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01-26陈锐钧韩文召
陈锐钧 韩文召
(1.陕西省府谷县田家寨兽医站,府谷 719400;2.陕西省府谷县清水兽医站,府谷 719400)
根据《动物防疫法》之规定: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工作不仅仅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而且还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社会的发展,一切工作都要以人为本,动物防疫工作也不例外。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先后消灭了牛瘟和牛肺疫,对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禽流感等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为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在当今社会,人类交往密切,对自然界掠夺式开发,动物及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频繁流通,野生动物远距离迁徙,给动物疫病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致使老的动物疫病尚未消灭,新的动物疫病又不断发生,加大了防疫工作的难度。
1 现状
1.1 动物养殖模式
1.1.1 由我国国情决定,动物饲养仍然是以农村千家万户为主导,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虽有一定的发展,但仍然不足。
1.1.2 大量动物以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方式为主,对生产过程难以监控,养殖场户在生产过程中随意性较大,饲料、药物、添加剂的使用,免疫程序的制定,排泄物的处理,饲养管理等多方面均难以达标。特别是对散养动物的免疫工作难度十分大,无法按照免疫程序100%免疫。
1.2 人畜禽混居,多种畜禽混养
在我国一些贫困地区还存在人与畜禽住在同一屋檐下、多种畜禽混养的情况,除影响人的居住环境卫生外,还会导致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
1.3 动物防疫水平不高
我国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千家万户养殖畜禽的模式还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在广大农村。然而,由于广大农户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防疫意识不强,进而阻挠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甚至于殴打动物防疫人员;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薄弱;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一些畜禽用疫(菌)苗保护率不高;财力不足等等,决定了我国动物防疫水平总体不高。
1.4 环境污染严重
环境污染已经给全人类带来严重危害。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产生大量排泄物,一方面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还可能传播动物疫病。一些养殖户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导致病原微生物四处传播。
2 存在问题
2.1 认识有待提高
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动物防疫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动物防疫工作是动物防疫部门的事,导致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
2.2 动物防疫队伍不稳定
基层畜牧兽医站人员老化、业务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动物防疫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治的需要。动物防疫人员的福利待遇很低,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不愿意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面临后继无人的状况。
2.3 基础设施落后
几十年来,由于国家投入有限,基层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落后,条件非常简陋,除简单的体温剂、听诊器、注射器、保温箱、消毒喷雾器外,没有比较先进的疫病监测诊断设施,无法保证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2.4 经费无保障
目前,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经费来源是动物防疫手术费、动物检疫费、技术服务费、经营服务费等,在中央三令五申要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下,一些干部没有真正领会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片面认为:防疫收取手术费是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正面宣传力度不够。在财政防疫经费未落实的情况下,只有部分乡镇站基本维持正常运转。
2.5 检疫程序不规范,部门配合不密切
有的地方、有的单位、有的检疫人员,没有按照地域性实施产地检疫,甚至只收费不检疫,没有严格按照检疫程序办理,造成检疫程序混乱。达不到截断传播途径、以检促防、把疫病控制在发生地的目的;在生猪等动物的定点屠宰过程中,商业部门在执行《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屠宰场时,没有按照“方便流通、便于检疫”的原则实施,导致有的屠场业主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对屠场外屠宰的生猪也盖章收费,任其流入市场,在没有设立屠场的乡镇,屠工就采取偷逃检疫的办法将生猪屠宰后运至“二级屠宰场”盖章后入市,逃避检疫时有发生,这种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密切,人为地给产地检疫工作增加了难度,难以截断传播疫源。
2.6 疫苗质量不稳定,保护率低
总的来讲,我国大多数动物用疫(菌)苗质量好,但是也有一些动物用疫(菌)苗质量不稳定,副反应较大,保护率不高。
2.7 免疫程序混乱
当今世界,动物疫病越来越多,常常是旧病未除,又添新病。因而人们为了对付日益增加的动物疫病,不得不广泛利用免疫来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其结果免疫的病种不断增加,疫(菌)苗越用越多,一些规模养殖场免疫病种已经达到十多种甚至于更多,免疫病种与时间随意性大,程序混乱,免疫效果欠佳。一些小型养殖场(户)在引进动物后,不管是否已经免疫,都按照自己的习惯再次免疫,造成免疫混乱。
3 对策
3.1 严格生物制品管理,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国家农业部对生物制品有明文规定:“预防用生物制品由动物防疫机构组织供应,而基层畜牧兽医站是具体实施动物防疫的机构,其他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物制品的买卖、运输、储藏、使用”。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对生物制品严格控制定点生产、专控专用,禁止(菌苗上市交易。违者应作出严肃查处。对生物制品这种特殊商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和使用应立法。
3.2 落实防疫经费,稳定基层防疫队伍
动物防疫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包括疫(菌)苗的成本、防疫人员工资、免疫反应用药物、死亡赔偿等。既减轻了养殖户的负担和防疫队伍的经费压力,又稳定了基层防疫队伍。健全各级动物防疫体系,县、乡、村都有专职的动物防疫人员,使动物防疫工作真正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
3.3 加强冷链设施建设,加大疫情监控力度
各级财政和动物防疫部门要加大投入,配备精良、齐全的冷链设施,确保各类疫(菌)苗的运输、保存效果和使用价值。同时加大防疫网络设施建设投入,加大疫情监控、测报力度,配备专职人员,对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掌握,做到及时、准确、可靠,把疫情消灭在第1时间、第1现场。
3.4 提高防疫人员素质,加强执法监督
动物防疫人员不但要能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还要能对动物疫病进行监测、分析、处理以及对现代动物疫病防疫理念的认识。因此,要不断加强对防疫、检疫人员的培训,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提高防疫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争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加强区域联系、联防与协作,相互勾通信息,杜绝“锅边政策”。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加大动物防疫、检疫执法力度,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保架护航。
3.5 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
科学合理的免疫是防治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但是,免疫并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所有动物疫病问题,不合理的免疫还会造成不良影响。免疫可能发生应激,引起体温升高,精神沉郁,食欲减少;疫苗之间的相互干扰;过多的免疫还会增加免疫成本。因此,应加强动物疫病监测与预警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
3.6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我国目前采取的防治措施是无论疫区或非疫区,都对主要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这样一刀切的办法,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又增加应激和副反应,降低了经济效益。因此,应对非疫区,特别是多年无疫情发生的地区,改变以强制免疫为主的措施,减少非必要免疫,而以生物安全措施为主导,一旦发生疫情则以及时彻底扑杀病畜及规定范围内的牲畜,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疫点周围建立免疫带。然而,不免疫不等于放任自流,主要是采取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建立一整套传染病监测体系,开展严密的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并根据疫情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1]王国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建议和对策[J].畜牧市场,2010,(8):31-32
[2]石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9,(4):23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