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处理基金管理办法或公布 下半年买家电可能要交回收费
2012-01-27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2年4期
废旧家电处理基金管理办法或公布 下半年买家电可能要交回收费
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分会秘书长唐爱军近日透露,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4月初公布,并有望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管理办法》将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征收基金,计划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等。
根据即将颁布的《管理办法》,预计每年征收基金规模仍将达到30亿元。除了向电器生产企业征收回收基金,国家还将对电子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补贴,标准为70~100元。具体约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将继续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十二五”期间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同时,商务部将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