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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2012-01-26纪国成秦叶波毛国娟叶安周永亮陈建明

浙江农业科学 2012年9期
关键词:大户有偿种粮

纪国成,秦叶波,毛国娟,叶安,周永亮,陈建明

(1.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浙江杭州310020;2.杭州市农业局,浙江杭州310002;3.绍兴市农业局,浙江绍兴312000;4.衢州市农业局,浙江衢州324000)

为摸清浙江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推动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于2011年6-8月采取全面调查和典型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共调查全省1 932户种粮散户和1 853户种粮大户,现将有关结果总结如下。

1 现状与特点

1.1 服务组织发展迅速,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股独大”

近年来,浙江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很快,主要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公司2大类。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5 098个,其中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 366个,各类服务公司732个。服务组织明显呈现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特征,其数量占各类服务组织总数的85.6%。除洞头、嵊泗等个别海岛小县之外,全省各县(市、区)都有1个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各类服务公司的数量仅占服务组织总数的14.4%。2010年全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服务总面积70.43万hm2(含自己承包经营面积14.33万hm2),营业额30.10亿元。其中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总面积63.43万hm2(含自己承包经营面积13.55万hm2),营业额20.3亿元,分别占各类服务组织总数的90.1%和67.4%;各类服务公司的经营服务总面积6.9万hm2(含自己承包经营面积0.77万hm2),营业额9.8亿元,分别占各类服务组织总数的9.9%和32.6%。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以粮食综合类为主,共2 592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9.4%;其他依次为植保专业类842个,占19.3%;农机专业类732个,占16.8%;育秧专业类17个,占0.39%;稻米加工类16个,占0.37%;稻米销售类15个,占0.34%;施肥专业类9个,占0.21%。2010年营业额,粮食综合类129 218万元,占合作社营业总额的63.7%;其他依次为农机专业类34 843万元,占17.2%;植保专业类16 529万元,占8.1%;稻米销售类2 170万元,占1.1%;稻米加工类1 768万元,占0.9%;育秧专业类1 382万元,占0.7%;施肥专业类658万元,占0.3%。在服务公司中,以农机作业类和农机维修类为主体,分别为333个和201个,分别占服务公司总数的45.5%和27.5%;其他植保作业类54个,占7.4%;稻米加工类53个,占7.2%。2010年营业额,稻米加工类居第1位,为80 063万元,占服务公司类营业总额的81.6%;其他农机维修类9 213万元,占9.4%;农机作业类2 020万元,占2.1%;植保作业类493万元,占0.5%。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主体多元化,种粮大户担当领头羊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办人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基层农技部门、乡镇农技人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干部、种粮大户和工商企业主等纷纷组建兴办各类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其中种粮大户担当领头羊。种粮大户领办2 290个,占总数的52.5%;村干部领办832个,占19.1%;村集体领办555个,占12.7%;其他依次为工商企业主领办111个,占2.5%;乡镇农技人员领办78个,占1.8%;乡镇农技部门领办65个,占1.5%;县农技部门领办43个,占1.0%。

1.3 服务领域不断扩大,主要作业环节社会化服务水平很不平衡

社会化服务领域在以前仅仅涉及耕田和收割,现在已涉及耕田、播种、育秧、插秧、施肥、病虫草害防治、收割、烘晒等以水稻为主的粮食生产各个作业环节,但各作业环节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很不平衡。在机耕、机插、机收、病虫害防治、施肥和烘干等6类水稻田间作业环节中,以机耕和机收社会化服务程度最高,以下依次为病虫害防治、机插、施肥和烘干。机耕和机收除大户自我服务部分之外,几乎全部由机械作业服务组织或个人提供有偿服务。此2大作业环节,除了政府实施了对拖拉机和收割机购机补贴政策之外,没有也不需要实施作业补贴。虽然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但机耕和机收市场化服务仍有利可图,一般机耕收费1 050元·hm-2左右,机收收费1 200元·hm-2左右,毛利均在450元·hm-2左右。2010年全省水稻机耕率高达99.7%,机收率高达81.6%,病虫害统防统治率17.3%,机插率13.9%,施肥服务率2.0%,稻谷烘干服务率2.3%。

1.4 社会化服务与机械化作业密不可分,政策扶持功不可没

机械化作业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是社会化服务的必备条件。机械化程度高的作业环节,社会化服务程度就高。机械化作业由于机械投资大,折旧成本高,在当前种粮比较效益依然较低的情况下,离不开政府的扶持[1]。近年来中央和浙江省出台的一些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有力地推动了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发展。自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2007年实施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政策以来,浙江省粮食生产机械化快速发展,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各类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农业机械快速增长[2]。到2010年,浙江省耕地拥有动力数为12.99 kW·hm-2,大中型耕作机械、联合收割机保有量分别达到8 041万台和18 045万台,水稻插秧机更是从136台猛增至5 849台,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61.8%。水稻机插和粮食机烘全面提速,在短短的4年(2007-2010年)内,水稻机插面积从几百公顷扩大到12.86万hm2,粮食机烘能力从3.8万t提高到60万t。2007年,浙江省政府将水稻病虫统防统治列入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范畴,对接受植保全程服务的农户给予300元·hm-2补贴,并将植保机械列入农机购机补贴范围,当年开展水稻病虫统防统治2.87万hm2。2008年,财政补贴标准又提高到600元·hm-2,完成统防统治面积6.90万hm2,服务农户15.6万户。2009年,浙江省采取“下达指标、预拨资金、据实结算”办法,实行省级财政补贴面积上不封顶,为统防统治工作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水稻统防统治面积达到12.83万hm2,服务农户近32万户。2010年水稻统防统治面积达到15.97万hm2,约占水稻种植面积的17.3%。这些足以说明政策扶持功不可没。此外,从问卷调查结果得到:如果没有政府的600元·hm-2机插作业补贴,55%的散户和59%的大户不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机插服务;如果没有政府的600元·hm-2统防统治作业补贴,52%的散户和54%的大户不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统防统治服务。这些也都说明了国家的政策扶持功不可没。

2 市场需求

2.1 “农工荒”越演越烈,种粮亟待社会化服务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从事二、三产业,农业劳动力越来越少而且日益老龄化[3],“农工荒”现象越演越烈,劳动力价格越来越高,粮食生产正面临劳动力数量严重短缺和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压力。种粮大户雇不到工、雇不起工,种粮散户无心、无力、无法、无暇顾及自家粮田。粮食生产亟待作业全程机械化和服务社会化。

2.2 种粮分散经营局面一时难改,社会化服务任重道远

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土地流转快速发展。至2010年底,浙江省土地流转总面积44.23万hm2,约占耕地面积的29%。但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粮价的大幅上涨,农民流出土地的意愿大为减弱,地方政府推进土地流转遇到重重阻力。二是土地流转助推了租金上涨和“非粮化”。土地每流转一次,租金必大幅提高一次。现在土地租金普遍在9 000元·hm-2以上,有的地方甚至15 000元·hm-2以上。在高租金条件下显然只能种经济作物,无法种粮,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耕地“非粮化”。平湖市于2009年开始推行土地整村流转,对完成土地整村流转任务的村市政府按10 500元·hm-2给予一次性的奖励。至今已有7个村完成整村流转,流转面积0.133万hm2,流出户每年获得250 kg稻谷等价的租金。该市土地流转后以发展效益农业和设施农业为主,种粮的面积不到总流出面积的30%。据全省农作系统初步统计,至2010年底,全省土地流转“非粮化”面积17.20万hm2,非粮化率达38.9%。种粮散户问卷调查结果,有65%的农户表示今后10年内愿意继续种粮,其继续种粮的原因有59%的农户是为了保口粮;有46%的农户表示今后不愿意流转土地,其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原因有64%农户是自己要耕种。这些说明,在今后10年内,全省粮食种植分散经营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而种粮散户又无暇顾及自家粮田,提供社会化服务任重道远。

2.3 种粮农户希望得到主要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意愿强烈

种粮散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76%愿意加入合作组织,43%农户认同由乡镇农技部门领办服务组织,26%认同由村集体领办,21%认同由种粮大户领办,6%认同由工商企业领办,4%认同村干部领办;76%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进行病虫害防治服务,70%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播种、育秧和插秧服务,45%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进行施肥,45%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烘干稻谷。散户最希望得到服务的作业环节(多项选择)依次为:病虫防治(占76%)、耕田(占72.5%)、收割(占71.3%)、插秧(占52.5%)、育秧(占48.3%)、施肥(占29.9%)和烘晒(占23%)。种粮大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0%愿意加入合作组织,47%认同由乡镇农技部门领办服务组织,30%认同由种粮大户领办,13%认同由村集体领办,6%认同由村干部领办,4%认同由工商企业领办。81%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进行病虫害防治服务,76%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播种、育秧和插秧服务,66%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烘干稻谷,58%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进行施肥。大户最希望得到服务的作业环节(多项选择)依次为:病虫防治(占81%)、耕田(占73%)、收割(占69.5%)、插秧(占65%)、育秧(占54.7%)、烘晒(占45.6%)、施肥(占33.1%)。从生产最关键、需求最迫切和服务最薄弱等综合因素分析,育插秧和病虫害防治环节应是近期发展的重点。

2.3.1 育插秧很关键,服务需求大

俗话说得好,秧好半年稻。水稻育秧和插秧是稳定面积和提高单产的基础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由于育秧技术环节多、要求高,一家一户育秧既繁又难,是水稻生产中一家一户干不了也干不好的主要作业环节。通过社会化服务的途径推行秧苗统育统插是今后必然的发展方向。据初步统计,2010年浙江省水稻统一育秧面积13.73万hm2,仅占水稻播种面积的16%,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据种粮散户问卷调查结果,目前有85%农户靠自己完成播种、育秧和插秧,仅有9%由服务组织提供有偿服务,而70%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播种、育秧和插秧服务。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播种、育秧和插秧服务的原因,40%表示自己没有时间,39%表示政府有补贴、省钱,21%表示自己缺技术。不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播种、育秧和插秧服务的原因,48%表示服务价格高,40%表示政府补贴力度太小,12%表示机插秧产量太低。据种粮大户问卷调查结果,目前有85%大户靠自己完成播种、育秧和插秧,仅有12%由服务组织提供有偿服务,而有76%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播种、育秧和插秧服务。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播种、育秧和插秧服务的原因,49%表示政府有补贴、省钱,27%表示自己缺技术,24%表示自己没有时间。不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播种、育秧和插秧服务的原因,42%表示政府补贴力度太小,41%表示服务价格高,17%表示机插秧产量太低。

2.3.2 植保服务需求潜力很大,推进难度不小

病虫害防治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高,作业时间紧,大部分农户“做不了”“做不好”,普遍存在因药剂不对路、防治不适时、方法不正确导致病虫害重发造成减产的现象,病虫害防治成为广大农户的一块“心病”。据种粮散户问卷调查结果,目前有75%农户靠自己喷药防治病虫害,仅有15%由服务组织提供有偿服务,而有76%农户表示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统一进行病虫害防治服务。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统一进行病虫害防治服务的原因,45%表示防治效果好,27%表示自己没有时间喷施农药,18%表示政府有补贴,10%表示农药有毒自己不想喷。不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统一进行病虫害防治服务的原因,58%表示服务价格高,22%表示防治效果差,20%表示政府没有补贴。据种粮大户问卷调查结果,目前有68%大户靠自己喷药防治病虫害,仅有24%由服务组织提供有偿服务,有81%大户表示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统一进行病虫害防治服务。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统一进行病虫害防治服务的原因,48%表示防治效果好,30%表示政府有补贴,15%表示自己没有时间喷施农药,7%表示农药有毒自己不想喷。不愿意接受服务组织有偿统一进行病虫害防治服务的原因,50%表示服务价格高,30%表示政府补贴少,20%表示防治效果差。从以上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植保社会化服务需求潜力很大,大力推行植保社会化服务正是时候。但一些制约因素阻碍其发展:一是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农民嫌植保社会化服务价格高;二是农作物病虫害呈重发态势,植保社会化服务风险大;三是病虫防治效果综合评定标准和风险系统机制尚未建立;四是政策扶持力度滞后于植保社会化服务的发展。2010年全省统防统治面积达15.97万hm2,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推动过程中,行政色彩较浓,缺乏长效市场运作机制。

2.4 农资经营集中度低,期待连锁经营

目前农资经营已高度市场化,但由于农资市场准入门槛低,农资经营网点呈现多、小、散的局面,给市场监管带来难度,一些假冒伪劣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充斥市场,坑害农民利益,影响了生产。至2010年底,浙江省有农资经营门店17 760家,平均每家门店覆盖服务的耕地面积仅83.33 hm2。农资经营店由于服务覆盖面小,自我生存发展能力差,导致通过哄抬价格、推销假冒伪劣产品攫取不法利润来维持生存,从而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影响农业生产的安全。由种业集团和农资集团等大集团设立的种子、农资连锁经营店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据问卷调查结果,75%的散户和80%的大户喜欢向种子公司营业网点购买种子,67%的散户和75%的大户喜欢向农资公司营业网点购买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

3 存在问题

3.1 主要作业环节社会化服务程度低

种粮散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播种、育秧和插秧作业环节,有85%农户依靠自己完成,6%农户由村集体无偿提供,仅有9%农户由服务组织有偿提供;对于病虫害防治环节,有75%农户依靠自己完成,10%农户由村集体统一组织防治,仅有15%农户由服务组织有偿提供;对于施肥环节,有95%农户依靠自己完成,2.3%农户由村集体统一施,仅有2.7%农户由服务组织有偿提供;对于稻谷烘晒环节,有94%农户依靠自己在晒场上晒,仅有4.4%农户由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机烘;种粮大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播种、育秧和插秧作业环节,有84.5%大户依靠自己完成,3.5%大户由村集体无偿提供,仅有12%大户由服务组织有偿提供;对于病虫害防治环节,有67.5%大户依靠自己完成,8.2%大户由村集体统一组织防治,仅有24.3%大户由服务组织有偿提供;对于施肥环节,有92.9%大户依靠自己完成,2.0%大户由村集体统一施,仅有5.1%大户由服务组织有偿提供;对于稻谷烘晒环节,有69.2%大户依靠自己在晒场上晒,13.5%自己烘干,仅有12.3%由服务组织有偿提供机烘。2010年,全省水稻机插和统防统治面积分别只占水稻种植面积的13.8%和17.3%,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含农机、植保等)入社社员仅10.745万户,占全省农户数的0.9%。

3.2 服务组织规模较小,服务能力较弱

至2010年底,浙江省共4 366个各类粮食(含农机、植保等)专业合作社,平均每个拥有固定资产仅29.5万元,入社社员仅24.6人,服务社员数仅263户,经营服务面积仅145.3 hm2(含自营面积31.1 hm2),年营业额仅46.5万元,毛利仅9.4万元。总体说,全省各类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小、服务能力弱,缺少品牌响亮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

3.3 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缺乏综合性系列化服务

健全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应为粮农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系列化服务。但是,浙江省目前各类粮食生产服务组织以提供单项或某几项作业服务为主,缺乏系列化的综合服务,而且以提供耕、种、收和病虫害防治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中服务为主,生产信息、信贷以及良种、化肥、农药的供应等产前服务比较松散,缺乏组织性和主动性,粮食储运、烘干、加工和销售等产后服务更是薄弱。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种粮散户30.8%从广播、电视和报纸获得生产信息,50.6%从乡镇政府、村集体获得,18.6%农户从朋友之间交流获得;种粮大户17.8%从广播、电视和报纸获得生产信息,70.8%从乡镇政府、村集体获得,11.4%从朋友之间交流获得。92.9%种粮散户的生产资金靠自己解决或向亲戚朋友借,仅有7.1%向农行或信用社贷款;76.2%种粮大户的生产资金靠自己解决或向亲戚朋友借,仅有23.8%种粮大户向农行或信用社贷款。仅有4.4%的散户和12.3%的大户稻谷收获后请合作社烘干,仅有6.9%的散户和5.0%的大户通过合作社销售稻谷。

3.4 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问题不少,亟待规范指导

近年来,粮食生产(含农机、植保等)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规范化程度不高。一些地方盲目追求数量,轻视规范发展。如衢州市2009年粮食专业合作社一下子由上年的78个发展到1 038个,占全省粮食专业合作社总数的49%,入社社员达8.71万户,几乎村村成立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但多数合作社未能发挥功能特别是为成员开展服务的功能,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不多。不少地方成立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唯一目的就是让所在地种粮农民能享受相关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待遇。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产权不明晰、制度不健全、财务不公开、分配不规范等问题,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有名无实的“空壳社”、名为合作社实为个人独立经营的服务实体的“个人社”比比皆是。有的一套班子一家资产多块牌子,即“一社多牌”。

3.5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保障体系不全

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服务需要购置大量农机具,建设农资仓库、农机(具)库房和生产用房等,资金投入很大。由于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利润微薄,如没有政府的扶持,完全靠自身积累发展是难以为继的。目前,除了购置插秧机、收割机、机动喷雾器等大、中型农机具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之外,很少有其他补贴政策。据初步统计,至2010年底,浙江省各类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历年累计固定资产投入128 753.5万元,其中65.5%靠自筹,28.3%来自购机补贴,有6.2%来自项目补贴。此外,服务组织因缺乏信用担保机制,很难从金融机构得到贷款。设施农用地审批难的问题较为普遍,大量的机械设施入不了库,只能日晒雨淋。农用柴油与道路交通用柴油同价,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烘干机等农机具不上路却“被征”道路交通燃油税,大大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病虫害防治服务的防效风险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风险较大,由于缺乏病虫害保险补偿机制和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险机制,制约了植保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4 发展思路

4.1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解放农村劳动力,发展农村新兴服务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力争通过5~10年的时间,基本形成农用物资供应连锁化,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服务全程化,粮食主产区全覆盖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新格局。

4.2 发展原则

坚持基本经营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和土地经营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度。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合理确定服务组织的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方式,实行民主管理。

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加大政府扶持,鼓励和发动社会资本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发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根据农民需要提供多种形式的专业化服务。

坚持循序渐进。先发展农机、植保等单一型专业化服务,再逐步扩大到多元型专业化服务;先涉足产中环节,再拓展到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专业化服务。

坚持典型示范。各地要选择好示范点,强化辐射带动,不断扩大覆盖面。

4.3 发展重点

4.3.1 培育一批规范化服务组织

按照“政府扶持、市场主导、规范发展、因地制宜、培植壮大”的原则,组建一批新型服务组织,提升一批现有服务组织,重点扶持一批基础较好、运作较规范、服务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自主服务品牌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服务模式,健全服务机制,全面提高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

4.3.2 大力推进关键生产环节的专业化服务

从农民需求最迫切、生产最关键、服务最薄弱的环节入手,当前重点推进育秧、插秧、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启动突破水稻统育统插。按照基地化、标准化、专业化、机械化、设施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要求,在规范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建成一批装备先进、实用高效、服务面广的现代化育插秧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统育统插服务,要求每个县(市、区)都建成一个以上商品化统育统插示范基地,力争5年内全省水稻统育统插率提高到30%以上。

深入推进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循序渐进”的原则,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培育专业化植保服务组织,积极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向规范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从业人员人身意外险等长效发展机制,大力推行全程承包服务,全面提高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成效。力争5年内水稻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此外,要大力扶持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建设一批谷物烘干中心,提高灾害应急烘干能力。开发应用施肥机械,提高施肥机械化作业水平,因地制宜扩大施肥社会化服务。

4.3.3 全面开展以村为单位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每个县(市、区)选择经济发达、水稻面积大、农业劳动力紧缺、村干部战斗力强的村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以村经济合作社为依托,以懂经营、善管理的种粮大户、农机手、村干部等为领办人,组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探索土地“托管”、“田保姆”、以粮换土地经营权等服务模式,承包闲置土地,参与土地流转,推进整村连片作业,实现全程机械化服务,积极探索经营体制和服务机制创新模式。

4.3.4 加快完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供应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大幅提高种业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全省重点培育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大力扶持种业龙头企业发展种子连锁经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种子供应优质、安全、高效。提高良种补贴标准,整合国家和省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创造条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水稻良种免费供应。健全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推进全省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培育农资经营龙头企业,整合市场经营主体,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构建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乡镇村级连锁店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按照“六个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明码标价、统一台帐制度、统一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农资连锁经营。

5 措施及建议

5.1 切实抓好规范管理

建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年审制,对于注册成立1年后仍没有资产、没有任何经营服务内容的“空壳”挂牌合作社进行注销。对“一社多牌”的按经营内容进行归并,开展综合业务的保留综合类牌子,开展单项作业服务的保留单项服务类牌子。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台帐管理制度,加强产权管理,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在合作社较多、社会化服务开展较快的县、市,建议县、市农业部门牵头组建各类合作联合社,引导各合作社入社,接受联合社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导,以加快合作社的规范运作、壮大自身实力和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管理制度,规范收费标准,健全防效认定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植保专业化服务的过程和行为进行监督指导,规范服务行为,确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专业化防治组织植保员和机手的技术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培训考核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全面提升植保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

5.2 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服务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加大对服务组织购置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拖拉机等大中型农机具和兴建库房、机房、生产用房、晒场等生产服务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当前,要把建设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为农业部门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中的重点工作来抓,将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产业提升项目重点用于水稻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优先安排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同时,要兼顾粮食生产功能区外粮食面积大、主体积极性高的地方。按照装备先进、实用高效、服务广泛、农民有用、产业有利的要求进行建设,防止花大钱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于近年已经建成的各类“农业服务中心”等项目要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使之高效运转,充分发挥作用,防止成为摆设。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进一步扩大补贴农机具种类,把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开展稻米加工的碾米机等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创造条件逐渐实施对服务组织兴建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等必需的设施用房、农田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继续实施水稻机插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补贴,增加补贴面积,提高省级补助比例。

5.3 建立健全保障服务机制

全面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服务的通知》,切实保障服务组织建设生产管理用房、农资仓库、农机(具)库房、晒(堆)场等必需设施的用地需要。加强设施用地的管理,禁止把设施农用地指标移作他用,防止借设施农用地之名搞非农建设和圈地行为。创新贷款机制,解决融资难题。探索粮食订单质押、设施农业抵押、农机具抵押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健全农业保险制度,要把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保险和植保专业化防治人员生产安全保险列入农业保险补贴范围。

5.4 加强服务组织人才培养

全面落实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从事生产和经营工作,引导有实践经验的大学毕业生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对引进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合作社,财政给予相应补助。鼓励科研人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到合作社担任技术顾问,参与组建和经营。探索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或协会,通过联合社和协会对合作社理事长等骨干开展系统培训,组织考察学习等,对规模以上合作社由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辅导员联系制度。

[1]纪国成.浙江省粮食生产与消费现状及发展对策[J].浙江农业科学,2004(1):1-4.

[2]陈叶平.浙江省粮食生产现状及发展对策思考[J].浙江农业科学,2010(增刊2):1-4.

[3]凡兰兴.农民就业多元化: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1(4):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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