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
2012-01-26吴亨淳孙广忠
吴亨淳 孙广忠
(1.黑龙江省宁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安 157499;2.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牡丹江 157009)
为了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保持疫情稳定,为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加快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市疫控中心向各县(市)、区发放了牡丹江市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情况调查表,并深入到宁安市的重点乡镇进行调查。
1 现状
1.1 县(市)、区动物疫病防疫队伍
牡丹江市所辖6个县(市)、4个区,现有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卫生防疫站)6个、1个城区畜牧兽医总站。人员69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占总人数14.5%;中级职称44人,占总人数63.8%;初级职称15人,占总人数21.7%。
1.2 乡(镇)动物疫病防疫队伍
全市有55个乡(镇),乡(镇)畜牧站人员203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占总人数5.9%;中级职称113人,占总人数55.7%;初级职称63人,占总人数31%;技术员15人,占总人数7.4%。
1.3 村屯防疫员
全市现有895个村屯,有防疫员804人。其中,农民技师10人,占1.2%;农民技师助理101人,占12.6%;农民技术员693人,占86.2%。
1.4 村防疫员报酬
村防疫员报酬情况是指当地政府承担工资数。1 000元以下有554人,占68.9%;1 000~2 000元有93人,占11.6%;2 000~3 000元有47人,占5.8%;3 000~5 000元有140人,占17.4%。
1.5 县(市)、乡(镇)防疫设施
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等部门编制了《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重点建设和完善县级动物防疫站和乡镇兽医站。现在国家投入已经全部到位,而6个县(市)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建设只有穆棱市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乡镇兽医站建设令人堪忧,好的乡镇兽医站有个院,有幢房,有几个人,有点器械。有的基层兽医站处在瘫痪状态,“线断、网破、人散”,只有畜牧站站长1人,跟乡(镇)政府在一起办公,听乡(镇)政府调遣,忽视了业务工作。
2 存在问题
2.1 管理体制不顺
牡丹江市动物防控体系建设,在管理体制上问题较多。从管理角度讲,市一级还比较规范,县(市)区疫控中心问题较多,4个区没有畜牧兽医局,由农业局负责,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业务,由城区站负责。严重的是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则五花八门,困难重重,形成事实上权力和职责相分离,无论从行政效率还是从责任承担角度来讲都是不科学不规范的。有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机构改革中只剩下1个人,乡(镇)基层工作人员不足,如兴隆镇、铁岭镇、桦林镇各1人,温春镇2人。而县(市)、区、乡镇一级,恰恰是各种动物疫病防疫、检疫、监督执法的重点区域,是市民安全食品的源头。
2.2 疫控经费严重不足
市、县(市)、区、乡(镇)各级业务部门,疫控经费严重不足,已不能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疫病监测与免疫抗体监测的需要。按照国家、省里规定及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为应免的100%。县(市)、区级政府应该匹配相应的资金购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而4个区政府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购买部分禽流感疫苗不足应免量的20%。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自筹自支,即担当着政府下达的防疫任务和执法职能,同时开展诊疗和兽药等经营性业务以维持人员工资。使畜禽重大动物疫病的扑灭,以及社会公益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得不到切实保证。
2.3 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从统计数据看,全市有55个乡(镇),乡(镇)畜牧站人员203人,初级占31%,技术员占7.4%,个别乡(镇)非专业人员进入畜牧兽医系统工作。全市现有895个村屯,有防疫员804人,农民技术员693人,占86.2%。大部分是初中生或高中生,很少一部分人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2.4 缺乏设施设备
动物防疫业务部门,普遍存在设施设备短缺和陈旧,市级兽医实验室没有相应的仪器设备,6个县(市)中,还有5个县(市)兽医实验室没有申请国家级验收,乡(镇)畜牧兽医站仪器设备更是少得可怜。动物防疫监督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拥有必需的设备、设施。如冷藏场所设施、化验药品仪器、防疫用品器械等。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基层畜牧兽医站由于缺少必要的仪器设备,遇有可疑疫情,不能迅速做出诊断,一旦延误战机,将大大增加政府应急成本,甚至导致市民对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2.5 基层防疫员报酬偏低
据调查当地政府承担工资在1 000元以下有554人,占68.9%。而西安区温春镇17个村的防疫员的所在村没给他们补贴。阳明区铁岭镇11个村,除青梅村防疫员每年村里补贴500元外,其他村防疫员的所在村没给他们补贴。东安区兴隆镇略好一些,17个村,有7~8个村的防疫员有村补贴,不过300~500元。
3 建议
3.1 进一步深化改革
县(市)、区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预防事关市民生命安全,要有相应的人员负责,将基层畜牧兽医站定编为全额拨款的单位,切实保障畜牧兽医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待遇,使他们能一心一意做好本职工作。
3.2 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财政经费到位
第1,落实经费。《动物防疫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扑灭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预防扑灭动物疫病所需的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县(市)、区财政要确保相关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列入预算,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只能是纸上谈兵。受损的是政府,受害的是百姓。
第2,建立动物防疫专项基金。建立动物疾病疫苗和动物风险赔偿等储备基金,并将之纳入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中确保落实。
3.3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既要搞好畜牧兽医人员的在岗培训,又要搞
好普及动物防疫知识的培训。(1)通过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方式,使各级业务人员了解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最新发展动态,掌握动物疫病的检测方法。(2)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如举办动物防疫讲座,普及牲畜疫病防治知识等。
3.4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牡丹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外县(市)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建设,加大动物防疫设备物资的投入,加快硬件设备的更新,装备一批具有比较先进水平的设备,改变基层兽医站无化验检测能力的技术真空局面,在检测手段上,实行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
3.5 从根本上解决防疫员报酬问题
村屯防疫员是疫控体系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疫病防控的成败,提高防疫员报酬,增加他们的收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保持防疫员队伍的稳定至关重要。
关于解决防疫员报酬文件是中共牡丹江市委文件(牡发[2003]16号),《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3年10月15日)>》。其中,在健全服务体系,打牢畜牧产业发展基础上,发挥动物疫病防治体系作用。村级要配齐专、兼职动物防疫人员,报酬按村委会主任的1/4执行,从村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风险储备金制度,每年市级拿出30万元,县级10万元,由同级“防五”指挥部审批使用。这个文件已下发八年了,已不能适应畜牧兽医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请市委市政府重新下发一个文件,对防疫员报酬等问题进一步明确。
另外,从拓宽村级防疫人员的服务领域入手,组织兽医在负责的辖区内同时开展防疫、产地检疫、品种改良、动物营销联络和诊疗服务五方面工作集防疫员、检验员、繁改员和营销员于一身,使他们的报酬明显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