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经济框架下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税政策取向
——以山东省为例
2012-01-27杨林,迂婕
杨 林,迂 婕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蓝色经济框架下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税政策取向
——以山东省为例
杨 林,迂 婕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关税政策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提升产业竞争力;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海洋产业结构升级。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自主研发能力、重型装备制造能力、市场融资能力、产业化发展方面上存在一定不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印度的先进经验,对中国未来运用关税政策促进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具有较好启示。
关税政策;海洋战略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1 关税政策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内在机理
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顺应世界科技革命和结构升级潮流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抢占海洋发展制高点的迫切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再造区域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选择。
1.1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与外延
2010年初,原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展望2010,撑起海洋战略新产业》的讲话中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界定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世界海洋科技发展趋势和中国海洋产业发展现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海洋新能源产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深海战略资源开发产业和海洋环境产业等。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应同时具备“新兴”、“战略性”、“导向性”三方面内涵。所谓“新兴”是为区别于“传统的”;而“战略性”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对相关产业具有带动作用,能够解决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瓶颈问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并且能够变成高级领先地位、发挥提升综合国力作用。“导向性”是指新兴产业能够体现一定发展阶段政府的政策意图,引领经济发展方向,成为产业政策调整、资金投放、人才汇聚、技术研发的重要依据。因此,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及外延既要符合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需要,又要同时顺应中国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选择。当前,中国对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一般定义为“以海洋高新技术发展为基础,并能够体现中国的海洋战略意图,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重大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需求,对于推进海洋产业结构升级和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中国自主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
近些年,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较快,2001年—2008年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速在20%以上,2011年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海水利用业、海洋电力业、海洋生物医药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10.2%、25%和15.7%,远远快于传统海洋产业。
1.2 关税政策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原理
一般而言,税收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税收制度的设计与税收优惠手段,调整不同产业或经济行为的比较利益,引导资金、劳动、技术等资源走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与之相应,关税政策可以通过设置差别税率、征税对象的改变、计税依据的选择以及其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选择性地增加或者降低相关产业的税收负担,必然影响企业的投资成本和收益,引导企业的投资行为,从而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具体而言,关税政策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 提升产业竞争力
关税政策的调整如拆除关税壁垒,将增加进口,进而引发进口竞争,国内企业面临这样的局势,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和价格作为应对进口竞争压力的对策,或者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管理水平等方式应对外在竞争,由此提高增强了产业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2.2 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1984年在寡头垄断市场和存在规模经济的条件下,美国学者克鲁格曼提出了“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模型,认为对国内市场的保护可以发挥促进出口的作用。这一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为政府对技术、知识密集程度最高,与国家利益和声望关系最大的高新技术产业进行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产业的生命周期中,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一般处于萌芽期,它在基础科学和应用成熟度之间有较大差异,市场中竞争激烈,虽然产品创新速度较快,但其技术风险高,所以形成有效的市场需求和建设完善产业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政府采取的财税政策是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在发展初期,新兴产业多数属于缺少竞争优势的弱势产业,只有对这些产业进行必要的培育和扶持,才能增强其自主创新能力。理论上,政府可以根据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及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调整相关产品不同环节的关税税率,降低中间投入的名义税率,增加企业流动资金和自主创新研发资金,为其创造一个相对较好的发展环境,进而促进产业创新与结构升级。由此可见,关税作为国际贸易中所发生的制度成本,它的高低会影响企业的自主创新。
中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支持自主创新的新关税政策,如利用进口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逐步从进口整机设备,转变到对国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装备所需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等。但由于政策比较宏观,有些政策没有给出细则,致使在税收监管和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和地区自主创新的发展。
1.2.3 促进海洋产业结构升级
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设置不同的关税税率和关税优惠政策,即通过税率的高低和关税的减免,影响国内进出口商品规模,进而影响国内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变动,最终影响国内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调节出口产品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有意识地引导各类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调节进出口商品数量和结构,这些变动就会引起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要素积累的相对变动,推动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流动,实现三次产业之间的结构调整,达到优化国内产业结构的目的;通过关税税率结构的设置,提高关税对国内特定产业的有效保护率,通过对国内稀缺产品征收出口税抑制其出口,以满足国内其他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课征反倾销税保护进口倾销商品的国内竞争产业不受损害;通过差别出口退税率的设置对出口产品结构进行调控,从而对国内的产业结构施加影响。
2 蓝色经济框架下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与困境
2.1 蓝色经济框架下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
2009年4 月,胡锦涛主席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发〔2010〕32号),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区和中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山东省加快海洋科技发展,促进海洋资源开发,积极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将通过突出发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新能源和海洋开发等重点产业,争取到201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
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包括:
一是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产业,覆盖海洋、电子、机械、材料、通讯技术、工业设计、精密制造等领域,是沿海国家和地区海洋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发挥产业基础较好、潜力较大优势,突出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在山东省海洋经济的重要地位,加强基地建设、领军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培育,成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壮大的新亮点、新领域。海洋工程技术及装备的重点是开发海洋焊接、建筑、防腐、污染清除等工程技术和专用材料,加快发展海洋油气开发装备、临港机械装备、海水淡化装备、海洋电力装备、海洋勘测海底布缆装备、海洋仪器装备等产业,建设国家海洋设备检测中心,实施以海洋水文预报、海况预测预报、海底通信及现代海洋观测为主的“数字海洋”工程,把胶东半岛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装备制造业基地。高端船舶产业重点发展以重载集装箱船、大吨位客货滚装船、豪华游艇、邮轮等为主的特种船舶和船用配套产品,把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成为特种船舶制造基地。
二是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产业,包括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洋化学资源利用工业,是解决水和化学矿产资源危机的战略途径之一。
三是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指以海洋生物资源为对象,以海洋生物技术为手段,以海洋药物和具有药用价值的海洋生物制品为主导产品,包含相关功能产品的产业类群,是国际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之一。
四是海洋新能源产业,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风能区划及发电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重点发展万千瓦级潮汐电站、百千瓦级波浪和海流能机组技术及相关设备的产业化,鼓励开发温差能综合海上生存空间系统,推广应用海洋生物质能技术,建设海洋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试验基地,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五是深海战略资源开发产业,指以大洋深海资源,包括海底固体矿产(多金属结核、结壳)、深海石油天然气、海底热液硫化物、海底天然气水合物、深海生物及其基因、稀土资源等为对象的探查和开发利用。
2.2 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与困境
依靠科技的强力驱动,山东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势崛起,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海洋产业体系,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电力业增加值均居全国首位,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现代造修船业、海洋装备制造、海洋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迅速,正逐步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亮点。2011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8 231亿元,同比增长16%。
虽然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较好、潜力巨大,但产业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要达到快速发展,实现质的飞跃,还面临着诸多困境。
2.2.1 科技水平相对落后
与其他海洋产业相比,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深海采矿等海洋产业对海洋高新技术的依赖性比较大。而在这一方面由于国内海洋自主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相当一部分产业技术以与国外合作为主,在设计、配套等核心技术上几乎是空白,缺乏自主创新;几家大型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主要生产低端产品,关键元器件与材料国产化率低,配套设备缺乏稳定性等。另外,科技对海洋经济贡献率小,关键技术自给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部分领域的成果和专利转化率不足20%,许多关键技术尚处于研发试验阶段。
2.2.2 高端装备制造能力不够
山东省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工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目前,已初步形成以青岛、烟台、威海为中心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以东营为中心的浅海油气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北海船舶重工的10万载重吨浮式生产储油船,烟台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半潜式钻井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大型起重铺管船,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的固井设备等系列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制约山东省部分海洋战略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是重型装备的制造能力弱,许多设备以及大部分核心部件依赖进口:海洋工程的国产设备率不到5%;船舶配套产值占造船业的60%~70%,国产设备配套率却不到20%。
2.2.3 资金投入不足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期需要巨大的、持续的资金投入,而无论是债务市场融资还是资本市场融资都难以满足其巨额资金需求。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总体实力不强,单纯依靠自身积累很难负担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所需的巨额投入。以海洋装备制造业为例,这一产业造价比较高,有些甚至超过几亿美元,即使是一些海洋工程辅助船,其造价也都远高于同型传统船舶,建造企业必须具备强大的调配资金和融资能力。再如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目前一个三类海洋新药的研发经费约为500~800万元人民币,而国家给予一般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新药基础研究经费只有几万到十几万元人民币,无法完成一个新药的研发。
2.2.4 产业化瓶颈
部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研发、试验阶段,要大规模实现产业化还面临一些技术和政策方面的瓶颈制约。例如,海水淡化的推广面临进入市政管网和价格体系瓶颈,以及规模示范和产业化发展瓶颈,且成本仍高于自来水价格。海洋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示范试验规模严重不足,而这正是海洋可再生能源装置从工程样机走向规模化应用的关键环节。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规模仍然很小,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知识产权保护滞后。另外,中试环节投入不足,也严重制约了海洋高新技术成果的有效转化。
3 关税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
3.1 日本的相关关税政策
196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贸易、外汇自由化大纲》,实行贸易自由化。由关税壁垒拆除而引发的进口竞争促进了日本企业管理的合理化进程。如日本汽车生产为应对进口竞争压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和价格,通过加大对汽车生产设备的投资、加强引进外资和技术合作以及在本行业内部进行重大调整以扩大生产规模等方式,增强了汽车工业的竞争力,到1970年日本汽车工业已基本达到欧美国家的先进水平。
1961年日本调整税率时突出了关税的有效保护职能,提出了税率调整的7条原则,其中对有发展前途的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的产品实行高税率,对其所需原材料实行低税率。因此,日本依据生产增值过程的有效保护理论建立了“瀑布式”的关税结构(对进口最终消费品课以高关税,对进口原料或生产资料课以低关税),通过关税的资源配置效应优化了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产业结构优化的表现是:1955年—1965年,第一产业在整个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由22.8%下降到14.3%,第二产业由30.3%上升到38.9%,第三产业则处于稳定状态。第二产业中,制造业的增长率十分明显,由23.3%增至30.8%,其中重化工业比率由49.4%增至65.9%,达到欧美工业化国家的水平。而重化工业产品的出口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的不断提高,正是贸易结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1955年—1970年,重化工业产品的出口增加了17.9倍,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从 37.3%上升到72.4%,而纤维及其制成品的出口从原来的56%下降到12.5%。
3.2 印度的相关关税政策
印度关税政策对新兴产业的助推主要表现在医药产业的发展方面。20世纪90年代后,印度医药产业迅速崛起,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目前,印度医药产业在制造能力上已进入世界大国行列,产量居全球第4位,占全球产量份额的8%,市场销售金额位居全球第13位。印度制药业的国际化程度较高,印度生产的药品销售到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其原料药的60%和制剂的25%都出口到国际市场。
印度医药产业的崛起得益于政府政策支持。20世纪80年代印度政府在制定《发展印度医药工业15年规划》的基础上,出台了若干执行政策,其中就包括财税政策。在财税政策中,除了实施财政支出政策支持企业和个人从事研发、企业走出去之外,印度政府制订了关税和非关税优惠政策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具体包括:药品进口的最高关税从30%降低到20%,并免除4%的特别附加关税;对外国公司的特许药品收入实行免税;免除研发公司的最低出口义务以减免关税;对以临床试验为目的的所有进口或国内生产的药品和材料免除关税和货物税;将制药业进出口关税按照参考标准从25%降至5%;8种药品被列入挽救生命药品目录,其进口关税从50.8%降至5%;对于印度科学与行业研究局批准的进行科学研发的公司实行10年100%减免利润税,而且企业科研开发费的25%作为可扣除的税。
3.3 启示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的税制设计无疑会对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其调控作用的发挥主要依赖于税收制度对该产业各环节成本和收益的影响。
3.3.1 充分发挥关税政策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的调节功能
技术研发最大特点在于风险和收益不配比。技术研发初期,各项技术尚不成熟,具有高风险、收益少的特点,一段时期后,一旦消费者接受这种产品,会进入大批量生产阶段,其风险大大降低,收益增长率则会快速攀升。因此,加强税收制度对技术研发环节的调控,应着眼于平衡不同时期的风险和收益,降低研发成本与研发风险。就关税而言应尽可能地鼓励企业资金投入高新技术行业,将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生产环节吸引到国内。
3.3.2 充分发挥关税政策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导向功能
为了突出未来的产业政策导向,税收激励政策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上实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从跟踪模仿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转变,从注重单项技术突破向注重技术集成创新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由于自主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回报的特点,自主创新税收激励政策的重点应放在补偿和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风险方面,将目前主要针对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税收优惠,逐步转化为对科研技术开发补偿与中间实验阶段给予税收鼓励,将政策激励作用的重心从产业链下游向上游转移,以增强税收科技政策的一体化效应。因此,关税优惠应逐渐从整机设备的优惠,转变到国内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所需的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上来。
3.3.3 充分发挥关税政策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协调功能
由于中国《科技进步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没有相关条款促进企业投资于科技成果转化,造成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费主要依赖于政府拨款。经费来源过于单一,致使用于中间放大试验的资金明显不足,测试条件基础落后。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不利局面,税收政策应加大在产业化前期的支持力度,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
3.3.4 完善关税制度,提高关税政策的系统性与法律性
在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引导与促进作用的关税政策的同时,积极完善税收立法,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关税征管体系,体系将以《海关法》以及《关税条例》为基础。同时,在单靠关税政策的实施难以达到预定的效果时,应注意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如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费用扣除等。
4 蓝色经济框架下山东省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税政策建议
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山东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关税政策作为调节产业结构的重要杠杆,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1 基本原则
主动探测辅助获取最新的恶意URL,则可定期遍历恶意放马服务器文件的变化,端口变更。对恶意URL可以持续周期性探测获取活性和可能的样本。
(1)效率原则。充分发挥关税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加强政策调研,结合国家及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结构特点来提高减免税政策的决策水平。
(2)公平原则。公平运用减免税政策。不管是大型高新技术企业,还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都应享受同样的关税优惠政策,以提供各参与体一个公平的平台。
(3)自由贸易原则。关税政策要从根源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自主创新。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靠科技进步,而不是保护性政策。
4.2 政策建议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合理、完善的关税政策在这一进程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2.1 利用关税优惠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进口环节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在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技术行为时,要适当调整其优惠政策,并且引导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能单纯引进国外先进设备,而应重点关注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例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山东省机械、造船等其他产业的发展及升级,然而海洋工程装备的价值量非常大,如果整套装备全从国外引进,不仅不利于要付出过高成本,还不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弥补这一不足,就要在关税结构上进行调整,对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关键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实施免税或者低税,对成品征收高关税,这样可以控制相关产业的进口,促进国内新兴产业的发展。而且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采取征收高关税的办法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但是,国家可以在征收合适关税的前提下,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和非关税壁垒,包括本地化比例、有关控制产业目录等,这样,就可以限制从国外的进口,从而有效保护本国市场,在获得充分竞争能力的情况下再放开市场,从而达到保护新兴产业发展的目的。
具体而言,进口环节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第一,逐步从对进口整机设备的优惠转变到对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装备所需的进口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上来。第二,把关税政策优惠的重点放在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以及关键技术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环节上,即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研究开发新产品而引进的仪器设备、部分关键配套部件和原材料,减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第三,对企业为生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第四,对企业引进属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研发环节税收优惠政策
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存在着技术水平落后、高端装备制造力不够、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高新技术行业的投资不足,就海洋工程装备业而言,目前发展仍处于初期,尚未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制造能力,核心技术依赖国外,所以,加大对高新技术行业的投资是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这一环节要利用关税政策来引导资金投向。上文曾提到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研究开发新产品而引进的仪器设备、部分关键配套部件和原材料,减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要想企业加大对国家鼓励产业的核心零部件制造领域的投资,鼓励投资企业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外商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将技术水平高,仅仅对企业为研发新兴产业产品而购进的商品进行关税和增值税的减免是不够的,为吸引企业投资,可以根据企业投资额度的大小设定比例,对企业其他进口产品的关税和增值税进行减免或对税率进行调整。同时,对能够自主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企业,对该企业所有进口产品的进口关税给予一定比例的抵减。
3)出口环节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产品的出口贸易背景发生了很大变化。关税壁垒的逐渐消除,为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多平等交易的机会。例如,近年来,国外对中国海洋水产品的需求量在不断的增加,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这就要求政府应从税收方面加以支持。所以,为鼓励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产品的出口,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应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的优惠政策。
4.2.2 根据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熟程度,确定弹性保护关税税率
在比较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平均成本与国外同类产业平均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确定适度关税税率。一般来说,当前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平均生产成本相对国外同类产业较高,在征收相应的进口关税时,通过关税税率提高国外企业的平均成本,让中国企业能在平均成本相等的条件来展开竞争。
另外,根据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成熟程度,关税实行弹性税率。在利用关税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保护的同时,要将关税控制在适当水平和恰当结构,保护的同时必须允许适度的竞争,防止过度保护。使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断改善其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高端设备创造能力、实现规模经济与产业化发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取消关税保护。
4.2.3 完善关税征管机制,优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纳税环境
在关税政策越来越成为重要手段并日益运用广泛的新形势下,海关应加快完善关税征管机制,完善征税程序,建立与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形势相对应的工作机制。
关税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促进不仅在于关税政策的制定,更重要的是关税政策的实施效果是否与制定关税政策时的目的相一致,这就要求海关具备较高的关税征管水平。
1)创新征管理念
在征管理念上要将以前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服务与被服务关系,转变为新型的合作关系。要确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地位,在确保海关关税征收质量的同时,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良好的通关环境。在征管模式上,应分散征管措施实施的地点、时间,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节省成本和时间,提高征管效率。
2)完善征管模式
根据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分类,实现分类征管制度;根据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信誉以及守法状况,分别实施信任征管、稽核征管、先放后征等征管模式。在征管模式的改革中,应完善关税征收担保制度,采用预申报、补充申报办法,提高通关过程中运用风险分析实施验估的有效性,形成关税部门与通关、监管、稽查部门综合治税的大格局。
3)实施差别化管理,优化征管程序
建立、完善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进出口税收专项优惠政策管理程序,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探索确定各部门免税进口规模的科学办法及具体操作方式,并形成高效、科学、严密的规章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实践中在单靠关税政策的实施难以达到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效果时,应注意实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种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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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iff Policy Orientation of Promoting Strategic Emerging Marine Industries Development under the Blue Economic Framework—Taking Shandong Province for example
Yang Lin,Yu Jie
(School of Economics,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Qingdao 266100,China)
The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trategic emerging marine industries 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mode of marine economic development.Tariff policy has important effects on the development of strategic emerging marine industries, such as: enhancing the industrial competitiveness; improving the ability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promoting the structural upgrade of the marine industry.The oceanic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n Shandong Province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but compar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blue economy,they still have some shortage in terms of the R&D capability,heavy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apacity,market financing capacity and industrial development.“There are other hills whose stones are good for working jade”,the advanced experiences in Japan and India are good inspirations for the tariff policy orientation of promoting strategic emerging marine industries in our country in the future.
tariffpolicy; promoting strategic marine emerging industries; ability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
F407
A
2095-1647(2012)05-0026-08
(编辑:张潇娴)
2012-05-10
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 “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方式选择、制度安排与实施路径” (12YJA790168)
杨林,女,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公共经济学,E-mail:yanglin21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