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味青娥丸治疗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临床研究*
2012-01-23巩振东李翠娟
巩振东 李翠娟
(陕西中医学院,陕西 咸阳 712046)
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是指因糖尿病并发全身性的骨量减少及骨组织显微结构改变,并引起骨脆性增加,骨强度降低,骨折危险性增加的骨病[1],是糖尿病在骨关节系统的一种严重并发症。笔者近年来采用加味青娥丸治疗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取得了良好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部及门诊部内分泌科2型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患者80例。均符合以下标准:(1)西医诊断标准:糖尿病诊断参照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糖尿病诊断标准[2]。骨质疏松症诊断参照1994年WHO的诊断标准[3]。中医病证诊断标准参照《糖尿病中医防治指南》[4]诊断标准。患者均辨证为脾肾两虚,瘀血阻络证。纳入符合糖尿病骨质疏松的诊断标准。排除患有风湿、类风湿、原发性甲亢、原发性甲旁亢、胃切除、肝病等影响骨代谢的疾病;治疗期间服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噻嗪类利尿剂等药物的患者。80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40例,其中男性18例,女性22例;病程4~15年;对照组40例,其中男性16例,女性24例;病程3~14年。两组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首先均予以控制血糖,使空腹血糖<8 mmol/L;在继续原降糖治疗的基础上,服用阿法骨化醇及钙尔奇。治疗组加用加味青娥丸 [杜仲12 g,补骨脂12g,胡桃仁 15g,鹿角胶(烊化)6g,黄芪 30 g,山药 15 g,丹参 12 g,煅龙骨、煅牡蛎各 30 g],水煎服,每日1剂,早晚分服。3个月为1个疗程,两组治疗2个疗程后统计疗效。
1.3 观察指标 两组均于治疗前后检查糖化血红蛋白、血清钙(Ca)、磷(P)、空腹尿 Ca/肌酐(Cr)比值。
1.4 疗效标准[2]痊愈: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显效:症状、体征明显改善。有效:症状、体征均有好转。无效: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
1.5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1.5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 t检验。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见表1。治疗组总有效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2.2 两组治疗前后糖化血红蛋白、Ca、P、尿Ca/Cr比值比较 见表2。结果示治疗后两组各项均有改善(P<0.05),而治疗组改善优于对照组(P<0.05)。
表2 两组治疗前后糖化血红蛋白、Ca、P、尿Ca/Cr比较(±s)
表2 两组治疗前后糖化血红蛋白、Ca、P、尿Ca/Cr比较(±s)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组 别Ca(mmol/L)P(mmol/L)糖化血红蛋白(%) 尿Ca/Cr治疗组 治疗前(n=40) 治疗后对照组 治疗前2.60±0.47 1.01±0.11 9.85±2.31 0.49±0.05 2.28±0.15*△ 1.45±0.21*△ 7.01±1.09* 0.20±0.02*△2.59±0.59 1.10±0.15 9.91±3.05 0.51±0.06(n=40) 治疗后2.39±0.29* 1.22±0.41* 7.11±1.85* 0.33±0.02*
3 讨 论
本病就其临床表现属中医学消渴并骨痿范畴,其病因病机主要是以脾肾亏虚为本,因虚致瘀为标,二者相互影响,使骨骼失养,脆性增加,导致本病的发生。因此对于本病的防治,应立足于“脾肾相关”的理论,从调补脾肾入手,资其先后天之本,使化源旺盛,肾精充足,骨得所养而强壮有力。
古方青娥丸具有补肾、强筋、健骨之功效,有良好的改善肾虚状态、阻抗骨质疏松的作用,临床上常用于骨质疏松症的防治,它能调节整个机体的骨代谢平衡。在其基础上进行加减形成的加味青娥丸具有较好治疗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的作用。方中补骨脂、胡桃仁补肾助阳益精,坚骨强筋;鹿角胶、杜仲补肝肾,益精血,功偏温补肾阳;丹参活血通络;黄芪益气健脾;山药健脾助运;牡蛎有益精、强关节之效,龙骨可潜上越之浮阳,又可收敛固涩,二药固精壮骨,以骨补骨。方中滋肾健脾与益气活血通络并举,合而用之,标本兼顾,既有助于增强脏腑机能,又能改善筋骨的营养,缓解骨质的疏松状态,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值得进一步研究。
[1]刘忠厚.骨质疏松症[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2:295.
[2]舒仪琼,方朝晖,鲍陶陶.温阳益气活血法治疗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临床观察[J].中国中医急症,2010,19(1):49-50.
[3]中华医学会.临床诊疗指南-骨质疏松症和骨矿盐疾病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8.
[4]中华中医药学会.糖尿病中医防治指南[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25-29.