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污水“零排放”认定探讨
2012-01-26邱琳
邱 琳
(江苏省南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226607,南通)
江苏省南通市滨江临海,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发达,是发展化学工业的首选之地。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规模以上化工生产企业666家,年实现销售收入1 037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30%,化学工业已成为全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化工行业也是用水大户、污水排放大户,排放量和污染物总量居全市工业部门前列。
为减少污水排放,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南通市于2008年9月出台 《关于对市区污水“零排放”企业免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2009年6月出台《关于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水价的通知》,根据企业产业结构和环境行为等级实行差别水价,2011年8月出台《关于地下水资源费按水位浮动的通知》,对市区Ⅱ、Ⅲ类承压地下水实行按水位浮动的水资源费标准,形成用水有压力、节水有动力、浪费有代价的有偿使用价格机制,用价格杠杆提高企业节水减排的积极性,走向企业污水“零排放”。为使“零排放”企业的认定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2009年4月出台 《南通市市辖区污水 “零排放”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一、认定目的、标准及程序
1.认定目的
所谓“零排放”,是指无限地减少污染物排放直至为零的活动。就其内容而言,一是控制生产过程中不得已产生的废弃物排放,将其减少到零;二是将不得已排放的废弃物充分利用,最终消灭废弃物中的不可再生资源和能源。根据现有生产工艺和经济发展水平,“零排放”实际上是污水的少量或微量排放。
目前南通市工业污水主要集中在化工和印染两大行业。控制污水排放,常用的一种办法是将企业搬迁至工业园区,但成本很高。通过认定“零排放”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让利于企业,既可调动重点用水大户的节水积极性,起到行业节水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又可推动节水减排工作由单纯行政向政策引导转变,促进全社会节水工作的开展,对于创建国家级节水型试点城市,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水资源瓶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认定标准
按照《南通市市辖区污水“零排放”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企业从用水指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用水管理及计量4个方面进行评估:一是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生产污水经处理并实现回用;二是企业生产用水量占总用水量80%以上;三是化工企业达标污(废)水排放率小于或等于10%;四是上年度环境行为信息公开评级达到绿色或蓝色等级。
3.认定程序
首先企业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资料,然后通过水平衡测试报告和“零排放”认证报告评审,最后公示并最终确认。
以南通江天化学品有限公司的认定为例。该公司是以生产化学中间体为主的化工企业,拥有2套年产9万t高浓度甲醛等的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放热反应,需要大量的冷却水。生产区日均取用新水量1 268.52 m3,占总取水量的98.57%;日排水量为108.75m3,排放率为8.7%。根据公司的生产运行记录,同时主要依据2010年《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厂区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生化需氧量、甲醛排放浓度符合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排放量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市地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中标准限值。2008—2010年,企业连续3年被评为“环境绿色企业”,符合“零排放”企业认定标准。
江天化学公司于2011年11月初向南通市节水办提出认定 “零排放”企业申请,并附江苏省水资源协会节水分会出具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以及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和符合排放标准的结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评定等级证明。经初查,申报资料齐全。近年江天化学公司持续开展蒸汽冷凝水、泵机轴封水等循环回收,节水管理长效机制效果显著。南通市节水办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水平衡测试报告进行审核评议,在企业整改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测试,出具《“零排放”企业认证报告书》,由市水利、物价、环保三部门联合评审验收。经审核,企业污水排放率从原先的14.5%降至8.7%,符合化工企业达标污水排放率10%的标准。南通市水利部门对申报企业登报公示10天,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接到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企业予以确认。2011年12月27日,南通市水利局、环保局、物价局联合发文认定江天化学为全市首家污水“零排放”企业,有效期4年。
由上可见,企业“零排放”认定,环境评级达到相关标准是重要条件,水平衡测试是获取数据的必经途径,没有扎实的节水管理基本功,想要达到“零排放”标准是不可能的事情。
二、认定管理
1.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通过污水“零排放”认定的企业,可持市水利部门的文件向市物价部门申请减免污水处理费。江天化学公司年减排约1万t污水,市物价部门同意免收污水处理费50万元,企业获得了实惠。
2.进行抽查和年检
市水利、环保、物价部门对“零排放”企业进行抽查和年检,检查不合格以及超标、超量排放的企业,取消“零排放”企业资格和享受的相应政策;对有虚报、伪造申报材料行为的企业,要求3年内不得申报“零排放”企业资格认定。
3.上报用水、排水情况
“零排放”企业每年2月底前向市水利、环保、物价部门上报上年度用水、污水排放情况。
4.工艺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认定
当企业生产地点、主要产品和工艺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认定。
可见,“零排放”不是终身制,企业必须自我加压,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实现责、权、利的统一,从而形成节约用水的长效机制。
三、推广应用
南通市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减排的创新做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2009年7月,江苏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转发〈南通市市辖区污水“零排放”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全省推广南通市的经验,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腾讯网、新民网等媒体也进行了报道。下一步,南通市将由点及面,逐步铺开,扩大化工、纺织印染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覆盖面,以企业带动行业,以结构性节水减排推动行业性节水减排。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只要节水,就可以省钱”的氛围,促使企业从“要我节水”转向“我要节水”,从而积极改造生产用水工艺,实现“零排放”。水利部门要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将“三条红线”具体落实到企业。加强定额管理,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排污量、质监控,提高水体纳污能力。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列出具备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存在问题,挖掘节水潜力,提高废污水资源化利用率。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强水利、财政、物价、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零排放”认定企业除了减免污水处理费,还可通过节水技改专项资金等途径给予额外补助,激励企业主动降耗提效,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引向深入。
[1]邓淑珍.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访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J].中国水利,2010(6).
[2]江苏省水资源协会节水分会.南通江天化学品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报告[R],2011.
[3]祁鲁梁,高红.浅谈发展工业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J].中国水利,2005(13).
[4]马奇涛,王宝庆,等.化工生产企业节水潜力研究[J].环境科学导刊,2010(2).
[5]潘杰,徐丹,周静文.南通节水跻身“国优”[N].新华日报,20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