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查处一起涂改变造检疫证明案
2012-01-25
中国动物检疫 2012年2期
2012年1月20日早,青海省大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畜产品经营环节进行了巡查。当检查到位于县城繁华地段的桥发超市肉品专柜时,发现动物卫生监督公示牌上夹挂的一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涂改痕迹。
这张编号为NO6200082764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起运地为河南大用实业公司,受检产品为鸡鸭,数量为2万公斤,到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开具日期本应为“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一日”,肉眼很明显看出被涂改变造为“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执法人员随即对检疫证明和柜台、仓储冰柜以及经营人员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同时对产品采取了称重、确认及证据异地保存措施,随后传唤实际经营人(柜台租赁人)王某到场说明情况和配合做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王某亲眼看过被荧光照射下很明显的涂改迹象,对采用挖补涂改检疫证明落款日期的行为供认不讳,辩称:“就改了几天,差别不大。再说改过日期的产品也不会吃死人”云云。执法人员收缴了该检疫证明。
本案现已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立案,与当事人约定2月1日进行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