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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

2012-01-26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2年23期
关键词:土地储备廉政城镇化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农业和农村工作汇报,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农业农村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民生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呈现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趋紧、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要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与巩固农业基础、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系,不断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始终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不断巩固农业基础,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农村稳定,而且威胁粮食安全,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李克强:未来几十年最大发展潜力在城镇化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11月28日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就深化中国与世行合作等交换了意见。

李克强指出,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发展还很不平衡,尤其是城乡差距量大面广,差距就是潜力,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在城镇化。我们推进城镇化,是要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路子,要保证粮食安全,中国的粮食要立足自身,不可能靠世界市场解决,要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加强环保节能,还要深化改革,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等。这些都需要国际视野和世界经验,这有利于我们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方愿与世行就城镇化开展联合研究,吸收大学、研究机构一起参与,做成双方合作的“旗舰”项目。13亿人的现代化和近10亿人的城镇化,在人类历史上是没有的,中国这条路走好了,不仅造福中国人民,对世界也是贡献。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召开

11月27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在天津召开。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等出席。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150人参加了会议。

姜伟新部长在总结时说,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是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交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促进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继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各地创造的新鲜工作经验融入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中,进一步推动我们的工作,取得工作实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学习、借鉴创新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取得更大成效。

姜伟新在“十八大”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提出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11月12日,在“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之鑫,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明介绍了中国城乡住房建设等民生领域工作情况。

姜伟新在讲话中指出,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自“十六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不断深化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同时,坚持城乡统筹,逐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力度,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城乡住房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姜伟新表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土地融资偿债风险引发管控预警

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通知》明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土地储备工作,通过网络,对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各类融资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作为土地管理、财政预算、金融贷款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要求土地储备机构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有下设或挂靠从事工程建设机构的,必须与土地储备机构彻底脱钩。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四部门在此时强调对土地储备融资加强管控,应该同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债风险开始大面积暴露有关。《通知》短期内肯定能起到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的作用,但中长期效果还有待观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边角地弃置地全部绿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各类公园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

《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拓展绿化空间,要对城市边角地、弃置地全部实施绿化。要从源头上控制追求高档用材和过大规格苗木、从山区移植古树到城市、引种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植物、滥设粗劣雕塑和小品等做法。

财政部:尽快将住房保障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11月28日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举行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发布会上表示,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住房。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尽快将住房保障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住房保障长期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王保安表示,应根据各地不同状况适当调整住房保障方式,以租金补贴方式为主提供住房保障,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既不可能全部依靠市场,也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只能是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调控”,分类解决不同层次的居民住房需求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

为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制订《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住房保障档案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管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归集的档案材料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对已归档的住房保障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档案毁损或丢失的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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