告说有效果,但别人却无法重复。此后,纽约洛克菲勒研究所的克莱内(Kleiner I.S,1885~1966),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医学院的鲍罗斯库(Paulescu N,1869~1931)等人陆续做出了一些令人振奋的实验,但因一战爆发,以及资金短缺等原因,他们的工作都被迫陷于停顿([2],25~28页)。
到故事发生时为止,患者在被诊断出糖尿病后,通常只有几个月的生命。对他们唯一稍有效果的治疗就是严格控制饮食的饥饿疗法。布里斯给了“饥饿疗法之父”艾伦及其工作很多笔墨,但这种疗法其实只能让患者在极为悲惨的状况下延续2~3年的生命而已。书的中间插了几页图版,其中有两张患者接受该疗法后鸠形鹄面、惨绝人寰的照片,给读者带来了极其强烈的视觉冲击。
在这一章里,作者笔下的人物众多,所述情节头绪纷繁。虽然布里斯未及说明19世纪中期,是病理解剖的证据让人们在胰腺和糖尿病之间建立了联系[3],也没有提到在此期间内分泌学诞生的重要意义,不过,仅仅作为一个故事背景而言,本章的铺垫已可谓充分。对于一个并非医学、生理学专业出身的作者,能将这段复杂的学术史条分缕析,叙述得如此脉络明晰,洵属不易。
2 1921~1922年间发生的事
对胰岛素的发现经过,中文文献中有过若干介绍性文章,其中已故王志均教授的两篇短文[4,5]大概是读者最多的。王先生是国内消化生理学领域的权威,也写过不少生动的科普作品,但在他笔下,胰岛素的发现几乎成了班廷(Banting F.G,1891~1941)一个人的成就,无形中树立起一个英雄似的科学家形象。
但是,事情真的如此简单吗?让我们看看布里斯在书中是如何解读这段历史的。
1920年,退役军医班廷在加拿大多伦多附近的伦敦市开了家不成功的小诊所。为了谋生,他申请到给当地某医学院讲授生理学课的兼职。在备课的时候,他读到一篇文章,受其启发,想到将胰腺导管结扎后再进行胰腺分泌物的提取,这样就可以避免其中的有效成分被胰蛋白酶分解①当时认为胰腺提取物未能成功治疗糖尿病的主要原因是:提取的过程中混入了胰蛋白酶,而它会将人们期望的产物分解掉。。为自己的想法极大振奋的班廷,变卖了全部家当,不顾未婚妻的反对,于1921年夏天投奔到多伦多大学生理学教授麦克罗德(Macleod J.J.R,1876~1935)的实验室,在他的学生贝斯特(Best C.H,1899~1978)帮助下,踏上了寻找治疗糖尿病特效药的征途。
刚开始,麦克罗德对班廷的态度是谨慎的支持。麦克罗德自己虽然是医学博士出身,但并没有成为一个开业医师,而是当上了生理学教授。在班廷找到他之前,麦克罗德已经在糖代谢领域潜心研究了多年②他在1913年就出版过一本糖尿病方面的专著Diabetes:its Pathological Physiology,London&New York。。他并没有轻易被班廷的狂热所感染,但他清楚地知道如果能在胰腺中发现或分离出内分泌物,即使不能为糖尿病患者提供一种有效的治疗物,也将是生理学上的重大进展。故此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班廷提供了实验所需的各种资源,同时在实验设计上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当班廷和贝斯特的实验乍现曙光,却又面临技术困境时,麦克罗德迅速整合了实验室的其他力量,让客座研究员克里普(Collip J.B,1892~1965)参与到胰腺提取物的研究项目,加强该项目组的研究实力。
1921年11月,班廷和贝斯特完成了他们的第一篇论文,题为“胰腺的内分泌”,发表在《实验和临床医学杂志》(Journal of Laboratory and clinical Medicine)1922年2月号上。这是一篇标志性的论文,人们通常都以此作为发现胰岛素的时间节点。但是一个更关键的事件是1921年12月班廷和麦克罗德在美国医师协会的年会上所作的报告。这个报告使他们在获得同行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制药公司的兴趣。随后,他们便大胆地开始了临床试验。其中几个显著有疗效的病例让医生和病人们相信多伦多大学的这几个人确实在胰腺中找到了有活性的内分泌物。
不幸的是,在研究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研究组内部的关系迅速恶化。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班廷对麦克罗德以及后来对克里普的态度,从依赖迅速转向极度的不信任甚至憎恨。随着实验结果日趋明朗,班廷越来越认为麦克罗德打算窃取他的胜利果实。当他们在次年因为发现胰岛素而获得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的时候,二人的冲突也达到了顶点。
在这部分,强烈的现场感是布里斯叙事的一大特点。他不厌其烦地将班廷到多伦多后的每一次实验,从实验用狗的种类开始,将手术方法、术后反应、胰腺提取物的制备过程等,如数家珍地一一呈现在读者的眼前。对班廷与麦克罗德等人的冲突、临床医生和病人们的反应,以及礼来公司的介入等事件都尝试着从多个角度进行还原。有读者评论道,看《发现》的2~3章时,有身临其境的真切感,看到作者对犬的描述,有时“如闻犬吠”;也有读者说不喜欢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因为如此多的争吵所带来的不和谐景象让人难受①http://www.amazon.com/The-Discovery-Insulin-Twenty-fifth-Anniversary/dp/0226058999/ref=sr_1_1?ie=UTF8&qid=1348642003&sr=8-1&keywords=the+discovery+of+insulin。。其实,读者的“不喜欢”或许正可以说明写作的到位,如同《红楼梦》中,赵姨娘这个人物从来都不让人喜欢,然而曹雪芹对她的成功塑造,对于读者透彻理解当时封建大家庭的内幕却又必不可少。
Isis杂志的书评称,布里斯的书写得“就像小说一样吸引人”[6]。的确,这本语言平实的学术著作,不仅以其丰富的史料、生动的细节和睿智的评论引人入胜,而且故事本身的曲折和激动人心更是让读者欲罢不能。
3 诺贝尔奖、专利及其他
接下来的两章,作者在叙事的同时,对“由谁、在何时、发现了什么”等颇具争议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其中,诺贝尔奖的评选无疑是画龙点睛之笔。
胰岛素的发现,在当时看来,几乎是攻克了昔日的不治之症,其实用价值之大,使之在宣布完成后的次年就获得了诺贝尔奖。间隔时间之短至今没有其他项目打破②据统计,获得诺贝尔奖的成果从完成到获奖的平均时间约为12年(见熊卫民、王克迪:《合成一个蛋白质—结晶牛胰岛素的人工全合成》,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124页)。。但是,这个奖项应该由谁获得呢?
撇开班廷与麦克罗德等人之间的纠纷不说,在加拿大以外尚有许多研究组开展过胰腺提取物的研究。例如德国的朱尔泽尔(Zuelzer G.L,1870~1949)早在1906年就已将胰腺提取液注射于糖尿病患者,且见到了明显效果。他甚至还在美国申请了一个专利,并且已经跟制药公司开展了一些合作研究。只不过因为一战爆发,他被召入伍才不得不搁置了这一工作。罗马尼亚的鲍罗斯库在1916年开始胰腺提取实验,1921年7月发表了临床试验的结果,可惜论文用法语发表,读者甚少①班廷和贝斯特在他们发表的文章中引述了鲍罗斯库的工作,但是他们完全误读了他的结果。鲍罗斯库以及整个罗马尼亚学术界对此非常不满是完全有理由的。。另外,芝加哥大学的斯科特(Scott E.L,1877~1966)以及前面提到过的克莱内都在班廷之前从事过自胰腺内提取降糖物质的研究。这些在书的一开头就已经做了铺垫([2],31~33页)。在这两章里,除了旧事重提之外,媒体和整个学术界的反应是布里斯记述的重点。从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媒体的偏颇报道是如何加剧了班廷和麦克罗德之间的矛盾,也可以看到站在不同立场的学者是如何看待这两位“草莽英雄”和“学术正统”的代表人物的。
文中的第二个焦点是有关胰岛素的专利问题。如果说诺贝尔奖重在象征意义的话,专利则是保证发明人实际利益的武器。换作当代,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拥有巨大市场的药物,其发明人竟然不是百万富翁。不过班廷和麦克罗德等人还真的就没有从中获得多少经济利益。当然他们申请了专利,不过申请的目的更多的是出于保护他们自己,而不是垄断这一知识。
即便是这种性质的专利,一开始的申请人也只有克里普和贝斯特。因为作为医生的班廷,受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约束,要以病人的福祉为己任,而对一种能治病的良药申请专利,被认为与之有悖。用研究组成员的名义申请的专利,后来以1.5加元转让给了多伦多大学。很长一段时间里,来自胰岛素专利的收入,都占了加拿大全部医学研究经费中最大的组成部分([2],240~241页),而礼来公司则靠生产胰岛素成了美国制药界的巨头,迄今仍在糖尿病药物的研发方面保持世界领先地位。
那么,为什么会是加拿大的学者,在提取胰腺分泌物的这场竞赛中胜出呢?著名的进化生物学家迈尔曾经说过:“伟大的科学家需要的不仅仅是才智,他们还得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方。”[7]1921年的加拿大一方面与美国有着频繁的经贸往来,另一方面与宗主国乃至整个欧洲又都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麦克罗德就来自英国。但与欧洲各国相比,她的各种规范制度相对并不健全,这在某种程度上反倒构成了一种宽松的科研环境。事实上,像班廷这样缺乏实验室经验的医生,如果是在英国,很可能根本拿不到开展动物实验的许可([2],192页)。他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式的热情,正是在这里才有了发挥的舞台。
胰岛素的发现是北美在医学领域做出的第一项重要贡献([2],165页),不但给加拿大也给美国的科学家们注入了一剂强心针。班廷一跃而成了美洲民众心目中的英雄,各种以他命名的奖项、基金、研究所纷纷成立。但是这些似乎都不能消解他与麦克罗德之间的隔阂。布里斯试图从班廷的心理层面解释这种隔阂的成因。首先,作为一个医生,班廷的研究兴趣从来就不是为胰腺的内分泌功能寻求证据,而是要找到治疗糖尿病的药物([2],86页)。他在学术方面的积极或者说冒进,与麦克罗德的稳健或者说保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次,由于班廷来到多伦多大学后,除了麦克罗德允诺的一点研究经费外,没有任何物质保障,这使他极度缺乏安全感,因此变得非常多疑和偏执。
冲突的产生也许就是这么简单,胰岛素的发现也就在冲突中进行着。但是,胰岛素真的被发现了么?其实,在诺贝尔奖授予胰岛素的发现者时,人们并不知道这种分子的结构及其作用机制,甚至都没有得到过提纯的晶体。直到1926年,才由美国化学家阿贝尔(Abel J.J,1857~1938)首次从动物胰脏中提取到胰岛素结晶。此外,在胰岛素的商品化过程中,活性标准的制定也一直是各国和各制药公司间需要协调的问题①当药企还没有变成现在这样让人生厌的庞然大物时,它们与大学和教授们之间的互动,以及它们为了让胰岛素成为大众消费得起的药物所做的努力,看起来相当简单而和谐。。这些在布里斯的书中都得到了讨论。
发现胰岛素的故事也许到1923年就可以画上个句号,但是布里斯并没有把书结束在那里,而是在最后一章里对很多后续事件进行了追踪。例如,班廷自成名之后便被很多人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再次创造奇迹。他得到了非常充裕的研究经费和众多社会责任,但是并没有复制出胰岛素那样的成功,直到1941年在一次空难中丧生。克里普一直活跃在研究一线,希望找出另一种跟胰岛素一样神奇的激素,虽然他后来的成绩没有一样能比得上胰岛素的发现,但是因为长期孜孜不倦的努力,克里普成了加拿大内分泌学界当之无愧的权威。麦克罗德因为与班廷的不合,1928年便回到英国,在母校阿伯丁大学任教,并在那里颐养天年。他走后,年仅29岁的贝斯特当上了多伦多大学生理系教授。通过这一章的叙述,布里斯在把读者带进历史之后,又带回了现实,让我们可以从当代的视角做出自己的观察和判断。
4 一个关于发现的故事
在布里斯之前,已经有不少人对胰岛素的发现过程做过反思。最早的一篇文章大概是1922年年轻的英国生理学家罗伯茨发表在《英国医学杂志》上的评论。他尖刻地指出班廷等人的工作其实“是在错误假设的基础上、对一系列错误实验的错误解读”([2],13页)。他的文章当即受到一些权威人士的指责,认为他不应当如此诋毁这一伟大成就。此后,大多数人都沉浸在发现胰岛素的喜悦中,班廷和贝斯特被巨大的光环笼罩着,没有人提他们的不是。一些北美出版的医史著作在讲述20世纪初的这一伟大发现时,甚至只述及此二人,而完全不提同为诺贝尔奖得主的麦克罗德[8]。当然这也与班廷本人不遗余力的宣传有关[9]。
20世纪中期,一个叫普拉特的医生重新审视了胰岛素的发现过程,把之前受到忽视的克里普和麦克罗德的功劳还给了他们,并强调这是一个团队合作的结果[10]。但是他的文章招致医史学家菲斯比的强烈反攻,后者认为是班廷和贝斯特发现了胰岛素,其他人只不过或多或少的帮了些忙[11]。他的观点长久以来被奉为正统,直到《发现》一书出版。②菲斯比的主要依据来自与贝斯特的谈话,因此某种程度上很有权威性。但是布里斯根据他对文本的研究,以及与其他相关人士的访谈,找出了贝斯特谈话中的很多矛盾,推翻了“班廷和贝斯特发现了胰岛素”这一神话。
实际上,如果我们跟着布里斯仔细研读一下班廷和贝斯特的实验报告和最初发表的文献,就会发现当初罗伯茨的说法不无道理。但是,实验过程中的种种错误并不能改变胰岛素被发现的事实。诺贝尔奖的评选结果,已经显示了学界对研究者功绩的认同。从颁奖现场的发言可以清楚地读出,虽然班廷是整个研究中的灵魂人物,但是最后的成功与麦克罗德等人的工作是分不开的。①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medicine/laureates/1923/press.html?print=1。《发现》一书在颠覆了班廷的美国式英雄形象的同时,展现了一个兢兢业业的科学家团队,并将围绕着科学发现的种种社会因素逐一剖析,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原来以为清晰的认识。
为了对他的著作有更深的认识我们不妨了解一下布里斯其人。
米歇尔·布里斯是加拿大著名历史学家。他在多伦多大学获得历史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其早期作品主要关注政治、经济史。1978年,在他事业的中期,一个当生理学家的兄弟让他意识到胰岛素的发现是一件值得浓墨重彩表彰的事(对加拿大人来说更是如此),在经过一年的学术假期后,他收集到了大量相关的一手资料,于是开始了本书的写作([2],7~9页)。
《发现》是布里斯的第一本医学史作品,但是其中有关学术内涵的部分却毫无生涩之感。这也许是受益于当医生的父亲和做生理学家的兄弟,但更多的是因为他勤于请教相关的专业人士。常听一些成功的作家教育后学晚辈要写自己熟悉、了解的事物。为了了解自己所要写的事情,布里斯除了广泛的阅读和访谈之外,甚至到熟人的实验室里亲身参与了摘除狗胰腺的手术[12]。因此他对这些复杂的实验过程所做的描述,才不会让读者有隔靴搔痒之感。
该书出版后,在糖尿病人、医生、研究人员和社会大众中间引起了巨大反响,有些医学学生就是在其影响下,选择了糖尿病研究。这本书的成功使布里斯转向医学史的写作,他后来又撰写了班廷、奥斯勒、库辛②Sir William Osler(1849~1919)——住院医制度的创始者,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的创建者之一。Harvey Williams Cushing(1869—1939)——现代神经外科之父。等一系列著名医生的传记,也都获得了成功。
作为一个成熟的历史学家,布里斯表现出了卓越的收集资料的能力。他找到了与这段历史相关的几乎所有档案文献,并且采访了当时还在世的所有对这件事有所知的人。经常有人把历史学家比作侦探,说他们的工作其实也是解决一些悬案。当书的最后写到作者如何在一座安静的郊区住宅找到隐居多年的一位最早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病人伊丽莎白·休斯时,笔者不禁对他的侦察本领深为叹服。在史料的运用和编排上,我们则可以清楚地看到作者的耐心和谨慎。在他使用到的材料中,有大量班廷和贝斯特的实验记录以及诺贝尔奖评选过程中相关学者的往来信件,都是以往未被披露过的珍贵文献。其中不少是潦草而不规范的手记,解读起来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另一方面,口述史料的主观性虽然难以避免,但当受访者的数量和代表性达到如此大的规模时,也不由得相信作者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观点已经最大程度地消除了“系统误差”。2007年,《发现》一书再版时,只有最后一章根据后来的糖尿病研究进展做了少许修改,书的绝大部分内容都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没有任何新的材料可以对它提出质疑。
兼作时事政治评论员的布里斯③布里斯经常在加拿大的报刊、杂志和电视上做时事评论。眼光犀利,非常善于捕捉细节。人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正是无数生动的细节给了这本书长久不衰的生命力。比如,在记述班廷和贝斯特的诸次实验时,他对作为实验对象的狗总是不吝笔墨,每一只的品种、毛色、年龄都要交待清楚,让人们依照自己对宠物狗的印象展开联想。这些动物被施以胰腺切除手术后的痛苦、注射胰岛素后恢复活力的样子,以及最后被处死前的无辜眼神,都给予了它们丰满的形象,同时令读者对这些实验动物的生死有着设身处地的忧虑。在优先权之争的部分,布里斯还提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原来,法国的一位生理学家早在世纪之初便做过相似的研究,然而他既没有发表结果也没有研制药物,而是在1905年把自己的工作记录和设想封在了一个信封里。布里斯描述了此人在1922年当众打开信封时的情形([2],170页),让人莞尔的同时,也联想到从古至今的学者为保护自己的学术优先权所采用的各种招数。
也许是由于语言的隔阂,《发现》在中国读者中影响不是很大,虽然有几篇中文文章可以看出取材于此书[13,14],但是限于篇幅和文章的主题,人们无法窥其全貌。
5 余论
对于同一个科学发现的故事文学家和史学家有不同的讲述方式。2011年底,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西娅·库珀和亚瑟·恩斯伯格的纪实文学作品《突破,胰岛素发现创造的医学奇迹》的中文版。在这部主要依据口述材料写成的书中,班廷的不修边幅和麦克罗德的绅士形象构成了更为鲜明的对比;伊丽莎白·休斯这位明星病人的命运成为一条主线;同时作者也加入了不少人物心理分析——比如麦克罗德安排班廷在他回苏格兰度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考虑。对于中文读者来说,这本新书可能是了解胰岛素发现过程的捷径,但是需要注意,作为一部文学作品,书中虚构了很多情节,并且不能指望从中读到深层次的学术内容。
当胰岛素刚刚被发现的时候,人们一度以为糖尿病可以就此治愈,结果当然不是。但是经过几十年来不同领域科学家的不懈努力,随着细胞学、免疫学和相关技术的发展以及对糖尿病的机理认识不断深入,现在已经发展出了胰岛移植的治疗方案,I型糖尿病患者有望不再依赖定期注射胰岛素来维持生命,而这方面的研究正是多伦多大学这个有着悠久传统的糖尿病研究中心站在了世界前列[15]。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胰岛素这种药物就会渐渐淡出医生的处方,但是有关发现胰岛素的故事,仍会是科学史上最耐人寻味的一个篇章。
胰岛素的发现对医生们的意义在于,他们总算得到了一种能够“药到病除”的灵丹①在此之前,除了治疗梅毒的赛佛撒之外,医生们几乎拿不出什么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可是赛佛撒针对的病症对正派人来说又似乎拿不上台面。。此后,很多人希望班廷-胰岛素的奇迹能够再现,一些医生带着他们的想法来到多伦多,并且得到了慷慨的资助,但是胰岛素的成功并不能这样轻易复制。除了科学本身的因素之外,社会时代背景和科学家个人的情况对其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像班廷那样毫无研究经验的人,仅凭书本知识和一篇文献带来的“灵感”就向一个领域的权威提出研究计划,竟然得到了支持,已经很让人瞠目。当时加拿大在动物实验和临床药品的使用等环节缺乏政府监管,对由此受害的人而言是非常不幸的,然而对班廷和许多糖尿病患者来说却是值得庆幸的事。①当时英国已经有医学研究委员会(MRC),美国的食品和药品监督局(FDA)也已建立。虽然20世纪20年代他们的监管尚不严密,但是已经有了一些需要遵守的规则和流程。尤其是英国,胰岛素问世一年后才获准在那里销售,有些病人因此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去,但是这种监管制度长期来看还是对人类福祉更为有利的。
与20世纪初相比,科学研究的面貌已经变得不一样了。谁能想象从街上捉一条流浪狗来做实验,而不是从某某实验动物中心购买呢;如果某个生理系学生胆敢把如彼粗糙的实验结果呈给教授,挨一顿训斥已经是最好的下场了。医疗实践就更是今非昔比,只经过有数的几次动物实验,没有毒性报告的药物,现在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用于临床的。但是科学家追求真理以及医生服务于人类福祉的本质应该跟那个时候是一样的吧。
致 谢 感谢罗桂环研究员和颜宜葳副研究员在本文撰写过程中提出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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